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楚雄州把责任体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全面筑牢生态安全防护屏障。
聚焦责任落实,构建全域覆盖监管体系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报请州委、州政府印发实施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积极构建“大水保”工作格局;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纳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考核,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河湖长制考核指标,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县市及部门责任。二是健全监管网络。配齐配强水土保持监管人员,强化执法人员培训,逐级压实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解决监管“缺位、错位、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等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的工作模式。为解决矿业项目开采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难题,通过充分沟通,水务、税务及自然资源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协同做好矿山行业监管税费征管工作的通知,并适时开展联合监管。
聚焦精准监管,提升执法管控工作质效
一是坚持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积极对接项目业主,主动靠前服务,强化横向、纵向沟通协调,帮助解决高速公路等项目整改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提升水土保持监管质效。二是严格审查审批。充分发挥水土保持方案刚性约束和源头防控作用,“十四五”以来,全州累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243个,依法核定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8亿余元。三是强化过程动态监管。以卫星遥感、“互联网+监管”等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搭建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智慧监管模式。四是实行清单化监管。建立问题台账,按旬跟进整改进度,采取提醒、约谈、通报、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促进整改,实行销号管理。五是坚持严格监管和柔性执法并重。以教育为先、处罚为辅,引导企业积极主动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州级率先实现水保行政执法“零的突破”,并以“一带二”“一带三”的方式,有效带动县市开展行政执法,仅2025年,就整改销号了6个省批项目10个较重以上存量问题。2024年以来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4起,罚款74余万元;2个参建单位被纳入水土保持信用“两单”监管,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效应。六是加强“以案释法”警示教育。通过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维护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现象。
聚焦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
一是抓住关键节点。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段,通过现场宣传及花灯小戏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水土保持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二是聚焦重点对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为契机,以PPT方式向参建单位解读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政策要求;主动上门宣讲,向滇中引水等重点工程参建单位宣传企业责任落实要求;主动上门普法,向拟处罚对象普及水保政策,引导项目业主主动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从“要我做”变为“我要做”。三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布单位联系电话及在线信访投诉渠道,积极解答公众咨询,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线索,营造“人人参与水土保持、人人监督水土流失”的良好社会氛围。
楚雄州将持续压实监管责任,攻坚遗留难题,深化“大水保”工作格局,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为建设“绿美云南”贡献楚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