为切实解决大理—漾濞—云龙—兰坪高速公路工程(怒江段)水土保持突出问题,压实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11月14日,怒江州水利局召开大理—漾濞—云龙—兰坪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问题专题约谈会,兰坪县水利局、项目生产建设、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会。
会议直面问题、深挖根源、明确靶向,对限期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通报了大理—漾濞—云龙—兰坪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现场检查“问题清单”。该项目存在部分弃渣场堆放碾压不规范、截排水及植物防护措施缺失,十五分部施工驻地土地整治未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等资料混乱残缺,专业机构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州水利局在约谈中着重强调,省水利厅于2022年、2024年两次监督检查均指出的“未履行方案变更手续”问题,生产建设单位长期拖延,截至约谈当日仍未整改。水土保持不是“附加题”,而是项目建设的“必答题”更是不可逾越的生态红线。同时,对各责任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必须彻底摒弃侥幸心理,深刻认识当前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二是要切实树牢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思想根源上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三是需以坚决果断的态度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生态风险隐患及时消除。
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均现场表态,将严格对照整改要求,立即行动、全力攻坚,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