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取水单位,省调水中心:
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三条红线”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水资源〔2014〕360号)、《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以及《长江委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5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办水资管函〔2024〕403号)、《珠江委关于印发计划用水委托管理项目名录(2025年)的通知》(珠水资管函〔2024〕453号),请你单位按要求报送2025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6年度取水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编制要求
(一)请尽快编制2025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6年度取水计划。按蓄水工程和非蓄水工程2类编制,蓄水工程主要包括水电站、水库、拦河闸坝等改变水资源时空分布的工程;其他均为非蓄水工程。蓄水工程按照《蓄水工程2025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6年度取水计划编制提纲》的要求进行编制(见附件3);非蓄水工程按照《非蓄水工程2025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6年度取水计划编制提纲》的要求进行编制(见附件4)。省水利厅发证的取水单位分河道内取水单位、河道外取水单位(见附件1)。
(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或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核发取水许可证并委托云南省下达年度取水计划的取水单位(见附件2),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编制2025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6年度取水计划。
(三)为加强取水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并落实取水单位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各取水单位还需填报水资源管理工作单位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和日常联系人的联系方式(见附件5)。
二、报送时间和要求
(一)省水利厅核发取水许可证的各取水单位将本单位2025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6年度取水计划、联系方式填报表等纸质材料各1份,于2026年1月5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省调水中心,并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也可以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同时发送扫描件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或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核发取水许可证并委托云南省下达年度取水计划的取水单位,将2025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6年度取水计划以及联系方式填报表等纸质材料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流域机构的同时,于2026年1月5日前报送1份至省调水中心,并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三)请省调水中心通知各取水户,并做好各取水户2025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6年度取水计划的收集、汇总工作,提出各取水户2025年度取用水总结情况意见和2026年度取水计划建议,于2026年1月15日以前报送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王灵猛 0871-63602406
省调水中心:黎水华 0871-65152881
电子邮箱:dszx406@163.com
邮寄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96号406办公室
附件:
1.省水利厅核发取水许可证取水单位一览表
2.流域机构核发取水许可证取水单位一览表
3.蓄水工程2025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6年度取水计划编制提纲
4.非蓄水工程2025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6年度取水计划编制提纲
6.长江委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5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
7.珠江委关于印发计划用水委托管理项目名录(2025年)的通知
云南省水利厅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