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办水保函〔2025〕737号),经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和专家评议,现将推荐第一批(2026—2027年)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
一、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石屏县、凤庆县。
二、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西畴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三、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一)生态清洁小流域:阳宗海瑶冲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弥勒市太平湖生态清洁小流域、嵩明县老草凹生态清洁小流域、腾冲市三家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江川区渔村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瑞丽市凤凰谷生态清洁小流域、景东县青龙生态清洁小流域。
(二)生产建设项目:丘北县清平水库、利用亚行贷款楚雄州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禄丰县(市)城市道路与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红河州永宁风电场、云县500千伏幸福输变电工程、国家高速公路网G8512景洪至打洛高速公路勐海县城至打洛段项目。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省水利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凡未按要求提供有效佐证材料,以及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等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71-63619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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