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云水防御〔2026〕37号
来源:水旱灾害防御处       发布时间:2026-05-27 15:52       浏览次数: 【字体:

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丽江市、文山州、红河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据云南省气象台预报,预计5月27日夜间至29日,我省中东部和南部将出现较强降雨天气过程,昭通市、曲靖市、昆明市、玉溪市北部、楚雄州北部、丽江市东部、文山州、红河州北部和南部、普洱市东部、西双版纳州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为30—50毫米,局地60—80毫米,其中,曲靖市宣威市、罗平县,文山州马关县,红河州河口县、金平县、绿春县累计雨量可达100—120毫米。伴随此次降雨过程,我省将全面进入雨季。

按照《云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经会商决定,省水利厅于5月27日12:00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各级水利部门要全力以赴抓好本轮强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

一要强化对山洪灾害预警的响应。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优化完善防汛“1262”预警叫应机制,坚决落实预警—叫应—处置—反馈闭环管理,坚决贯彻落实人员转移“四个一律”要求,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二要强化每轮强降雨前的风险隐患排查。聚焦山洪沟口、病险水库、阻水桥涵、监测预警设施等重点部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发现险情“抢小、抢早”。三要强化基层山洪灾害防御韧性。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重点夯实基层组织中“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转何处、不擅返”5个关键环节责任和措施,加强现地监测预警设备和铜锣鼓哨配备,强化宣传培训演练。四要强化水库安全度汛和联合调度。依托“112+”“水库保姆”切实抓好小型水库巡查值守,严格落实水库安全度汛措施,主汛期病险水库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坚决防止水库垮坝事件发生;强化上下游水工程联合调度,实施预泄腾库留足“安全余量”,拦洪错峰消减“河道洪峰”,充分发挥水库防洪“王牌”功能。五要强化小水电站安全度汛措施。压实小水电站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明确电站法人(业主)为第一责任人,做好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六要强化河道管理和洪水防范。加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露营、旅游和水上经营性活动等行为的从严管控;紧盯防洪标准低的中小河流、干支流汇合口等防洪薄弱环节和南盘江沾曲陆段、横江盐津县城段等重点河段,强化洪水风险研判,及时精准发布风险预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转移受威胁群众。七要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在建水利工程要明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项目法人的首要责任,将围堰、隧洞、深基坑、导流设施、穿堤建筑物、施工营地等重点部位纳入高风险管控清单,做好人员、物料等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突工作。八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强降雨过程期间和夜班值守人员力量,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应急情况。九要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重要信息30分钟内完成电话报告,1小时内完成首次书面报告。

 

 

云南省水利厅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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