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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5-10-13 16: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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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1

水资源量 2

一、降水量 2

二、地表水资源量 6

三、地下水资源量 8

四、水资源总量 9

五、出入境水量 11

蓄水动态 12

一、水库蓄水动态 12

二、湖泊蓄水量 13

水资源开发利用 14

一、河道外供水量 14

二、河道外用水量 16

三、用水水平 18

四、用水消耗量 20

 

综 述

2024年,全省年降水量1193.8毫米,降水总量4575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5.4%;地表水资源量1760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59.4毫米,较常年偏少17.8%,属偏枯水年;地下水资源量595.7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15.2%;全省水资源总量1760亿立方米。全省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45.9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3782立方米。全省入境水量1087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659亿立方米。

全省统计的供河道外用水的大、中、小型水库以及坝塘年末蓄水总量89.83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1%。重点高原湖泊年末蓄水量287.3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433亿立方米。

全省河道外供用水量160.5亿立方米,全省用水消耗量101.0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62.9%。

全省河道外人均用水量345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5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17立方米,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351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157升/日,人均居民生活用水量112升/日。

 

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24年,全省年降水量1193.8毫米,降水总量4575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5.4%。1997—2024年全省年降水量变化见图1。

图1 1997—2024年全省年降水量变化

2024年部分水资源分区降水量见表2,2024年部分水资源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较见图2。

图2 2024年部分水资源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较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降水量最大,为1985.6毫米;丽江市最小,为796.5毫米。有3个行政区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多,文山州、西双版纳州、昭通市分别偏多16.4%、9.2%、2.4%。其余13个行政分区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少,其中:丽江、保山、德宏、昆明、大理和迪庆6个州(市)偏少19.0%~10.3%;红河、楚雄、玉溪、怒江、临沧、曲靖和普洱7个州(市)偏少9.3%~0.3%。2024年行政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较见图3。

图3 2024年行政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较

全省年降水量空间分布不均,站点实测年降水量在320.0~3423.0毫米之间,最大为怒江州贡山县独龙江乡地巴坡雨量站,最小为迪庆州德钦县佛山乡佛山雨量站。年降水量2000毫米以上高值区主要分布在滇西、滇南国境线一带,主要包括怒江西北部,德宏西北部及东南部,普洱西南及东南部,红河南部、西双版纳南部、文山州东南部等区域。年降水量600毫米以下的低值区主要分布在滇北及滇中;主要涵盖迪庆中部及北部、丽江南部、大理东部及中部、楚雄北部等区域。2024年全省年降水量距平等值线见图4。

图4 2024年年降水量距平图(单位:%)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24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760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59.4毫米,较常年偏少17.8%,属偏枯水年。

2024年部分水资源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见图5。

图5 2024年部分水资源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178.3毫米;楚雄州最小,为132.9毫米。有2个行政区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多,文山州、西双版纳州分别偏多4.8%、3.2%。其余14个行政分区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少,其中:玉溪、楚雄、丽江、昆明和大理5个州(市)偏少42.2%~30.6%;保山、德宏、曲靖、红河、怒江、迪庆和临沧7个州(市)偏少24.5%~16.6%;普洱和昭通2个州(市)分别偏少8.1%和6.8%。2024年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见图6。

图6 2024年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径流年内分配不均,全省各站汛期(5~10月)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比重,除牟定站95.8%、新营站94.4%、富宁站93.1%外,其余站点在37.3%~91.2%之间。连续最大4个月径流量多发生在7—10月,最大4个月径流量占全年径流量的比重除大惠庄站90.8%外,其余站点在34.3%~82.4%之间。典型代表站径流年内分配过程见图7。

图7 2024年典型代表站径流年内分配过程

三、地下水资源量

2024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595.7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15.2%。

2024年部分水资源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见图8。

图8 2024年部分水资源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行政分区中,文山州年地下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多3.2%。其余15个州(市)年地下水资源量均较常年偏少,其中:玉溪、楚雄和昆明3个州(市)偏少39.8%~34.2%;红河、丽江、大理、保山和曲靖5个州(市)偏少27.5%~21.1%;德宏、怒江和迪庆3个州(市)偏少17.7%~16.6%;昭通、普洱、西双版纳和临沧4个州(市)偏少9.2%~0.7%。2024年行政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见图9。

图9 2024年行政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四、水资源总量

2024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760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17.8%。全省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45.9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3782立方米。2024年部分水资源分区水资源总量见表3,2024年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见表4,1997—2024年全省水资源总量变化见图10。

图10 1997—2024年全省水资源总量变化

五、出入境水量

2024年,全省入境水量1087亿立方米,从邻省入境水量1067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19.28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659亿立方米,其中,流入邻省701.3亿立方米,流入邻国1795亿立方米,流入省际界河水量162.3亿立方米。

长江流域入省境水量为389.3亿立方米,出省境水量为670.7亿立方米,其中,流入邻省水量为508.4亿立方米,流入省际界河水量为162.3亿立方米。珠江流域入省境水量为20.80亿立方米,出省境水量为189.9亿立方米。

 

蓄水动态

一、水库蓄水动态

2024年,全省统计的供河道外用水的大、中、小型水库以及坝塘年末蓄水总量89.81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1%,完成年度蓄水任务的99.8%。其中,16座大型水库蓄水量20.17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3%;293座中型水库蓄水量40.30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7%;小型水库及坝塘蓄水量29.36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9%。

从行政分区看,昭通市、怒江州、玉溪市、西双版纳州、曲靖市、普洱市、临沧市、昆明市、楚雄州、文山州10个州(市)的水库蓄水量增加,与上年比共增加3.204亿立方米;迪庆州、德宏州、大理州、保山市、丽江市、红河州6个州(市)的水库蓄水量减少,与上年比共减少1.354亿立方米。2024年行政分区水库年末蓄水量见表5,2023、2024年行政分区年末蓄水量对比见图11。

图11 2023、2024年行政分区年末蓄水量对比图

二、湖泊蓄水量

2024年,重点高原湖泊年末蓄水量287.3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379亿立方米。其中,滇池、杞麓湖、程海、星云湖、泸沽湖较上年分别增加0.2132、0.1300、0.0500、0.0370、0.0300亿立方米;抚仙湖、洱海、阳宗海、异龙湖蓄水量较上年分别减少1.000、0.6200、0.1690、0.0504亿立方米。抚仙湖年末蓄水量为1953年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少。2020—2024年重点高原湖泊年末蓄水量见表6。

 

水资源开发利用

一、河道外供水量

2024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60.5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1%;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52.1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2.0%;地下水源供水量4.683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56.2%;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3.710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9.1%。

地表水源为主要供水水源,占总供水量的94.8%;地下水源供水量占2.9%,其他水源供水量占2.3%。2024年河道外供水量组成见图12。

图12 2024年河道外供水量组成

地表水源供水量包括蓄水、引水、提水和跨流域调水量,分别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52.5%、36.0%、6.9%和4.6%。

地下水源供水量均为浅层地下水供水量。

其他水源供水量包括再生水、雨水利用量和矿坑水,分别占其他水源供水量的73.8%、26.1%和0.1%。

2024年部分水资源分区供水量见表7,2024年行政分区供水量见表8。

二、河道外用水量

2024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60.5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1%。其中,农业用水量113.3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0%;工业用水量12.36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6.0%;生活用水量26.76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0%;生态环境用水量8.119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8.0%。

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70.6%,工业用水量占7.7%,生活用水量占16.7%,生态环境用水量占5.0%。2024年河道外用水量组成见图13。

图13 2024年河道外用水量组成

行政分区中,昆明市用水量最大,为19.82亿立方米;迪庆州最小,为1.355亿立方米。各州(市)农业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38.4%~86.2%,工业用水量占1.5%~14.0%,生活用水量占10.0%~33.9%,生态环境用水量占0.7%~15.5%。

2024年部分水资源分区用水量见表9,2024年行政分区用水量见表10,2024年行政分区河道外用水量与上年比见表11。

三、用水水平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2024年,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7.3%。行政分区中,昆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23.3%,为全省最高;怒江州水资源开发利用率0.7%,为全省最低。2024年行政分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见表12。

(二)河道外用水指标

2024年,全省河道外人均用水量345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5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17立方米,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351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157升/日,其中人均居民生活用水量112升/日。2024年行政分区用水指标见表13。

(三)全省用水指标变化趋势分析

2024年,全省用水指标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略有增加,其余指标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降低。

自2010年以来,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呈上升的趋势,2024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45立方米,较2010的321立方米增加7.4%;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由2010年的204立方米下降到2024年的51立方米,下降75.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10年的98立方米下降到2024年的17立方米,下降83.1%;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由2010年的448立方米下降到2024年的351立方米,下降21.7%。2010—2024年全省主要用水指标变化趋势见图14。

图14 2010—2024年全省主要用水指标变化趋势

四、用水消耗量

2024年,全省用水消耗量101.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消耗量78.8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消耗量4.855亿立方米,生活用水消耗量11.13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6.177亿立方米。全省综合耗水率62.9%。2024年行政分区用水消耗量及耗水率见表14。

 

编写说明

云南省水利厅发布第二十九期《云南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依据《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GB/T23598-2009)和最新的部门职责要求,按照水资源评价和《用水总量核算工作实施方案》编制。

1.术语解释

(1)常年:采用《云南省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中降水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的多年平均值。

(2)丰平枯水年:根据《水文情报预报规范》(GB/T22482-2008)采用距平百分率P作为划分标准,P>20%为丰水年、10%<P≤20%为偏丰水年、-10%<P≤10%为平水年、-20%<P≤-10%为偏枯水年、P<-20%为枯水年。

(3)地表水资源量:指地表水体中由当地降水形成的、可以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天然河川径流量。

(4)地下水资源量:指降水、地表水体(含河道、湖库、渠系和渠灌田间)入渗补给地下含水层的动态水量。

(5)水资源总量:指评价区内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的产水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南方山丘区地下水主要以河川基流形式排泄,其他排泄量很小,河川基流量为地表水资源量与地下水资源量的重复计算量,因此,可以将河川径流量近似作为水资源总量。

(6)重点高原湖泊:指滇池、洱海、抚仙湖、程海、泸沽湖、杞麓湖、星云湖、阳宗海、异龙湖,依据《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

(7)供水量:各种水源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水量之和,包括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非常规水源供水量。地表水源供水量指地表水工程的取水量,按蓄水工程、引水工程、提水工程、调水工程四种形式统计,其中:调水工程仅统计跨水资源四级区调水且在本年度利用的水量;地下水源供水量指水井工程的开采量,按浅层和深层分别统计;非常规水源指经处理后可以利用或在一定条件下可直接利用的再生水、集蓄雨水和矿坑(井)水等。

(8)用水量:各类河道外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之和,按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和人工生态环境补水四大类用户统计,不包括水力发电、航运等河道内用水量。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设施用水(含第三产业及建筑业等用水);工业用水指工矿企业用于生产活动的水量,包括主要生产用水、辅助生产用水(如机修、运输、空压站等)和附属生产用水(如绿化、办公室、浴室、食堂、厕所、保健站等),按新水取用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农业用水包括耕地和林地、园地、牧草地灌溉用水,鱼塘补水及畜禽用水;人工生态环境补水包括城乡环境用水以及具有人工补水工程和明确补水目标的河湖、湿地补水等,不包括降水、径流自然满足的水量。

(9)用水消耗量:(简称耗水量)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通过蒸腾蒸发、土壤吸收、产品带走、居民和牲畜饮用等多种途径消耗掉,而不能回归至地表水体和地下含水层的水量。

(10)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指当地水资源形成的年供水量(含地表水供水量、地下水供水量、调出水量,不包括其他水源供水量)与当地多年平均年水资源总量的比值。

2.指标解释

(1)年降水量距平是当年与多年平均降水量之差除以多年平均降水量的百分比。

(2)耗水率是用水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

(3)人均综合用水量是用水总量与常住人口的比值。

(4)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是用水总量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

(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是工业用水量与工业增加值的比值。

(6)人均生活用水量是生活用水量与常住人口的比值。

(7)人均居民生活用水量是居民生活用水量与常住人口的比值。

(8)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是耕地灌溉用水量与耕地实际灌溉面积的比值。

(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是田间可被作物利用或有利于作物生长的水量与毛灌溉水量的比值。

3.数据说明

(1)《公报》中多年平均值统一采用1956—2016年水文系列平均值。

(2)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依据全省用水统计调查对象直报水量进行核算。

(3)蓄水动态仅统计供河道外用水的大、中、小型水库以及坝塘和重点高原湖泊蓄水量,未统计水电站蓄水量。

2023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4-09-14 11:52    浏览次数:

目 录

综 述 1

水资源量 2

一、降水量 2

二、地表水资源量 8

三、地下水资源量 10

四、水资源总量 11

五、出入境水量 13

蓄水动态 14

一、水库蓄水动态 14

二、湖泊蓄水量 15

水资源开发利用 16

一、河道外供水量 16

二、河道外用水量 18

三、用水水平 20

四、用水消耗量 22

综 述

2023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050.3毫米,降水总量4025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16.8%;地表水资源量1502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391.4毫米,较常年偏少29.8%,属枯水年;地下水资源量533.1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24.1%;全省水资源总量1502亿立方米。全省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39.2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3216立方米。全省入境水量1036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381亿立方米。

全省统计的供河道外用水的大、中、小型水库以及坝塘年末蓄水总量87.95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3.1%。九大高原湖泊年末蓄水量288.7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4775亿立方米。

全省河道外供用水量162.3亿立方米,全省用水消耗量101.7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62.7%。

全省河道外人均用水量347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54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18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45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155升/日,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13升/日。

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23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050.3毫米,降水总量4025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16.8%。1997-2023年全省年降水量变化见图1。

图1 1997—2023年全省年降水量变化

2023年部分水资源分区降水量见表2,2023年部分水资源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较见图2。

图2 2023年部分水资源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较

表2 2023年部分水资源分区降水量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降水量最大,为1960.9毫米;昆明市最小,为664.1毫米。16个州(市)年降水量较常年均偏少,其中:曲靖、昆明、玉溪、楚雄、西双版纳和普洱6个州(市)偏少34.0%~20.3%;红河、丽江、文山、保山、临沧和昭通6个州(市)偏少18.5%~10.6%;迪庆、怒江、德宏和大理4个州(市)偏少7.4%~1.7%。2023年行政分区降水量见表3,2023年行政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较见图3。

图3 2023年行政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较

表3 2023年行政分区降水量

全省年降水量空间分布不均,实测年降水量在247.0~3846.5毫米之间,最大为德宏州盈江县昔马乡昔马雨量站,最小为迪庆州德钦县佛山乡佛山雨量站。年降水量2500毫米以上高值区主要分布在高黎贡山、怒山山脉地区及西部、南部国境线一带,主要涵盖德宏州西部及东南部、保山市西南部及西北部、怒江州西北部及中部、红河州南部等区域。年降水量600毫米以下的低值区主要分布在北部及中部的干热河谷和坝子地区,主要涵盖迪庆州北部及西北部、丽江市北部及南部、大理州东部及北部、楚雄州大部、昆明市北部及南部、曲靖市中部及南部、昭通市西部、玉溪市大部、红河州北部及中部等区域。2023年全省年降水量等值线见图4,2023年全省年降水量距平等值线见图5。

降水量年内分布不均,代表站汛期(5~10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57.6%~97.2%,除滇西北局部地区外,其他绝大部分地区汛期降水量占年降水量在80%以上。连续最大4个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44.6%~83.4%,多发生在5~8月或6~9月。2023年部分典型代表站降水年内分配过程见图6。

图4 2023年年降水量等值线图(单位:毫米)

图5 2023年年降水量距平图(单位:%)

图6 2023年部分典型代表站降水年内分配过程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23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502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391.4毫米,较常年偏少29.8%,属枯水年。

2023年部分水资源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见图7。

图7 2023年部分水资源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231.7毫米;楚雄州最小,为120.1毫米。16个州(市)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均偏少,其中:玉溪、昆明、曲靖和楚雄4个州(市)偏少51.1%~44.1%;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和丽江5个州(市)偏少36.5%~36.2%;临沧、保山、怒江、昭通、大理、迪庆和德宏7个州(市)偏少28.7%~10.8%。2023年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见图8。

图8 2023年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三、地下水资源量

2023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533.1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24.1%。

2023年部分水资源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见图9。

图9 2023年部分水资源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行政分区中,16个州(市)年地下水资源量均较常年偏少,其中:昆明、楚雄、曲靖和玉溪4个州(市)偏少51.0%~40.7%;普洱、文山、红河、丽江和西双版纳5个州(市)偏少34.3%~23.3%;昭通、保山、迪庆和怒江4个州(市)偏少18.5%~11.8%;临沧、大理和德宏3个州(市)偏少9.7%~6.7%。2023年行政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见图10。

图10 2023年行政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四、水资源总量

2023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502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29.8%。全省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39.2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3216立方米。2023年部分水资源分区水资源总量见表4,2023年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见表5,1997—2023年全省水资源总量变化见图11。

图11 1997—2023年全省水资源总量变化

表4 2023年部分水资源分区水资源总量

表5 2023年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

五、出入境水量

2023年,全省入境水量1036亿立方米,从邻省入境水量1018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18.40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381亿立方米,其中,流入邻省622.7亿立方米,流入邻国1636亿立方米,流入省际界河水量122.1亿立方米。

长江流域入省境水量为352.7亿立方米,出省境水量为630.6亿立方米,其中,流入邻省水量为508.5亿立方米,流入省际界河水量为122.1亿立方米。珠江流域入省境水量为13.31亿立方米,出省境水量为112.1亿立方米。

蓄水动态

一、水库蓄水动态

2023年,全省统计的供河道外用水的大、中、小型水库以及坝塘年末蓄水总量87.95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3.1%,完成年度蓄水任务的103.5%。其中,18座大型水库蓄水量19.91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3.1%;293座中型水库蓄水量39.24亿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小型水库及坝塘蓄水量28.80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0.7%。

从行政分区看,临沧市、德宏州、昭通市、大理州、保山市、红河州、丽江市、西双版纳州8个州(市)的水库蓄水量增加,共增加2.714亿立方米;昆明市、玉溪市、怒江州、曲靖市、迪庆州、普洱市、文山州、楚雄州8个州(市)的水库蓄水量减少,共减少5.511亿立方米。2023年行政分区水库年末蓄水量见表6,2022、2023年行政分区年末蓄水量对比见图12。

表6 2023年行政分区年末蓄水量(单位:亿立方米)

 

图12 2022、2023年行政分区年末蓄水量对比图

二、湖泊蓄水量

2023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蓄水量288.7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4775亿立方米。其中,洱海、滇池、异龙湖较上年分别增加0.8500、0.5521、0.0705亿立方米;抚仙湖、阳宗海、杞麓湖、泸沽湖、程海、星云湖蓄水量较上年分别减少1.413、0.2083、0.1044、0.0957、0.0849、0.0434亿立方米。抚仙湖年末蓄水量为1953年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少。2019-2023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蓄水量见表7。

表7 2019—2023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蓄水量(单位:亿立方米)

水资源开发利用

一、河道外供水量

2023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62.3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7%;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55.2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5 %;地下水源供水量2.997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8.5%;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4.083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0.9%。

地表水源为主要供水水源,占总供水量的95.6%;地下水源供水量占1.9%,其他水源供水量占2.5%。2023年河道外供水量组成见图13。

图13 2023年河道外供水量组成

地表水源供水量包括蓄水、引水、提水、跨流域调水量和非工程供水量,分别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54.6%、34.5%、7.3%、3.5%和0.1%。

地下水源供水量均为浅层地下水供水量。

其他水源供水量包括再生水、雨水利用量和矿坑水,分别占其他水源供水量的70.8%、28.7%和0.5%。

2023年部分水资源分区供水量见表8,2023年行政分区供水量见表9。

表8 2023年部分水资源分区供水量(单位:亿立方米)

表9 2023年行政分区供水量(单位:亿立方米)

二、河道外用水量

2023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62.3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7%。其中,农业用水量113.9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0%;工业用水量13.13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8.0%;生活用水量26.39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5.0%;生态环境用水量8.842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1.0%。

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70.2%,工业用水量占8.1%,生活用水量占16.3%,生态环境用水量占5.4%。2023年河道外用水量组成见图14。

图14 2023年河道外用水量组成

行政分区中,昆明市用水量最大,为21.03亿立方米;迪庆州最小,为1.334亿立方米。各州(市)农业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38.2%~86.6%,工业用水量占1.4%~14.2%,生活用水量占9.8%~31.4%,生态环境用水量占0.9%~19.5%。

2023年部分水资源分区用水量见表10,2023年行政分区用水量见表11,2023年行政分区河道外用水量与上年比见表12。

表10 2023年部分水资源分区用水量(单位:亿立方米)

表11 2023年行政分区用水量(单位:亿立方米)

表12 2023年行政分区河道外用水量与上年比(单位:亿立方米)

三、用水水平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2023年,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7.4%。行政分区中,昆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25.7%,为全省最高;怒江州水资源开发利用率0.6%,为全省最低。2023年行政分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见表13。

表13 2023年行政分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单位:%)

(二)河道外用水指标

2023年,全省河道外人均用水量347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54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18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45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155升/日,其中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13升/日。2023年行政分区用水指标见表14。

表14 2023年行政分区用水指标

(二)全省用水指标变化趋势分析

2023年,全省用水指标农业灌溉亩均用水量略有增加,人均综合用水量持平,其余指标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降低。

自2010年以来,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呈上升的趋势,2023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47立方米,较2010的321立方米增加8.2%;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由2010年的204立方米下降到2023年的54立方米,下降7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10年的98立方米下降到2023年的18立方米,下降81.4%;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由2010年的448立方米下降到2023年的345立方米,下降23.1%。2010—2023年全省主要用水指标变化趋势见图15。

图15 2010—2023年全省主要用水指标变化趋势

四、用水消耗量

2023年,全省用水消耗量101.7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消耗量79.47亿立方米,工业用水消耗量5.169亿立方米,生活用水消耗量11.22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5.866亿立方米。全省综合耗水率62.7%。2023年行政分区用水消耗量及耗水率见表15。

表15 2023年行政分区用水消耗量及耗水率(单位:亿立方米)

 

 

编写说明

云南省水利厅发布第二十八期《云南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依据《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GB/T23598-2009)和最新的部门职责要求,按照水资源评价和《用水总量核算工作实施方案》编制。

1.术语解释

(1)常年:采用《云南省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中降水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的多年平均值。

(2)丰平枯水年:根据《水文情报预报规范》(GB/T22482-2008)采用距平百分率P作为划分标准,P>20%为丰水年、10%<P≤20%为偏丰水年、-10%<P≤10%为平水年、-20%<P≤-10%为偏枯水年、P<-20%为枯水年。

(3)地表水资源量:指地表水体中由当地降水形成的、可以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天然河川径流量。

(4)地下水资源量:指降水、地表水体(含河道、湖库、渠系和渠灌田间)入渗补给地下含水层的动态水量。

(5)水资源总量:指评价区内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的产水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南方山丘区地下水主要以河川基流形式排泄,其他排泄量很小,河川基流量为地表水资源量与地下水资源量的重复计算量,因此,可以将河川径流量近似作为水资源总量。

(6)供水量: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水量,也称取水量。按照取水水源不同分为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其他水源三大类。

(7)用水量:指河道外各类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之和,按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和人工生态环境补水四大类用户统计,不包括水力发电、航运等河道内用水量。

(8)用水消耗量:(简称耗水量)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通过蒸腾蒸发、土壤吸收、产品带走、居民和牲畜饮用等多种途径消耗掉,而不能回归至地表水体和地下含水层的水量。

2.数据说明

(1)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依据全省用水统计调查对象直报水量进行核算。

(2)《公报》蓄水动态仅统计供河道外用水的大、中、小型水库以及坝塘和九大高原湖泊蓄水量,未统计水电站蓄水量。

(3)泸沽湖蓄水量,于2020年开始按照新的水位~蓄水量关系进行了调整。

2022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3-11-14 09:21    浏览次数:

目 录

综 述1

水资源量 3

一、降水量 3

二、地表水资源量 10

三、地下水资源量 11

四、水资源总量 13

五、出入境水量 14

蓄水动态 16

一、水库蓄水动态 16

二、湖泊蓄水量 17

水资源开发利用 18

一、河道外供水量 18

二、河道外用水量 20

三、用水水平 22

四、用水消耗量 24

 

综 述

2022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173.8毫米,降水总量4498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7.0%;地表水资源量1743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54.8毫米,较常年偏少18.6%,属偏枯水年;地下水资源量602.6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14.2%;全省水资源总量1743亿立方米。全省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45.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3714立方米。全省入境水量1005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687亿立方米。

全省统计的供河道外用水的大、中、小型水库以及坝塘年末蓄水总量90.75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6.6%。九大高原湖泊年末蓄水量289.2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338亿立方米。

全省河道外供用水量163.4亿立方米。全省用水消耗量101.2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61.9%。

全省河道外人均用水量348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5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20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36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161升/日,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14升/日。

 

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22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173.8毫米,降水总量4498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7.0%。

 

图2 1997-2022年全省年降水量变化

水资源分区中,怒江(上)区年降水量最大,为2128.9毫米;金沙江(下)区最小,为900.7毫米。有4个水资源区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其中:赤水河和南广河2个区分别偏多16.9%和11.1%;北盘江和右江2个区分别偏多9.5%和7.2%。其余13个水资源区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少,其中:怒江(下)和李仙江2个区分别偏少15.8%和11.4%;澜沧江(下)、元江、南盘江、伊洛瓦底江、金沙江(下)、澜沧江(上)、乌江、雅砻江、怒江(上)、金沙江(上)和盘龙河11个区偏少8.6%~0.3%。

 

图3 2022年水资源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较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降水量最大,为2058.7毫米;楚雄州最小,为839.1毫米。有2个州(市)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其中:迪庆和文山2个州(市)分别偏多4.4%和3.4%。其余14个州(市)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少,其中:临沧、保山、红河和玉溪4个州(市)偏少16.6%~10.8%;昭通、丽江、普洱、大理、德宏、西双版纳、楚雄、昆明、怒江和曲靖10个州(市)偏少9.6%~2.4%。

图4 2022年行政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较

全省年降水量空间分布不均,实测年降水量在305.0~4104.5毫米之间,最大为怒江州贡山县独龙江乡地巴坡雨量站,最小为迪庆州德钦县羊拉乡茂顶雨量站。降水量高值区分布在红河流域红河州南部、伊洛瓦底江流域的德宏州西北部和怒江州西北部、怒江流域及澜沧江流域的怒山、怒江流域的高黎贡山等区域。低值区分布在长江流域迪庆州北部及东南部,丽江市北部及南部,大理州东部,昆明市北部,昆明市、曲靖市、昭通市交界处;澜沧江流域迪庆州西北部;怒江流域保山市中部等区域。

降水量年内分布不均,代表站汛期(5-10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56.3%~94.2%,枯期(1~4月、11-12月)降水量占5.8%~43.7%,连续最大4个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0.5%~81.4%,多集中在5~8月或6~9月,部分站点降水较多年平均有所提前。

 

图5 2022年典型代表站降水年内分配过程

图6 2022年年降水量等值线图(单位:毫米)

图7 2022年年降水量距平图(单位:%)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22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743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54.8毫米,较常年偏少18.6%,属偏枯水年。

水资源分区中,怒江(上)区年径流深最大,为1454.8毫米;元江区最小,为275.7毫米。有2个水资源区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多,其中:赤水河和右江2个区分别偏多14.0%和5.7%。其余15个水资源区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少,其中:怒江(下)区偏少33.2%;元江、雅砻江、李仙江、澜沧江(上)4个区偏少26.3%~23.2%;南盘江、澜沧江(下)、金沙江(下)、盘龙河、北盘江、伊洛瓦底江、乌江和金沙江(上)8个区偏少19.2%~10.7%;怒江(上)和南广河2个区分别偏少7.1%和3.7%。

图8 2022年水资源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374.6毫米;楚雄州最小,为155.1毫米。16个州(市)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均偏少,其中:临沧市偏少34.6%;楚雄、丽江、玉溪、大理、保山、红河、曲靖和普洱8个州(市)偏少27.8%~20.4%;昭通、西双版纳、德宏和迪庆4个州(市)偏少19.4%~10.1%;昆明、怒江和文山3个州(市)偏少8.7%~8.4%。

 

图9 2022年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三、地下水资源量

2022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602.6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14.2%。

水资源分区中,有3个水资源区年地下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多,其中:赤水河、右江和怒江(上)3个区偏多16.1%~0.4%。其余14个水资源区年地下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少,其中:怒江(下)、李仙江、元江和澜沧江(上)4个区偏少25.8%~21.3%;盘龙河、澜沧江(下)、南盘江、乌江和金沙江(下)5个区偏少16.3%~12.6%;北盘江、雅砻江、伊洛瓦底江、南广河和金沙江(上)5个区偏少8.5%~2.9%。

 

图10 2022年水资源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行政分区中, 16个州(市)年地下水资源量均较常年偏少,其中:楚雄和保山2个州(市)分别偏少22.9%和21.9%;曲靖、普洱、红河、临沧、昭通、西双版纳、丽江、玉溪和大理9个州(市)偏少19.5%~11.2%;迪庆、昆明、德宏、怒江和文山5个州(市)偏少8.9%~3.1%。

 

图11 2022年行政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四、水资源总量

2022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743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18.6%。全省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45.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3714立方米。

 

图12 1997-2022年全省水资源总量变化

五、出入境水量

2022年全省入境水量1005亿立方米,从邻省入境水量985.1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19.74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687亿立方米,其中,流入邻省760.9亿立方米,流入邻国1775亿立方米,流入省际界河水量151.1亿立方米。

长江流域入省境水量为384.1亿立方米,出省境水量为715.0亿立方米,其中,流入邻省水量为563.9亿立方米,流入省际界河水量为151.1亿立方米。珠江流域入省境水量为26.95亿立方米,出省境水量为194.3亿立方米。

注:因大中型水电站蓄水变化较大,且资料未能全面收集,影响了流域水量平衡。

蓄水动态

一、水库蓄水动态

2022年全省统计的供河道外用水的大、中、小型水库以及坝塘年末蓄水总量90.75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6.6%,完成年度蓄水任务的107.0%。其中,15座大型水库蓄水量22.91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2.2%;282座中型水库蓄水量39.24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7.1%;小型水库及坝塘蓄水量28.60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9%。

从行政分区看,曲靖市、昆明市、昭通市、大理州、普洱市、楚雄州、西双版纳州、丽江市、怒江州9个州(市)的水库蓄水量增加,共增加蓄水量7.23亿立方米;文山州、红河州、德宏州、玉溪市、临沧市、保山市、迪庆州7个州(市)的水库蓄水量减少,共减少蓄水量1.63亿立方米。

 

图13 2021、2022年行政分区年末蓄水量对比图

二、湖泊蓄水量

2022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蓄水量289.2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338亿立方米。其中,异龙湖、程海、阳宗海、泸沽湖、杞麓湖较上年分别增加0.2088亿立方米、0.1455亿立方米、0.0803亿立方米、0.0544亿立方米、0.0398亿立方米;抚仙湖、滇池、星云湖、洱海蓄水量较上年分别减少1.081亿立方米、0.3631亿立方米、0.2130亿立方米、0.2100亿立方米。

水资源开发利用

一、河道外供水量

2022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63.4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9%;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56.1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8%;地下水源供水量3.275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5.2%;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4.044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4.6%。

地表水源为主要供水水源,占总供水量的95.5%;地下水源供水量占2.0%,其他水源供水量占2.5%。

 

图14 2022年河道外供水量组成

地表水源供水量包括蓄水、引水、提水、跨流域调水量和非工程供水量,分别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56.2%、33.9%、6.3%、3.5%和0.1%。

地下水源供水量均为浅层地下水供水量。

其他水源供水量包括再生水、雨水利用量和其他,分别占其他水源供水量的65.1%、33.4%和1.5%。

 

二、河道外用水量

河道外用水总量指各类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之和,分为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环境用水四类。水力发电等河道内用水不计入用水总量。

2022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63.4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9%。其中,农业用水量111.5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0%;工业用水量14.25亿立方米,由于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业厂矿开工不足,工业用水量较上年减少9.0%;生活用水量27.65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0%;生态环境用水量9.958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97.0%,为因纳入统计的对象增加导致用水量增幅较大。

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68.3%,工业用水量占8.7%,生活用水量占16.9%,生态环境用水量占6.1%。

 

图15 2022年河道外用水量组成

行政分区中,昆明市用水量最大,为21.98亿立方米;迪庆州最小,为1.398亿立方米。各州(市)农业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37.2%~84.4%,工业用水量占2.0%~15.6%,生活用水量占9.6%~32.8%,生态环境用水量占0.6%~23.3%。

三、用水水平

(一)河道外用水指标

2022年全省河道外人均用水量348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5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20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36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161升/日,其中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14升/日。

 

(二)全省用水指标变化趋势分析

2022年全省用水指标人均综合用水量和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与上年略有增加,其余指标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降低。

自2010年以来,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呈上升的趋势,2022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48立方米,较2010的321立方米增加8.4%;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由2010年的204立方米下降到2022年的56立方米,下降72.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10年的98立方米下降到2022年的20立方米,下降79.8%;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由2010年的448立方米下降到2022年的336立方米,下降24.9%。

图16 2010-2022年全省主要用水指标变化趋势

四、用水消耗量

2022年全省用水消耗量101.2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消耗量77.6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消耗量5.243亿立方米,生活用水消耗量12.29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5.977亿立方米。全省综合耗水率61.9%。

 

术语解释

云南省水利厅发布第二十七期《云南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依据《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GB/T23598-2009)和最新的部门职责要求,按照水资源评价和用水总量统计方法编制。水资源开发利用数据采用用水统计调查制度成果。

常年 采用《云南省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中降水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的多年平均值。

丰平枯水年 根据《水文情报预报规范》(GB/T22482-2008)径流采用距平百分率P作为划分标准,P>20%为丰水年、10%<P≤20%为偏丰水年、-10%<P≤10%为平水年、-20%<P≤-10%为偏枯水年、P<-20%为枯水年。

地表水资源量 指地表水体中由当地降水形成的、可以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天然河川径流量。

地下水资源量 指降水、地表水体(含河道、湖库、渠系和渠灌田间)入渗补给地下含水层的动态水量。

水资源总量 指评价区内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的产水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南方山丘区地下水主要以河川基流形式排泄,其他排泄量很小,河川基流量为地表水资源量与地下水资源量的重复计算量,因此,可以将河川径流量近似作为水资源总量。

供水量 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水量,也称取水量。按照取水水源不同分为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其他水源三大类。

用水量 指在分配给用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分为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四类。

用水消耗量 (简称耗水量)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通过蒸腾蒸发、土壤吸收、产品带走、居民和牲畜饮用等多种途径消耗掉,而不能回归至地表水体和地下含水层的水量。

2021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2-12-30 15:52    浏览次数:

目 录

综 述 1

水资源量 3

一、降水量 3

二、地表水资源量 9

三、地下水资源量 10

四、水资源总量 12

五、出入境水量 13

蓄水动态 14

一、水库蓄水动态 14

二、湖泊蓄水量 15

水资源开发利用 16

一、河道外供水量 16

二、河道外用水量 18

三、用水水平 20

四、用水消耗量 21

重要水事 23

一、旱涝灾害 23

二、水利大事记 24

综 述

云南省水利厅发布第二十六期《云南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依据《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GB/T23598-2009)等技术标准,按照水资源评价和用水总量统计方法编制。

2021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123.9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307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11.0%;地表水资源量1616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21.6毫米,较常年偏少24.5%,属枯水年;地下水资源量562.9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27.0%。全省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42.2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3445立方米。全省入境水量1112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610亿立方米。

全省供河道外用水的大、中、小型水库以及坝塘年末蓄水总量85.15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4.2%。九大高原湖泊年末蓄水量290.4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3%。

2021年,全省河道外供用水量160.3亿立方米。全省用水消耗量100.6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62.7%。

全省河道外人均用水量342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5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25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45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160升/日,其中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16升/日。

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21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123.9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307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11.0%。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区的年降水量最大,为1771.2毫米;金沙江(上)区最小,为758.5毫米。有8个水资源区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其中:赤水河区偏多34.0%;右江、南广河、北盘江、乌江、南盘江、盘龙河和元江7个区偏多7.3%~0.1%。其余9个水资源区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少,其中:怒江(上)和澜沧江(上)2个区分别偏少34.2%和29.6%;怒江(下)、金沙江(上)、伊洛瓦底江、澜沧江(下)和金沙江(下)5个区偏少19.4%~12.0%;李仙江和雅砻江2个区分别偏少6.8%和6.4%。

图2 2021年水资源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较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年降水量最大,为1689.4毫米;迪庆州最小,为797.1毫米。有3个州(市)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其中:红河、文山和玉溪3个州(市)分别偏多8.8%、6.7%和0.1%。其余13个州(市)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少,其中:怒江、临沧和迪庆3个州(市)分别偏少29.6%、22.3%和21.4%;保山、德宏、大理、丽江、普洱和曲靖6个州(市)偏少19.5%~12.6%;西双版纳、昆明、昭通和楚雄4个州(市)偏少9.6%~6.4%。

图3 2021年行政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较

全省年降水量空间分布不均,实测年降水量在222.5毫米~4279.5毫米之间,最大为红河州绿春县三猛乡黄连山水库管理处黄连山雨量站,最小为迪庆州德钦县佛山乡溜筒江村溜筒江雨量站。降水量高值区分布在红河流域红河州南部和伊洛瓦底江流域的德宏州西北部、怒江州西北部等区域;低值区分布在金沙江、澜沧江上段、怒江下段河谷,以及大理州东部、楚雄州北部部分地区,昆明市、曲靖市、昭通市交界处等区域。

降水量年内分布不均,大部分地区汛期(5~10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72.1%~96.4%,枯期(1~4月、11~12月)降水量仅占3.6%~27.9%,连续最大四个月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占年降水量的52.8%~90.5%。

图4 2021年代表站降水年内分配过程

图5 2021年年降水量等值线图(单位:毫米)

图6 2021年年降水量距平图(单位:%)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21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616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21.6毫米,较常年偏少24.5%,属枯水年。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区年径流深最大,为1141.8毫米;金沙江(下)区最小,为276.7毫米。有2个水资源区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多,其中:赤水河区和南广河区分别偏多21.3%和5.7%。其余15个水资源区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少,其中:澜沧江(上)、怒江(上)和怒江(下)3个区分别偏少39.7%、36.4%和32.9%;李仙江、金沙江(上)、澜沧江(下)、雅砻江和金沙江(下)5个区偏少29.0%~21.6%;南盘江、盘龙河、北盘江、元江、伊洛瓦底江和乌江6个区偏少19.8%~11.8%;右江区偏少7.2%。

图7 2021年水资源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008.1毫米;楚雄州最小,为150.6毫米。16个州(市)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均偏少,其中:临沧、怒江和曲靖3个州(市)分别偏少39.4%、33.0%和32.6%;楚雄、大理、迪庆、普洱、丽江、西双版纳、昆明和保山8个州(市)偏少29.9%~20.4%;德宏、玉溪、红河、文山和昭通5个州(市)偏少16.8%~11.6%。

图8 2021年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三、地下水资源量

2021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562.9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27.0%。

水资源分区中,有2个水资源区年地下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多,其中:赤水河和南广河2个区分别偏多18.2%和1.3%。其余15个水资源区年地下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少,其中:澜沧江(上)区偏少40.6%;怒江(下)、怒江(上)、澜沧江(下)和李仙江4个区偏少39.9%~30.2%;金沙江(下)、金沙江(上)、盘龙河、北盘江、伊洛瓦底江和元江6个区偏少23.3%~21.0%;雅砻江、南盘江和乌江3个区偏少16.6%~13.4%;右江区偏少2.4%。

图9 2021年水资源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行政分区中,16个州(市)年地下水资源量均较常年偏少,其中:临沧市偏少45.3%;怒江、普洱、曲靖和楚雄4个州(市)偏少36.6%~30.2%;昆明、迪庆、大理、保山、西双版纳、德宏和昭通7个州(市)偏少29.6%~20.2%;丽江、红河、玉溪和文山4个州(市)偏少18.2%~10.2%。

图10 2021年行政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四、水资源总量

2021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616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24.5%。全省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42.2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3445立方米。

表2 2021年水资源分区水资源总量

表3 2021年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

五、出入境水量

2021年全省入境水量1112亿立方米,从邻省入境水量1094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17.83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610亿立方米,其中,流入邻省789.0亿立方米,流入邻国1674亿立方米,流入省际界河水量147.4亿立方米。

长江流域入省境水量为455.4亿立方米,出省境水量为750.4亿立方米,其中,流入邻省水量为603.0亿立方米,流入省际界河水量为147.4亿立方米。珠江流域入省境水量为22.62亿立方米,出省境水量为183.3亿立方米。西南诸河流域入省境水量为616.2亿立方米,入国境水量为17.83亿立方米,出省境水量为2.709亿立方米,出国境水量为1674亿立方米。

蓄水动态

一、水库蓄水动态

2021年全省供河道外用水的大、中、小型水库以及坝塘年末蓄水总量85.15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4.2%,完成年度蓄水任务的106.0%。其中,14座大型水库蓄水量20.43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8.1%;274座中型水库蓄水量36.66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1%;小型水库及坝塘蓄水量28.06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4.4%。

图11 2017-2021年行政分区年末蓄水量对比图

二、湖泊蓄水量

2021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蓄水量290.4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3%。其中,洱海、抚仙湖、程海、泸沽湖和阳宗海较上年减少,其余湖泊较上年不同程度增加。

水资源开发利用

一、河道外供水量

2021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60.3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8%;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53.2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2%;地下水源供水量3.86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3%;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3.25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3.25%。

地表水源为主要供水水源,占总供水量的95.6%;地下水源供水量占2.4%,其他水源供水量占2.0%。

图12 2021年河道外供水量组成

地表水源供水量包括蓄水、引水、提水、跨流域调水量和非工程供水量,分别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59.1%、32.9%、7.0%、0.9%和0.2%。

地下水源供水量均为浅层地下水供水量。

其他水源供水量包括污水处理回用量、雨水利用量和矿坑水利用量,分别占其他水源供水量的64.9%、32.3%和2.8%。

二、河道外用水量

河道外用水总量指各类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之和,分为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人工生态环境补水四类。水力发电等河道内用水不计入用水总量。

2021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60.3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8%。其中,农业用水量112.1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9%;工业用水量15.70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5.1%;生活用水量27.45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9.5%;人工生态环境补水量5.046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4.0%。

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69.9%,工业用水量占9.8%,生活用水量占17.1%,人工生态环境补水量占3.1%。

图13 2021年河道外用水量组成

行政分区中,昆明市用水量最大,为18.63亿立方米;迪庆州最小,为1.409亿立方米。各州(市)农业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40.5%~85.2%,工业用水量占2.0%~17.4%,生活用水量占9.2%~35.3%,人工生态环境补水量占0.1%~10.5%。

三、用水水平

(一)河道外用水指标

2021年全省河道外人均用水量342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5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25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45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160升/日,其中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16升/日。

(二)全省用水指标变化趋势分析

2021年全省用水指标人均综合用水量和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与上年略有增加,其余指标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降低。

自2010年以来,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呈上升的趋势,2021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42立方米,较2010的321立方米增加6.5%;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由2010年的204立方米下降到2021年的59立方米,下降71.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10年的98立方米下降到2021年的25立方米,下降74.5%;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由2010年的448立方米下降到2021年的345立方米,下降23.0%。

图14 2010-2021年全省主要用水指标变化趋势

四、用水消耗量

2021年全省用水消耗量100.6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消耗量77.7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消耗量5.773亿立方米,生活用水消耗量12.02亿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消耗量5.035亿立方米。全省综合耗水率62.7%。

重要水事

一、旱涝灾害

2021年,云南省旱涝灾害受灾程度与常年相比较轻。主要灾害特点是:全年降水总体偏少,时空分布不均,进入雨季偏晚、结束偏早,春夏气象干旱较重,局部地区汛期降水波动大,出现旱涝急转。为及时分析通报年度全省水文情势、洪旱灾害和水情趋势,为各级政府、各部门及时提供水文信息,充分发挥水文“耳目”“尖兵”“参谋”作用,省水文水资源局编制了《2021年云南水文情势报告》。

(一)干旱灾害

受近3年降水偏少、蓄水持续下降、江河来水偏枯等影响,2021年2月以来曲靖、玉溪、昆明、保山等地出现了乡村人畜饮水困难和不同程度的旱情,至6月下旬旱情才得到有效缓解,至7月初旱情全面解除。最严重时全省97个县(区)出现旱情,造成97.34万人饮水困难、273万亩农作物受灾。全省共投入抗旱资金12.54亿元,提升保障供水255.05万人和农田灌溉面积约19 万亩,挽回粮食损失约35.42万吨和经济作物损失约5.68亿元。

(二)洪涝灾害

汛期降水偏少,以局部暴雨和单点暴雨为主,各大流域干支流来水较历史同期偏少,全省汛期水情总体平稳,除金沙江干流受上游来水影响,丽江市玉龙县石鼓水文站8月和9月出现长时间超警戒水位洪水外,其余以区域暴雨和中小河流洪水为主,洪水涨落较快。汛期洪水量级小,超警戒水位次数少,以常遇洪水为主,六大流域河道超警戒水位59站次,为近5年来第4位。16个州(市)的123个县(市、区)、885乡(镇、街道)144.89万人受灾,因灾死亡2人,转移和疏散群众5435人,16个城镇受淹,农作物受灾129.57万亩,直接经济损失23.53亿元,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4.03亿元,经济损失为近5年较轻年份。

二、水利大事记

1、2021年1月6日,省水利厅召开纳入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会。

2、2021年1月31日,全省水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昆明召开。副省长和良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3、2021年2月24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2021年水利建设投资工作会议。2月25日,举行2021年第一批重点水网工程集中开工现场推进会,集中开工重点水网工程55件,总投资201.08亿元。3月31日,云南省2021年第二批重点水网工程集中开工推进会在昆明市罗泊河水库(清水海二期)工程现场顺利召开。

4、2021年3月8日,省委组织部领导带队的调研督导组对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涉及阳宗海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督导。

5、2021年3月12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一行在北京与水利部部长李国英举行工作座谈,并于3月19日专题到省水利厅调研。

6、2021年3月13日,省水文水资源局召开《在线整编遥测整数据接收处理系统》及《在线整编成果实时处理转发系统》鉴定会,“云南水文资料在线整编系统”的研发应用位居全国水文行业前列,水文资料整编实现“时清日结”。云南水文先后开发建设了40余个业务系统,440个水文站实现视频在线监控,全力提高水文数字化水平,强化服务支撑能力。

7、2021年3月24日,省水利厅召开2021年全省水文工作会议。

8、2021年3月25日,云南省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议在大理召开。

9、2021年3月,省水文水资源局编制发布《2020年云南水文情势报告》,为各级政府、各部门提供水文情势相关信息,充分发挥水文的“参谋”基础作用。

10、2021年4月13日~18日,水利部水文司一级巡视员张文胜一行赴云南保山、怒江、大理就水文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11、2021年5月21日,大理州漾濞县发生6.4级地震。云南省水利部门组织开展水利抗震救灾工作,受灾地区震损供水设施得到抢通,5月25日地震灾区基本恢复供水。

12、2021年5月31日,阿岗水库通过下闸蓄水阶段验收。

13、2021年7月1日,车马碧水库工程通过下闸蓄水阶段验收。

14、2021年7月9日,省水利厅召开2021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推进会。

15、2021年7月13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胡朝碧一行到省水投公司调研。

16、2021年7月16日,滇川两省长江(金沙江)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在溪洛渡电厂建管中心召开。

17、2021年7月19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胡朝碧主持召开了滇中引水多点入池、多河入池专题讨论会。

18、2021年7月21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胡朝碧一行到省水文水资源局调研座谈,专题研究水文工作并提出要求。

19、2021年7月29日,省水利厅副厅长訚楠主持召开全省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推进会。

20、2021年7月31日,省水利厅会同省应急厅组织举办了全省防汛行政责任人培训班。

21、2021年8月6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重点水利工作推进会议。

22、2021年8月13日,省河长办主任、省水利厅厅长胡朝碧主持召开全面推进“湖泊革命”攻坚战专题会议。

23、2021年8月19日~20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率省水利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赴楚雄州元谋县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农村供水水价改革现场调研。

24、2021年8月20日,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九大高原湖泊“两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担任组长;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嵩担任副组长。

25、2021年8月30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农村饮水安全3年专项行动前期工作推进视频会议;12月1日,召开全省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及374个抵边行政村供水工作推进视频会议;12月24日,召开全省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26、2021年9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43号)。

27、2021年9月27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28、2021年10月4日,王予波省长到抚仙湖调研“两线”划定工作,并分别于11月24日和12月18日两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九大高原湖泊“两线”划定方案。

29、2021年10月14日,水利部召开全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推进视频会,云南省等5个省(自治区)就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30、2021年10月11日,省水利厅召开4件150项大型水库工程专题推进会。

31、2021年10月16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定》。

32、2021年10月27日~29日,由云南省总工会和省人社厅主办,省水文局承办的“建功‘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云南省第十八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水文情报预报技能竞赛在昆明成功举办。

33、2021年10月30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省重点项目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

34、2021年12月6日,省河长办、省水利厅组织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视频会。

35、2021年12月27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工作会议。

36、2021年12月28日,《云南省“十四五”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水利厅正式印发实施。规划紧紧围绕云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水安全保障要求,立足“民生水文、生态水文、智慧水文”新定位,提出以“现代化水文站网体系、自动化水文监测体系、精准化水文服务体系、水文科技创新支撑体系、规范高效水文管理体系和水文发展长效保障体系”为重点的水文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

37、2021年12月29日,《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近30年暴雨洪水规律研究》初步完成。项目共收集暴雨、洪水以及历史洪涝灾害等数据39.6万组,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从云南省暴雨特征、时空分布规律,洪水类型、洪水特征及分布、演变规律,暴雨洪水灾害特征及演变,城市化对暴雨的影响、人类活动对洪水及洪水灾害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研究,形成报告及相关图件初步成果。

38、2021年,云南水文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云南省水文条例》,增强水文基础性公益事业保障能力,推动全省461处水文(位)站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范围由县(区、市)人民政府公告,进一步强化全省水文依法管理、依法保护、依法发展。

2020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1-11-19 17: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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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二、地表水资源量

三、地下水资源量

四、水资源总量

五、出入境水量

蓄水动态

一、水库蓄水动态

二、湖泊容水量

水资源开发利用

一、河道外供水量

二、河道外用水量

三、用水水平

四、用水消耗量

五、废污水排放量

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状况

 

综 述

云南省水利厅发布第二十五期《云南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依据《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GB/T23598-2009)等技术标准,按照水资源评价和用水总量统计方法编制。

2020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157.2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435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9.5%,属偏枯水年;地表水资源量1799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69.5毫米,较常年偏少18.6%;地下水资源量619.8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19.7%。全省每平方千米产水量47.0万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3811立方米。全省入境水量1306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921亿立方米。

全省供河道外用水的大、中、小型水库以及坝塘年末蓄水总量81.76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1%。九大高原湖泊年末容水量290.1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0.5%。

2020年,全省河道外供用水量156.0亿立方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7.1%。全省用水消耗量97.24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62.3%;全省废污水排放量17.53亿立方米(不包括火电厂直流式冷却水排放量)。

全省河道外人均用水量331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64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30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73立方米,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30升/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88升/日。

 

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20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157.2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435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9.5%,属偏枯水年。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年降水量最大,为2118.2毫米;昆明市最小,为781.8毫米。有2个州(市)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其中:昭通和德宏分别偏多8.0%和2.6%。其余14个州(市)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少,其中:昆明偏少20.5%;西双版纳、普洱、玉溪、保山、楚雄、红河和临沧7个州(市)偏少19.7%~10.8%;曲靖、丽江、文山、大理、迪庆和怒江6个州(市)偏少9.1%~1.5%。

图2 2020年行政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较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区的年降水量最大,为2268.2毫米;金沙江(上)最小,为845.1毫米。有5个水资源区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其中:赤水河、南广河、北盘江、伊洛瓦底江和右江5个区分别偏多48.4%、27.6%、3.7%、3.2%和0.1%。其余12个水资源区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少,其中:澜沧江(下)、南盘江、澜沧江(上)、元江、李仙江、金沙江(上)和怒江(下)7个区偏少15.7%~10.1% ;金沙江(下)、怒江(上)、雅砻江、盘龙河和乌江5个区偏少8.0%~4.8%。

图3 2020年水资源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较

全省年降水量空间分布不均,实测年降水量在298.0毫米~4731.5毫米之间。实测年最大降水量为德宏州盈江县苏典乡苏典街苏典雨量站,为4731.5毫米;最小值为迪庆州德钦县佛山乡巴美村委会西鲁雨量站,仅298.0毫米。降水量高值区分布在伊洛瓦底江流域的德宏州盈江县、怒江州贡山县和红河流域红河州绿春县等区域,低值区分布在澜沧江和长江流域的迪庆州德钦县以及金沙江、元江干热河谷等区域。

除滇西北澜沧江、怒江流域部分地区的年降水存在双峰过程外,全省大部分地区以单峰为主。从全省降水情况看,全省大部分地区汛期(5~10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70.5%~98.6%,枯期(1~4月、11~12月)降水量仅占1.4%~29.5%,连续最大四个月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占年降水量的50.1%~92.0%。

图4 2020年代表站降水年内分配过程

图5 2020年年降水量等值线图(单位:毫米)

图6 2020年年降水量距平图(单位:%)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20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799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69.5毫米,较常年偏少18.6%。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522.8毫米;楚雄州最小,为148.7毫米。有2个州(市)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多,其中:德宏和昭通分别偏多4.0%和1.0%。其余14个州(市)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少,其中:玉溪偏少42.5%;昆明、西双版纳和楚雄3个州(市)分别偏少33.2%、33.1%和33.1%;文山、曲靖、普洱、红河、大理和丽江6个州(市)偏少28.7%~20.0%;保山、临沧和迪庆3个州(市)偏少19.4%~11.0%;怒江偏少1.7%。

图7 2020年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水资源分区中,怒江(上)区年径流深最大,为1560.0毫米;南盘江区最小,为252.0毫米。有3个水资源区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多,其中:赤水河、南广河和伊洛瓦底江3个区分别偏多36.4%、11.1%和2.1%。其余14个水资源区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少,其中:元江和南盘江2个区分别偏少33.5 %和33.3%;盘龙河、右江、澜沧江(下)、澜沧江(上)和雅砻江5个区偏少27.3%~22.5%;北盘江、怒江(下)、李仙江、金沙江(上)和金沙江(下)5个区偏少19.7%~16.3%;乌江和怒江(上)2个区分别偏少7.4%和3.7%。

图8 2020年水资源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三、地下水资源量

2020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619.8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19.7%。地下水径流模数16.2万立方米/平方千米。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45.9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楚雄州最小,为3.9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有2个州(市)年地下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多,其中:德宏和昭通分别偏多2.7%和0.2%。其余14个州(市)年地表下资源量较常年偏少,其中:昆明和西双版纳2个州(市)分别偏少44.9%和40.0%;玉溪、普洱、楚雄和曲靖4个州(市)偏少37.2%~30.1%;文山、临沧和保山3个州(市)偏少24.3%~22.3%;大理和丽江2个州(市)分别偏少14.8%和10.2%;迪庆、红河和怒江3个州(市)3个区分别偏少9.4%、8.5%和5.4%。

图9 2020年行政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区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46.6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北盘江区最小,为8.3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有2个水资源区年地下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多,其中:赤水河和南广河2个区分别偏多46.3%和32.7%。其余15个水资源区年地下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少,其中:澜沧江(下)偏少32.8%;南盘江、元江、怒江(下)、右江和澜沧江(上)5个区偏少29.2%~21.4% ;盘龙河、李仙江、北盘江、雅砻江、金沙江(上)和金沙江(下)6个区偏少19.9%~13.2%;乌江、怒江(上)和伊洛瓦底江3个区分别偏少8.2%、2.8%和0.7%。

图10 2020年水资源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四、水资源总量

2020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799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18.6%。全省产水模数为47.0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3811立方米。

五、出入境水量

2020年全省入境水量1306亿立方米,从邻省入境水量1283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22.45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921亿立方米,其中,流入邻省850.0亿立方米,流入邻国1891亿立方米,流入省际界河水量180.0亿立方米。

长江流域入省境水量为509.2亿立方米,出省境水量为863.9亿立方米,其中,流入邻省水量为683.9亿立方米,流入省际界河水量为180.0亿立方米;珠江流域入省境水量为22.64亿立方米,出省境水量为166.2亿立方米;红河流域出国境水量为312.0亿立方米;澜沧江流域入省境水量为262.3亿立方米,入国境水量为10.05亿立方米,出国境水量为525.3亿立方米;怒江流域入省境水量为452.6亿立方米,入国境水量为1.400亿立方米,出国境水量为740.0亿立方米;伊洛瓦底江流域入省境水量为36.45亿立方米,入国境水量为11.00亿立方米,出国境水量为313.9亿立方米。

蓄水动态

一、水库蓄水动态

2020年全省供河道外用水的大、中、小型水库以及坝塘年末蓄水总量81.76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1%,完成年度蓄水任务的102.0%。其中,13座大型水库蓄水量18.90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2.5%;268座中型水库蓄水量35.91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3.5%;小型水库及坝塘蓄水量26.89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3.6%。

 

图11 2011-2020年行政分区年末蓄水量对比图

 

二、湖泊容水量

2020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容水量290.1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0.2%。其中,程海、滇池、抚仙湖和异龙湖较上年减少,泸沽湖与上年持平,其余湖泊较上年不同程度增加。

图12 2020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容水量对比图

水资源开发利用

一、河道外供水量

2020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56.0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0.7%;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49.9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0%;地下水源供水量3.774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7.4%;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2.303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22.4%。

地表水源为主要供水水源,占总供水量的96.1%;地下水源供水量占2.4%,其他水源供水量占1.5%。

图13 2020年河道外供水量组成

地表水源供水量包括蓄水、引水、提水、跨流域调水量和非工程供水量,分别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55.7%、34.0%、7.4%、1.3%和1.4%。

地下水源供水量均为浅层地下水供水量。

其他水源供水量包括污水处理回用量和雨水利用量,分别占其他水源供水量的70.9%和29.1%。

二、河道外用水量

河道外用水总量指各类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之和,分为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环境用水四类。水力发电等河道内用水不计入用水总量。

2020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56.0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0.7%。其中,农业用水量110.0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3.4%;工业用水量16.54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20.4%;生活用水量25.06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7.5%;生态环境用水量4.427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2%。

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70.5%,工业用水量占10.6%,生活用水量占16.1%,生态环境用水量占2.8%。

图14 2020年河道外用水量组成

行政分区中,昆明市用水量最大,为18.35亿立方米;迪庆州最小,为1.376亿立方米。各州(市)农业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41.7%~85.5%,工业用水量占4.0%~17.7%,生活用水量占7.9%~32.8%,生态环境用水量占0.9%~6.9%。

三、用水水平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2020年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7.1%。行政分区中,昆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28.2%,为全省最高;怒江州水资源开发利用率0.8%,为全省最低。

(二)河道外用水指标

2020年全省河道外人均用水量331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64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30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73立方米,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30升/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88升/日。

(三)全省用水指标变化趋势分析

2020年全省用水指标除人均综合用水量和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略有增加外,其余指标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降低。

自2010年以来,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在320立方米上下波动,2020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31立方米,较2010年的321立方米上升3.1%;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由2010年的204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64立方米,下降68.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10年的98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30立方米,下降69.1%;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由2010年的448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373立方米,下降16.7%。

图15 2010-2020年全省主要用水指标变化趋势

四、用水消耗量

2020年全省用水消耗量97.24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消耗量76.33亿立方米,工业用水消耗量5.863亿立方米,生活用水消耗量10.62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4.427亿立方米。全省综合耗水率62.3%。

五、废污水排放量

废污水排放量指工业、生活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但不包括火电直流式冷却水排放量、农业和农村生活退水和矿坑排水量。

2020年全省废污水排放量17.53亿立方米。

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状况

2020年16个州(市)用水总量均未超过总量控制目标。按照《云南省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昆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28.2%,划分为用水总量管理黄区,其余州(市)为用水总量管理绿区。

附件:2020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完整版)

2019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0-12-01 14:25    浏览次数:

现将2019年度全省的水资源量、蓄水动态、供用耗水量及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状况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 2019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008.0毫米,折合降水总量3863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21.2%,属枯水年。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降水量最大,为1850.4毫米;玉溪市最小,为631.7毫米。16个州(市)年降水量均较常年偏少,其中:西双版纳州偏少40.5%;玉溪、普洱和临沧3个市分别偏少36.4%、35.9%和31.7%;楚雄和红河2个州分别偏少23.8%和22.8%;大理、保山、昆明、怒江、丽江和德宏6个州(市)偏少19.3%~12.4%;迪庆、昭通、文山和曲靖4个州(市)偏少9.6%~5.3%。

地表水资源量 2019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534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00.3毫米,较常年偏少30.6%。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215.0毫米;玉溪市最小,为127.6毫米。16个州(市)年地表水资源量均较常年偏少,其中:玉溪和普洱2个市分别偏少55.9%和51.5%;西双版纳和临沧2个州(市)均偏少44.0%;楚雄、红河和大理3个州分别偏少35.4%、35.4%和34.0%;昆明、文山、怒江、丽江、保山和曲靖6个州(市)偏少27.7%~20.0%;迪庆、德宏和昭通3个州(市)偏少18.9%~13.7%。

地下水资源量 2019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554.6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28.1%。地下水径流模数14.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40.0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楚雄州最小,为3.6万立方米/平方千米。16个州(市)年地下水资源量均较常年偏少,其中:普洱市偏少50.6%;玉溪和临沧2个市分别偏少49.5%和40.6%;楚雄、西双版纳和大理3个州分别偏少35.5%、35.1%和31.3%;昆明、昭通、怒江、红河、文山和保山6个州(市)偏少25.3%~20.3%;迪庆、丽江、曲靖和德宏4个州(市)偏少17.6%~10.5%。

水资源总量 2019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534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30.6%。全省产水模数为40.0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3157立方米。

2019年全省入境水量1109亿立方米,从邻省入境水量1092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17.51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641亿立方米,其中,流入邻省751.9亿立方米,流入邻国1699亿立方米,流入省际界河水量190.1亿立方米。

注:因大中型水电站蓄水变化较大,且资料未能全面收集,影响了流域水量平衡。

 

二、蓄水动态

 

水库蓄水动态 2019年全省供河道外用水的大、中、小型水库以及坝塘年末蓄水总量80.04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0.2%,完成年度蓄水任务的100%。其中,13座大型水库蓄水量19.39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2.3%;252座中型水库蓄水量34.70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2.3%;小型水库及坝塘蓄水量25.95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2.7%。

九大高原湖泊蓄水动态 2019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容水量289.6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3%。除泸沽湖与上年持平外,其他湖泊均较上年有不同程度减少。

 

三、供用水量

 

河道外供水量 2019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54.9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5%;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48.4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1%;地下水源供水量3.513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4.5%;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2.967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6.4%。

地表水源为主要供水水源,占总供水量的95.8%;地下水源供水量占2.3%,其他水源供水量占1.9%。

河道外用水量 2019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54.9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5%。其中,农业用水量106.4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8%;工业用水量20.79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1%;生活用水量23.31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2%;生态环境用水量4.435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3.2%。

用水消耗量 2019年全省用水消耗量95.77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消耗量73.54亿立方米,工业用水消耗量7.339亿立方米,生活用水消耗量10.46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4.435亿立方米。全省综合耗水率61.8%。

 

四、用水指标

 

2019年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7.0%。全省河道外人均用水量319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67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39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82立方米,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24升/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84升/日。

 

五、水资源红黄绿分区

 

用水总量管理分区 2019年16个州(市)用水总量均未超过总量控制目标。按照《云南省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昆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28.5%,划分为用水总量管理黄区,其余州(市)为用水总量管理绿区。

附件:2019年度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2018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19-10-14 16:44    浏览次数:

现将2018年度全省的水资源量、供用耗水量、江河湖库水质及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状况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 2018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337.5毫米,折合降水总量5125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多4.6%,属平水年。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年降水量最大,为2016.9毫米;楚雄州最小,为899.4毫米。有13个州(市)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其中:西双版纳州偏多20.2%;红河、普洱、文山、玉溪、昭通和迪庆6个州(市)偏多9.1%~6.2%;大理、丽江、临沧、昆明、曲靖和楚雄6个州(市)偏多3.8%~0.7%。其余3个州(市)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少,其中:怒江、保山和德宏3个州(市)分别偏少7.2%、2.7%和2.3%。

地表水资源量 2018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206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575.8毫米,较常年偏少0.2%。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387.7毫米;楚雄州最小,为182.1毫米。有6个州(市)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多,其中:西双版纳州偏多62.7%;玉溪、普洱、昭通、文山和红河5个州(市)偏多8.5%~0.4%。其余10个州(市)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少,其中:丽江、楚雄、怒江和曲靖4个州(市)偏少18.5%~10.1%;迪庆、大理、保山、临沧、德宏和昆明6个州(市)偏少6.6%~0.2%。

地下水资源量 2018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772.8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多0.2%。地下水径流模数20.2万立方米/平方千米。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40.9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楚雄州最小,为4.7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有6个州(市)年地下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多,其中:西双版纳、普洱和玉溪3个州(市)分别偏多33.5%、16.4%和10.4%;红河、昭通和昆明3个州(市)分别偏多9.5%、3.1%和0.7%。其余10个州(市)年地下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少,其中:楚雄、临沧、曲靖、怒江和保山5个州(市)偏少16.4%~11.2%;大理、丽江、德宏、迪庆和文山5个州(市)偏少9.9%~0.4%。

水资源总量 2018年全省水资源总量2206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0.2%。全省产水模数为57.6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4569立方米。

2018年全省入境水量1653亿立方米,较常年增加0.2%;从邻省入境水量1628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25.55亿立方米;出境水量3720亿立方米,较常年减少3.0%,流入邻省1525亿立方米,流入邻国2195亿立方米。

 

二、蓄水动态

 

水库蓄水动态 2018年全省供河道外用水的11座大型水库、240座中型水库以及小型水库和坝塘的年末蓄水总量89.14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0.07%,完成年度蓄水任务的109%,为2011年以来蓄水最多的一年。其中,大型水库蓄水量19.84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7.3%;中型水库蓄水量39.56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2.7%;小型水库及坝塘蓄水量29.74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6%。

行政分区中,除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楚雄州、红河州和怒江州年末蓄水总量较上年减少外,其余10个州(市)年末蓄水总量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九大高原湖泊蓄水动态 2018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容水量293.4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2%。滇池、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洱海和程海较上年减少,泸沽湖与上年持平,阳宗海和抚仙湖较上年有不同程度增加。

 

三、供用水量

 

河道外供水量 2018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55.7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6%;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50.0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7%;地下水源供水量3.361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8.6%;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2.348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7.8%。

地表水源为主要供水水源,占总供水量的96.3%,地下水源供水量占2.2%,其他水源供水量占1.5%。

河道外用水量 2018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55.7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6%。其中,农业用水量107.2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68.8%,工业用水量21.02亿立方米,占14.6%,生活用水量23.59亿立方米,占14.1%,生态环境用水量3.919亿立方米,占2.5%。

用水消耗量 2018年全省用水消耗量96.59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消耗量74.46亿立方米,工业用水消耗量7.405亿立方米,生活用水消耗量10.81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3.919亿立方米。全省综合耗水率62.0%。

 

四、用水指标

 

2018年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7.0%。全省河道外用水量人均综合指标322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87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47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76立方米,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25升/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87升/日。

 

五、江河湖库水质

 

河流水质 2018年全省监测评价河流20730.3千米。其中,Ⅰ~Ⅲ类水河长18364.8千米,占评价总河长的88.6%,较上年下降1.8%;Ⅳ类水河长1064.9千米,占5.1%;Ⅴ类水河长459.6千米,占2.2%;劣Ⅴ类水河长841.0千米,占4.1%。

水功能区水质 2018年全省监测评价水功能区454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全因子评价总体达标率为63.4%,较上年下降2.9%;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达标率分别为68.2 %、78.9%、93.3%和45.2%。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双因子评价(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下同),总体达标率为86.8%,较上年下降2.0%;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达标率分别为93.6%、93.8%、100%和75.8%。

按水质管理目标全因子评价,长江流域评价水功能区153个,达标率为56.9%;珠江流域评价103个,达标率为51.5%;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流域评价数分别为61个、78个、29个和30个,达标率分别为68.9%、78.2%、65.5%和86.7%。按水质管理目标双因子评价,长江流域达标率为88.2%;珠江流域达标率为76.7%;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流域达标率分别为88.5%、92.3%、86.2%和96.7%。

九大高原湖泊水质 程海水质为劣Ⅴ类,营养状态属中营养;泸沽湖水质为Ⅰ类,属贫营养;滇池水质为Ⅳ类,属中度富营养;阳宗海水质为Ⅲ类,属中营养;抚仙湖水质为Ⅰ类,属中营养;星云湖水质为劣Ⅴ类,属中度富营养;杞麓湖水质为Ⅴ类,属中度富营养;异龙湖水质为劣Ⅴ类,属中度富营养;洱海水质局部为Ⅱ类,大部分为Ⅲ类,属中营养。

程海主要超标项目为氟化物和pH值;滇池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和pH值等;星云湖主要超标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和pH值等;杞麓湖主要超标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异龙湖主要超标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

水库水质 2018年参加评价的水库190座。全年总体水质为Ⅰ~Ⅲ类的有183座,Ⅳ类有2座,Ⅴ类有2座,劣Ⅴ类有3座,总体达标率为96.3%,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和pH值等。

190座水库中有162座水库营养状态处于中营养,21座处于轻度富营养,3座处于中度富营养,4座未评价营养状态。

11座大型水库(不包括水电站)中,独木水库水质为Ⅰ类,营养状态为中营养;小中甸水库、松华坝水库、云龙水库、清水海、毛家村水库、渔洞水库、麻栗坝水库水质为Ⅱ类,营养状态为中营养;德泽水库、柴石滩水库水质为Ⅱ类,营养状态为轻度富营养;景洪电站水质Ⅲ类,营养状态处于中营养。

水源地水质 2018年全省195个参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水源地,全年总体水质为Ⅰ~Ⅲ类的有185座,总体达标率为94.87%,未达标的水源地主要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铁、锰等。

 

六、水资源红黄绿分区

 

用水总量管理分区 2018年16个州(市)用水总量均未超过总量控制目标。保山市用水总量达到总量控制目标的96.5%,昆明市、玉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分别为29.1%和21.2%,这三个州(市)划分为用水总量管理黄区,其余州(市)为用水总量管理绿区。

水功能区管理分区 454个参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的江河湖泊水功能区中,水功能区管理红区58个,水功能区管理黄区119个,水功能区管理绿区339个。

水源地管理分区 195个参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的水源地中,水源地管理红区9个,水源地管理黄区85个,水源地管理绿区101个。

与上年相比,昭通市用水总量控制约束力得到加强,本年度用水总量“黄区”已摘牌。水功能区“红区”管理个数占总数的11.2%,比上年增加0.4个百分点;“黄区”占总数的23.1%,比上年增加5个百分点。水源地“红区”管理比上年增加6个,增加3个百分点;“黄区”管理比上年增加52个,增加27个百分点。

附件:2018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完整版)

2017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18-10-29 14:44    浏览次数:

现将2017年度全省的水资源量、供用耗水量、江河湖库水质及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状况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 2017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351.5毫米,折合降水总量5179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偏多5.7%,属平水年。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降水量最大,为2422.2毫米;楚雄州最小,为909.4毫米。有11个州(市)年降水量较多年平均偏多,其中:迪庆、文山和西双版纳3个州(市)分别偏多17.7%、17.2%和16.4%;怒江、玉溪、红河、曲靖、昆明、昭通、普洱和楚雄8个州(市)偏多1.8%~13.0%。其余5个州(市)年降水量较多年平均偏少,其中:大理、丽江、德宏、保山和临沧5个州(市)分别偏少7.4%、5.6%、5.5%、5.4%和0.5%。

地表水资源量 2017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203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574.8毫米,较多年平均偏少0.3%。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608.9毫米;楚雄州最小,为185.6毫米。有8个州(市)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多年平均偏多,其中:昆明、西双版纳和玉溪3个州(市)分别偏多18.4%、15.5%和11.6%;文山、红河、曲靖、怒江和迪庆5个州(市)偏多1.9%~8.9%。其余8个州(市)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多年平均偏少,其中:丽江、大理和楚雄3个州(市)分别偏少22.5%、20.2%和16.5%;临沧、保山、德宏、普洱和昭通5个州(市)偏少2.0%~10.8%。

地下水资源量 2017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762.0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偏少1.2%。地下水径流模数19.9万立方米/平方千米。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45.2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楚雄州最小,为4.9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有9个州(市)年地下水资源量较多年平均偏多,其中:昆明市和红河州分别偏多35.1%和20.4%;文山、西双版纳和玉溪3个州(市)分别偏多17.5%、14.7%和12.9%;曲靖、普洱、怒江和迪庆4个州(市)偏多2.2%~5.1%。其余7个州(市)年地下水资源量较多年平均偏少,其中:大理州和丽江市分别偏少26.8%和24.9%;临沧、保山和楚雄3个州(市)分别偏少17.4%、14.6%和13.0%;昭通市和德宏州分别偏少5.9%和3.6%。

水资源总量 2017年全省水资源总量2203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偏少0.3%。全省产水模数为57.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4588立方米。

2017年全省入境水量1684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增加2.1%;从邻省入境水量1659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24.31亿立方米;出境水量3822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减少0.3%,流入邻省1614亿立方米,流入邻国2208亿立方米。

 

二、蓄水动态

 

水库蓄水动态 2017年全省供河道外用水的11座大型水库、235座中型水库以及小型水库和坝塘的年末蓄水总量89.0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6%,完成年度蓄水任务的111%,为2011年以来蓄水最多的一年。其中,大型水库蓄水量18.48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2.3%;中型水库蓄水量40.6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8%;小型水库及坝塘蓄水量29.93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7%。

行政分区中,除临沧市和大理州年末蓄水总量较上年减少外,其余14个州(市)年末蓄水总量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九大高原湖泊蓄水动态 2017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容水量293.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3%,为2011年以来容水量最多的一年。各湖泊中,滇池、星云湖、洱海和程海年末容水量较上年减少,泸沽湖与上年持平,阳宗海、抚仙湖、杞麓湖和异龙湖较上年有不同程度增加。

 

三、供用水量

 

河道外供水量 2017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56.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51.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0%;地下水源供水量3.679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4%;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1.83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51.0%。

地表水源为主要供水水源,占总供水量的96.5%,地下水源供水量占2.3%,其他水源供水量占1.2%。

河道外用水量 2017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56.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3%。其中,农业用水量108.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69.3%,工业用水量23.40亿立方米,占14.9%,生活用水量21.67亿立方米,占13.8%,生态环境用水量3.071亿立方米,占2.0%。

用水消耗量 2017年全省用水消耗量96.66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消耗量75.52亿立方米,工业用水消耗量8.098亿立方米,生活用水消耗量9.970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3.071亿立方米。全省综合耗水率61.7%。

河湖补水量 2017年全省水利工程对河湖的生态补水量8.490亿立方米,其中河湖补水消耗量0.5084亿立方米,河湖补水换水量7.982亿立方米。

 

四、用水指标

 

2017年全省水利工程供水量164.6亿立方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7.4%;其中河道外供水量156.6亿立方米,河道内的河湖生态补水换水量7.982亿立方米。全省河道外人均综合用水量326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9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55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60立方米,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30升/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77升/日。

 

五、江河湖库水质

 

河流水质 2017年全省监测评价河流20730.3千米,其中Ⅰ~Ⅲ类水河长18748.8千米,占评价总河长的90.4%,较上年上升0.6%;Ⅳ类水河长747.6千米,占3.6%;Ⅴ类水河长306.2千米,占1.5%;劣Ⅴ类水河长927.7千米,占4.5%。

水功能区水质 2017年全省监测评价水功能区454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全因子评价(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三个指标,下同),总体达标率为66.3%,较上年下降1.3%;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达标率分别为70.9%、82.0%、93.3%和48.4%。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双因子评价(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下同),总体达标率为88.8%,较上年上升3.8%;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达标率分别为92.7%、95.3%、100%和80.1%。

长江流域评价水功能区153个,按水质管理目标全因子评价达标率为58.8%;珠江流域评价103个,达标率为52.4%;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流域评价数分别为61个、78个、29个和30个,达标率分别为70.5%、83.3%、75.9%和83.3%。按水质管理目标双因子评价,长江流域达标率为88.2%;珠江流域达标率为82.5%;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流域达标率分别为91.8%、93.6%、89.7%和96.7%。

九大高原湖泊水质 程海水质为劣Ⅴ类,营养状态属中营养;泸沽湖水质为Ⅰ类,属贫营养;滇池水质为Ⅲ~劣Ⅴ类,属轻度富营养;阳宗海水质为Ⅲ类,属中营养;抚仙湖水质为Ⅰ类,属贫营养;星云湖水质为劣Ⅴ类,属中度富营养;杞麓湖水质大部分为Ⅴ类、局部为劣Ⅴ类,属中度富营养;异龙湖水质局部为Ⅴ类、大部分为劣Ⅴ类,属中度富营养;洱海水质为Ⅲ类,属中营养。

程海主要超标项目为氟化物和pH值;滇池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和pH值等四项;星云湖主要超标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等五项;杞麓湖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五项;异龙湖主要超标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等四项。

水库水质 2017年参加评价的水库192座。全年总体水质为Ⅰ~Ⅲ类的有182座,Ⅳ类有6座,Ⅴ类有2座,劣Ⅴ类有2座,总体达标率为94.8%,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

192座水库中有176座水库营养状态处于中营养,13座处于轻度富营养,3座处于中度富营养。

11座大型水库中,松华坝水库、独木水库水质为Ⅰ类,营养状态处于中营养;柴石滩水库、德泽水库、小中甸水库、云龙水库、清水海、毛家村水库、渔洞水库、景洪电站、麻栗坝水库水质均为Ⅱ类,营养状态均处于中营养。

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 2017年全省监测评价55处州市所在地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总体达标率为85.5%。未达标的水源地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铁、锰、pH值、溶解氧及五日生化需氧量。

 

六、水资源红黄绿分区

 

用水总量管理分区 2017年云南省及16个州(市)完成了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保山市和昭通市用水总量达到总量控制目标的97.3%和99.1%,昆明市、玉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分别为37.2%和21.9%,这四个州(市)划分为用水总量管理黄区,其余州(市)为用水总量管理绿区。

水功能区管理分区 454个全省考核江河湖泊水功能区中,水功能区管理红区56个,水功能区管理黄区103个,水功能区管理绿区357个。

水源地管理分区 195个全省考核水源地中,水源地管理红区3个,水源地管理黄区33个,水源地管理绿区159个。

与上年比,保山市和昭通市用水总量超过总量控制目标的95%,新增为用水总量“黄区”管理。水功能区“红区”管理个数占总数的10.8%,比上年减少2个百分点;“黄区”占总数的17.9%,比上年减少4个百分点。水源地“红区”管理比上年增加1个,增加0.5个百分点;“黄区”管理比上年增加6个,增加3个百分点。

附件:2017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完整版)

2016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17-07-18 15:41    浏览次数:

现将2016年度全省的水资源量、供用耗水量、江河湖库水质及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状况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 2016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295.9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966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偏多1.3%,属平水年。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降水量最大,为2603.9毫米;昆明市最小,为974.1毫米。有9个州(市)年降水量较多年平均偏多,其中昭通和怒江分别偏多31.6%和21.5%;迪庆、楚雄和临沧分别偏多16.7%、10.7%和10.2%;大理、玉溪、曲靖和丽江分别偏多4.9%、3.6%、2.5%和1.0%。其余7个州(市)较多年平均偏少,其中文山、西双版纳和保山分别偏少16.4%、12.1%和10.3%;德宏、红河、普洱和昆明分别偏少9.2%、9.0%、2.2%和0.9%。

地表水资源量 2016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089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545.1毫米,较多年平均偏少5.5%。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749.8毫米;楚雄州最小,为205.0毫米。有5个州(市)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多年平均偏多,其中昭通偏多24.2%;怒江偏多13.0%;迪庆、玉溪和大理分别偏多2.8%、1.8%和0.1%。其余11个州(市)较多年平均偏少,其中西双版纳和文山分别偏少24.1%和20.3%;红河、丽江、保山和德宏分别偏少19.0%、15.8%、13.7%和10.5%;昆明、楚雄、曲靖、普洱和临沧分别偏少8.9%、7.7%、6.3%、5.3%和2.3%。

地下水资源量 2016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699.7亿立方米,地下水径流模数18.3万立方米/平方千米,较多年平均偏少9.3%。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49.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楚雄州最小,为5.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有4个州(市)年地下水资源量较多年平均偏多,其中昭通偏多21.5%;怒江偏多12.7%;大理和玉溪分别偏多1.8%和1.4%。其余12个州(市)较多年平均偏少,其中西双版纳偏少30.0%;保山、丽江、红河和文山偏少22.2%~25.7%;临沧偏少14.6%;昆明、曲靖、普洱、楚雄、德宏和迪庆偏少0.2%~6.5%。

水资源总量 2016年全省水资源总量2089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偏少5.5%。全省产水模数为54.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4379立方米。

2016年全省入境水量1590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减少3.6%;从邻省入境水量1566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23.86亿立方米;出境水量3505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减少8.6%,流入邻省1550亿立方米,流入邻国1955亿立方米。

 

二、蓄水动态

 

水库蓄水动态 2016年全省供河道外用水的11座大型水库、229座中型水库以及小型水库和坝塘的年末蓄水总量87.63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7%,完成年度蓄水任务的110%,为2011年以来蓄水最多的一年。其中,大型水库蓄水量18.9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9%;中型水库蓄水量39.5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4%;小型水库及坝塘蓄水量29.1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3%。

行政分区中,除曲靖市、昭通市、红河州和怒江州年末蓄水总量较上年减少外,其余12个州(市)年末蓄水总量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九大高原湖泊蓄水动态 2016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容水量293.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03%,为2011年以来容水量最多的一年。各湖泊中,滇池、程海、星云湖和洱海年末容水量较上年减少,泸沽湖与上年持平,阳宗海、抚仙湖、杞麓湖和异龙湖较上年有不同程度增加。

 

三、供用水量

 

河道外供水量 2016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50.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07%;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45.3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4%;地下水源供水量3.732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2.5%;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1.217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8%。

地表水源为主要供水水源,占总供水量的96.7%,地下水源供水量占2.5%,其他水源供水量占0.8%。

河道外用水量 2016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50.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07%。全省农业用水量105.2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70.0%,工业用水量21.09亿立方米,占14.0%,生活用水量21.11亿立方米,占14.1%,生态环境用水量2.794亿立方米,占1.9%。

用水消耗量 2016年全省用水消耗量90.52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消耗量71.51亿立方米,工业用水消耗量6.882亿立方米,生活用水消耗量9.334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2.794亿立方米。全省综合耗水率60.3%。

河湖补水量 2016年全省水利工程对河湖的生态补水量7.437亿立方米,其中河湖补水消耗量0.5243亿立方米,河湖生态换水量6.913亿立方米。

 

四、用水指标

 

2016年全省水利工程供水量157.1亿立方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7.1%;其中河道外供水量150.2亿立方米,河道内生态换水量6.913亿立方米。全省河道外人均综合用水量315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102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0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60立方米,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28升/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74升/日。

 

五、江河湖库水质

 

河流水质 2016年全省监测评价河流21393.3千米,其中Ⅰ~Ⅲ类水河长19217.1千米,占评价总河长的89.8%,较上年增加2.9%;Ⅳ类水河长612.7千米,占2.9%;Ⅴ类水河长401.7千米,占1.9%;劣Ⅴ类水河长1161.8千米,占5.4%。

水功能区水质 2016年全省监测评价水功能区454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全因子评价(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三个指标,下同),总体达标率为67.6%,较上年增加4.4%;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达标率分别为75.5%、83.6%、90.0%和48.4%。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双因子评价(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下同),总体达标率为85.0%,较上年增加2.2%;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达标率分别为90.0%、95.3%、100%和72.6%。

长江流域评价水功能区153个,按水质管理目标全因子评价达标率为65.4%;珠江流域评价103个,达标率为53.4%;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流域评价数分别为61个、78个、29个和30个,达标率分别为72.1%、78.2%、75.9%和83.3%。按水质管理目标双因子评价,长江流域达标率为84.3%;珠江流域达标率为82.5%;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流域达标率分别为85.2%、89.7%、93.1%和80.0%。

九大高原湖泊水质 程海水质为劣Ⅴ类,营养状况处于中营养;泸沽湖水质为Ⅰ类,处于贫营养;滇池水质为Ⅳ~劣Ⅴ类,处于中度富营养;阳宗海水质为Ⅳ类,处于中营养;抚仙湖水质大部分为Ⅰ类、局部为Ⅱ类,处于中营养;星云湖和杞麓湖水质均为劣Ⅴ类,均处于中度富营养;异龙湖水质为Ⅴ~劣Ⅴ类,处于中度富营养;洱海水质为Ⅱ~Ⅲ类,处于中营养。

程海主要超标项目为pH值和氟化物;滇池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等5项;阳宗海主要超标项目为砷;星云湖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等5项;杞麓湖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等7项;异龙湖主要超标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5项。

水库水质 2016年参加评价的水库159座。全年总体水质为Ⅰ~Ⅲ类的有152座,Ⅳ类有3座,Ⅴ类有3座,劣Ⅴ类有1座,总体达标率为95.6%,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

159座水库中有143座水库营养状态处于中营养,13座处于轻度富营养,3座处于中度富营养。

7座大型水库(不包括水电站)中,独木水库水质为Ⅰ类,营养状态处于中营养;松华坝水库、云龙水库、清水海、毛家村水库、渔洞水库水质均为Ⅱ类,营养状态均处于中营养;柴石滩水库水质为Ⅲ类,营养状态处于轻度富营养。

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 2016年全省监测评价47处主要供水水源地,总体达标率为90.6%,较上年增加1.7%。未达标的水源地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铁、锰、pH值、溶解氧及五日生化需氧量。

 

六、水资源红黄绿分区

 

用水总量管理分区 2016年云南省及16个州(市)完成了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昆明市、玉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分别为37.5%和20.7%,划分为用水总量管理黄区,其余州(市)为用水总量管理绿区。

水功能区管理分区 324个全省考核的江河湖泊水功能区中,水功能区管理红区35个,占总数的10.8%,其中玉溪9个,昆明5个,文山4个,保山、普洱、楚雄各3个,红河、大理各2个,曲靖、昭通、丽江、迪庆各1个;水功能区管理黄区58个,占总数的17.9%,其中昆明11个,大理7个,曲靖、保山各6个,玉溪、楚雄、红河各4个,临沧、文山、德宏各3个,普洱、怒江各2个,昭通、丽江、迪庆各1个;水功能区管理绿区231个。

水源地管理分区 195个全省考核的水源地中,水源地管理红区3个,玉溪、昭通、大理各1个;水源地管理黄区31个,其中德宏6个,昆明、玉溪各5个,保山、昭通、临沧、楚雄各3个,红河2个,大理1个;水源地管理绿区161个。

2016年度,全省通过红黄绿区动态管理,用水总量和水功能区管理得到有效控制,水源地监督管理得到加强。

德宏州用水总量控制约束力相比上年度得到加强,上年度列入用水总量“黄区”地方已摘牌;昆明市和玉溪市位于滇中缺水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较高,本年度仍然实行用水总量“黄区”管理。

本年度,全省水功能区“红区”管理个数占总数的10.8%,比上年减少2个百分点;“黄区”占总数的17.9%,比上年减少4个百分点。水源地“红区”管理比上年增加1个,增加0.5个百分点;“黄区”管理比上年增加6个,增加3个百分点。

附件:2016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完整版)

2015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16-09-06 11:34    浏览次数:

云南省水利厅

2015年全省的水资源量、供用耗水量、江河湖库水质及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状况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 水资源量

 

降水量 2015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239.8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751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3.1%,比上年偏多8.4%,属平水年。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年降水量最大,为1766.9毫米;迪庆州最小,为824.0毫米。与常年比,有8个州(市)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其中曲靖和文山2个州(市)偏多16.2%和12.6%;昆明、普洱、昭通、楚雄、玉溪和西双版纳6个州(市)偏多9.2%~1.1%。其余8个州(市)较常年偏少,其中红河州偏少7.2%;大理、丽江、临沧、德宏、怒江和迪庆6个州(市)偏少11.5%~19.0%;保山市偏少23.1%。

六大流域中,伊洛瓦底江流域年降水量最大,为1830.6毫米;长江流域最小,为952.7毫米。与常年比,除珠江流域年降水量比常年偏多13.9%外,长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分别比常年偏少1.7%、2.6%、1.9%、17.4%和16.7%。

地表水资源量 2015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872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88.5毫米,比常年偏少15.3%,比上年偏多8.4%。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045.7毫米;楚雄州最小,为179.0毫米。与常年比,曲靖市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多14.2%;文山、昭通和昆明3个州(市)偏多4.8%~2.3%;其余州(市)均较常年偏少,其中玉溪、西双版纳和普洱3个州(市)偏少3.3%~6.5%;德宏和楚雄2个州(市)偏少14.4%和19.4%;临沧、保山、丽江、红河和大理5个州(市)偏少26.0%~26.9%;迪庆和怒江2个州(市)偏少32.6%~36.4%。

六大流域中,伊洛瓦底江流域年径流深最大,为1119.1毫米;长江流域最小,为345.2毫米。与常年比,除珠江流域年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偏多9.3%外,长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年地表水资源量分别比常年偏少10.9%、19.1%、13.9%、30.9%和21.0%。

地下水资源量 2015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615.2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19.8%,比上年偏多10.4%。地下水径流模数16.1万立方米/平方千米。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37.7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楚雄州最小,为4.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与常年比,曲靖市地下水资源量偏多13.7%;昆明和昭通2个市分别偏多1.8%和1.7%;其余州(市)均较常年偏少,其中文山州较常年偏少1.9%;西双版纳州偏少7.4%;玉溪、普洱、德宏和楚雄4个州(市)偏少10.2%~19.0%;临沧市偏少29.3%;大理、红河、丽江、怒江和迪庆5个州(市)偏少30.5%~36.8%;保山市偏少44.2%。

六大流域中,伊洛瓦底江流域年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33.7万立方米/平方千米;长江流域最小,为11.1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与常年比,除珠江流域年地下水资源量比常年偏多2.3%外,长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年地下水资源量分别比常年偏少13.4%、23.8%、19.0%、35.6%和28.2%。

水资源总量 2015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872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15.3%,比上年偏多8.4%。全省产水模数为48.8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3948立方米。

2015年全省入境水量1292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21.7%,从邻省入境水量1272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19.67亿立方米;出境水量3051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20.4%,流入邻省1404亿立方米,流入邻国1647亿立方米。

 

二、 蓄水动态

 

水库蓄水动态 2015年全省供河道外用水的11座大型水库、224座中型水库以及小型水库和坝塘的年末蓄水总量85.3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9%。其中,大型水库蓄水量18.03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6.4%;中型水库蓄水量38.2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0%;小型水库及坝塘蓄水量29.07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4%。

行政分区中,除文山州年末蓄水总量较上年减少、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基本持平外,其余13个州(市)年末蓄水总量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增加。

九大高原湖泊蓄水动态 2015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容水量292.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7%。容水量除程海较上年减少,泸沽湖与上年持平外,滇池、阳宗海、星云湖、抚仙湖、杞麓湖、异龙湖和洱海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增加。

 

三、 供用水量

 

河道外供水量 2015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50.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5%;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44.7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5%;地下水源供水量4.26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26.2%;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1.18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7.6%。

地表水源为主要供水水源,占总供水量的96.4%,地下水源供水量占2.8%,其他水源供水量占0.8%。

河道外用水量 2015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50.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5%。全省农业用水量104.6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69.7%,工业用水量22.97亿立方米,占15.3%,生活用水量20.20亿立方米,占13.5%,生态环境补水量2.346亿立方米,占1.6%。

用水消耗量 2015年全省用水消耗量88.14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消耗量69.7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消耗量7.137亿立方米,生活用水消耗量8.906亿立方米,生态环境补水消耗量2.346亿立方米。全省综合耗水率59.0%。

 

四、 用水指标

 

2015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17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10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66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398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124升/日,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71升/日。

 

五、 江河湖库水质

 

河流水质 2015年全省监测评价河流21304.4千米,其中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河长18516.7千米,占评价总河长的86.9%;Ⅳ类水质的河长1047.3千米,占4.9%;Ⅴ类水质的河长467.8千米,占2.2%;劣于Ⅴ类水质的河长1272.6千米,占6.0%。

水功能区水质 2015年全省监测评价水功能区454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全因子评价(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三个指标,下同),总体达标率为63.2%;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达标率分别为61.8%、80.5%、90.0%和47.8%。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双因子评价(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下同),总体达标率为82.8%;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达标率分别为87.3%、93.0%、100%和70.4%。

长江流域评价水功能区153个,按水质管理目标全因子评价,达标率为60.8%;珠江流域评价103个,达标率为41.7%;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流域评价数分别为61个、78个、29个和30个,达标率分别为60.7%、84.6%、75.9%和86.7%。按水质管理目标双因子评价,长江流域达标率为81.7%;珠江流域达标率为72.8%;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流域达标率分别为82.0%、88.5%、93.1%和100%。

九大高原湖泊水质 程海水质为劣Ⅴ类,营养状况属中营养;泸沽湖水质为Ⅰ类,属贫营养;滇池水质为Ⅳ~劣Ⅴ类,属中度富营养;阳宗海水质为Ⅳ类,属中营养;抚仙湖水质大部分为Ⅰ类、局部为Ⅱ类,属中营养;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均为劣Ⅴ类,均属中度富营养;洱海水质大部分为Ⅲ类、局部为Ⅱ类,属中营养。

程海主要超标项目为pH值、氟化物;滇池主要超标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等5项;阳宗海主要超标项目为砷、化学需氧量;星云湖主要超标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五日生化需氧量等5项;杞麓湖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等6项;异龙湖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5项。

水库水质 2015年参加评价的水库62座。符合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有57座,Ⅳ类有2座,Ⅴ~劣Ⅴ类有3座,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

62座水库中有56座水库属中营养,4座属轻度富营养,2座属中度富营养。

5座大型水库(不包括水电站)中,云龙水库、松华坝水库、渔洞水库、独木水库水质均为Ⅱ类,属中营养;柴石滩水库水质为Ⅳ类,属轻度富营养。

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 2015年全省监测评价46处主要供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水源地38个,地下水水源地8个。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总体达标率为88.9%,未达标的水源地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铁、锰、pH值、溶解氧及五日生化需氧量。

 

六、 水资源红黄绿分区

 

用水总量管理分区 昆明市、玉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分别为28.7%和20.4%,超过20%;德宏州用水总量为总量控制目标的95.4%,超过95%。因此,昆明、玉溪和德宏3个州(市)划分为用水总量管理黄区,其余州(市)为用水总量管理绿区。

水功能区管理分区 266个全省考核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中,水功能区管理红区34个,占12.8%,其中,曲靖6个,昆明、玉溪各5个,文山4个,楚雄3个,昭通、红河、保山、迪庆各2个,普洱、大理、丽江各1个;水功能区管理黄区59个,占22.2%,其中,昆明18个,文山7个,曲靖、玉溪、红河各5个,大理4个,德宏、临沧各3个,楚雄、保山、丽江各2个,昭通、怒江、迪庆各1个;水功能区管理绿区173个,占65.0%,其中,普洱18个,文山15个,西双版纳14个,曲靖、楚雄、丽江各13个,德宏12个,大理、保山、临沧、昭通各10个,红河9个,玉溪、怒江各8个,迪庆7个,昆明3个。

水源地管理分区 195个全省考核水源地中,水源地管理红区2个,占1.0%,其中,红河、大理各1个;水源地管理黄区25个,占12.8%,其中,昆明11个,德宏5个,昭通、临沧各3个,普洱、红河、大理各1个;水源地管理绿区168个,占86.2%,其中,临沧18个,曲靖、玉溪各16个,昭通、普洱、大理各14个,红河、文山各13个,保山、楚雄各10个,丽江8个,怒江6个,昆明5个,西双版纳、迪庆各4个,德宏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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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15-11-06 10:10    浏览次数:

2014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云南省水利厅

现将2014年全省的水资源量、供用耗排水量及江河湖库水质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 水资源量

 

降水量 2014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143.4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382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10.6%,比上年偏少3.9%,属偏枯水年。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降水量最大,为1771.6毫米;丽江市最小,为821.8毫米。与常年比,曲靖、文山和昭通3个州(市)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多13.5%~2.2%外,其余13个州(市)均比常年偏少,其中玉溪、昆明和楚雄3个州(市)较常年偏少3.2%~6.6%;红河、迪庆、普洱、西双版纳、德宏、怒江、丽江、大理8个州(市)较常年偏少10.3%~17.7%;临沧和保山2 个州(市)较常年偏少20.4%和25.0%。

六大流域中,除珠江年降水量比常年偏多7.4%外,长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均比常年偏少5.7%、10.7%、17.2%、18.4%和19.8%。

地表水资源量 2014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727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50.6毫米,比多年平均偏少21.9%,比上年偏多1.2%。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997.4毫米;楚雄州最小,为145.6毫米。与常年比,昭通、曲靖和文山3个州(市)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少0.9%~7.6%;西双版纳、玉溪和德宏3个州(市)偏少12.6%~18.4%;普洱、迪庆、昆明、红河、保山和丽江6个州(市)偏少21.4%~29.9%;临沧、大理、楚雄和怒江4个州(市)偏少30.7%~35.6%。

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年地表水资源量分别比常年偏少15.5%、9.6%、24.2%、23.6%、30.9%和24.5%。

地下水资源量 2014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557.4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27.3%。地下水径流模数14.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35.2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楚雄州最小,为3.3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与常年比,除曲靖市地下水资源量偏多2.3%外,其余15个州(市)均比常年偏少。其中昭通市偏少7.7%;文山和玉溪2个州(市)偏少11.0%和16.1%;德宏、昆明、迪庆和西双版纳4个州(市)偏少21.2%~28.4%;普洱、丽江、临沧、红河、大理和怒江6个州(市)偏少30.0%~36.7%;楚雄和保山2个州(市)偏少41.1%和45.7%。

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年地下水资源量分别比常年偏少17.0%、9.1%、31.6%、31.3%、34.9%和32.0%。

水资源总量 2014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727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21.9%,比上年偏多1.2%。全省产水模数为45.1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3663立方米。

2014年全省入境水量1467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11.1%,从邻省入境水量1449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18.28亿立方米;出境水量3021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21.2%,流入邻省1341亿立方米,流入邻国1680亿立方米。

 

二、 蓄水动态

 

水库蓄水动态 2014年全省10座大型水库、224座中型水库以及小型水库和坝塘年末蓄水总量82.1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6.5%。其中,大型水库蓄水量16.94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9%;中型水库蓄水量36.7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多9.6%;小型水库及坝塘蓄水量28.3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8%。

行政分区中,除丽江市年末蓄水总量较上年减少、西双版纳州持平外,其余14个州市年末蓄水总量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增加。

九大高原湖泊蓄水动态 2014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容水量290.8亿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容水量除程海、滇池和洱海较上年减少,泸沽湖与上年相同外,阳宗海、星云湖、抚仙湖、杞麓湖和异龙湖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增加。

 

三、 供用水量

 

河道外供水量 2014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49.4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2%;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42.5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96.0%,地下水源供水量5.782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3.2%,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1.102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0.8%。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占地表水供水量的51.8%,引水工程供水量占37.2%,提水工程供水量占8.2%,跨流域调水占0.8%,人工载运水量占2.0%。

河道外用水量 2014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49.4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量103.3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69.1%,工业用水量24.59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6.5%,生活用水量19.51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3.1%,生态环境用水量2.019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3%。

用水消耗量 2014年全省用水消耗量87.44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消耗量68.8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消耗量7.812亿立方米,生活用水消耗量8.763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2.019亿立方米。全省综合耗水率59.0%。

水力发电用水量 2014年全省水力发电用水量4103亿立方米。

 

四、用水指标

 

2014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17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117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3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97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127升/日,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71升/日。

 

五、 江河湖库水质

 

河流水质 2014年全省监测评价河流16831.2千米,其中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河长13785.2千米,占评价总河长的81.9%;Ⅳ类水质的河长1467.4千米,占8.7%;Ⅴ类水质的河长264.7千米,占1.6%;劣于Ⅴ类水质的河长1313.9千米,占7.8%。

水功能区水质 2014年全省监测评价水功能区353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全因子评价(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三个指标),总体达标率为56.1%;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达标率分别为54.7%、72.2%、72.0%和43.4%。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双因子评价(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下同),总体达标率为77.1%;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达标率分别为76.5%、90.8%、84.0%和66.9%。

长江流域评价水功能区108个,按水质管理目标全因子评价达标率为55.6%;珠江流域评价82个,达标率为31.7%;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流域评价数分别为40个、68个、28个和27个,达标率分别为57.5%、72.1%、60.7%和85.2%。按水质管理目标双因子评价长江流域达标率为78.7%;珠江流域达标率为61.0%;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流域达标率分别为82.5%、80.9%、82.8%和96.2%。

九大高原湖泊水质 程海水质为劣Ⅴ类,营养状况属中营养;泸沽湖水质为Ⅰ类,营养状况属贫营养;滇池水质为Ⅳ~劣Ⅴ类,营养状况均属中度富营养;阳宗海为Ⅲ类,营养状况属中度富营养;抚仙湖水质大部分为Ⅰ类、局部为Ⅱ类,营养状况属中营养;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均为劣Ⅴ类,营养状况均属中度富营养;洱海水质大部分为Ⅱ类、局部为Ⅲ类,营养状况属中营养。

程海主要超标项目为pH、氟化物;滇池主要超标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等6项;星云湖主要超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杞麓湖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6项;异龙湖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5项。

水库水质 2014年参加评价的水库62座。符合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有54座,Ⅳ类有4座,Ⅴ~劣Ⅴ类有4座,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

62座水库中有54座水库属中营养,3座属轻度富营养,5座属中度富营养。

5座大型水库(不包括水电站)中,云龙水库、独木水库水质均为Ⅱ类,属中营养;渔洞水库、松华坝水库水质为Ⅲ类,属中营养;柴石滩水库水质为Ⅲ类(根据水利部关于《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补充技术要求,总氮不评价),轻度富营养。

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 2014年全省监测评价46处主要供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水源地38个,地下水水源地8个。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总体达标率为91.7%,未达标的水源地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铁、锰、pH、溶解氧、粪大肠菌群及五日生化需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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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14-10-08 14:29    浏览次数:

2013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云南省水利厅

现将2013年全省的水资源量、供用耗排水量及江河湖库水质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 水资源量

 

降水量 2013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190.1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561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6.9%,属略偏枯水年。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降水量最大,为1903.2毫米;楚雄州最小,为772.2毫米。与常年比,除西双版纳州降水量较常年偏多14.5%外,其余15个州市年降水量均比常年偏少,其中文山、玉溪、迪庆、昭通、普洱、红河、丽江和德宏8个州市偏少1.1%~8.9%;怒江、大理、楚雄、昆明、临沧、保山和曲靖7个州市偏少11.2%~15.5%。

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年降水量分别比常年偏少8.3%、7.8%、5.1%、2.9%、13.4%和0.4%。

地表水资源量 2013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707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45.4毫米,比常年偏少22.8%。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097.6毫米;楚雄州最小,为118.4毫米。与常年比,除西双版纳州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多6.6%外,其余15个州市地表水资源量均比常年偏少,其中迪庆州偏少9.9%;德宏、昭通、保山、红河4个州市偏少10.7%~18.3%;丽江、普洱、文山、临沧、大理、玉溪、怒江7个州市偏少21.0%~29.1%;昆明和楚雄偏少42.4%和46.7%;曲靖偏少54.0%。

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年地表水资源量分别比常年偏少23.3%、42.6%、20.6%、18.9%、24.9%和13.7%。

地下水资源量 2013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573.3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25.2%。地下水径流模数15.0万立方米/平方千米。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40.4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楚雄州最小,为2.4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与常年比,除西双版纳州地下水资源量偏多1.1%外,其余15个州市均比常年偏少。其中昭通和德宏2个州市偏少9.0%和9.4%;迪庆偏少12.4%;丽江、红河、普洱、文山、怒江5个州市偏少21.0%~29.4%;临沧、大理、玉溪、保山4个州市偏少32.3%~35.2%;昆明偏少43.1%;楚雄和曲靖2个州市偏少56.5%和58.7%。

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年地下水资源量分别比常年偏少21.1%、45.3%、25.4%、21.5%、28.7%和20.9%。

水资源总量 2013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707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22.8%。全省产水模数为44.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3642立方米。

2013年全省入境水量1362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17.4%,从邻省入境水量1342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19.86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781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27.5%,流入邻省1194亿立方米,流入邻国1587亿立方米。

 

二、 蓄水动态

 

水库蓄水动态 2013年全省10座大型水库、223座中型水库以及小型水库和坝塘年末蓄水总量77.1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0.8%。其中,大型水库蓄水量16.47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6.5%;中型水库33.5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9.5%;小型水库及坝塘27.0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0.1%。

九大高原湖泊蓄水动态 2013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容水量290.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5.0%。容水量除程海和阳宗海较上年减少,泸沽湖与上年相同外,滇池、星云湖、抚仙湖、杞麓湖、异龙湖和洱海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增加。

 

三、 供用水量

 

河道外供水量 2013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49.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4%;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43.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1%;地下水源供水量4.795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0.6%;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1.21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6.1%。地表水为主要供水水源,其中,蓄水工程供水量59.77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量70.27亿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量12.14亿立方米,跨流域调水量1.359亿立方米,人工载运水量0.1575亿立方米。

河道外用水量 2013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49.7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量102.7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25.26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20.49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量1.294亿立方米。

用水消耗量 2013年全省用水消耗量86.95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消耗量68.20亿立方米,工业用水消耗量8.069亿立方米,生活用水消耗量9.382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1.294亿立方米。全省综合耗水率58.0%。

水力发电用水量 2013力发电用水量3327亿立方米。

 

四、 用水指标

 

2013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19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128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7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409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120升/日,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73升/日。

 

五、 江河湖库水质

 

河流水质 2013年全省监测评价河流14846.4千米,其中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河长12253.7千米,占评价总河长的82.5%;Ⅳ类水质的河长708.3千米,占4.8%;Ⅴ类水质的河长526.5千米,占3.5%;劣于Ⅴ类水质的河长1357.9千米,占9.2%。

水功能区水质 2013年全省监测评价水功能区264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全因子评价(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三个指标),总体达标率为49.6%;长江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50.0%,珠江流域为37.5%,红河流域为45.5%,澜沧江流域为50.0%,怒江流域为55.6%,伊洛瓦底江流域为78.3%。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双因子评价(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下同),总体达标率为76.8%;长江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69.2%,珠江流域为57.6%,红河流域为81.8%,澜沧江流域为87.9%,怒江流域为83.3%,伊洛瓦底江流域为100.0%。

九大高原湖泊水质 泸沽湖水质为Ⅰ类,属贫营养;抚仙湖水质大部分为Ⅰ类、局部为Ⅱ类,属中营养;洱海水质大部分为Ⅲ类、局部为Ⅱ类,属中营养;阳宗海为Ⅳ类,属中营养;程海为劣Ⅴ类,属中营养;滇池、杞麓湖、异龙湖、星云湖均为劣Ⅴ类,均属中度富营养。阳宗海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砷、石油类;程海为pH、氟化物;滇池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6项;杞麓湖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6项;异龙湖为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6项;星云湖为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5项。

水库水质 2013年参加评价的水库60座。符合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有52座,Ⅳ类有4座,Ⅴ~劣Ⅴ类有4座,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60座水库中有50座水库属中营养,6座属轻度富营养,4座属中度富营养。5座大型水库(不包括水电站)中,渔洞水库、松华坝水库、云龙水库、独木水库水质均为Ⅱ类,属中营养;柴石滩水库水质为Ⅳ类,主要超标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属轻度富营养。

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 2013年全省监测评价46处主要供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水源地38个,地下水水源地8个。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总体达标率为87.0%,未达标的水源地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铁、锰、溶解氧及五日生化需氧量。

附件:2013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完整版)

2012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18-04-23 10:27    浏览次数:

 

2012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2011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12-10-31 16:01    浏览次数:

2011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云南省水利厅

现将2011年全省的水资源量、供用耗排水量及江河湖库水质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 2011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985毫米,折合降水总量3775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23%,为1956年以来仅次于2009年的特枯水年。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除滇西、滇南降水量相对正常外,滇中、滇东等地区降水量严重偏少。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降水量最大,为1711毫米;昆明市最小,为562毫米。与常年比,西双版纳、普洱年降水量偏少7%和9%;临沧、保山、大理3个州市偏少11%~19%;怒江、德宏、迪庆、玉溪、红河、文山6个州市偏少20%~29%;丽江、楚雄、昭通3个州市偏少31%~37%;昆明、曲靖偏少43%和46%。

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年降水量分别比常年偏少34%、41%、22%、11%、15%和19%。

地表水资源量 2011年是我省遭遇连续干旱的第三年。由于旱情的叠加影响,全省江河来水严重偏少,众多中小河流断流;2011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480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386毫米,比常年偏少33%。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032毫米;楚雄州最小,为96毫米。与常年比,西双版纳、保山、普洱3个州市地表水资源量偏少12%~18%;临沧、德宏、迪庆3个州市偏少23%~30%;文山、红河、怒江、大理4个州市偏少31%~40%;丽江市、玉溪市偏少44%和50%;楚雄州偏少57%;曲靖、昭通、昆明3个州市偏少63%~65%。

全省各流域河道来水量大幅度减少,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年地表水资源量分别比常年偏少53%、55%、31%、21%、25%和21%。

地下水资源量 2011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548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29%。地下水径流模数14万立方米/平方千米。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34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昆明市最小,为3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与常年比,普洱、楚雄、西双版纳3个州市地下水资源量偏少12%~18%;德宏、保山、临沧、迪庆、大理、怒江、丽江7个州市偏少23%~30%;文山州、红河州偏少30%和34%;昭通市偏少44%;曲靖市偏少51%;玉溪市和昆明市偏少63%和65%。

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年地下水资源量分别比常年偏少38%、51%、31%、17%、27%和23%。

水资源总量 2011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480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33%,比上年偏少23%。全省产水模数为39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3196立方米。

2011年全省入境水量1149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30%,从邻省入境水量1129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19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566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33%,流入邻省802亿立方米,流入邻国1765亿立方米。

 

二、蓄水动态

 

水库蓄水动态 2011年我省遭遇到了连续三年的干旱,导致库塘蓄水严重不足;全省8座大型水库、199座中型水库及小型水库和坝塘年末蓄水总量47亿立方米,只完成年度蓄水目标任务的62%,比上年同期少蓄17.0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8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38%;中型水库22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23%;小型水库及坝塘1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25%。

行政分区中,保山、普洱、临沧、西双版纳、德宏和怒江等6个州市年末蓄水总量比上年略有增加,其余10个州市年末蓄水总量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减少。

九大高原湖泊蓄水动态 2011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容水量278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2%,泸沽湖与上年相同;程海、滇池、阳宗海、星云湖、抚仙湖、杞麓湖、异龙湖、洱海均有不同程度减少。

 

三、供用水量

 

河道外供水量 2011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4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96%,地下水源供水量占3%,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占1%。地表水源供水量14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其中,蓄水工程供水占地表水供水量的39%,引水工程供水量占52%,提水工程供水量占8%,跨流域调水占1%。

河道外用水量 2011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47亿立方米,其中,生产用水量131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15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量1亿立方米。

全省生产用水中,第一产业用水量101亿立方米,第二产业用水量27亿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量3亿立方米。

第一产业用水量比重较大,占77%;第二产业用水量占21%,第三产业用水量占2%。

用水消耗量 2011年全省用水消耗量85亿立方米,和上年持平,其中,生产用水消耗量76亿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消耗量8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1亿立方米。全省综合耗水率58%。

水力发电用水量 2011力发电用水量2936亿立方米,比上年偏多。

 

四、用水指标

 

2011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17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16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不含火电)用水量77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435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118升/日,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71升/日。

 

五、江河湖库水质

 

河流水质 2011全省监测评价河流16543千米的河长中,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河长14037千米,占评价总河长的85%;Ⅳ类水质的河长497千米,占3%;Ⅴ类水质的河长563千米,占3%;劣于Ⅴ类水质的河长1447千米,占9%。

水功能区水质 2011年全省监测评价水功能区251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评价:长江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34 %,珠江流域为20%,红河流域为40%,澜沧江流域为43%,怒江流域为50%,伊洛瓦底江流域为77%。

九大高原湖泊水质 泸沽湖水质为Ⅰ类,属贫营养;抚仙湖水质大部分为Ⅰ类、局部为Ⅱ类,属中营养;洱海为Ⅲ类,属中营养;星云湖为劣Ⅴ类,属轻度富营养;程海为劣Ⅴ类,属中营养;阳宗海大部分为Ⅲ类、局部为Ⅳ类,属中营养;滇池、杞麓湖、异龙湖为劣Ⅴ类,属中度富营养。程海主要影响指标为pH、氟化物;滇池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等8项;阳宗海为总磷;星云湖为总磷、pH值、总氮等5项;杞麓湖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等6项;异龙湖为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6项。

水库水质 2011年全省参加评价的水库60座。符合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有41座,Ⅳ类有11座,Ⅴ类~劣Ⅴ类有8座,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60座水库中有47座水库属中营养,10座属轻度富营养,3座属中度富营养。5座大型水库(不包括水电站)中,渔洞水库水质为Ⅱ类,属中营养;松华坝水库、云龙水库、独木水库水质为Ⅲ类,属中营养;独木水库锰超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柴石滩水库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总磷,属轻度富营养。

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 2011年全省监测评价37处主要供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水源地29个,地下水水源地8个。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总体合格率为89%,未合格的水源地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及五日生化需氧量。

附件:2011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完整版)

2010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11-09-15 15:24    浏览次数:

2010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云南省水利厅

现将2010年全省的水资源量、供用耗排水量及江河湖库水质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 2010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185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541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7%,属偏枯水年。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降水量最大,为2640毫米;楚雄州最小,为749毫米。与常年比,怒江州、迪庆州年降水量均偏多23%;德宏州、保山市分别偏多7%和1%;大理、丽江、曲靖3个州市偏少2%~10%;玉溪、普洱、临沧、昭通、西双版纳、楚雄、昆明、红河8个州市偏少11%~20%;文山州偏少23%。

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流域年降水量分别比常年偏少7%、19%、13%和7%;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比常年偏多1%和12%。

地表水资源量 2010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941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507毫米,比常年偏少12%。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954毫米;楚雄州最小,为139毫米。与常年比,怒江州、迪庆州地表水资源量分别偏多26%和22%;保山市偏多2%;德宏州、大理州偏少4%和5%;丽江、普洱、昭通3个市偏少12%~16%;文山、临沧、昆明、西双版纳4个州市偏少23%~30%;红河、曲靖、玉溪、楚雄4个州市偏少31%~37%。

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流域年地表水资源量分别比常年偏少13%、33%、23%、11%;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偏多1%和7%。

地下水资源量 2010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686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11%。地下水径流模数18万立方米/平方千米。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5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楚雄州最小,为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与常年比,怒江州、迪庆州地下水资源量偏多25%和22%;保山市偏多2%;丽江、德宏、大理州3个州市偏少1%~7%;昭通、普洱、楚雄3个州市偏少12%~17%;曲靖、西双版纳、文山、临沧、红河5个州市偏少20%~29%;玉溪市、昆明市分别偏少36%和38%。

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流域年地下水资源量分别比常年偏少8%、29%、22%、10%;怒江流域年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持平;伊洛瓦底江流域年地下水资源量比常年偏多5%。

水资源总量 2010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941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12%,比上年偏多23%。全省产水模数为51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4224立方米。

2010年全省入境水量1531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7%,从邻省入境水量1509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22亿立方米;出境水量3382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12%,流入邻省1400亿立方米,流入邻国1982亿立方米。

 

二、蓄水动态

 

    水库蓄水动态2010全省8座大型水库、191座中型水库及小型水库和坝塘年末蓄水总量6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8%,其中,大型水库1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3%;中型水库2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8%;小型水库及坝塘23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4%。

行政分区中,红河州、怒江州年末蓄水总量比上年略有减少,其余14个州市年末蓄水总量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增加。

九大高原湖泊蓄水动态 2010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容水量284亿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滇池、星云湖、洱海年末容水量比上年有所增加;泸沽湖与上年相同;程海、阳宗海、抚仙湖、杞麓湖、异龙湖均有不同程度减少。

 

三、供用水量

 

河道外供水量 2010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48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94%,地下水源供水量占3%,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占3%。地表水源供水量139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5%,其中,蓄水工程供水占地表水供水量的40%,引水工程供水量占52%,提水工程供水量占7%,跨流域调水占1%。

河道外用水量 2010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48亿立方米,其中,生产用水量129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4%;生活用水量15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2%;生态环境用水量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3%。

全省生产用水中,第一产业用水量101亿立方米,第二产业用水量26亿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量2亿立方米。

第一产业用水量比重较大,占78%;第二产业用水量占20%,第三产业用水量占2%。

用水消耗量 2010年全省用水消耗量85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4%,其中,生产用水消耗量76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5%;居民生活用水消耗量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3%;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6%。全省综合耗水率58%。

水力发电用水量 2010力发电用水量1996亿立方米,与上年持平。

 

四、用水指标

 

2010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21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204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不含火电)用水量98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448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119升/日,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68升/日。

 

五、江河湖库水质

 

河流水质 2010全省监测评价河流15640千米的河长中,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河长11264千米,占评价总河长的72%;Ⅳ类水质的河长1794千米,占12%;Ⅴ类水质的河长835千米,占5%;劣于Ⅴ类水质的河长1747千米,占11%。

水功能区水质 2010年全省监测评价水功能区236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评价:长江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34 %,珠江流域为22%,红河流域为57%,澜沧江流域为47%,怒江流域为50%,伊洛瓦底江流域为90%。

九大高原湖泊水质 泸沽湖水质为Ⅰ类,属贫营养;抚仙湖水质大部分为Ⅰ类、局部为Ⅱ类,属中营养;洱海为Ⅲ类,局部为Ⅱ类,属中营养;星云湖为劣Ⅴ类,属轻度富营养;程海、阳宗海为劣Ⅴ类,属中营养;滇池、杞麓湖、异龙湖为劣Ⅴ类,属中度富营养。程海主要影响指标为pH、氟化物;滇池为PH、氨氮、总氮、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阳宗海为砷;星云湖为pH、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杞麓湖为PH、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异龙湖为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水库水质 2010年全省参加评价的水库57座。5座大型水库(不包括水电站)中,云龙、松华坝水库、渔洞水库水质为Ⅲ类,属中营养;独木水库水质为Ⅳ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锰超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属中营养;柴石滩水库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属中营养。

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2010年全省监测评价36处主要供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水源地28个,地下水水源地8个。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总体合格率为83%,未合格的水源地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

附件:2010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完整版)

2009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10-08-27 11: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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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09-07-24 17:5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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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08-07-16 09:30    浏览次数:

前 言

我国正处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的历史阶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都对新时期水利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总体上看,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土资源和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仍然是现阶段我省的突出问题;干旱缺水、洪涝灾害、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等问题,仍然是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水利工作方针,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有效解决水资源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本期《云南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为云南省水利厅发布的第十二期《公报》。《公报》以水利部《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修改试行稿)》要求的内容和技术标准为编制依据,以水文部门的实测数据和水利统计资料及各州(市)报送的供用水资料为基础,并收集统计、气象、农业和城建等部门的有关资料,经汇总和综合分析后编制而成。

综 述

2007年全省年均降水量1293.1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955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多1.1%,属平水年。

全省水资源总量2256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多2.1%。产水模数58.9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4996立方米。全省入境水量1541亿立方米,出境水量3702亿立方米。

2007年全省水利工程年末蓄水总量68.3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5%;九大高原湖泊年末容水量288.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2%。

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50.0亿立方米,地表水源供水占总供水量的95.1%;地下水源供水占3.6%,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占1.3%。河道外用水量与供水量持平,其中,生产用水量134.6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13.65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量1.805亿立方米。

全省水力发电用水量1486亿立方米。

全省用水消耗量86.84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57.8%。

全省废污水排放量17.22亿立方米(不包括火电厂直流式冷却水排放量)。

2007年全省共评价河长10376.5千米,水库28座、九大高原湖泊及主要供水水源地35处,并增加了水资源三级区的水质评价。水质符合地表水资源质量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河段长、水库、供水水源分别占评价数的67.8%、78.6%和83.3%。

2007年全省水质状况与上年比较,水库略有好转,九大高原湖泊基本持平,河流及水源地略有下降,大部分污染严重的河段水质未得到改善。

2007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按照《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水资源三级分区体系划定水资源分区,共17个分区。

本期湖库水质富营养化评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395~2007。

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07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293.1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955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多1.1%,比上年偏多15.6%,属平水年。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年降水量最大,为2201.3毫米;楚雄州最小,为967.6毫米。年降水量与常年比,昭通、西双版纳、曲靖、文山、怒江5个州、市偏少5.6%~14.1%;德宏、大理、楚雄、保山、临沧、玉溪6个州、市偏多6.6%~16.9%,其余州、市与常年持平。

年降水量与上年比,西双版纳州偏少1.6%,德宏州、丽江市偏多54.6%、44.7%,红河、昆明、玉溪、楚雄、大理、保山6个州、市偏多20%~30%,曲靖市、临沧市偏多10%~20%,其余州、市偏多在10%以下。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年降水量最大,为2331.9毫米;乌江最小,为845.1毫米。年降水量与常年比,怒江上、右江、乌江、南广河、盘龙河、澜沧江上6个分区偏少6.8%~17.1%,元江、伊洛瓦底江、怒江下3个分区比常年略偏多,其余分区与常年持平。

2007年降水量受气候和地形影响,空间分布极不均匀,降水量高值区分布在西部、南部国境线一带,年降水量大于1600毫米;李仙江流域南部年降水量大于3500毫米。低值区分布在北部及东部一带,年降水量600~800毫米,局部地区小于600毫米。全省实测最大降水量(绿春县黄连山站)3843.3毫米,最小降水量(德钦县奔子栏站)464.0毫米,极值比达8倍。

降水量年内分配极不均匀,汛期(5~10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74.7%~90.7%,连续最大四个月降水集中在5~8月,占年降水量的52.7%~71.6%,其中,7月、8月降水量分别占年降水量的11.1%~31.5%、12.0%~30.8%;枯期(1~4月、11~12月)降水量仅占年降水量的9.3%~25.3%,其中,1月降水量仅占年降水量的0.4%~3.4%。

6月全省降水量比常年普遍偏少,澜沧江、怒江下游及金沙江河谷一带,比常年偏少73.2%~43.0%,出现了罕见的夏季干旱。维西县塘上站、元谋县小黄瓜园站6月降水量仅占年降水量的3.2%和4.6%,景洪市允景洪站、云县戛旧站、隆阳区道街坝站分别占5.6%、8.0%、8.9%。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07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256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588.6毫米,比常年偏多2.1%,比上年偏多31.8%。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324.7毫米;楚雄州最小,为250.4毫米。年径流深与常年比,文山、曲靖、怒江、昭通4个州、市偏少10.5%~16.8%;丽江、德宏、保山、楚雄、临沧、普洱、大理、玉溪8个州、市偏多7.1%~23.3%;昆明、红河、西双版纳、迪庆4个州、市与常年持平。

年径流深与上年比,德宏州偏多68.9%,临沧、红河、昆明、丽江、玉溪、楚雄、大理、保山8个州、市偏多30%~50%,普洱、文山、迪庆3个州、市偏多20%~30%,其余州、市偏多在10%以下。

水资源分区中,怒江上径流深最大,为1548.9毫米;北盘江最小,为345.6毫米。年径流深与常年比,乌江、北盘江、右江、南广河、盘龙河、澜沧江上6个分区偏少10.5%~23.1%;怒江下、金沙江上、元江、李仙江、澜沧江下5个分区偏多5.6%~11.9%;其余分区与常年持平。

三、地下水资源量

2007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794.6亿立方米,与常年持平。地下水径流模数20.7万立方米/平方千米。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51.7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楚雄州最小,为5.7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西双版纳、昭通、文山、怒江4个州、市偏少11.6%~20.2%;丽江、保山、德宏、临沧、普洱、大理6个州、市偏多10.2%~23.7%;其余州、市与常年持平。

地下水资源量与上年比,除怒江州、西双版纳州略偏少外,其余州、市均有不同程度偏多。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51.9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右江最小,为10.2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怒江上、乌江、南广河、右江、盘龙河、澜沧江上6个分区偏少7.8%~32.6%;怒江下、北盘江、金沙江上、澜沧江下、李仙江5个分区偏多6.9%~15.7%;其余分区与常年持平。

四、水资源总量

2007年全省水资源总量2256亿立方米,比常年增加2.1%,比上年增加31.8%。全省产水模数为58.9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4996立方米。

五、出、入境水量

2007年全省入境水量1541亿立方米,出境水量3702亿立方米,与常年持平。入境水量中,从邻省入境水量1515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25.79亿立方米。出境水量中,流入邻省1547亿立方米,流入邻国2155亿立方米。

蓄水动态

一、水库蓄水动态

2007年全省水利工程年末蓄水总量68.3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5%;其中,大型水库9.844亿立方米,中型水库30.94亿立方米,小型水库及坝塘27.57亿立方米。

毛家村、鲁布革、漫湾、大朝山4座大型电站水库年末蓄水总量16.93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6.1%。

行政分区水库年末蓄水总量与上年同期相比,保山、昆明、德宏3个州、市减少15.2%~29.1%,丽江、红河、昭通、大理、文山5个州、市增加7.9%~35.0%,其余州市与上年持平。

二、湖泊容水量

2007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容水量288.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2%,程海、泸沽湖年末容水量与上年同期相同,其余湖泊均有不同程度增加。

供用耗排水量

一、河道外供水量

2007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50.0亿立方米,地表水源供水占总供水量的95.1%,地下水源供水占3.6%,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占1.3%。

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占43.3%,引水工程供水量占47.6%,提水工程供水量占8.3%,跨流域调水占0.8%。

跨流域调水1.108亿立方米,其中,从南盘江调入金沙江下0.0250亿立方米,赤水河调入乌江0.0216亿立方米,怒江调入澜沧江0.0159亿立方米,红河调入南盘江0.2002亿立方米,澜沧江调入金沙江下0.8547亿立方米。

地下水源供水量中,浅层水占65.9%,深层水占34.1%。

二、河道外用水量

2007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50.0亿立方米,其中,生产用水量134.6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13.65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量1.805亿立方米。

生产用水中,第一产业用水量109.5亿立方米,第二产业用水量23.18亿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量1.922亿立方米。

全省各州、市用水组成结构相差较大,第一产业用水量占有较高比重,占各地用水量的41.5%~88.6%;经济较发达地区,第二产业用水量所占比例相对较高,昆明、玉溪、曲靖、红河4个州、市第二产业用水量占当地用水量的18.1%~38.5%。

三、河道内供用水量

2007年全省水力发电用水量1486亿立方米,漫湾、大朝山电站水力发电用水量分别为288.5亿立方米、328.8亿立方米。

四、用水消耗量

2007年全省用水消耗量86.84亿立方米,生产用水消耗量78.34亿立方米,其中,第一产业用水消耗量71.54亿立方米,第二产业用水消耗量6.324亿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消耗量0.4805亿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消耗量7.446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1.049亿立方米。全省综合耗水率57.8%。

五、重要城市建成区供用水量

2007年对昆明、曲靖、玉溪、昭通、丽江、保山、临沧、普洱、大理、楚雄、蒙自、开远、个旧、宣威14个城市建成区供用水量进行了统计,供水量12.11亿立方米,与用水量持平。供水量以地表水源供水为主,占84.2%;用水量中,工业用水量占48.7%,居民生活用水量占25.5%。

六、废污水排放量

2007年全省废污水排放量17.22亿立方米(不包括火电厂直流式冷却水排放量),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3.967亿立方米,占总排放量的23.0%;第二产业废水排放量12.10亿立方米,占70.3%;第三产业废污水排放量1.153亿立方米,占6.7%。

水资源质量

一、河流水质

2007年全省监测评价河流72条,河段总长10376.5千米。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河长7029.0千米,占评价总河长的67.8%;Ⅳ类水质的河长1069.2千米,占10.3%;Ⅴ类水质的河长491.0千米,占4.7%;劣于Ⅴ类水质的河长1787.3千米,占17.2%。

枯水期水质相对于丰水期稍好。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总河长的71.3%,比丰水期多14.9个百分点;Ⅳ类和Ⅴ类水质河长分别占9.1%、4.2%,比丰水期少7.3个百分点和9.2个百分点;劣于Ⅴ类水质的河长占15.5%,比丰水期多1.6个百分点。

长江流域 评价河长2460.0千米。金沙江上评价河长20.0千米,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金沙江下评价河长2440.0千米,水质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60.2%,Ⅳ类的占14.2%,Ⅴ类~劣Ⅴ类的占25.6%。

珠江流域 评价河长1445.1千米。南盘江1155.1千米,水质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45.1%,Ⅳ类的占0.6%,Ⅴ类~劣Ⅴ类的占54.3%;北盘江评价河长80.0千米,水质均劣于Ⅴ类;右江区评价河长210.0千米,水质均为Ⅱ类。

红河流域 评价河长1954.8千米,水质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77.7%,Ⅳ类的占11.8%,Ⅴ类~劣Ⅴ类的占10.5%。

澜沧江流域 评价河长2932.3千米,水质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84.0%,Ⅳ类的占1.0%,Ⅴ类~劣Ⅴ类的占15.0%。

怒江流域 评价河长973.0千米,水质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63.5%,Ⅳ类的占20.1%,Ⅴ类~劣Ⅴ类的占16.4%。

伊洛瓦底江流域 评价河长611.3千米,水质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88.3%,Ⅳ类的占11.7%。

各流域按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河长比例大小排序如下:伊洛瓦底江、澜沧江、红河、怒江、长江、珠江。

评价结果显示,全省水质污染仍以有机污染为主,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为大部分河段的主要污染物。各水资源分区中水质状况较差,污染相对严重的仍然是珠江流域的北盘江和南盘江。

二、水功能区达标分析

2007年全省监测评价水功能区155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评价,参评水功能区总体达标率为36.8%;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达标率分别为43.3%、61.0%、80.0%和25.3%。

长江流域评价水功能区55个,水质管理目标达标率为40.0%;珠江流域评价37个,达标率10.8%;红河、澜沧江、怒江、伊落瓦底江流域评价数分别为14个、29个、7个和13个,达标率分别为57.1%、44.8%、42.3%和69.2%。

三、湖泊、水库水质概况

九大高原湖泊 水质泸沽湖水质为Ⅰ类,处于贫营养状况;抚仙湖大部分为Ⅰ类、局部为Ⅱ类,中营养;阳宗海、洱海为Ⅲ类,中营养;星云湖为Ⅴ类,中营养;程海劣于Ⅴ类,轻度富营养;滇池、杞麓湖、异龙湖劣于Ⅴ类,中度富营养。滇池主要影响指标为总磷、总氮、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杞麓湖为总磷、总氮、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程海为pH、氟化物;异龙湖、星云湖为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

水库水质 参加评价的水库28座。其中5座评价为Ⅳ类,1座为劣Ⅴ类,其余均符合Ⅰ~Ⅲ类水质标准。

28座水库中6座为轻度富营养,其他22座水库均为中营养。

四、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

2007年全省监测评价35处主要供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水源地27个,地下水水源地8个。地表水水源地中综合评价合格的有22个,占81.5%;不合格的有松华坝、大河、柴河、独木、博尚水库等5个水源地,其中昆明松华坝、大河、柴河水库除总氮为Ⅳ类外,其他评价因子均达地表水Ⅲ类标准;独木水库主要污染物为锰,博尚水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地下水水源地水质均满足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水资源利用简析

一、水资源利用现状

2007年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6.8%。行政分区中,曲靖、大理、楚雄、玉溪、昆明5个州、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在10.7%~32.7%之间,其余州、市均低于10%。水资源分区中,南盘江、金沙江下2个分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分别为17.3%和13.5%,其余分区均低于10%。

二、用水指标

2007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33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313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值、不含火电)用水量115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131升/日,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68升/日。

重要水事

一、旱灾

2007年大部分地区的年降水在分布时间上极为不均,旱涝交替,出现了较重的春旱和夏旱。

春季干旱 2007年2月下旬~3月底,全省无明显降水天气过程,省内大部分地区降水特少,全省平均降水量仅5.5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少85%,为1951年以来同期最少年;气温偏高到特高,24个县(市)平均气温破(平)历史同期最高记录。3月底全省旱情最为严重,干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77%,全省240.5万人、140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作物受旱面积550千公顷,缺水缺墒面积287千公顷。

夏季干旱 2007年5月下旬至7月上旬,全省降水较少、气温异常偏高,全省的平均降水量为206毫米,为历史同期的第二个降水最少年;受降水偏少及上游来水偏少的影响,大部分河道来水量与多年同期比较严重偏少。省内有37个县(市)出现了夏季干旱,其中弥渡、巍山达到严重干旱;新平、维西、洱源、云龙、祥云、隆阳区为中度干旱,旱情主要分布在大理、昭通、曲靖、玉溪、保山等地区。

二、洪涝灾害

2007年全省雨季开始偏早,主汛期单点暴雨偏多,秋季连阴雨严重,降水的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全省183个报汛站共发生大暴雨23站次,暴雨349站次,大雨1317站次。汛期全省六大流域均出现超警戒(保证)洪水,水文测站87站次洪水超警戒水位、19站次超保证水位。7月20日怒江流域南汀河姑老河水文站发生建站49年来第一高水位、第二大流量洪水;8月3日长江流域牛栏江七星桥水文站发生建站以来第三高水位、第五大流量洪水;8月3日珠江流域南盘江干流小龙潭水文站发生建站以来第四高水位、第四大流量洪水;8月4日珠江流域发蒙水文站发生建站以来第二高水位、第三大流量洪水;8月25日长江流域白水江牛街水文站发生1958年建站以来最大洪水。

大江大河洪水和中小河流暴雨洪水给各地带来了严重的洪涝灾害损失。据统计,2007全省16个州(市)、127县(市、区)631万人遭受洪涝灾害,8个城市受淹,因灾死亡173人,房屋倒塌3.05万间;农作物受灾354千公顷、成灾207.3千公顷、绝收75.9千公顷,减收粮食49.5万吨;损坏水库64座、堤防2314处1016公里、护岸798处,冲毁塘坝96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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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07-08-22 13:15    浏览次数:

前 言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是可持续发展水利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2006年,我省主要江河来水偏少,局部旱情突出,16个州(市)均有不同程度的旱情发生。本期《云南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为云南省水利厅发布的第十一期《公报》。《公报》以水利部《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修改试行稿)》要求的内容和技术标准为编制依据,以水文部门的实测数据和水利统计资料及各州(市)报送的供用水资料为基础,并收集统计、气象、农业和城建等部门的有关资料,经汇总和综合分析后编制而成。

综 述

2006年云南省为偏枯水年份。全省平均降水量1099.8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215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14.0%。

全省水资源总量1712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22.6%。全省入境水量1250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879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3800立方米,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44.7万立方米。

2006年末,全省水利工程蓄水总量68.00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4.5%;九大湖泊年末容水量285.1亿立方米,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44.8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4%;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38.0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6.20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0.60亿立方米。河道外用水量与供水量持平,其中生产用水量130.20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13.70亿立方米,城镇生态环境用水量0.90亿立方米。

全省水力发电用水量1052亿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

2006年全省水质状况较上年略有下降。大部分污染严重的河段水质未得到改善,局部增加了劣Ⅴ类河段;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状况与上年基本持平。2006年我省共评价河长10302千米,水库27座,35处主要供水水源地及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符合地表水资源质量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河段长、水库、供水水源分别占评价数的72.4%、77.8%和85.2%。

监测评价水功能一级区125个,水质达标率为56.0%;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达标率分别为50.0%、68.3%、60.0%和49.0%。

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15.46亿立方米(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较上年增加1.9%。

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06年属偏枯水年份,各州(市)及各水资源分区年降水量比常年偏少。全省平均降水量1099.8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215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14.0%,比上年减少4.5%。

全省年降水量空间分布不均,实测年降水量在343.0毫米~3151.7毫米之间。降水量高值区分布在西部、南部国境线一带,年降水量大于1600毫米,其中红河流域南部国境线一带年降水量大于3000毫米;低值区分布在金沙江河谷、澜沧江河谷中段、滇中大部分地区,年降水量小于800毫米,其中金沙江奔子栏一带年降水量小于400毫米。

行政分区中,年降水量以怒江州1784.8毫米为最大,丽江市706.1毫米为最小。与常年比,德宏州年降水量减少31.1%;保山、大理、丽江3个州(市)减少20%~30%;昭通、楚雄、昆明、怒江、文山、曲靖、红河7个州(市)减少10%~20%;西双版纳州、玉溪市分别减少5.8%和6.5%;思茅、临沧、迪庆3个州(市)与常年基本持平。与上年比,昭通、思茅、临沧3市年降水量分别增多6.2%、10.5%和22.9%;丽江市减少27.4%;迪庆、楚雄、怒江、德宏4个州(市)降水量减少10%~20%;其余州(市)减少10%以内。

水资源分区中,年降水量以伊洛瓦底江1605.0毫米为最大,北盘江769.2毫米为最小。与常年比,伊洛瓦底江和北盘江年降水量分别减少27.0%和22.8%;怒江、右江、南盘江、红河、金沙江石鼓以下减少10%~20%;金沙江石鼓以上减少6.1%;澜沧江和长上片区与常年基本持平。与上年比,长上片区年降水量增多18.4%;金沙江石鼓以下、金沙江石鼓以上、伊洛瓦底江和北盘江减少10%~20%;其余分区与常年基本持平。

降水量年内分配与常年基本一致。代表站汛期(5~10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74.6%~95.1%,连续最大4个月降水主要集中在5~8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61.1%~69.0%。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06年各州(市)及各水资源分区地表水资源量均比常年偏少。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712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46.7毫米。比常年减少22.6%,比上年减少7.3%。

行政分区中,年径流深以怒江州1184毫米为最大,楚雄州152.5毫米为最小。与常年比,丽江市地表水资源量减少41.5%;楚雄、德宏、大理3个州减少30%~40%;昆明、怒江、昭通、曲靖、红河、文山、保山7个州(市)减少20%~30%;临沧、迪庆、玉溪3个州(市)减少10%~20%;西双版纳州、思茅市分别减少6.5%、7.0%。与上年比,西双版纳、思茅、昭通、临沧4个州(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增多11.1%、15.6%、18.7%、40.8%;丽江市减少37.8%,怒江、迪庆、楚雄3个州(市)减少20%~30%;玉溪、红河、大理、昆明、文山5个州(市)减少10%~20%;曲靖、保山、德宏3个州(市)减少在10%以内。

水资源分区中,年径流深以伊洛瓦底江911.0毫米为最大,金沙江石鼓以下257.3毫米为最小。与常年比,伊洛瓦底江、北盘江、金沙江石鼓以下地表水资源量分别减少35.7%、33.1%、30.6%;红河、南盘江分别减少24.6%、23.5%;其余分区减少10%~20%。与上年比,长上片区、澜沧江地表水资源量分别增加20.0%、7.8%;金沙江石鼓以上、北盘江分别减少33.6%、26.5%;金沙江石鼓以下、伊洛瓦底江分别减少16.7%、12.7%;其余分区减少在10%以内。

三、地下水资源量

2006年各州(市)及各水资源分区地下水资源量均比常年偏少。全省地下水资源量615.0亿立方米,地下水径流模数16.0万立方米/平方公里,比常年减少19.8%,比上年减少6.9%。

行政分区中,地下水径流模数以怒江州39.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为最大,楚雄州3.9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为最小。与常年比,大理州、丽江市地下水资源量分别减少42.6%、40.7%;德宏州、保山市分别减少38.9%、31.4%;玉溪、文山、红河、昭通、昆明、楚雄6个州(市)减少20%~30%;迪庆、曲靖、临沧3个州(市)减少10%~20%;怒江州减少9.3%;思茅市、西双版纳州与常年基本持平。与上年比,临沧、思茅、西双版纳3个州(市)地下水资源量分别增多25.5%、19.9%、16.0%;丽江市、楚雄州分别减少35.0%、32.3%;昆明、怒江、大理、迪庆4个州(市)减少20%~30%,德宏、曲靖、红河、玉溪、文山5个州(市)减少10%~20%,昭通、保山2市与上年基本持平。

水资源分区中,地下水径流模数以伊洛瓦底江29.4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为最大,北盘江7.4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为最小。与常年比,伊洛瓦底江、金沙江石鼓以下地下水资源量分别减少37.3%、30.2%;红河、北盘江分别减少22.4%、22.0%;金沙江石鼓以上、右江、怒江、南盘江减少10%~20%;澜沧江、长上片区减少10%以内。与上年比,澜沧江、长上片区地下水资源量分别增多18.3%、7.2%;金沙江石鼓以上、金沙江石鼓以下分别减少30.5%、24.1%;红河、南盘江、北盘江、伊洛瓦底江减少10%~20%;右江、怒江减少10%以内。

四、水资源总量

2006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712亿立方米,产水模数44.7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人均水资源量3800立方米。

五、出、入境水量

2006年全省入境水量1250亿立方米,其中,邻省入境水量1231亿立方米,邻国入境水量19.0亿立方米。

全省出境水量2879亿立方米,其中,流入邻省1147亿立方米,流入邻国1732亿立方米。

入境水量和出境水量比常年分别偏少24.3%和24.9%。

蓄水动态

一、水库蓄水动态

2006年,全省水利工程年末蓄水总量68.0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5%。松华坝、云龙、渔洞、柴石滩、独木、茄子山6座大型水库年末蓄水量13.5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49亿立方米;中型水库172座,年末蓄水量28.2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28亿立方米;小型水库年末蓄水量26.2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13亿立方米。

毛家村、鲁布革、漫湾、大朝山4座大型电站水库年末蓄水量18.03亿立方米。

行政分区中,文山、丽江、大理、楚雄4个州(市)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比上年同期减少,迪庆州与上年持平,其余州(市)比上年有不同程度增加。

二、湖泊容水量

2006年九大湖泊年末容水量285.1亿立方米,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供用耗排水量

一、河道外供水量

2006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44.8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4%,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38.0亿立方米,占河道外供水量的95.4%,地下水源供水量6.20亿立方米,占4.2%,其他水源供水量0.60亿立方米,占0.4%。与上年比,地表水源供水量减少2.17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增加0.09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增加0.03亿立方米。

河道外供水以地表水源为主,蓄水工程供水量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42.7%,引水工程供水量占47.8%,提水工程供水量占9.0%,跨流域调水量占0.5%。与上年比,蓄水工程、引水工程供水量分别减少0.19亿立方米、1.47亿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量增加0.30亿立方米,跨流域调水量减少0.79亿立方米。

跨流域调水中,曲靖市从南盘江调水0.03亿立方米到金沙江石鼓以下段,调水量比上年增加0.01亿立方米;红河州从红河调水0.20亿立方米到南盘江,调水量比上年减少0.21亿立方米;大理州从澜沧江调水0.40亿立方米到金沙江石鼓以下段,调水量比上年减少0.59亿立方米。

二、河道外用水量

2006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与供水量持平,为144.8亿立方米,其中,生产用水量130.2亿立方米,占河道外用水量的90.0%,生活用水量13.70亿立方米,占9.4%,城镇生态环境用水量0.90亿立方米,占0.6%。

生产用水中,第一产业用水量108.7亿立方米,第二产业用水量19.40亿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量2.10亿立方米。

三、河道内供用水量

2006年全省水力发电用水量与上年持平,为1052亿立方米,其中,漫湾、大朝山电站水力发电用水量分别为281.1亿立方米、299.4亿立方米,各州(市)水力发电用水量471.5亿立方米。

四、用水消耗量

2006年,全省用水消耗量83.00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了1.7%。其中,生产用水消耗量74.86亿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消耗量7.24亿立方米,城镇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0.90亿立方米。

生产用水消耗量中,第一产业用水消耗量69.32亿立方米,第二产业用水消耗量5.01亿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消耗量0.53亿立方米。

五、重要城市建成区供用水量

昆明、曲靖、玉溪、昭通、保山、丽江6个城市建成区用水量与供水量持平。昆明市用水量5.6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52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量1.74亿立方米;曲靖市用水量0.8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07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量0.18亿立方米;玉溪市用水量1.0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14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量0.12亿立方米;昭通市用水量0.3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02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量0.09亿立方米;保山市用水量0.2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03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量0.10亿立方米;丽江市用水量0.2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01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量0.09亿立方米。

六、废污水排放量

2006年,全省废污水排放量15.46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9%,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4.18亿立方米,占总排放量的27.0%;第二产业废污水排放量10.02亿立方米,占64.8%;第三产业废污水排放量1.26亿立方米,占8.2%。

水资源质量

一、河流水质

2006年全省监测评价河流72条,河段总长10302千米。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河长7455.5千米,占评价总河长的72.4%;Ⅳ类水质的河长433.0千米,占4.2%;Ⅴ类水质的河长481.0千米,占4.7%;劣于Ⅴ类水质的河长1932.5千米,占18.7%。

枯水期水质相对于丰水期稍好。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总河长的72.6%,比丰水期多4.0%;Ⅳ类和Ⅴ类水质河长分别占5.5%、2.7%,比丰水期少4.4%、4.6%;劣于Ⅴ类水质的河长占19.2%,比丰水期多5.1%。

长江流域 评价河长2410.0千米。金沙江石鼓以上区评价河长20.0千米,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Ⅰ类标准;金沙江石鼓以下区评价河长2390.0千米,水质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52.3%,Ⅴ类~劣Ⅴ类的占41.7%。

珠江流域 评价河长1445.1千米。南盘江区1155.1千米,水质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32.3%,Ⅴ类~劣Ⅴ类的占56.4%;北盘江区评价河长80.0千米,水质均劣于Ⅴ类标准;右江区评价河长210.0千米,水质均为Ⅱ类。

红河流域 评价河长1930.3千米,水质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85.3%,Ⅴ类~劣Ⅴ类的占14.7%。

澜沧江流域 评价河长2932.3千米,水质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93.3%,劣Ⅴ类的占4.6%。

怒江流域 评价河长973.0千米,水质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82.7%,劣Ⅴ类的占10.3%。

伊洛瓦底江流域 评价河长611.3千米,水质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73.8%,Ⅴ类的占19.6%。

备注:长上片区无监测站点,故未作评价。

评价结果显示,全省水质污染仍以有机污染为主,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为大部分河段的主要污染物。各水资源分区中水质状况较差,污染相对严重的仍然是珠江流域的北盘江和南盘江。

二、干流水质状况

长江干流 金沙江入境处至华坪出境处水质为Ⅱ类,元谋大湾子至永善段水质为Ⅲ类,永善至出境处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

珠江干流 珠江源头沾益段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沾益至宜良段水质较差,均劣于Ⅴ类标准,主要超标项目是总磷、总氮、氨氮、砷、汞、挥发酚、五日生化需氧量;开远至弥勒段水质为Ⅲ~Ⅳ类标准;弥勒至罗平段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是总磷、砷、氨氮、氟化物。

红河干流 个旧段水质为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铅,其余河段水质优于Ⅲ类。

澜沧江干流 水质均优于Ⅲ类标准。

怒江干流 水质均优于Ⅲ类标准。

三、水功能区达标分析

2006年全省监测评价水功能一级区125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评价,参评水功能区总体达标率为56.0%;保护区50.0%,保留区68.3%,缓冲区60.0%,开发利用区49.0%。

长江流域评价水功能一级区44个,水质管理目标达标率为43.2%;珠江流域评价27个,达标率55.6%;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流域评价数分别为12个、24个、7个、11个,达标率分别为58.3%、54.2%、42.9%、36.4%。

四、湖泊、水库水质概况

九大高原湖泊水质 泸沽湖水质为Ⅰ类,处于贫营养状况;抚仙湖为Ⅱ类,处于中营养状况;阳宗海、洱海为Ⅲ类,处于轻度富营养状况;星云湖为Ⅴ类,处于中度富营养状况;程海、异龙湖劣于Ⅴ类,处于轻度富营养状况;滇池、杞麓湖劣于Ⅴ类,处于中度富营养状况。滇池主要影响指标为总磷、总氮、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pH;杞麓湖为总磷、总氮、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星云湖为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程海为pH、氟化物;异龙湖为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

水库水质 27座水库参加水质评价。5座大型水库中,云龙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渔洞水库水质为Ⅲ类;独木水库、松华坝水库水质为Ⅳ类,独木水库主要超标项目为总锰和总氮、松华坝水库为总氮;柴石滩水库水质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总氮。22座中、小型水库中,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的有九龙甸、西静河、信房、丰收、茈碧湖、海西海、北庙、勐板河、姐勒9座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有大河、西河、东风、花山、潇湘、中山、五里冲、菲白、洗马河、芒究等10座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Ⅳ类的有柴河、博尚,主要超标项目均为总磷;水质符合地表水Ⅴ类的有毛板桥水库(因水库除险加固,对水质有所影响),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总氮。

水库富营养化状况为:27座水库中除九龙甸、茈碧湖、海西海、北庙、姐勒、芒究6座为中营养外,其他21座水库均为轻度富营养。

五、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

2006年全省监测评价35个主要供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水源地27个,地下水水源地8个。地表水水源地中年均值评价合格的有23个,占85.2%;不合格的有4个,为昆明五水厂(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松华坝水库(主要污染物为总氮)、柴河水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博尚水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地下水水源地水质均满足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水资源利用简析

一、水资源利用现状

2006年全省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少22.6%,河道外用水量比上年减少1.4%,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6.6%。行政分区中,昆明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最高,为31.5%,怒江州最低,为0.7%;水资源分区中,南盘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最高,为17.3%,怒江最低,为3.3%。

二、用水指标

2006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27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361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543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不含火电)用水量133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不含城镇公共用水量)135升/日,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64升/日。

重要水事

一、旱灾

2006年全省高温天气突出,降水偏少,旱情出现早,持续时间长,受旱范围广。全省共有102个县(市)月平均气温为偏高至特高,有12个县(市)突破或平历史极大值。入汛后降水不足,大多数河流水量偏少。由于暖冬的影响,全省旱情出现比较早,除5、10两个月的降水量多于常年外,其余大部时间降水量均较常年少。据统计,2006年全省16个州(市)均有不同程度的旱情发生,受旱面积1298千公顷,其中,成灾642千公顷、绝收154千公顷,旱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7亿元。

二、洪涝灾害

2006年全省降水量总体偏少,但由于特殊的气象和地理地貌条件,本年度全省局部区域暴雨和单点暴雨的发生频率较高,全省181个报汛站共发生大暴雨22站次,暴雨384站次,大雨1694站次。10月上、中旬,全省出现了连续性的强降雨天气,降水的集中程度较高,强度较大。

全省汛期各流域共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43站次,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7月和10月,两个月共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29站次,占全年发生总站次的67.4%。

据统计,2006年全省共有16个州(市)123个县区遭受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8个城市受淹,受灾人口547万,农作物受灾298千公顷,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15亿元,因灾死亡122人。

 

附件:2006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完整版)

2005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06-01-11 15:34    浏览次数:

前 言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并首次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是我国当前阶段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政策目标。

2005年,我省受降水量减少的影响,来水量较常年明显减少,遭遇了近50年来最严重的初夏干旱,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缓解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是解决我省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出路。

本期《云南省水资源公报》为云南省水利厅发布的第十期水资源公报。编制依据为《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修改试行稿),资料来源以水利部门的实测水文数据和水资源管理年报统计资料以及各州、市报送材料为基础,收集了统计、环保、气象、农业、城建等部门的有关资料,经过汇总和综合分析后编制而成。

综 述

2005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151.8毫米,折合年降水总量4413.7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9.9%,属正常偏枯水年份。

全省水资源量总量1846.43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16.5%。入境水量1617.14亿立方米,出境水量3380.14亿立方米。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48.2万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4149立方米。

2005年年末,全省水利工程蓄水总量80.51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5%,九大湖泊年末容水量286.26亿立方米,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46.82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1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40.17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6.06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0.59亿立方米。河道外用水量与供水量持平,其中生产用水量132.54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13.38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量0.90亿立方米。

全省河道内供用水量,即水力发电供用水量1051.14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8.7%。

全省共评价9707.3千米河长,26座水库,35处主要供水水源地及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符合地表水水资源质量Ⅰ~Ⅲ类标准的河段、水库、供水水源地分别占81.1%、88.5%、92.9%。九大高原湖泊水质全湖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的仅有3个。

评价的水功能一级区119个,水质达标率为62.3%;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达标率分别为64.3%、75.1%、50.0%和54.3%。

2001年—2005年重要水体主要污染物趋势分析显示:77.2%无显著趋势,15.7%呈明显上升趋势,仅7.1%呈下降趋势。

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05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151.8毫米,折合年降水总量4413.7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9.9%,比上年减少7.0%,属正常偏枯水年份。

2005年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偏少,降水量变幅在329毫米—3458毫米之间,降水量高值区和低值区与常年分布大体一致,但降水量明显偏小。西部伊洛瓦底江流域和南部澜沧江、红河流域的部分地区为降水量高值区,北部金沙江河谷一带为降水量低值区,中部大部分地区降水量在600毫米—1000毫米之间。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降水量最大,为2068.4毫米,昭通市最小,为846.6毫米。降水量与常年相比,迪庆州增长12.0%,西双版纳、丽江、楚雄和怒江4个州、市接近常年,其余州、市均有不同程度减少,其中临沧市减少最多,达21.0%。与上年相比,曲靖市和西双版纳州年降水量分别增长7.9%和5.6%,思茅、玉溪、大理、保山、德宏和临沧6个州、市有不同程度减少,其余州、市与上年基本持平。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年降水量最大,为1871.9毫米,长上片最小,为842.2毫米。降水量与常年相比,金沙江石鼓以上增长7.9%,其余分区均有不同程度减少,长上片减少最多,达16.4%。与上年相比,北盘江年降水量增长11.0%,澜沧江、伊洛瓦底江和怒江有所减少,其余分区与上年基本持平。

代表站汛期(5月—10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62.7%—86.7%,连续最大4个月降水集中在6月—9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6.8%—72.6%。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05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846.43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81.8毫米,比常年减少16.5%,比上年减少12.3%。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483.7毫米,楚雄州年径流深最小,为206.1毫米。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相比,迪庆州增加17.9%,怒江州和丽江市基本持平,其余州、市有不同程度减少,临沧市减少最多,达38.4%。与上年相比,西双版纳、楚雄、丽江、玉溪、大理、保山、德宏和临沧8个州、市有不同程度减少,其余州、市与上年基本持平。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年径流深最大,为1044.1毫米,金沙江石鼓以下最小,为308.9毫米。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相比,金沙江石鼓以上增加22.8%,其余分区有不同程度减少,长上片减少最多,达28.4%。与上年相比,北盘江增加了8.3%,长上片、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有不同程度减少,其余分区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地下水资源量

2005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660.34亿立方米,由于降水减少的原因,地下水资源量比常年减少13.9%,比上年减少8.3%。地下水径流模数17.2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50.2万立方米/平方公里,楚雄州最小,仅5.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相比,迪庆州和怒江州分别增加15.8%和14.4%,楚雄、玉溪、曲靖和文山4个州、市与常年基本持平,其余州、市均有不同程度减少,临沧市减少最多,达34.7%。与上年相比,地下水资源量增加的有曲靖市、怒江州和文山州,丽江、临沧、大理、保山和德宏5个州、市有不同程度减少,其余州、市与上年基本持平。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36.3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北盘江最小,仅8.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相比,金沙江石鼓以上增加了23.9%,其余分区均有不同程度减少。与上年相比,北盘江增加较多,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有不同程度减少,其余分区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水资源总量

2005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846.43亿立方米,产水模数48.2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人均水资源量4149立方米。

五、出、入境水量

2005年全省入境水量1617.14亿立方米,其中,从邻省入境水量1597.69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19.45亿立方米。

全省出境水量3380.14亿立方米,其中,流到邻省1425.63亿立方米,流到邻国1954.51亿立方米。

入境和出境水量均比常年偏少,分别偏少2.0%和11.8%。

蓄水动态

一、水库蓄水动态

2005年,全省水利工程年末蓄水总量80.51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5%,其中,毛家村、鲁布革、漫湾和大朝山4座大型电站水库年末蓄水量18.51亿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型水库(含4座大型电站水库)蓄水量减少了1.55亿立方米,中型水库蓄水量增加了1.41亿立方米,小型水库蓄水量减少了1.78亿立方米。

行政分区中,昭通、大理、德宏、昆明、曲靖、丽江和玉溪7个州、市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比上年同期减少,怒江州与上年持平,其余州、市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比上年有不同程度增加。

二、湖泊容水量

2005年,九大湖泊年末容水量286.26亿立方米,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供用耗排水量

一、河道外供水量

2005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46.82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1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40.17亿立方米,占河道外供水量的95.5%,地下水源供水量6.06亿立方米,占河道外供水量的4.1%,其他水源供水量0.59亿立方米,仅占河道外供水量的0.4%。与上年比,地表水源供水量减少了0.18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增加了0.14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减少了0.06亿立方米。

河道外供水以地表水为主要供水水源,其中蓄水工程供水量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42.2%,引水工程供水量占48.1%,提水工程供水量占8.7%,跨流域调水占1.0%。与上年相比,蓄水工程和引水工程供水量分别减少了0.53亿立方米和0.49亿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量增加了0.03亿立方米,跨流域调水增加了0.81亿立方米。

二、河道外用水量

2005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46.82亿立方米,与河道外供水量持平,其中生产用水量132.54亿立方米,占河道外用水量的90.3%,生活用水量13.38亿立方米,占河道外用水量的9.1%,生态环境用水量0.90亿立方米,占河道外用水量的0.6%。

生产用水量中,第一产业用水量111.50亿立方米,第二产业用水量18.97亿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量2.07亿立方米。

三、河道内供用水量

2005年全省河道内供用水量,即水力发电供用水量1051.14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8.7%,其中漫湾和大朝山电站水力发电供用水量分别为300亿立方米和260亿立方米。

四、用水消耗量

2005年,全省用水消耗量84.6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了0.5%,其中,第一产业用水消耗量71.18亿立方米,第二产业用水消耗量4.91亿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消耗量0.52亿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消耗量7.16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0.90亿立方米。

五、重要城市建成区供用水量

2005年,全省6个重要城市供水量与用水量持平。

城市供水以地表水为主要供水水源,昆明、曲靖、玉溪、昭通和保山5市供水量分别占各市总供水量的90.0%以上,丽江市地表水源供水量占70.2%,地下水源供水量占29.8%,仅昆明市有污水处理回用供水。

城市用水量中工业用水所占比重较大,其次是居民生活用水和城市公共用水。人均用水量比上年略有增加,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上年稍减少。

六、废污水排放量

2005年,全省废污水排放量15.34亿立方米,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27.2%,第二产业废水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64.7%,第三产业废污水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8.1%。由于第二、第三产业及生活用水量增加的原因,废污水排放量比上年增加了4.4%。

水资源质量

一、河流水质

2005年全省监测评价河流67条,河段总长9707.3千米。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河长7869千米,占评价总河长的81.1%;Ⅳ类水质的河长315千米,占3.2%;Ⅴ类水质的河长185千米,占1.9%;劣于Ⅴ类水质的河长1338.3千米,占13.8%。

枯水期水质相对于丰水期稍好。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总河长的77.6%,比丰水期多9.0%;Ⅳ类和Ⅴ类水质河长分别占4.6%、2.6%,比丰水期少8.9%、2.0%;劣于Ⅴ类水质的河长占15.1%,比丰水期多1.9%。

长江流域 评价河长2460千米,金沙江石鼓以上干流评价河长20千米,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Ⅰ类标准;石鼓以下干流评价河长2440千米,水质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80.8%、劣于Ⅲ类标准的占19.2%,其中,劣于Ⅴ类标准的占13.7%。

珠江流域 评价河长1307千米。南盘江1017千米,水质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4.0%,劣于Ⅲ类标准的河长占73.8%,其中,劣于Ⅴ类的占56.6%;北盘江80千米评价河长,水质均劣于Ⅴ类标准;右江210千米评价河长,水质均为Ⅱ类。

红河流域 评价河长1543千米,水质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91.3%,劣于Ⅲ类标准的河长占8.7%,其中,劣于Ⅴ类标准的占7.8%。

澜沧江流域 评价河长2879千米,水质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94.3%,劣于Ⅲ类标准的河长5.7%,其中,劣于Ⅴ类标准的河长占2.1%。

怒江流域 评价河长973千米,水质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97.9%,符合Ⅴ类标准的河长占2.1%。

伊洛瓦底江流域 评价河长545千米,水质良好,均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

备注:长上片水资源分区无监测站点,故未作评价。

各流域按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河长比例大小排序如下:伊洛瓦底江>怒江>澜沧江>红河>长江>珠江。

评价结果显示,全省水质污染仍以有机污染为主,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为大部分河段的主要污染物。各水资源分区中水质状况较差,污染相对严重的仍然是珠江流域的南盘江,劣于Ⅴ类标准河长占南盘江评价河长的74.7%。

二、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2005年全省监测评价水功能区一级区119个,占全省357个一级水功能区的33.3%。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评价,参评水功能区总体达标率为62.3%;保护区64.5%,保留区75.1%,缓冲区50%,开发利用区54.0%。

长江流域评价水功能一级区44个,水质目标达标率为62.3%;珠江流域评价25个,水质目标达标率37.6%;红河、澜沧江、怒江、伊落瓦底江流域评价数分别为12个、22个、7个和9个,水质目标达标率分别为73.3%、65.9%、71.4%和100%。

三、湖泊、水库水质概况

九大湖泊水质:

泸沽湖水质符合地表水Ⅰ类标准;抚仙湖及洱海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阳宗海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星云湖、杞麓湖为符合地表水Ⅴ类标准;滇池、程海、异龙湖劣于Ⅴ类标准,其中:滇池主要影响指标为总磷、总氮、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pH;杞麓湖为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星云湖为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程海为pH、氟化物;异龙湖为总氮、高锰酸盐指数、pH。

湖泊富营养化状况为:泸沽湖贫营养,程海、阳宗海、抚仙湖、洱海、杞麓湖、异龙湖中营养,滇池、星云湖富营养。

水库水质:

评价26座水库的水质。4座大型水库中,渔洞水质为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独木水库、松华坝水库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独木水库主要超标项目为总锰,松华坝水库为总氮;柴石滩水库水质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22座中、小型水库中,水质符合地表水Ⅰ类的有花山;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的有九龙甸、西河、信房、丰收、茈碧湖、海西海、北庙、中山、勐板河、姐勒、芒究11座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有柴河、大河、西静河、东风、毛板桥、潇湘、五里冲、菲白、洗马河、博尚等水库10座。

四、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

2005年全省监测评价35个主要供水水源地,其中27个为地表水水源地,8个为地下水水源地。地表水水源地中水质全年合格的有26个,占96.3%;年均值评价不合格的2个,为昆明五水厂(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和松花坝水库(主要污染物为总氮);地下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均满足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五、2001年—2005年重要水体水质趋势分析

本次水质趋势分析的评价指标选用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为必评项目,湖库增加总磷、总氮(缺少总氮监测数据的用氨氮加硝酸盐氮代替),部分站点根据其实际情况增加特殊项目:如程海增加pH、氟化物,蛮耗站增加铅等。

按照水质站点和主要分析项目统计,全省有77.2%的站项无显著趋势,15.7%有显著上升趋势,仅7.1%有显著下降趋势。分析结果显示:全省水质状况基本稳定,有上升趋势的站项较下降趋势多一倍左右,水质污染呈恶化趋势。

长江流域:程海的氨氮和总氮有显著下降趋势;尹家嘴水库、松华坝水库的总氮有高度显著上升的趋势;云龙水库总磷有显著下降趋势;螳螂川下段的氟化物有显著上升趋势。

珠江流域:星云湖、杞麓湖、东风水库氨氮有显著上升趋势;西河的汤池断面和星云湖的海门桥断面总磷有显著上升趋势;花山水库的总氮有显著上升趋势。

西南诸河:元江的蛮耗断面铅有显著上升趋势;洱海的氨氮和总氮有显著上升趋势;博尚水库的总氮有显著上升趋势。

2001年—2005 年水质趋势分析结果统计表

水资源利用简析

一、水资源利用现状

2005年,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少,水利工程年末蓄水量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5%,湖泊容水量与上年基本持平。河道外用水量比上年减少0.07%,水资源开发利用率6.6%。

二、用水指标

2005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30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420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554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不含火电)用水量131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不含城镇公共用水量)130升/日,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62升/日。

重要水事

一、旱灾

2005年,我省遭遇了近50年来最为严重的初夏干旱。

2004年底,我省降水普遍偏少,2005年1月—2月气温异常偏高,冬春干旱逐渐加剧;进入4月后,全省大部分地区持续高温,晴空少云,辐射强,水汽蒸发大,降水偏少至特少,初夏干旱突出,灾情进一步发展。雨季开始时间晚,2005年6月中旬,全省开始明显的降水天气过程,旱情才逐步得到缓解。旱情呈现以下5个明显特点:

高温天气突出:2005年1月—2月气温异常偏高,5月10日以来,全省大部分地区白天的最高气温维持在多年特高水平。

受灾范围广:全省有93个县(市、区)受旱,其中,特大干旱的有3个,严重干旱的有29个,中度干旱的有35个,轻度干旱的有26个。

受旱程度深:2005年4月—5月,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量偏少到特少,累计降水量少于50毫米的有57个县,其中有23个县降水量小于20毫米;6月1日—13日,有82个县的累计降水量在50毫米以下。

持续时间长:我省的旱灾主要出现在春季,但自2004年底以来,全省发生了持续半年多的冬春夏连旱。

灾情影响严重:遭受严重干旱的大理、临沧、楚雄、曲靖、昆明、红河等州、市,大多数是我省的烤烟和粮食主产区。持续的高温干旱给全省农业、城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以及水力发电、航运、工业生产等方面造成严重影响,全省因旱造成农业经济损失53亿元,工业经济损失近80亿元。

二、洪涝灾害

2005年6月中旬,全省普遍进入雨季,受区域性降雨和单点暴雨的影响,7月—8月,在我省昆明、大理、丽江、思茅、迪庆和临沧等州、市先后发生了局部洪灾和泥石流灾害。8月3日—12日,在金沙江上游干支流发生大洪水,干流洪水使水位持续上涨10天,8月12日13时,石鼓水文站测得50年一遇洪峰流量8940m3/s,丽江市沿岸河谷坝区受灾严重,全市受灾21个乡镇,农作物受灾12.8万亩,造成经济损失7786万元。10月3日晚上11时,大理州祥云县突降单点暴雨,5个多小时雨量达77—125毫米,暴雨导致6013人受灾,倒塌房屋133间。农作物受灾2万亩,部分水利、公路设施受损,直接经济损失504万元。

洪涝灾害共造成125个县(市)、1064个(次)乡(镇)、425万人受灾,因灾死亡86人,受淹城市5个,倒塌房屋1.14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376.9万亩,成灾面积222.7万亩,绝收面积63万亩;粮食减收22.43万吨,大牲畜死亡1.44万(头、只),淡水养殖损失4万吨;

因灾公路中断661条次,毁坏路基(面)铁路3.02千米、公路1002.94千米,损坏通讯线路163.09千米,损坏输电线路181千米,损坏小型水库15座,损坏堤防854处165.9千米,堤防决口366处215千米,损坏水闸92座,损坏灌溉设施14215处,损坏机电泵站46座,损坏水电站57座,洪涝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35亿元,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3.56亿元。

 

附件:2005年云南省水资源公(完整版)

2004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05-08-03 14:42    浏览次数:

前 言

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和永续利用,促进人水和谐,是治水方略的核心所在。要站在新的制高点上,重新审视水利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推进水利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良好。

本期《云南省水资源公报》为云南省水利厅发布的第九期水资源公报。编制依据为2004年《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修改试行稿),资料来源以水利部门的实测水文数据和水资源管理年报统计资料以及各州、市报送材料为基础,收集了统计、环保、气象、农业、城建等部门的有关资料,经过汇总和综合分析后编制而成。

一、综述

2004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239.0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747.89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3.1%,属平水年份。

全省水资源总量2106.30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549.6毫米,比常年减少4.7%。入境水量1652.68亿立方米。出境水量3664.72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4771立方米,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55.0万立方米。

全省年末水利工程总蓄水量81.75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2.2%。九大湖泊年末容水量286.45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1.9%。

全省总供用水量1298.27亿立方米,其中,河道外供用水量146.92亿立方米。河道内供用水量1151.35亿立方米。

河道外供水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40.35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5.92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0.65亿立方米。河道外用水中,生产用水量133.03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13.03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量0.86亿立方米。

2004年全省废污水排放量14.67亿立方米,生活污水占26.2%,第二产业废水占65.8%,第三产业废水占8.1%。

评价全省9707.3公里河流,27座水库,36处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河段、水库、供水水源地分别占76.7%、88.9%、94.4%。九大湖泊水质全湖为Ⅰ~Ⅲ类的仅有4个。

评价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为:长江流域42.6%、珠江流域20.9%、红河流域83.3%、澜沧江流域77.8%、怒江流域63.6%、伊洛瓦底江流域66.7%。

1月—3月,我省大部地区降水偏少,气温较常年偏高2—3度,旱灾直接经济损失25.9亿元。从4月开始,全省大部分地区旱涝急转,连续出现高强度的集中降雨天气过程,单点暴雨突出,造成了严重的洪涝、滑坡、泥石流灾害,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45亿元,为1999年以来最重的一年。

二、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04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239.0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747.8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0.8%,比常年减少3.1%,属平水年份。

全省降水量变幅在400毫米—4000毫米之间,西部伊洛瓦底江流域和南部红河流域一带为高值区,北部金沙江和澜沧江上游一带为低值区,滇中大部分地区年降水量变幅在600毫米—1200毫米之间。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年降水量最大,为2231.3毫米,怒江州其次,为2140.3毫米;昭通市年降水量最小,为883.9毫米。年降水量与常年比,临沧、保山、迪庆、德宏和玉溪5个州、市有所增加,楚雄、丽江、怒江、大理、昆明5个州、市接近常年,其余州、市有所减少,曲靖市减少最多,为17.4%。与上年比,除红河州和文山州略有减少以外,其余州、市均有所增加。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年降水量最大,为2285.8毫米,怒江其次,为1884.8毫米;北盘江最小,为825.8毫米。年降水量与常年比,增加的有怒江和金沙江石鼓以上,接近常年的有伊洛瓦底江和澜沧江,其余分区比常年有不同程度减少,北盘江减少最多,为17.1%。与上年比,右江略有减少,其余分区均有所增加。

代表站汛期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67.0%—90.0%,连续最大4个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0.0%—75.0%。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04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106.30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549.6毫米,比上年增加23.9%,比常年减少4.7%。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548.1毫米,德宏州其次,为1365.6毫米;楚雄州年径流深最小,为219.1毫米。年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迪庆、保山、玉溪、德宏、临沧5个州、市有所增加,大理、丽江、怒江和楚雄4个州、市接近常年,其余州、市均有不同程度减少,昭通市减少幅度最大,为33.6%。与上年比,除昭通和文山略有减少外,其余州、市均有所增加。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年径流深最大,为1492.0毫米,怒江其次,为1061.4毫米;金沙江石鼓以下最小,为318.4毫米。年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金沙江石鼓以上和怒江有所增加,伊洛瓦底江和澜沧江接近常年,其余分区均比常年减少,长上片区减少了16.4%。与上年比,除右江略有减少外,其余分区均有所增加。

(三)地下水资源量

2004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719.8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1.6%,比常年减少6.1%,地下水径流模数18.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55.3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怒江州其次,为44.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楚雄州最小,仅5.7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年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德宏州、迪庆州和大理市有所增加,保山、丽江、楚雄、怒江、玉溪5个州、市接近常年,其余州、市均比上年减少,其中昭通市和曲靖市减少较多,分别减少了26.6%和27.8%。与上年比,各州、市地下水资源量均有所增加。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47.6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怒江其次,为36.1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北盘江最小,仅4.6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年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金沙江石鼓以上和怒江有所增加,伊洛瓦底江接近常年,其余分区有不同程度减少,北盘江减少了51.3%。与上年比,除右江略有减少外,其余分区均有所增加。

(四)水资源总量

2004年,全省水资源总量2106.3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3.9%,比常年减少4.7%。全省产水总量占降水总量的44.4%,每平方公里平均产水量55.0万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4771立方米。

 

(五)出、入境水量

2004年全省入境水量1652.68亿立方米,比常年增加0.2%。其中,从邻省入境水量1627.70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24.98亿立方米。

全省出境水量3664.72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4.4%。其中,流出到邻省1434.04亿立方米,流出到邻国2230.68亿立方米。

三、蓄水动态

2004年年末,全省水利工程总蓄水量81.75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2.2%,其中,大型水库(含毛家村、鲁布革、漫湾、大朝山4座大型电站水库)蓄水量比上年增加了2.39亿立方米,中型水库蓄水量比上年增加了4.72亿立方米,小型水库蓄水量比上年增加了1.78亿立方米。

行政分区中,昆明市年末蓄水量最大。与上年比,昭通市减少了0.08亿立方米,怒江州与上年持平,其余州、市均比上年有所增加。

毛家村、鲁布革、漫湾、大朝山4座大型电站水库2004年年末实际蓄水量分别为1.33亿立方米、1.02亿立方米、8.88亿立方米和7.12亿立方米。

九大湖泊2004年年末容水量286.45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9%。

四、供用水量

(一)河道外供水量

2004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46.9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了0.6%。其中,地表水源为主要供水水源,年供水量140.35亿立方米,占河道外供水量的95.5%,地下水源供水量5.92亿立方米,占河道外供水量的4.0%,其他水源供水量0.65亿立方米,占河道外供水量的0.5%。

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年供水量59.65亿立方米,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42.5%,引水工程年供水量67.95亿立方米,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48.4%,提水工程年供水量12.14亿立方米,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8.7%,跨流域调水0.61亿立方米,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0.4%,其中,金沙江从南盘江和澜沧江共调水0.30亿立方米,南盘江从红河调水0.31亿立方米。由于降水量较上年丰沛,跨流域调水比上年减少了56.1%。

行政分区中,昆明市年供水量最大,为20.21亿立方米,占全省供水总量的13.8%;红河州其次,为14.69亿立方米,迪庆州最小,为1.34亿立方米。

水资源分区中,金沙江石鼓以下年供水量最大,为43.89亿立方米,占全省供水总量的29.9%;南盘江其次,为28.52亿立方米,金沙江石鼓以上最小,为0.87亿立方米。

(二)河道外用水量

2004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46.9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了0.6%。其中,生产用水量133.03亿立方米,占河道外用水量的90.5%,生活用水量13.03亿立方米,占8.9%,生态环境用水量0.86亿立方米,占0.6%。

生产用水中,第一产业用水量112.61亿立方米,占生产用水量的84.6%,第二产业用水量18.45亿立方米,占生产用水量的13.9%,第三产业用水量1.97亿立方米,占生产用水量的1.5%。

 

(三)河道内供用水量

2004年全省河道内供用水量即为水力发电供用水量1151.3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8.9%,其中漫湾和大朝山电站水力发电供用水量600.00亿立方米。

(四)用水消耗量

2004年全省用水消耗量85.37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3%,其中,生产用水消耗量77.40亿立方米,生活用水消耗量7.11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0.86亿立方米。

(五)重要城市供用水量

2004年,全省6个重要城市供水以地表水源为主,曲靖市、玉溪市、昭通市和保山市地表水源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95.0%以上。供水量与用水量持平。昆明市人均用水量最大,为180升/日,保山市人均用水量最小,为125升/日;丽江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最大,为350立方米,玉溪市最小,为49立方米。

五、水质

(一)河流水质

2004年全省监测评价河流67条,河段总长9707.3公里。

Ⅰ~Ⅲ类水质的河长7441公里,占评价总河长的76.7%;Ⅳ类水质的河长573公里,占5.9%;Ⅴ类水质的河长419公里,占4.3%;劣Ⅴ类水质的河长1274公里,占13.1%。

丰水期水质相对于枯水期稍好。Ⅰ~Ⅲ类水质的河长占评价总河长的76.4%,比枯水期多1.3%;Ⅳ类水质河长占9.8%,比枯水期分别多3.1%;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河长分别占11.9%、2.0%,比枯水期少0.1%、4.2%。

2004年全省监测评价水功能区120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评价达标率:长江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42.6%,珠江流域达标率为20.9%,红河流域达标率为83.3%,澜沧江流域达标率为77.8%,怒江流域达标率为63.6%,伊洛瓦底江流域达标率为66.7%。

长江流域 评价河长2460公里,金沙江石鼓以上干流评价河长20公里,水质均为Ⅰ类;石鼓以下干流评价河长2440公里,水质为Ⅰ~Ⅲ类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67.7%、劣于Ⅲ类的占32.3%,其中,劣Ⅴ类的占17.1%。

一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护区为71.4%,缓冲区为100%,保留区为62.5%。二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25.8%。

珠江流域 评价河长1307公里。南盘江1017公里,水质为Ⅰ~

Ⅲ类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26.9%,劣于Ⅲ类的河长占73.1%,其中,劣Ⅴ类的占44.0%;北盘江80公里,水质均为劣Ⅴ类;右江210公里,水质均为Ⅱ类。

一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护区为20.0%,缓冲区水质不达标,保留区为33.3%。二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8.5%。

红河流域 评价河长1543公里,水质为Ⅰ~Ⅲ类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91.3%,劣于Ⅲ类的河长占8.7%,其中,劣Ⅴ类的占7.8%。

一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护区为100%,保留区为85.7%。二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5.0%。

澜沧江流域 评价河长2879公里,水质为Ⅰ~Ⅲ类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95.1%,劣于Ⅲ类的河长4.9%,其中,劣Ⅴ类的河长占1.5%。

一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护区为54.5%,保留区为100%。二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46.2%。

怒江流域 评价河长973公里,水质为Ⅰ~Ⅲ类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89.7%,Ⅴ类的河长占10.3%。

一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护区为33.3%,保留区为83.3%。二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伊洛瓦底江流域 评价河长545公里,水质为Ⅰ~Ⅲ类河长占评价河长的72.8%,劣于Ⅲ类的河长占27.2%,其中,劣Ⅴ类的河长占22.0%。

一级水功能保留区水质达标率为66.7%,二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66.7%。

 

 

 

评价结果显示,全省水质污染仍以有机污染为主,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和总磷为大部分河段的主要污染物。各水资源分区中,水质状况较差、污染相对严重的仍然是珠江流域,劣Ⅴ类河长占评价河长的44.0%。

(二)湖泊、水库水质概况

九大湖泊水质:

泸沽湖水质为Ⅰ类;抚仙湖Ⅱ类;阳宗海及洱海Ⅲ类;滇池外海大部分为Ⅴ类,外海局部、草海劣Ⅴ类,主要影响指标为总磷、总氮、氨氮、CODMn、BOD5;异龙湖为Ⅴ类,主要影响指标为CODMn、总氮;杞麓湖、星云湖、程海劣Ⅴ类,主要影响指标:杞麓湖为总磷、总氮、氨氮、CODMn、BOD5,星云湖为总磷、总氮、CODMn,程海为pH、氟化物。

泸沽湖贫营养,程海、阳宗海、抚仙湖、洱海中营养,滇池、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富营养。

水库水质:

评价27座水库的水质。4座大型水库中,渔洞、松华坝水质为Ⅲ类;独木水库为Ⅳ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锰;柴石滩水库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23座中、小型水库中,水质为Ⅱ类的有东风、九龙甸、西静河、牛坝荒、信房、茈碧湖、海西海、北庙、中山、姐勒、芒究11座水库;水质为Ⅲ类的有柴河、大河、毛板桥、尹家嘴、花山、潇湘、白云、丰收、洗马河、勐板河、博尚11座水库;为Ⅳ类的有西河水库,主要影响指标为总氮。

(三)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

2004年全省监测评价36个主要供水水源地,其中28个为地表水水源地,8个为地下水水源地。地表水水源地中水质全年合格的有26个,占92.9%;全年不合格的2个,为昆明五水厂(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曲靖西河水库(主要污染物为总氮)。地下水水源地水质保持在Ⅰ~Ⅲ类之间,均满足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四)废污水排放量

2004年全省废污水排放量14.7亿立方米。其中,生活污水占26.2%,第二产业废水占65.8%,第三产业废水占8.1%。废污水排放量最多的是长江流域,占全省排放量的45.7%;其次为珠江流域,占27.7%;最少的是红河流域,占7.4%。

六、水资源利用简析

(一)水资源利用现状

2004年,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量接近常年,库塘蓄水比上年增加了12.2%,河道外用水量比上年增加了0.6%,生产用水量比上年增加了0.6%。

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7.0%。行政分区中昆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最高,怒江州最小。水资源分区中,南盘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最大,怒江最小。

(二)用水指标

2004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33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496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556立方米,其中,水田687立方米,水浇地275立方米,菜田424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不含火电)用水量170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不含城镇公共用水量)130升/日,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不含牲畜用水量)62升/日。

七、重要水事

(一)旱灾

1月—3月,我省大部地区降水偏少,平均降水总量是近20年同期的第三个少雨年,80多个县(市)无降雨,气温较常年偏高2℃~3℃,给部分地区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旱灾损失。全省农作物受旱面积941.22千公顷;成灾544.45千公顷;损失粮食81.30万公斤,经济作物损失5.6亿元;因旱造成271万人、151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旱灾直接经济损失25.9亿元。旱灾损失为近5年来较为严重的一年。

(二)洪涝灾害

2004年,从4月开始,受冷空气和西南暖湿气流的共同影响,全省大部分地区旱涝急转,连续出现高强度的集中降雨天气过程,单点暴雨突出,造成了严重的洪涝、滑坡、泥石流灾害,特别是7、8两月,区域性暴雨,单点暴雨频繁发生,我省西部及西北部的德宏、保山、怒江、丽江等州、市先后发生了大规模山洪灾害,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重大暴雨山洪灾害共计11次。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全省共有123个县(区)、1205个乡镇受灾,受灾人口622万人,房屋倒塌5.9万间,因灾死亡172人,农作物受灾381.73千公顷,成灾276.07千公顷,绝收60.22千公顷。死亡大牲畜3.99万头。损坏堤防2259公里,水电站30座,灌溉设施20794处;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45亿元,其中水利设施损失8.08亿元。洪涝灾害损失为1999年以来最重的一年。

 

附件:2004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完整版)

2003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04-07-15 17:15    浏览次数:

前 言

水是生命之源,它孕育了万物生灵和人类文明,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要的物质基础。坚持以人为本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关系,不断提高全社会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的意识,实现“人水和谐”的目标,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云南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发布《云南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是云南省水利厅的一项重要职责。《公报》向社会通报云南省来水、用水和水质状况,反映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和重要水事活动,为政府和国民经济各部门开发利用水资源提供科学依据,是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本期《公报》为我省发布的第八期水资源公报。

《公报》编制的重要技术依据为2004年《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修改试行稿),资料来源以水利部门的实测水文数据和水资源管理年报统计资料以及各地、州、市报送材料为基础,收集了统计、环保、气象、农业、城建等部门的有关资料,经过汇总和综合分析后编制而成。

一、综述

2003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025.6毫米,折合降水总量为3930.18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20.3%,比常年减少19.8%,属偏枯水年份。

全省水资源总量1699.36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26.3%,比常年减少23.1%。入境水量1548.46亿立方米,出境水量3172.33亿立方米。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44.3万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3884立方米。

2003年年末,全省各类蓄水工程蓄水量71.84亿立方米(含毛家村、鲁布革、漫湾、大朝山4座大型电站水库),比上年同期减少10.4%;九大湖泊年末容水量281.02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1.9%。

全省总供用水量1202.89亿立方米,其中,河道外供用水量146.09亿立方米,河道内供用水量1056.80亿立方米。河道外供水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39.31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6.17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0.61亿立方米;河道外用水中,生产用水量132.28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12.96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量0.84亿立方米。

2003年废污水排放量14.9亿立方米,生活污水占25.9%,第二产业废水占65.9%,第三产业废水占8.2%。全省评价河流9957.3公里,水库27座,主要供水水源地36处,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参数和技术要求进行评价,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河段、水库、供水水源地分别占77.6%、77.8%、82.9%。九大湖泊水质全湖为Ⅰ~Ⅲ类的有3个。

2003年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量偏少,冬春连旱,旱情是近五年来最为严重的一年。旱灾造成经济作物损失13.36亿元。汛期单点暴雨和大暴雨频繁,洪涝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34亿元,其中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2.49亿元。

2003年度云南省水资源公报,按照2004年《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修改试行稿)的新要求(以下简称“编制大纲”)进行编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以及考虑资料的衔接,在水资源综合规划分区的基础上,对《云南省水资源公报》的分区体系进行调整,将金沙江流域按照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分区分为金沙江石鼓以上(即直门达至石鼓)、金沙江石鼓以下(即雅砻江和金沙江石鼓以下干流)和长上片区(即思南以上、赤水河和宜昌至宜宾干流),其余分区不变。

二、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03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025.6毫米,折合降水总量为3930.18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20.3%,比常年减少19.8%,属偏枯水年份。

全省降水量空间分布变化较大,年降水量变幅在400~4000毫米之间,高值区位于西部伊洛瓦底江流域和南部红河流域一带,低值区位于澜沧江上游溜筒江一带。滇中地区年降水量变幅在600~1200毫米之间。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降水量最大,为1624.7毫米,大理州最小,为716.4毫米。与常年比,玉溪市偏少6.8%,文山、红河、昆明、楚雄、思茅、丽江、迪庆、保山8个州、市偏少在10%~20%之间,昭通、曲靖、西双版纳、怒江、德宏5个州、市偏少在20%~30%之间,大理州和临沧地区分别偏少30.9%和31.5%。全省16个地、州、市年降水量与上年比均有所减少。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年降水量最大,为1741.9毫米,长上片区最小,为688.3毫米。与常年比,右江、红河、南盘江、金沙江石鼓以下偏少在10%~20%之间,除长上片区偏少31.7%,其余分区偏少在20%~30%之间。与上年比,除伊洛瓦底江、北盘江持平以外,其余分区均有所减少。

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代表站汛期5~10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73%~96%,连续最大4个月降水量多集中在5~8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47%~77%。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03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699.36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43.5毫米,比上年减少26.3%,比常年减少23.1%。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283.2毫米,楚雄州年流深最小,为166.3毫米。与常年比,迪庆州偏少7.6%,昆明、文山、红河、怒江、玉溪5个市、州偏少在10%~20%之间,丽江、保山、西双版纳、楚雄、曲靖、思茅、大理7个地、州、市偏少在20%~30%之间,昭通市、德宏州和临沧地区分别比常年偏少32.0%、33.1%和39.2%。与上年比怒江州、红河州和德宏州偏少在10%以内,其余地、州、市比上年偏少大于10%。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年径流深最大,为1057.1毫米,北盘江年径流深最小,为208.5毫米。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右江、红河、澜沧江偏少在10%~20%之间,怒江、北盘江和长上片区分别偏少30.7%、32.9%和46.2%,其余偏少在20%~30%之间。与上年比,除伊洛瓦底江持平外,其余各分区均有所减少。

(三)地下水资源量

2003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592.18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22.7%,地下水径流模数15.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37.2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楚雄州最小,仅5.0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迪庆州持平,楚雄、玉溪、文山、昆明、怒江、红河6个州、市减少在10%~20%之间,昭通、临沧、德宏分别减少31.2%、33.1%和38.8%,其余6个地、州、市减少在20%~30%之间。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34.3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北盘江最小,仅3.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与常年比,右江减少在10%以内,红河、澜沧江减少在10%~20%之间,南盘江、金沙江石鼓以下、金沙江石鼓以上、长上片区和伊洛瓦底江减少在20%~30%之间,怒江和北盘江减少大于30%。

(四)水资源总量

2003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699.36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26.3%,比常年减少23.1%。全省产水总量占降水总量的43.2%,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44.3万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3884立方米。

 

(五)出、入境水量

2003年全省入境水量1548.46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6.1%,其中,从邻省入境水量1529.74亿立方米,从缅甸、越南、老挝等邻国入境水量18.72亿立方米。

2003年全省出境水量3172.33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17.3%,其中,流出省境的水量1207.78亿立方米,流出国境的水量1964.55亿立方米。

三、蓄水动态

2003年年末,全省各类蓄水工程蓄水量71.84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0.4%,其中大型水库(含毛家村、鲁布革、漫湾、大朝山4座大型电站水库)蓄水量25.18亿立方米,中型水库蓄水量21.54亿立方米,小型水库及小坝塘蓄水量25.12亿立方米。

全省中型水库比上年新增加了9座水库的蓄水量,其中昆明市、曲靖市和玉溪市各增加1座;楚雄州、红河州和保山市各增加2座。

行政分区中,昭通市、怒江州和迪庆州年末水库蓄水量与上年持平,楚雄州减少19.7%,思茅、临沧、保山、德宏、曲靖、西双版纳减少在10%以内,其余6个地、州、市比上年减少在10%~19.7%之间。

毛家村、鲁布革、漫湾和大朝山4座大型电站水库,2003年年末水库蓄水量分别为1.60亿立方米、0.86亿立方米、8.66亿立方米和6.59亿立方米。

程海、泸沽湖、滇池、阳宗海、星云湖、抚仙湖、杞麓湖、异龙湖、洱海九大湖泊2003年年末容水量281.02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1.9%。

四、供用水量

2003年全省供用水总量1202.89亿立方米。

(一)河道外供水量

2003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46.09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2.41亿立方米,地表水源为主要供水水源,年供水量139.31亿立方米,占河道外供水量的95.4%,地下水源供水量6.17亿立方米,占4.2%;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和雨水利用)供水量0.61亿立方米,仅占0.4%。

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59.55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量66.11亿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量12.26亿立方米,跨流域调水1.39亿立方米,由于2003年降水量偏少的原因,调水量比上年增加0.51亿立方米,其中,金沙江从南盘江和澜沧江共调水0.99亿立方米,南盘江从红河调水0.40亿立方米。

行政分区中,昆明市河道外供水量最大,为20.09亿立方米,占全省总供水量的13.7%,其次为红河州,为14.66亿立方米,迪庆州最小,为1.32亿立方米。

水资源分区中,金沙江石鼓以下年供水量最大,为43.66亿立方米,占全省总供水量的29.9%,其次是南盘江为28.32亿立方米,长上片区年供水量最小,为0.93亿立方米。

(二)河道外用水量

2003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46.09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2.41亿立方米。按新的“编制大纲”要求,用水量的统计按用户特性分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三大类。

河道外用水中,生产用水量132.29亿立方米,占河道外用水量的90.5%;生活用水量12.96亿立方米,占8.9%;生态环境用水量0.84亿立方米,占0.6%。在生产用水量中,第一产业用水量112.50亿立方米,第二产业用水量17.89亿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量1.9亿立方米。

 

(三)河道内供用水量

2003年水电工程为水力发电供水量1056.80亿立方米,其中为漫湾和大朝山电站水力发电供水量618.25亿立方米。

(四)耗水量

2003年全省用水消耗量85.08亿立方米,其中生产用水消耗量77.10亿立方米;生活用水消耗量7.14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0.84亿立方米。

(五)重要城市供用水量

2003年,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昭通市和保山市城市建成区供水以地表水源为主,其中,玉溪市和保山市全部为地表水源供水,昆明市、曲靖市和昭通市地表水源供水量分别占总供水量的89.5%和98.8%和95.8%,各市用水量与供水量持平。人均生活用水量以昆明市最大,为180升/日·人(按新的“编制大纲”要求统计,下同),昭通市最小,为105升/日·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保山市最大,为250立方米,玉溪市最小,为52立方米。

五、水资源质量

(一)河流水质概况

2003年全省监测评价河流68条,河段总长9957.3公里。水质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并按水资源分区分别进行评价。

全年水质状况为:Ⅰ~Ⅲ类水河长7731公里,占评价总河长的77.6%;Ⅳ类水河长443公里,占4.5%;Ⅴ类水河长19.3公里,占0.2%;劣Ⅴ类水河长1764公里,占17.7%。

枯水期水质相对于丰水期稍好,Ⅰ~Ⅲ类水河长占评价总河长的78.0%,比丰水期多1.2%;Ⅳ类占6.8%,比丰水期多56.5%;Ⅴ类和劣Ⅴ类水河长分别占1.8%、13.4%,比丰水期分别少53.8%、13.5%。

长江流域 评价河长2460公里,金沙江石鼓以上分区评价河长20公里,均为Ⅰ类水;石鼓以下干流分区评价河长2440公里,Ⅰ~Ⅲ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73.5%、劣于Ⅲ类水河长占26.5%(劣Ⅴ类水占20.4%)。

珠江流域 评价河长1307公里,其中:南盘江分区1017公里,Ⅰ~Ⅲ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20.4%,劣于Ⅲ类水河长占79.6%(劣Ⅴ类水占76.7%);北盘江分区80公里,均为劣Ⅴ类水;右江分区210公里,均为Ⅲ类水。

红河流域 评价河长1793公里,其中:Ⅰ~Ⅲ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92.5%,劣于Ⅲ类水河长占7.5%(劣Ⅴ类水占6.7%)。

澜沧江流域 评价河长2879公里,其中:Ⅰ~Ⅲ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92.0%,劣于Ⅲ类水河长9.2%(劣Ⅴ类水占5.6%)。

怒江流域 评价河长973公里,Ⅰ~Ⅲ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93.0%,Ⅳ类水河长占7.0%。

伊洛瓦底江流域 评价河长545公里,Ⅰ~Ⅲ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60.6%,劣于Ⅲ类水占39.4%(劣Ⅴ类水占22.0%)。

 

 

评价结果显示,全省水质污染仍以有机污染为主,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为大部分河段和湖库的主要污染物。各水资源分区中,水质状况较差、污染最严重的是南盘江区和北盘江区,劣Ⅴ类河长已超过60%,而且污染物种类也是最多。金沙江石鼓以下区劣Ⅴ类河流的数量最多。

(二)湖泊、水库水质概况

湖泊水质 2003年九大湖泊评价中,泸沽湖水质为Ⅰ类、抚仙湖水质为Ⅱ类、阳宗海及洱海水质为Ⅲ类;滇池外海大部分为Ⅴ类,外海局部、草海为劣Ⅴ类,主要影响指标为总磷、总氮、氨氮;杞麓湖、星云湖、异龙湖、程海劣Ⅴ类,主要影响指标:杞麓湖为总氮,星云湖为总磷、总氮、pH,异龙湖为CODMn、总氮,程海为pH、氟化物。富营养化程度为:泸沽湖贫营养,程海、阳宗海、抚仙湖、洱海中营养,滇池、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富营养。

水库水质 26座水库监测评价中,4座大型水库,渔洞、松华坝为Ⅲ类,独木水库为Ⅳ类,柴石滩水库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22座中、小型水库,水质为Ⅱ类的有九龙甸、西静河、尹家嘴、丰收、信房、茈碧湖、海西海、洗马河、北庙、勐板河、姐勒;水质为Ⅲ类的有柴河、大河、东风、花山、潇湘、白云、牛坝荒、芒究,水质为Ⅳ类的有毛板桥、博尚、中山。各水库水质的主要影响指标均为总磷、总氮。

(三)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

2003年全省监测评价35个主要供水水源地,其中27个为地表水水源地,8个为地下水水源地。地表水水源地中全年合格的有21个,占75.0%;全年不合格的1个,为昆明五水厂(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CODMn、BOD5)。仅丰水期不合格的5个(中山水库、博尚水库、毛板桥水库、洱海团山、芒究水库),地下水水源地水质除大理鸡舌箐(粪大肠菌群)为Ⅳ类外,其他水源地保持在Ⅰ~Ⅲ类之间,均满足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四)废污水排放量

2003年全省废污水排放量14.9亿立方米。其中,生活污水占25.9%,生产废水中第二产业废水占65.9%,第三产业废水占8.2%。废污水排放量最多的是长江流域,占全省排放量的46.0%;其次为珠江流域,占27.4%;最少的是红河流域,占7.1%。行政分区中,昆明市废污水量排放最多,占全省排放量的34.0%,其次为曲靖,占10.8%,玉溪、红河分别为、9.2%,8.8%,其他地区为0.4%~5.6%之间。

六、水资源利用简析

(一)水资源利用现状

2003年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偏少,全省库塘蓄水量比上年同期减少10.4%,全省河道外用水量比上年减少1.6%亿立方米;农业、工业用水量比上年有所减少。

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8.6%,比上年高,但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行政分区中,昆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最高,其次是玉溪市,怒江州最低。

水资源分区中,南盘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最高,怒江最低。

(二)用水指标

2003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34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577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563立方米,其中,水田693立方米,水浇地286立方米,菜田413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不含火电)用水量197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不含城镇公共用水量)134升/日·人,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不含牲畜用水量)62升/日·人。

七、重要水事

(一)旱灾

2003年我省由于中高纬环流较为平直,冷空气活动偏弱,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量较常年明显减少。冬春连旱,高温少雨,2003年年末,全省库塘蓄水量(不含电站水库蓄水量)比上年同期减少10.4%,其中,昆明市、楚雄州、玉溪市、红河州和大理州较上年同期塘蓄水减少量都在6千万立方米以上,旱情是近五年来最为严重的一年。据统计,全省农作物受旱面积达864千公顷;456万人和257万头大牲畜饮水出现困难,损失粮食81万吨,经济作物损失13.36亿元。

(二)洪涝灾害

2003年汛期我省绝大部分地区降水量较常年明显偏少,但单点暴雨、大暴雨依旧频繁发生。据全省六大流域153个报汛站资料统计,整个汛期日降水量超过50毫米的有245站次,其中超过100毫米的有11站次。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33站次。

全省16个地、州、市,114个县、市、区,1071个乡(镇),409万人受灾,4个城市受淹,房屋倒塌0.96万间,因灾死亡总人数107人;农作物受灾227千公顷,成灾120千公顷,绝收31千公顷,减收粮食21万吨;损坏小型水库20座,损坏灌溉设施2979处,冲毁坝塘207座,水文测站4个,水电站15座。洪涝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34亿元,其中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2.49亿元。

 

附件:2003年云南省水资源公(完整版)

2002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03-06-11 16:09    浏览次数:

前 言

水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要的物质基础,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奋斗目标,实现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新时期水利工作面临的新任务。

发布《云南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是云南省水利厅的一项重要职责。《公报》向社会通报我省来水、用水和水质状况,反映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和重要水事活动,为政府和国民经济各部门开发利用水资源提供科学依据,是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本期《公报》为我省发布的第七期水资源公报。

《公报》编制的重要技术依据为《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资料来源以水利部门的实测水文数据和水资源管理年报统计资料以及各地(州、市)报送材料为基础,收集了农业、城建、环保、统计等部门的有关资料,经过汇总和综合分析后编制而成。

一、综述

2002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251.7毫米,折合降水总量为4933.3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0.1%,比常年增加2.3%,属平水年份。

水资源总量2308.8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0.0%,其中地表水资源量2305.2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763.58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760.00亿立方米,入境水量1941.42亿立方米,出境水量4158.37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5328立方米,产水模数58.6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全省各类蓄水工程年末共蓄水73.40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5.5%;九大湖泊年末容水量286.49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0.78亿立方米。

全省总供用水量870.54亿立方米,其中,河道外供用水量148.5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5%;河道内供用水量722.04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9%。河道外供水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38.46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6.13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3.91亿立方米;河道外用水中,农业用水量(含林、牧、渔用水量)110.72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20.06亿立方米,城镇生活用水量7.81亿立方米,农村生活用水量9.91亿立方米。

2002年全省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19.8亿吨(含火电直冷却水),其中工业废水占70%,生活污水占30%。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评价参数和标准对全省河流9602公里、水库25座、湖泊9个、主要供水水源地31处评价,结果为: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河段、水库、供水水源地分别占78.2%、96.0%、100.0%;九大湖泊水质全湖为Ⅰ~Ⅲ类的仅有4个。

2002年1~4月全省降水量偏少,大部分地区持续高温干燥少雨,致使局部地区旱灾严重,经济作物损失16.39亿元。汛期降水极不均匀,单点暴雨突出,全省大部分地区均有洪涝灾害发生,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98亿元,其中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6.47亿元。

二、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02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251.7毫米,折合降水总量为4933.3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0.1%,比常年增加2.3%,属平水年份。

全省降水量变幅在300~3600毫米之间,降水量高值区位于西部伊洛瓦底江流域和南部红河流域一带,低值区位于金沙江河谷奔子栏一带。滇中地区降水量变幅在600~1400毫米之间。

行政分区中,西双版纳州年降水量最大,为1771.7毫米,昭通市年降水量最小,为931.8毫米。与常年比,迪庆州偏多22.9%,属丰水年,西双版纳州和楚雄州分别偏多19.5%和18.6%,属偏丰水年;德宏州偏少25.1%,属枯水年,昭通市偏少12.7%,属偏枯水年,其余地、州、市接近常年,为平水年。与上年比,除迪庆州、怒江州和文山州分别增加25.0%、6.8%和2.5%外,其余地、州、市均有所减少。

流域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年降水量最大,为1722.8毫米,乌江最小,为670.3毫米。与常年比,长上干偏多16.9%,属丰水年;北盘江偏少22.3%,属枯水年,伊洛瓦底江和乌江分别偏少15.3%和12.5%,属偏枯水年,其余流域接近常年,属平水年。与上年比,除乌江增加8.5%外,其余流域均减少。

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六大水系主要代表站汛期5~10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75%~95%,连续最大4个月降水量多集中在5~8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64%~80%。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02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305.29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584.9毫米,比上年减少10.0%,比常年增加3.7%。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315.4毫米,楚雄州年径流深最小,为315.8毫米。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偏多的有10个地、州、市,其中偏多10.0%以上的有西双版纳州、楚雄州、迪庆州、大理州、丽江市、玉溪市和怒江州;比常年偏少的有6个地、州、市,其中偏少10.0%以上的有德宏州、昭通市和保山市。与上年比,迪庆州、怒江州、玉溪市和文山州增加,其中迪庆州增加31.3%,其余地、州、市均减少。

流域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年径流深最大,为1061.9毫米,乌江年径流深最小,为355.2毫米。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偏多的有金沙江、澜沧江、右江、长上干、乌江、南盘江和怒江,其中金沙江和澜沧江偏多在10.0%以上;伊洛瓦底江、北盘江和红河比常年偏少,其中伊洛瓦底江和北盘江偏少在10.0%以上。与上年比,除乌江和长上干增加外,其余流域均减少。

(三)地下水资源量

2002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763.58亿立方米,比常年增加3.4%,地下水径流模数19.4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47.4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楚雄州最小,仅6.7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与常年比地下水资源量增加的有:西双版纳、迪庆、大理、丽江、玉溪、楚雄、昆明、怒江、临沧、文山10个地、州、市,其余6个地、州、市有所减少。

流域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35.9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北盘江最小,仅8.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与常年比,伊洛瓦底江、红河和北盘江地下水资源量减少外,其余流域均增加。

(四)水资源总量

2002年,全省水资源总量2308.8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0.0%,全省产水总量占降水总量的47.0%,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58.6万立方米。

行政分区中,水资源总量比上年增加的有:迪庆、怒江、玉溪、西双版纳和文山5个州、市,其中迪庆州增加了31.3%,其余地、州、市增加在10.0%以内;比上年减少的有:临沧、德宏、思茅、保山、楚雄、红河、丽江、曲靖、大理、昭通和昆明11个地、州、市,其中临沧地区、德宏州、思茅地区减少20.0%以上,保山市、楚雄州、红河州、丽江市减少在10.0%~20.0%之间,曲靖市、大理州、昭通市和昆明市减少在10.0%以内。

流域分区中仅乌江和长上干水资源总量比上年增加,其余流域均比上年减少,其中伊洛瓦底江减少26.3%,澜沧江减少13.7%,其余流域减少在10.0%以内。

(五)出、入境水量

2002年全省入境水量1941.42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6.3%,仅比常年减少0.08%,其中,从邻省入境水量1851.87亿立方米,从缅甸、越南、老挝等邻国入境水量89.55亿立方米。

2002年全省出境水量4158.3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8.5%,比常年增加0.5%,其中,流出省境的水量1917.07亿立方米,流出国境的水量2241.30亿立方米。

三、蓄水动态

截至2002年12月31日,全省各类蓄水工程蓄水量73.40亿立方米,由于库塘供水较上年增加以及部分水库除险加固、空库施工影响蓄水的原因,2002年年末蓄水量比上年同期减少1.7%,其中大型水库蓄水量20.29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1.8亿立方米;中型水库蓄水量23.10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4.13亿立方米;小型水库及小坝塘蓄水量30.02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1.04亿立方米。

行政分区中,昆明市年末水库蓄水量比上年增加34.5%,思茅地区年末水库蓄水量比上年增加4.1%,临沧地区增加7.6%,怒江州和迪庆州与上年持平,其余地、州、市均比上年减少。

程海、泸沽湖、滇池、阳宗海、星云湖、抚仙湖、杞麓湖、异龙湖、洱海九大湖泊2002年年末容水量286.49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0.78亿立方米。

四、供用水量

2002年全省总供用水量870.54亿立方米。

(一)河道外供水量

2002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48.5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5%。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38.46亿立方米,为主要供水水源,占河道外供水量的93.2%,地下水源供水量6.13亿立方米,占4.1%;其他水源供水3.91亿立方米,占2.7%。

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59.47亿立方米,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43.0%,引水工程供水量66.54亿立方米,占48.0%,提水工程供水量12.45亿立方米,占9.0%。

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跨流域调水0.8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05亿立方米,其中,金沙江从南盘江和澜沧江供调水0.55亿立方米,南盘江从红河调水0.33亿立方米。

行政分区中,昆明市河道外供水量最大,为19.44亿立方米,迪庆州最小,为1.62亿立方米。与上年比,德宏、玉溪、楚雄、大理、西双版纳5个州、市略有减少,其余11个地、州、市略有增加。

流域分区中,乌江和伊洛瓦底江河道外供水量比上年有所减少,其余8个流域均增加。

(二)河道内供水量

2002年为包括漫湾、鲁布革等大、中、小型水电站水力发电供水722.04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9%。

(三)用水量

2002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48.5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5%;河道内用水量722.04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9%,分别与河道外及河道内供水量持平。

河道外用水中,农业用水量(含林、牧、渔用水量)110.72亿立方米,占河道外用水量的74.5%;工业用水量20.06亿立方米,占13.5%;城镇生活用水量7.81亿立方米,占5.3%;农村生活用水量9.91亿立方米,占6.7%。与上年比,农业用水量增加0.33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增加1.71亿立方米;随着全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生活用水量比上年增加0.57亿立方米;农村生活用水量减少0.37亿立方米。

 

 

(四)耗水量

2002年全省用水消耗量91.9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5%,其中农业用水消耗量75.92亿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工业用水消耗量6.12亿立方米,比上年略有增加;生活用水消耗量9.88亿立方米,比上年略有减少。

(五)重要城市供用水量

2002年,昆明市、个旧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市、大理市城区及近郊区供水以地表水源为主,其中,昆明市、个旧市地表水源供水量分别占总供水量的73.0%和76.5%;玉溪市、楚雄市分别占86.4%和86.9%;曲靖市和大理市分别占94.7%和95.6%。各市用水量与供水量持平。人均生活用水量以昆明市最大,为237升/日·人,以个旧市最小,为180升/日·人;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以个旧市最大,为84立方米,以玉溪市最小,为30立方米。

五、水质

(一)河流水质

2002年全省监测评价河流67条,河段总长9602公里,其中金沙江流域2118公里,珠江流域1307公里(含:南盘江1017公里、北盘江80公里、右江210公里),红河流域1793公里,澜沧江流域2866公里,怒江流域973公里,伊洛瓦底江流域545公里。

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河长7509公里,占评价总河长的78.2%;Ⅳ类河长708公里,占7.4%;Ⅴ类河长246公里,占2.5%;劣Ⅴ类河长1139公里,占11.9%。

枯水期水质相对于丰水期稍好,Ⅰ~Ⅲ类河长占评价总河长的83.3%,比丰水期多19.3%;Ⅳ类占5.4%,比丰水期少48.0%;Ⅴ类和劣Ⅴ类河长分别占3.8%、7.5%,比丰水期分别少48.8%、39.4%。

 

 

 

全省水质污染仍以有机污染为主,氨氮和总磷为大部分河段和湖库的主要污染物。各流域中,水质状况较差、污染相对严重的仍然是珠江流域的南盘江和北盘江,各流域劣Ⅴ类河长分别为:金沙江16.6%、珠江34.0%、红河6.7%、澜沧江5.7%、怒江6.2%。

(二)湖泊、水库水质

2002年九大湖泊中,泸沽湖水质为Ⅰ类;抚仙湖水质局部为Ⅰ类,大部分为Ⅱ类;阳宗海为Ⅱ类;洱海除靠近西洱河出口一带为Ⅲ类外均为Ⅱ类;异龙湖Ⅳ类,主要影响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滇池外海大部分为Ⅳ类,外海局部、草海为劣Ⅴ类,主要影响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杞麓湖局部为Ⅳ类,大部分为劣Ⅴ类,主要影响指标为pH和高锰酸盐指数;星云湖、程海为劣Ⅴ类,主要影响指标:星云湖为pH和高锰酸盐指数,程海为pH和氟化物。富营养化程度变化不大,仍为:泸沽湖贫营养,程海、阳宗海、抚仙湖、洱海中营养,滇池、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富营养。

4座大型水库中,松华坝水库为Ⅰ类,渔洞、独木水库为Ⅱ类,柴石滩水库为Ⅲ类。21座中、小型水库中,水质为Ⅰ类的有花山、勐板河、牛坝荒、博尚、中山5座;水质为Ⅱ类的有九龙甸、西静河、潇湘、信房、洗马河、北庙、姐勒、柴河、大河、尹家嘴、东风、白云、丰收、芒究、西河15座,水质为Ⅳ类的是毛板桥水库(因除险加固,未正常蓄水)。

(三)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

2002年全省监测评价31个主要供水水源地,其中25个为地表水水源地,6个为地下水水源地。各水源地全年、枯水期、丰水期水质均保持在Ⅰ~Ⅲ类之间,全部满足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四)废污水排放

2002年全省废污水年排放总量19.8亿立方米,日平均排放量542万立方米。其中,工业废水日均排放量为382万立方米,占70%,城镇生活污水日均排放量为160万立方米,占30%,均比上年有所增加。金沙江、南盘江仍然是全省废污水排放量最多的流域,分别占全省排放量的40.2%、29.8%。行政分区中,昆明市是废污水年排放量最多的地区,占全省排放量的36.6%,其次为玉溪市、曲靖市、红河州、楚雄州,所占比例在5.5%至12.5%之间。

六、水资源利用分析

(一)水资源利用现状

2002年由于暖冬天气突出,冬春连旱致使局部地区旱灾严重,库塘供水较上年增多,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48.5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5%;农业、工业及生活用水量均比上年增加。

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6.4%,比上年略高,但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行政分区中,昆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最高,怒江州最低。

流域分区中,南盘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最高,右江最低。

(二)用水指标

2002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43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6%;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648立方米,比上年减少6.2%;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570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2%,其中,水田751立方米,水浇地263立方米,菜田40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不含火电)用水量227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154升/日·人,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68升/日·人。

(三)水环境状况

2002年全省大部分江河湖库水质状况良好,局部地区污染仍然突出,尤其在汛期。河流水质显示出点源污染有所控制,面源污染相对突出的状况,主要表现为丰水期受降雨径流冲刷,地表水面源污染严重,水质明显劣于枯水期。湖库水质变化不大,富营养状况与上年相当。

七、重要水事

(一)旱灾

2002年1~4月全省大部分地区持续高温干燥少雨,平均气温比历史同期偏高2~3℃,致使局部地区旱灾严重。据统计,全省农作物受旱面积达716.08千公顷;202万人和146万大牲畜饮水出现困难,损失粮食71万吨,经济作物损失16.39亿元。

(二)洪涝灾害

2002年我省较常年提前10~15天进入雨季,据全省154个报汛站报汛资料统计,全省汛期日降水量超过50毫米的有299站次,其中超过100毫米的19站次。降水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单点暴雨、大暴雨发生频繁。

全省六大流域中,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103次,其中3站次发生有实测资料以来的第一大洪水,1站次发生有实测资料以来的第二大洪水,7站次发生有实测资料以来的第三大洪水。

据统计,全省16个地、州、市,117个县(市、区),1308个乡(镇),874万人受灾,13个城市受淹,房屋倒塌5.77万间,因灾死亡总人数351人;农作物受灾448.03千公顷,成灾259.02千公顷,绝收92.32千公顷,减收粮食49.58万吨;损坏小型水库59座,冲毁坝塘1707座,损坏灌溉设施25263处、水文测站36个、水电站26座。洪涝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98亿元,其中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6.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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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02-09-16 15:21    浏览次数:

前 言

2001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党中央、国务院将水资源列为国家发展中的三大战略资源之一,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升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

发布《云南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公报》向社会通报我省来水、用水和水质状况,反映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和重要水事活动,为政府和国民经济各部门开发利用水资源提供科学依据,并以此进一步唤起社会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的意识,共同构筑人与水和谐发展的社会。本期《公报》为我省发布的第六次水资源公报。

《公报》编制的重要技术依据为《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公报》资料来源以水利部门的实测水文数据和水资源管理年报统计资料以及各地(州、市)报送材料为基础,收集了农业、城建、环保、统计等部门的有关资料,经过汇总和综合分析后编制而成。

一、综述

2001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393.1毫米,折合降水总量5490.61亿立方米,比上年多5.9%,比常年多13.9%,属偏丰水年份。

地表水资源量2561.9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808.52亿立方米,扣除重复计算量804.83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为2565.63亿立方米。入境水量2072.62亿立方米,出境水量4546.83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5984.1立方米,产水模数65.1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全省各类蓄水工程年末蓄水量74.70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0.5%;九大湖泊年末容水量287.27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0.6%。

全省供、用水总量882.45亿立方米,其中河道外供用水146.26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6%;河道内供用水736.1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多5.3%。河道外供水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占92.9%,地下水源占4.3%,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占2.8%。河道外用水中,农业用水量(含林牧渔业用水量)占75.5%,工业占12.5%,城镇生活和农村生活分别占5.0%和7.0%。

水质评价河长9602公里,按《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8)评价,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河长7890公里;水质达不到Ⅲ类标准的河长1712公里,其中,Ⅳ类河长477公里,Ⅴ类河长356公里,劣于Ⅴ类河长879公里。九大湖泊水质变化不大。36个供水水源地中有33个满足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2001年是云南省历史上旱灾较为严重的年份,冬春连旱,干旱持续时间长、范围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61亿元。汛期降水集中,单点暴雨突出,各大流域均有不同程度的洪涝灾情发生,灾害范围广、灾情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5亿元。

二、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01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393.1毫米,折合降水总量5490.61亿立方米,比上年多5.9%,比常年多13.9%,属偏丰水年份。

行政分区中,德宏年降水量最大,为1991.0毫米,迪庆最小,为931.3毫米。与常年比,丽江、临沧、楚雄,西双版纳、大理偏多在20%以上,属丰水年;思茅、玉溪、昆明偏多在20~10%之间,属偏丰水年,其余地(州、市)接近常年。与上年比,文山、昆明、玉溪、思茅、楚雄、红河、丽江增加22.4~10.5%,迪庆减少18.7%,其余地(州、市)增减在10%以内。

流域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年降水量最大,为2226.9毫米,乌江最小,为618.0毫米。与常年比,长上干、澜沧江偏多在20%以上,属丰水年,右江、金沙江、怒江偏多在20~10%之间,属偏丰水年;乌江和北盘江分别减少19.4%和14.3%,属偏枯水年,其余流域接近常年。与上年比,右江和红河分别增加26.1%和11.0%,乌江减少20.0%,其余流域增减在10%以内。

降水量年内分配极不均匀,主要代表站汛期5~10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80~95%,连续最大四个月降水量出现在5~8月,占全年降水量的60~75%。

2001年降水量变幅在250~4500毫米之间,地区分布不均匀状况与常年大体一致,呈西多东少、南多北少的分布格局。年降水量高值区位于西部伊洛瓦底江、怒江流域南部及红河流域南部黄连山一带,低值区位于金沙江河谷奔子栏一带。全省年降水量地区分布及与常年比较详见2001年云南省年降水量及年降水量距平等值线图。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01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561.94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650.0毫米,比上年多4.7%,比常年多15.3%。

行政分区中,德宏年径流深最大,为1234.0毫米,玉溪最小,为357.7毫米。

流域分区中,怒江年径流深最大,为957.5毫米,乌江最小,为313.9毫米。

(三)地下水资源量

2001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808.52亿立方米,比常年增加9.5%,地下水径流模数20.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各行政分区地下水径流模数在45.1~6.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之间,怒江最大,楚雄最小。与上年比,昆明、文山、西双版纳、临沧增加44.7~10.2%,昭通、保山、迪庆、怒江减少28.5~16.3%,其余地(州、市)增减在10%以内。

各流域分区地下水径流模数在41.5~7.9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之间,伊洛瓦底江最大,乌江最小。与上年比,乌江、长上干、伊洛瓦底江、怒江减少34.3~11.3%,其余流域增减在10%以内。

(四)水资源总量

2001年全省水资源总量2565.63亿立方米,比上年多4.6%,其中地表水资源量2561.9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808.52亿立方米,地表与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为804.83亿立方米。全省产水总量占降水总量的46.7%,产水模数65.1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人均占有水资源量5984.1立方米,亩均水资源量为4099.9立方米。

与上年比,各行政分区中,昆明、文山、楚雄、玉溪、红河、思茅增加43.7~17.6%;迪庆、怒江、保山、昭通减少19.4~11.8%,其余地(州、市)增减在10%以内。

与上年比,各流域分区中,红河、右江、南盘江增加31.0~14.4%,乌江、长上干、怒江减少20.9~10.4%,金沙江、北盘江、伊洛瓦底江、澜沧江增减在10%以内。

(五)入境及出境水量

2001年全省入境水量2072.62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3%,比常年增加6.7%,其中,从邻省入境水量1966.88亿立方米,从缅甸、越南、老挝等邻国入境水量105.74亿立方米。

2001年全省出境水量4546.83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9%,比常年增加9.9%,其中,流出省境的水量1965.74亿立方米,流出国境的水量2581.09亿立方米。

三、蓄水动态

2001年全省各类蓄水工程年末蓄水量74.70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0.46%。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量18.49亿立方米,占24.8%;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27.23亿立方米,占36.4%;小型水库和小坝塘年末蓄水量28.98亿立方米,占38.8%。行政分区中,曲靖年末蓄水量最大,为13.41亿立方米,迪庆年末蓄水量最小,仅5.00万立方米。

程海、泸沽湖、滇池、阳宗海、星云湖、抚仙湖、杞麓湖、异龙湖、洱海等九大湖泊2001年年末容水量287.27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1.75亿立方米。

四、水资源利用

2001年全省总供用水量882.45亿立方米,其中,河道外供用水量占16.6%,河道内供用水量占83.4%。

a)河道外供水量

2001年全省河道外供水总量146.2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35.82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6.24亿立方米,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4.20亿立方米。

跨流域调水0.83亿立方米,其中,从南盘江、澜沧江调入金沙江0.61亿立方米;红河调入南盘江0.19亿立方米;南盘江、金沙江调入红河0.03亿立方米。

全省以地表水为主要供水水源。在地表水供水量中,蓄水、引水、提水分别为58.46亿立方米、65.67亿立方米和11.69亿立方米,与上年比,蓄水增加0.7%,引水和提水分别减少0.2%和5.1%。

行政分区中,昆明年供水量最大,为18.58亿立方米,怒江最小,为1.56亿立方米。与上年比,文山、思茅、玉溪、德宏、西双版纳、昭通、昆明、曲靖年供水量略有增加,其余地(州、市)略有减少。

各流域分区中,金沙江年供水量最大,为41.84亿立方米,乌江最小,为0.19亿立方米。

b)河道内供水量

2001年水力发电供水736.1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5.3%,其中包括漫湾、鲁布革等大型水电站。

c)用水量

2001年,全省总用水量882.4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2%,与供水量持平,其中,河道内用水736.19亿立方米,河道外用水146.26亿立方米。

河道外用水中,农业用水量(含林牧渔业用水量)110.39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18.35亿立方米,城镇生活和农村生活用水量分别为7.24亿立方米和10.28亿立方米,分别占河道外用水的75.5%、12.5%、5.0%和7.0%。文山、思茅、玉溪、德宏、西双版纳、昭通、昆明、曲靖河道外用水比上年增加;怒江、临沧、保山、红河、丽江、大理、楚雄、迪庆比上年减少。

流域分区中,金沙江用水量最大,为41.84亿立方米,乌江用水量最小,为0.19亿立方米。

d)耗水量

2001年全省用水耗水量91.42亿立方米,其中,农业耗水量75.90亿立方米,工业耗水量5.49亿立方米,城镇生活耗水量1.81亿立方米,农村生活耗水量8.22亿立方米。

e)重要城市供用水量

2001年昆明市、个旧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市、大理市城区及近郊区供水以地表水源为主,地表水源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74.2~96.7%。各市用水量与供水量持平。人均生活用水量以昆明市最大,为244升/日·人,以个旧市最小,为170升/日·人;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以大理市最大,为115立方米,以玉溪市最小,为44立方米。

五、水质

(一)河流水质

在9602公里评价河长中,按《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8)评价,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河长7890公里,占评价总河长的82.2%;水质达不到Ⅲ类标准的河长1712公里,其中,Ⅳ类河长477公里,占27.9%,Ⅴ类河长356公里,占20.8%,劣于Ⅴ类河长879公里,占51.3%。与上年相同河段比,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河长增加了5.4%,Ⅳ类和Ⅴ类河长分别减少了3.9%、2.7%,劣Ⅴ类河长增加了1.2%。

各流域中,怒江、右江水质均符合Ⅰ~Ⅲ类;金沙江、红河、澜沧江、伊洛瓦底江符合Ⅰ~Ⅲ类的比例分别是77.9%、89.4%、89.8%、80.0%;南盘江、北盘江水质状况较差,Ⅰ~Ⅲ类河长所占比例不到50%。人口集中的城市和工业发达地区,水质污染严重,表现为劣Ⅴ类的河流主要分布在南盘江、北盘江、金沙江、澜沧江水系。

从总体情况看,丰水期水质较枯水期稍好,Ⅴ类、劣Ⅴ类河长分别比枯水期少8.2%、42.4%,Ⅳ类河长多162%,Ⅰ~Ⅲ类河长基本相当。各流域中,丰水期Ⅰ~Ⅲ类河长比枯水期多的是金沙江、南盘江、伊洛瓦底江,少的是澜沧江,其余基本相当;丰水期Ⅳ类河长除右江、怒江与枯水期相当,澜沧江比枯水期少外,其余均比枯水期多;Ⅴ类和劣Ⅴ类河长丰水期比枯水期少的是金沙江、南盘江、北盘江、红河、澜沧江,其余均相当。

(二)湖泊、水库水质

2001年九大湖泊水质为:泸沽湖Ⅰ类;抚仙湖大部分为Ⅰ类,局部Ⅱ类;阳宗海、洱海大部分为Ⅱ类,局部Ⅲ类;星云湖Ⅳ类;杞麓湖湖心区Ⅳ类,岸边区Ⅴ类;异龙湖Ⅴ类;滇池劣Ⅴ类;程海因pH、氟化物影响,水质也为劣Ⅴ类。除阳宗海局部、杞麓湖岸边区水质下降了一个类别外,其余湖泊水质基本维持上年状况。富营养化程度与上年相当,泸沽湖处于贫营养状况,程海、阳宗海、抚仙湖、洱海处于中营养状况,滇池、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处于富营养状况。

监测评价的25座水库中,除柴石滩水库水质为Ⅳ类外,其余水质均符合Ⅰ~Ⅲ类标准,水质普遍较好。其中,水质符合Ⅰ类的有3座:渔洞、松华坝、花山;符合Ⅱ类的有13座:柴河、大河、独木、潇湘、西河、白云、牛坝荒、信房、洗马河、北庙、博尚、中山、姐勒;符合Ⅲ类的有8座:九龙甸、毛板桥、西静河、尹家嘴、东风、丰收、勐板河、芒究。

(三)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

对全省16个地(州、市)27个主要地表水供水水源地监测结果表明,全年水质保持在Ⅰ~Ⅲ类之间,全部满足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要求。9个地下水水源地中,不合格的仍为昭通二、三、四水源地,二、三水源地不合格项目为氟化物,四水源地为氨氮、氟化物。

(四)废污水排放

2001年全省排放废污水18.39亿立方米。其中,工业废水量12.96亿立方米,城镇生活污水量5.43亿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工业废水排放量有所减少,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有所增加。废污水排放量较多的是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金沙江、南盘江流域,占全省排放量的69.3%。昆明、玉溪、曲靖、红河等州、市排放最多,占全省排放量的66.8%。

六、水资源利用分析

(一)水资源利用简析

2001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比常年偏多,属偏丰水年份,由于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造成先旱后涝。

全年河道外用水量比上年减少0.85亿立方米,主要是农业用水量减少;全年河道内用水量比上年有所增加。

2001年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5.7%,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各行政分区中,昆明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最高,为22.0%,怒江最低,仅0.9%。

各流域分区中,南盘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最高,为14.4%,右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最低,为3.0%。

(二)用水指标

2001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41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691立方米,分别比上年减少1.7%和5.7%;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577立方米,比上年减少2.7%,其中水田753立方米,水浇地277立·方米,菜田42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不含火电)用水量249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为146升/日·人,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为71升/日·人。

(三)水环境状况

2001年全省地表水水环境总体状况有所好转,而局部恶化加剧。

由于多项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以及沿河一些厂矿的关停并转,部分河段水质明显好转。相同河段中Ⅰ~Ⅲ类水质河段增加,Ⅳ类河段明显减少,增减幅度分别为11%、43%。例:下关市“南北干管截污工程”的实施,西洱河水质由Ⅳ类明显好转为Ⅲ类;龙川江小黄瓜园段纸厂和糖厂的停厂,使下游监测断面水质也由Ⅳ类上升为Ⅲ类。九大湖泊水质变化不大,滇池富营养状况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人口稠密、工业集中的河段水质仍呈恶化趋势,表现为劣Ⅴ类河段有所增加。

七、重要水事

(一)旱灾

2001年是我省历史上旱灾较为严重的一年。2000年11月至2001年4月,我省基本是暖冬和暖春天气,气温较历史同期偏高2℃~3℃,大部分地区降水明显偏少,大理、保山、德宏、楚雄、临沧等地(州、市),整个冬季几乎滴雨未降,接近有气象记录的最旱年。由于持续高温少雨,旱灾范围广,损失严重,造成313万人、183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农作物受灾面积873万亩,直接经济损失20.61亿元。

(二)洪涝灾害

2001年我省大部分地区5月初相继进入雨季,5—10月降水量比常年同期偏多,属偏丰水年份,特别是汛初和汛末降雨集中。本年单点暴雨突出,大暴雨发生站次多,暴雨洪水点多、面广、分散、强度大、历时短、暴发突然。全省发生超警戒水位102站次;出现超实测第一位洪峰流量5站次,超实测第二位洪峰流量6站次,出现超实测第三位洪峰流量16站次。

全省六大流域都有不同程度灾情发生,其中红河、澜沧江流域灾情较为严重。据统计,全省受洪涝灾害125个县(市)、受灾人口780.6万人、因灾死亡393人(其中山地灾害死亡188人),房屋倒塌4.7万间,农作物受灾588万亩,成灾346.5万亩,绝收85.5万亩,损坏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77座、水电站204处,冲毁坝塘525座,直接经济损失总计38.5亿元,其中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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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01-11-15 15:05    浏览次数:

前 言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水资源问题,江泽民总书记指出:“水是人类生存的生命线,也是农业和整个经济建设的生命线”,云南省河流、湖泊众多,水资源丰沛,开发利用潜力较大。但由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局部水污染严重、洪涝灾害频繁、干旱缺水加剧、用水浪费突出等原因,并且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人口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对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使得我省水资源形势依然严峻。水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利用、有效保护,仍是实施我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2000年度《云南省水资源公报》反映2000年全省的降水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蓄水动态、供用水量、水质状况、洪旱灾害、水资源利用简析,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开发利用水资源提供指导,使全社会都来了解水资源、关心水资源、珍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人与水和谐相处。

《云南省水资源公报》是依据我省水文水资源局水量水质整编资料,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利水电统计资料,并收集了农业、城建、环保、统计等部门的有关资料编制而成。

一、综述

云南省总面积39.4139万平方公里。其中长江流域面积11.2134万平方公里,划分金沙江、长江上游干流(简称长上干)、乌江3个二级区;珠江面积5.9928万平方公里,划分北盘江、南盘江、右江3个二级区;西南诸河面积22.2077万平方公里,划分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4个二级区。

2000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315.2毫米,折合降水总量5183.58亿立方米,比常年多7.5%,属平水年份;地表水资源量2447.5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772.85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2451.85亿立方米。入境水量2100.34亿立方米;出境水量4459.89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5782立方米。

全省供、用水总量870.54亿立方米。地表水源供水量859.63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6.46亿立方米,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4.45亿立方米。全省农业灌溉用水量108.03亿立方米,林牧渔业用水量3.81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18.31亿立方米,城镇生活用水量6.01亿立方米,农村生活用水量10.95亿立方米,水力发电用水量723.43亿立方米。

2000年年末蓄水工程蓄水达74.36亿立方米,其中电力系统水库蓄水13.27亿立方米;水利部门库塘蓄水61.09亿立方米,比上年年末蓄水减少3.04亿立方米。

2000年代表评价河段总长约9280公里。其中,符合Ⅰ~Ⅲ类的占69.3%,符合Ⅳ类的占15.7%,符合Ⅴ类的占6.6%,水质恶化劣于Ⅴ类标准的占8.4%。

2000年春雨较好,春旱偏轻,无初夏干旱,全省农作物受灾面积310万亩,成灾面积170万亩,旱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4亿元。入汛后,单点暴雨突出、局部洪灾严重,六大水系先后出现超警戒水位的洪水,全省受洪涝灾害126个县、市、区,受灾人口639.2万人,死亡277人,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36.5亿元。

二、水资源

(一)降水量

2000年全省年总降水量5183.58亿立方米,折合降水深1315.2毫米,比常年多7.5%,比上年少3.9%,属平水年份。

区域降水极不均匀,在行政分区中,德宏年降水量最大,为2039.2毫米;昆明最小,为883.7毫米。与常年比,文山减少15.5%、昆明减少8.22%、红河减少4.81%、玉溪减少4.2%、思茅减少0.7%;其余地、州、市均增加,增加28%~13%的地、州、市依次是临沧、西双版纳、大理、丽江、迪庆、保山、楚雄、怒江,德宏、曲靖、昭通分别增加3.6%、2.2%和1.6%。与上年比,怒江增加27.4%、西双版纳增加21.8%、临沧增加10.8%,大理、迪庆、丽江、保山增加均在10%以内;其余地、州、市均减少,减少26%~16%的地、州、市依次是玉溪、思茅、曲靖、德宏、红河、文山,昆明、昭通和楚雄减少均在10%内。

在流域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年降水量最大,为2161.6毫米乌江最小,为772.5毫米。与常年比,长上干增加33.3%、怒江增加22.2%、澜沧江增加19.5%,其余流域接近常年。与上年比,怒江增加17.4%、长上干增加13.4%,乌江减少22.5%、红河减少19.8%,其余流域接近上年。

 

  

我省常年降水量空间分布差异较大,2000年降水量由于气候异常而造成西南多、东北少的分布状况更为突出,年降水量变幅在400~4500毫米之间。西南边的伊洛瓦底江、怒江和澜沧江的下游及红河的黄连山一带,降水量为2000~4500毫米,而西边及滇中的金沙江河谷一带,降水量仅为400~600毫米,其中奔子栏一带不足400毫米。各流域年降水量变化范围为:长江400~1400毫米;珠江800~1400毫米;红河1000~3500毫米;澜沧江500~2000毫米;怒江1200~2400毫米;伊洛瓦底江1200~4500毫米。

降水的年内分配极不均匀,降水量高度集中在5~10月,占年降水量的80%~91%,主汛期6~9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50%~75%。

 

 

注:鲁甸为2000年距平值最大的代表站;元阳为2000年距平值最小的代表站。

(二)水资源总量

2000年全省水资源总量为2451.85亿立方米,产水总量占降水总量47%,每平方公里产水量62.2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2447.5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772.85亿立方米,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768.55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5782立方米/人,亩均水资源量3780立方米/亩。

各地、州、市2000年水资源总量见表1。水资源总量与上年比,怒江增加56.1%,大理增加13.8%,临沧增加12.2%,丽江、迪庆、西双版纳、保山增加3%~9%,其余地、州、市均比上年减少,其中昆明减少33.2%,文山减少25.7%,玉溪减少24.4%,曲靖减少15.7%,红河减少14.8%,德宏、昭通、思茅、楚雄减少均在10%以内。各地、州、市中,怒江产水系数0.73、产水模数149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为最大;楚雄产水系数0.28、产水模数27.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为最小。

在流域分区中,与上年比较,水资源总量怒江增加18.8%、澜沧江增加13.1%、长上干增加10.0%;红河减少23.5%、南盘江减少17.0%;其余流域增加、减少均在10%以内。各流域中,伊洛瓦底江产水系数0.69、产水模数148.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为最大;南盘江产水系数0.37、产水模数37.2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为最小。

(三)地表水资源量

2000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447.54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621.0毫米,比常年多10.2%,比上年少1.8%。

在行政分区中,怒江地表水资源量最大,年径流深为1490.1毫米;昆明最小,为265.3毫米。与常年及与上年比见表3及图6。

在流域分区中,地表水资源量伊洛瓦底江最大,年径流深为1487.5毫米;南盘江最小,为368.4毫米。与常年及上年比见表4及图7。


(四)地下水资源量

2000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772.85亿立方米,比常年增多4.7%,比上年减少6.3%。地下水资源模数19.61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在行政分区中,思茅地下水资源量最大,为107.39亿立方米;怒江次之,为75.02亿立方米;玉溪最小,为13.62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模数在51.02~6.29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之间,怒江最大,为51.02万立方米/平方公里,楚雄最小,为6.29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在流域分区中,地下水资源模数在46.24~8.29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之间,伊洛瓦底江最大,为46.24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北盘江最小,为8.29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五)出、入境水量

2000年从邻省入境的水量1998.70亿立方米,从缅甸、老挝、越南邻国入境的水量101.64亿立方米,入境水量共2100.34亿立方米。流出省境的水量1843.26亿立方米,流出国境的水量2616.49亿立方米,出境水量共4459.89亿立方米。

三、蓄水动态

(—)2000年蓄水工程含水电站年末实际蓄水量74.36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减少3.9%。7座大型水库含4座大型水电站年末蓄水量18.88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减少4.9%;142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27.24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减少1.7%;872座小(一)型水库年末蓄水量15.92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减少5.6%;4156座小(二)型水库年末蓄水量9.35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减少4.3%;45989座小坝塘年末蓄水量2.97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减少5.7。

2000年滇池、阳宗海、杞麓湖、星云湖、抚仙湖、异龙湖、洱海、程海、泸沽湖九大湖泊年末容水量285.52亿立方米。

四、供用水量

(一)河道外供水量

2000年全省供水量147.1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36.19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92.6%;地下水源供水量6.46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4.4%;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4.45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3.0%。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跨流域调水量0.59亿立方米,其中,从南盘江、澜沧江调入金沙江的水量0.21亿立方米,从红河调入南盘江的水0.36亿立方米,从南盘江调入红河的水量0.02亿立方米。

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占42.6%,引水工程占48.3%,提水工程占9.1%;在地下水源供水量中,浅层水占58.6%,深层水占41.4%。

在行政分区中,年供水量比去年增加的地、州、市为德宏,12.3%、怒江,9.7%、楚雄,8.9%、西双版纳,8.5%、迪庆,5.6%、保山,3.2%、昆明,2.4%、昭通,1.8%、临沧,0.3%;其余地、州、市均减少,其中大理减少9.4%,思茅减少7.8%,曲靖减少7.3%,红河减少5.0%,丽江减少2.3%,文山减少1.6%,玉溪减少1.2%。

在流域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增加10%,乌江增加2.2%,怒江增加2%,长上干增加1.7%,金沙江增加1%,右江增加0.1%,北盘江减少5.2%,红河减少4.8%,南盘江减少3%,澜沧江减少1.5%。

(二)河道内供水

2000年为水力发电供水723.43亿立方米,其中毛家村水电站5.52亿立方米,鲁布格水电站32.27亿立方米,漫湾水电站239.19亿立方米,其他水电站446.45亿立方米。

(三)用水量

2000年全省总用水量870.54亿立方米。其中,河道内用水723.43亿立方米,河道外用水147.11亿立方米。

在河道外用水中,农业用水量111.8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76.0%;工业用水18.31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12.4%;生活用水16.95亿立方米(其中城镇生活6.01亿立方米,占35.4%),占总用水量的11.6%。与上年比较,全省总用水量减少0.78亿立方米,农业用水减少1.45亿立方米,工业增加0.81亿立方米,生活减少0.13亿立方米。

在行政分区中,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80%以上的地、州、市有德宏87.4%、西双版纳87.3%、丽江86.4%、楚雄85.7%、大理84.9%、思茅83.2%、迪庆82.9%、怒江81.8%、保山81%;工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30%以上的地、州、市有昆明和玉溪。

在流域分区中,金沙江用水量最多,为45.16亿立方米,占全省总用水量的30.6%;乌江用水量最少,为0.27亿立方米,占全省总用水量的0.2%。用水量比上年增加的流域依次为伊洛瓦底江、乌江、怒江、长上干、金沙江、右江;用水量比上年减少的流域依次为北盘江、红河、南盘江、澜沧江。

(四)耗水量

2000年全省总耗水量为92.29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62.7%,比上年减少5.43亿立方米。在耗水量中,农业耗水量76.75亿立方米,占总耗水量的83.2%,工业耗水量5.28亿立方米,占总耗水量的5.7%,生活耗水量10.26亿立方米,占总耗水量的11.1%。各类用户的需水特性和用水方式不同,其耗水率(耗水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差别较大,全省平均农业耗水率为67.7%,工业耗水率为28.8%,城镇生活耗水率为25.0%,农村生活耗水率为80.0%。

(五)重要城市供用水量

2000年昆明市四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总供水量4.63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69亿立方米。供水以地表水源为主,占75.1%,地下水源甚小,仅占7.8%,污水处理回用占17.1%。总用水量与总供水量持平,其中,工业用水量1.6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031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1.6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14亿立方米;农业用水量1.3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87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248升/日,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94立方米。

2000年个旧市城区及锡城办事处总供水量0.1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0.10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0.04亿立方米;总用水量与总供水量持平,其中,生活用水量0.10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167升/日;工业用水量0.03亿立方米,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80立方米;农业用水量0.1亿立方米。

五、水质

(一)河流水质

2000年全省参加水质评价河流有64条,断面98个,代表评价河段总长约9280公里。其中,符合Ⅰ~Ⅲ类的占69.3%,符合Ⅳ类的占15.7%,符合Ⅴ类的占6.6%,水质恶化劣于Ⅴ类标准的占8.4%。与1999年同等条件相比,Ⅰ~Ⅲ类水质河长下降了9.2个百分点,Ⅳ类河长上升了10.07个百分点,Ⅴ类河长上升了1.84个百分点,劣Ⅴ类河长下降了2.7个百分点。

按流域分区计,水质污染严重程度从大到小依次为:南盘江、金沙江、伊洛瓦底江、澜沧江、北盘江、红河、怒江、右江。水污染仍以有机污染为主,局部河段为重金属污染,污染严重水质达Ⅴ类以上的河流(括号内为主要污染物)是:

Ⅰ长江流域

金沙江水系:螳螂川(氟化物、氨氮、铅、镉、CODMn、BOD5、总磷、挥发酚)、龙川江(氨氮、BOD5)、盘龙江(溶解氧、氨氮、BOD5)。

Ⅱ珠江流域

南盘江水系:南盘江(氟化物、氨氮)、泸江(砷、氨氮、CODMn、挥发酚)、州大河(BOD5、氨氮)。

北盘江水系:北盘江(氟化物、氨氮)。

Ⅲ西南诸河流域

红河水系:盘龙河(溶解性铁)。

澜沧江水系:沘江(铅、镉)、勐勐河(CODMn、BOD5、挥发酚)。

伊洛瓦底江水系:南畹河(BOD5)。

 

 

(二)湖泊水质

九大湖泊中水质达到Ⅰ~Ⅲ类标准的湖泊有三个,污染严重水质达到Ⅴ类以上的有三个。其中,泸沽湖、阳宗海水质为Ⅱ类,程海为Ⅲ类,洱海大部分为Ⅳ类,局部为Ⅲ类,少部达到Ⅱ类,抚仙湖大部分为Ⅳ类,局部为Ⅲ类,杞麓湖为Ⅳ类,异龙湖为Ⅴ类,滇池、星云湖为劣Ⅴ类。富营养化程度从大到小的湖泊依次为:滇池、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洱海、抚仙湖、阳宗海、程海、泸沽湖。与1999年相比,阳宗海、程海、杞麓湖、异龙湖水质有所好转,洱海、抚仙湖水质恶化,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滇池富营养化程度加深。

(三)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

对全省16个地(州)市25个主要集中供水水源地监测结果表明:各水期水质均保持在Ⅰ~Ⅲ类之间,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的水源地占88%;各水期均不合格的水源有:昭通市三、四水源、玉溪市东风水库;昆明市五水厂水源、昭通市二水源、下关市洱海(团山)水源地丰水期不合格,昭通市二水源枯水期不合格。不合格水源主要污染物:昭通市二、三水源为氟化物,四水源为氟化物、氨氮、溶解氧,东风水库、洱海团山为总磷,昆明市五水厂为溶解氧、总磷。

(四)废污水排放

2000年度云南省废污水排放量为17.54亿立方米。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50亿立方米,工业废污水排放量为13.04亿立方米。主要污染行业有制糖、化工、造纸、冶炼等行业,工业废水排放的重点地区仍然为昆明、曲靖、红河、临沧和德宏。按流域分区,废污水排放主要在长江流域的金沙江Ⅱ级区、珠江流域的南盘江Ⅱ级区、西南诸河的红河Ⅱ级区和澜沧江Ⅱ级区。

2000年,全省工业废水治理项目319个,新增废水处理能力143.08万吨/日。废水处理设施1609套,工业废污水处理率为84.1%,处理排放达标率为79.1%,均高于1999年。

六、重要水事

(一)旱灾

2000年春雨较好,春旱偏轻,无初夏干旱,未出现全省大范围的旱象,是1997年以来干旱灾害最轻的一年。春旱较为突出的地区是昭通、曲靖、红河、文山、丽江的部分县。据统计,全省农作物受灾面积310万亩,成灾170万亩,因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4亿元。由于1999年末全省库塘安全蓄水63.2亿立方米,创历史最好水平,保证大小春农业生产春灌用水32亿立方米。抗旱浇灌面积99.万亩,占受害面积的32%,临时解决了64万人、49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经分析测算,抗旱挽回粮食1.38亿斤,水利工程抗旱减灾效益5.2亿元。

(二)洪涝灾害

2000年洪涝灾害主要特点为:进入雨季较早,单点暴雨突出,局部地区风雹灾害偏重,暴雨洪水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灾害发生频繁,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比历年严重,因山地灾害死亡108人。从全省的降水来看,2000年为平水年年份,洪水出现次数少于1999年,但由于时空分布的不均,全省汛期共出现大雨953站次,暴雨200站次,大暴雨13站次,各干支流上有28站(74次)超警戒水位,3站出现有观测记录以来的第二、第三大洪水。据统计,全省受洪涝灾害126县、市、区,受灾人口639.2万人,死亡277人;受灾面积563万亩,成灾306万亩;损坏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29座,垮小(二)型水库2座;直接经济损失36.5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14亿元,工业交通运输业损失4.1亿元,水利水电设施损失4.2亿元。经分析测算,2000年水利防洪工程减免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24.2亿元。洪涝灾害严重的地、州、市为丽江、怒江、曲靖、红河、昭通、思茅、临沧。

七、水资源利用简析

(一)水量平衡分析

2000年全省水资源总量2451.85亿立方米,入省境水量1998.70亿立方米,入国境水量106.64亿立方米,出省境水量1843.26亿立方米,出国境水量2616.63亿立方米,总耗水量92.29亿立方米。

(二)水资源利用程度分析

2000年全省地表水供水量占水资源总量的百分比为5.6%(含水力发电为33.9%),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行政分区中,昆明地表水控制利用率最高,25.8%,其次为玉溪,22.4%,怒江最低,为0.7%。

在流域分区中,南盘江地表水控制利用率最高,为13.4%;怒江最低,为3.0%。

(三)用水指标

2000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61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9%;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733立方米,比上年减少6.1%;人均生活用水量,城镇每人每日181升,农村每人每日72升(含牲畜用水);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593立方米,其中水田亩均灌溉用水量777立方米,水浇地亩均灌溉用水量281立方米,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425立方米。万元工业产值(当年价)含火电用水量106立方米,不含火电用水量103立方米;与上年比较,各项用水指标值均略有减少。地、州、市的各项用水指标值接近上年,见表5。

(四)水环境状况

1999年全省大部分河流、水库水质良好,有80.3%评价河长水质和82.4%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与1998年相比,没有增加新的污染水域。全省九大湖泊中,除泸沽湖、抚仙湖、洱海、阳宗海水质达法定水质标准外,其余5个湖泊水质超Ⅳ类标准,其中星云湖、滇池水质继续恶化。对水质在Ⅰ~Ⅱ类标准、水体质量尚好的泸沽湖、抚仙湖、洱海,应以严格保护为主,合理开发;其余污染较重的湖泊,在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和区域性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应加速综合治理。

 

附件:2000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完整版

2025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26-07-19 12:05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云南省2025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目 录

综 述 1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4

1.1全省水土流失总体情况 4

1.2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6

1.3六大水系水土流失 9

1.4重点高原湖泊流域水土流失 17

1.5重点区域水土流失 29

1.6全省水土保持率 35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39

2.1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39

2.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39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40

3.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40

3.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41

3.4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41

3.5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41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43

4.1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43

4.2典型监测站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43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 49

5.1重要活动 49

5.2重要工作 50

5.3重要会议 52

5.4重要制度 53

附 录 55

 

综 述

2025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聚焦“持续开展石漠化、水土流失及小流域综合治理”要求,健全完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有效落实“大水保”工作格局,坚持“系统施治、严格监管、创新驱动、监测到位、宣教融合”,为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全省水土流失面积9.26万平方公里,较2024年减少1765.62平方公里,减幅为1.87%,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76.49%,如期实现水利部下达云南省的阶段目标值,水土流失面积、土壤侵蚀强度持续呈现“双下降”态势。

协同共治,高位统筹聚合力。着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领导批示要求,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云南省水利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印发《关于持续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从规划统筹、空间管控、“大水保”工作格局落实、深化改革、提升管理效能等5个方面细化具体举措,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持续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对州(市)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发挥了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大水保”治理格局更加有力有效。

系统施治,生态建设显成效。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918.30平方公里,按治理措施分,实施坡改梯409.45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378.92平方公里,营造经济果木林306.91平方公里,种草47.70平方公里,封禁治理3450.82平方公里,其他措施治理1324.50平方公里。已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527.51万吨,项目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严格监管,服务效能双提升。新型水土保持监管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建立企业走访与面商机制,通过厅领导带队“上门问诊”、集中培训等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家库管理办法,组织更新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四会制”(即技术评审会审查、处务会会商、厅专题会研究、厅务会审议),建立省级审批在建项目库和省级检查人员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省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005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3946.13万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2383个,接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2131个,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434个。严格行政执法,全省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62起,立案46起,结案39起,罚款524.51万元。

科学监测,聚力精准强赋能。持续开展全覆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开展全省典型林分林下盖度观测,为植被覆盖与生物措施因子优化提供科学依据。全面落实省统管、州(市)监管、县主管的监测站点运行管理责任,持续强化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常态化开展水利部组织1次、省级加密2次的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共完成1066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规违法项目(活动)223个。

创新驱动,价值转化探新路。全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分批制定并印发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培育清单,指导各地结合实际选择合适地区先试先行。2025年,全省共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12单,交易总金额达4695万元。

分区施策,空间管控更严密。科学划定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面积分别为1.52万、5.58万、206平方公里,完成129个县(市、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及公告,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面积11.87万平方公里,为实施差异化防治与精准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全面用好国家级两区落地上图成果,严格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1全省水土流失总体情况

(1)水土流失面积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风力、重力及冻融等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损失。水力侵蚀是云南省水土流失的主要形式,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显示,云南省2025年水土流失面积9.26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39.4万平方公里的23.51%。

(2)土壤侵蚀强度

土壤侵蚀是指在水力、风力、冻融、重力等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作用下,土壤或其他地面组成物质被破坏、剥蚀、搬运和沉积的过程。土壤侵蚀强度是指以单位面积和单位时段内发生的土壤侵蚀量为指标划分的土壤侵蚀等级。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64575.50平方公里、12054.58平方公里、6357.22平方公里、5991.72平方公里、3655.39平方公里,分别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9.71%、13.01%、6.86%、6.47%、3.95%。

 

 

云南省202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2025年云南省各强度等级水土流失面积比例图

1.2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2025年,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土壤侵蚀强度均呈现下降趋势。

 

 

云南省2024年与2025年水土流失面积变化图

2025年,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较2024年减少1765.62平方公里,减幅为1.87%。从各类土壤侵蚀强度等级变化看,轻度侵蚀面积减少950.59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减少451.36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减少235.23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减少126.03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减少2.41平方公里。

2025年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变化统计表

1.3六大水系水土流失

(1)金沙江水系

金沙江水系水土流失面积27642.95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109500平方公里的25.24%。与2024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529.37平方公里,减幅为1.88%。

(2)珠江水系

珠江水系水土流失面积16260.20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58600平方公里的27.75%。与2024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374.19平方公里,减幅为2.25%。

(3)红河水系

红河水系水土流失面积17443.87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74200平方公里的23.51%。与2024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343.58平方公里,减幅为1.93%。

(4)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水系水土流失面积19131.23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88500平方公里的21.62%。与2024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324.72平方公里,减幅1.67%。

(5)怒江水系

怒江水系水土流失面积8929.26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33400平方公里的26.73%。与2024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40.32平方公里,减幅1.55%。

(6)伊洛瓦底江水系

伊洛瓦底江水系水土流失面积3226.90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19000平方公里的16.98%。与2024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53.44平方公里,减幅1.63%。

2025年云南省六大水系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表

(备注:六大水系流域面积数据来源为《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分区》成果)

 

 

金沙江水系202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珠江水系202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红河水系202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澜沧江水系202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怒江水系202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伊洛瓦底江水系202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2025年云南省六大水系水土流失动态变化统计表

1.4重点高原湖泊流域水土流失

2025年,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187.24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7841平方公里的15.14%。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807.96平方公里、209.10平方公里、88.55平方公里、59.94平方公里、21.69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8.05%、17.61%、7.46%、5.05%、1.83%。与2024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36.17平方公里,减幅为2.96%。

2025年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流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表

(备注:重点高原湖泊流域面积数据来源为《云南河湖》)

滇池流域202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洱海流域202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抚仙湖流域202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程海流域202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泸沽湖流域202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杞麓湖流域202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星云湖202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阳宗海流域202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异龙湖流域202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2025年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流域水土流失动态变化统计表

1.5重点区域水土流失

1.5.1赤水河流域

2025年,云南省赤水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968.53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2044.93平方公里的47.36%。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613.41平方公里、143.65平方公里、92.14平方公里、92.33平方公里、27.00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3.34%、14.83%、9.51%、9.53%、2.79%。与2024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6.26平方公里,减幅为1.65%。

云南省赤水河流域202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2025年云南省赤水河流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表

2025年云南省赤水河流域水土流失动态变化统计表

1.5.2牛栏江流域

2025年,云南省牛栏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798.14平方公里,占其流域总面积11408.40平方公里的24.53%。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1865.07平方公里、576.86平方公里、222.71平方公里、105.15平方公里、28.35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6.65%、20.62%、7.96%、3.76%、1.01%。与2024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50.90平方公里,减幅为1.79%。

云南省牛栏江流域2015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2025年云南省牛栏江流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表

2025年云南省牛栏江流域水土流失动态变化统计表

 

1.6全省水土保持率

水土保持率是指区域内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非水土流失面积)占该区域面积的比例,是反映水土保持总体状况的宏观管理指标,是水土流失预防治理成效和自然禀赋水土保持功能在空间尺度的综合体现。

根据云南省2025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9.26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为76.49%,与2024年相比提高了0.45%。

2025年云南省各县(市、区)水土保持率情况表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1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2025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918.30平方公里,按治理措施分,实施坡改梯409.45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378.92平方公里,营造经济果木林306.91平方公里,种草47.70平方公里,封禁治理3450.82平方公里,其他措施治理1324.50平方公里。已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527.51万吨,项目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云南省2025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情况表

(备注:数据来源为2025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数据)

2.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25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39项,涉及全省16个州(市)39个县(市、区)39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3536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1438万元,地方配套3930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45平方公里。截至2025年12月底,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59.27平方公里,完成率101.92%。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3.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025年,云南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005个,其中,省级审批72个,州(市)级审批400个,县级审批2533个。涉及水土保持投资1161927.16万元,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816.49平方公里,涉及拦挡弃土弃渣25352.96万立方米。

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四会制”(即技术评审会审查、处务会会商、厅专题会研究、厅务会审议),从严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025年,云南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72个,按行业类别分,交通项目3个,能源项目47个,水利项目3个,矿产资源项目4个,其他项目15个。

 

 

2025年云南省水利厅审批生产建设项目各行业比例图

3.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2025年,云南省共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2131个,其中省级73个、州(市)级394个、县级1664个。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434个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场核查工作。

3.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2025年,云南省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3946.13万元,其中,省级征收8505.33万元。

3.4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2025年,云南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2383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其中,省级检查40个,针对存在问题按照“一项目一清单”形式向建设单位印发监督检查意见。严肃查处生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全省查处违法案件62起,立案46起,结案39起,罚款524.51万元。

3.5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2025年,云南省持续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全面完成全省新审批的300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积极落实遥感监管“核—认—查—改”全过程各环节,完成水利部统一组织1次和省级加密2次共3次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完成1066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规违法项目(活动)223个。按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要求,完成39个在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措施信息、施工准备、施工进度等各阶段信息录入。

2025年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4.1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2025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聚焦监测站网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监测、生产建设项目监测管理等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水土保持技术支撑。

持续强化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全面落实省统管、州(市)监管、县主管的监测站点运行管理责任,统筹经费确保23个监测站点正常运行。启动谋划省级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作,编制《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实施方案》。开展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改革创新和监测设施计量试点工作。选取临翔区、勐海县2个监测点监测取样与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结合试点,选取晋宁大春河、元谋金雷2个监测点开展计量试点,积极推进试点改革创新。

持续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面完成2025年度全省39.4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不断深化拓展动态监测成果应用,及时掌握六大流域、重点高原湖泊、牛栏江、赤水河等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变化状况。

持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测管理。印发省级及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情况通报4期,督促建设单位和监测单位规范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报质量抽查工作,全年共抽查120个项目的监测季报,并对存在问题情况进行通报。

4.2典型监测站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昆明市寻甸县牛栏江德泽水库径流区小流域控制站观测结果表

普洱市思茅区踏青河源头小流域控制站观测结果表

普洱市镇沅县五一水库水土保持监测站观测结果表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坡面径流场观测结果表(2025年度)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

5.1重要活动

(1)2025年3月19日—20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明确指出“持续开展石漠化、水土流失及小流域综合治理”。

(2)2025年4月21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莫沫到昆明百草园水土保持科技园、澄江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3)2025年4月22日—24日,水利部2025年水土保持能力提升培训班在昆明举行,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莫沫作开班动员讲话并领衔授课,云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西南林业大学校长王卫斌出席开班式并致辞。

(4)2025年4月25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副主任张续军一行到云南省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云南部分)建设情况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昆明市晋宁区大春河小流域水力侵蚀观测重点站施工情况,并进行现场交流。

(5)2025年4月—8月,云南省水利厅对50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并逐项目向生产建设单位印发整改意见,抽查情况和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和云南省水利厅网站向社会公示。

(6)2025年9月29日,云南省水利厅联合西南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及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走进青年路社区和西南林业大学附属小学,开展2025年水土保持“四进四开放”主题系列宣传活动,以新形式、多维度推动水土保持知识普及,强化全民水土保持意识,为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云南凝聚社会共识。

(7)2025年10月28日,云南省水利厅举办“网上会诊”第11期水土保持专场直播活动,围绕群众关心的水土保持话题,认真进行解答和宣贯,让水土保持政策更易懂,服务更贴心。

(8)2025年12月17日,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包崇国带队到云南省能投集团开展政务服务“上门问诊”活动,就做好能源发展涉水要素保障工作开展深入交流,推动政务服务向主动服务、精准解难题转变,全力提升优化政务服务效能。

(9)2025年12月19日,云南省水利厅总工程师浦承松带队到云南省公路局开展政务服务“走访面商”,就云南省公路局提出的国省干道工程涉水领域审批具体问题和诉求,通过政策解读、流程指导、技术讲解等方式逐一进行解答,持续为公路建设落地见效提供优质审批服务。

5.2重要工作

(1)2025年5月,云南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云南水土保持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要巩固好、拓展好、宣传好水土保持工作。

(2)2025年7月2日—10月31日,云南省水利厅持续探索多元化、多角度的宣传形式,通过开展水土保持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和设施开放、示范开放、评审开放、监督开放“四进四开放”活动,采取启动水土保持地铁专列、普法动画覆盖全市公交线路等形式,累计发放500余份宣传折页、100余份水土保持文化用品,吸引60余万人次“沉浸式”观看体验,让“保持水土、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共同为描绘云岭大地山更青、水更秀的美丽画卷贡献力量。

(3)2025年7月29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云南省水利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印发《关于持续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水土流失治理。

(4)2025年,云南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分批制定并印发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培育清单,指导各地结合实际选择合适地区先试先行,推动昆明市阳宗海等12个县(市、区)顺利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金额4695万元,不断开创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新局面。

(5)2025年,云南省持续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积极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1438万元,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39件,云南省财政厅首次从地方一般债中安排3930万元用于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省级配套资金。

(6)2025年,云南省持续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对州(市)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评,按照日常掌握、月分析、半年中期评估、年终考核的程序步骤,完成对全省16个州(市)党委、政府推进2025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情况的考核工作。

(7)2025年,云南省划定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等“三区”面积1.52万、5.58万、206平方公里,指导129个县(市、区)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及公告,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面积11.87万平方公里。

(8)2025年,云南省成功争取到马龙区一体化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立项建设,为全国10个项目之一,属云南省首个水土保持治理工程资金规模最大、治理范围最广、建成后效益发挥最充分的项目。

(9)2025年,云南省水利厅通过组织申报、遴选、公示等环节,确定将石屏县等15个申报对象列为第一批(2026—2027年)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对象,并报送水利部备案。

(10)2025年,为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云南省水利厅对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抽查发现严重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5家生产建设单位、2家施工单位、2家监理单位进行通报,要求有关生产建设单位加快推进整改工作。

5.3重要会议

(1)2025年2月24日—25日,水利部在江西省上饶市召开2025年水土保持工作会议,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2)2025年3月4日,云南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学习水利部2025年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4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安排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包崇国参加会议并讲话。

(3)2025年3月22日,云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主持召开中共云南省水利厅党组2025年第8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提出十条云南省水利厅贯彻落实意见。

(4)2025年5月16日,云南省水利厅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批示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包崇国主持会议。

(5)2025年8月22日,云南省水利厅召开2025年水土保持、农村水利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昆明市等4个州(市)围绕水土保持项目碳汇交易、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和水土保持项目投资统计工作作交流发言,水保处、农水处通报重点工作进展,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围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作技术指导,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围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金融支持作政策讲解,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包崇国参加会议并讲话。

(6)2025年9月8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对云南省51个县(市、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遥感解译与专题信息提取成果开展阶段质量抽查工作。

(7)2025年11月11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在重庆召开长江流域水土流失联防联控联治工作会议。会上,云南省水利厅就构建农林开发活动水土保持监管生态防线作经验交流。

(8)2025年11月25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在广州召开“珠江委+流域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流失联防联控联治协作机制工作会议。会上,云南省水利厅就推动“大水保”工作走深走实作经验交流。

(9)2025年12月29日,云南省水利厅召开水土保持问题整改推进会,研究都香高速公路守望(滇黔界)至红山(滇川界)段水土保持问题整改推进工作,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包崇国参加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5.4重要制度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5〕38号,2025年2月28日)

(2)《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2025年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水保监督〔2025〕26号,2025年9月4日)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落地上图成果应用的通知》(办水保〔2025〕170号,2025年9月19日)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25〕643号,2025年10月15日)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6—2028年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25〕658号,2025年10月24日)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办水保函〔2025〕694号,2025年11月7日)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办水保函〔2025〕737号,2025年11月24日)

(8)《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全力推进2025年水土保持率目标实现的通知》(厅便笺〔2025〕-131号,2025年1月16日)

(9)《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全力推进2025年水土保持率持续提升的通知》(厅便笺〔2025〕-134号,2025年1月16日)

(10)《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5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通知》(云水保〔2025〕5号,2025年3月11日)

(11)《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5〕6号,2025年3月25日)

(12)《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水保〔2025〕8号,2025年3月26日)

(1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水规〔2025〕1号,2025年6月6日)

附 录

云南省2025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统计表

2024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25-07-14 16:51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云南省2024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目 录

综 述 1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3

1.1全省水土流失总体情况 3

1.2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3

1.3六大水系水土流失状况 6

1.4重点高原湖泊水土流失状况 9

1.5重点区域水土流失 12

1.6全省水土保持率 16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1

2.1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21

2.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1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22

3.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2

3.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22

3.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22

3.4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22

3.5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22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24

4.1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24

4.2典型监测站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24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 31

5.1重要会议 31

5.2重要制度 31

5.3重要工作 32

5.4重要活动 33

附 录 34

综 述

2024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要求,健全水土保持体制机制,构建“大水保”工作格局,做到“基础扎实、监管有力、治理有效、监测全面、宣传到位”,全力推动全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全省水土流失面积9.44万平方公里,比2023年减少1774.63平方公里,减幅1.85%,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76.04%,水土流失面积、土壤侵蚀强度呈现双下降趋势。

巩固“大水保”工作格局。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不断压实各地党委、政府责任,实现考核正向激励作用。坚持部门联动,与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全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编制、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部门协作机制不断强化。

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面建立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监管,完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规则,全省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822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9717万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3403个,接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2156个,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581个。严格行政执法,全省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85起,立案73起,结案56起,罚款866.18万元。首次全面开展农林活动遥感监管,采取农林部门核查、水利部门复核、分类开展问题认定等方式,及时发现、坚决遏制禁垦坡度农林开发违法行为。

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940.08平方公里,按治理措施分,实施坡改梯473.72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302.42平方公里,营造经济果木林237.77平方公里,种草85.80平方公里,封禁治理3387.88平方公里,其他措施1452.49平方公里。已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497.37万吨,项目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测。持续开展全覆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开展全省13种典型林分林下盖度监测调查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模型参数本地化研究工作,提出动态监测模型因子优化建议。全面落实省统管、州(市)监管、县主管的监测站点运行管理责任,不断规范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常态化开展水利部组织1次、省级加密2次的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共完成1969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规违法项目(活动)531个。

深化水土保持改革创新。2024年11月6日,云南省首单曲靖市马龙区水土保持项目碳汇交易在第五届中国水土保持学术大会上成功签约,交易金额达381.48万元,为西南地区金额最大的水土保持项目碳普惠交易。同时,此次交易为全国首次有个人自愿购买水土保持碳汇,受让方数量创类似交易新高。

扎实推进绿美河湖建设。坚持实施绿美湖泊(水库、河流)工程、水利风景区绿美提升工程,2024年以来,全省累计建成绿美河湖对象267个,新增绿化面积1.64万亩,新增植树量156.31万株,完成投资7.22亿元,有力减少入河入湖泥沙,着力提升河湖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和碳汇能力。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1全省水土流失总体情况

(1)水土流失面积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风力、重力及冻融等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损失。水力侵蚀是云南省水土流失的主要形式,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显示,云南省2024年水土流失面积9.44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39.4万平方公里的23.96%。

(2)土壤侵蚀强度

土壤侵蚀是指在水力、风力、冻融、重力等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作用下,土壤或其它地面组成物质被破坏、剥蚀、搬运和沉积的过程。土壤侵蚀强度是指以单位面积和单位时段内发生的土壤侵蚀量为指标划分的土壤侵蚀等级。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65526.09平方公里、12505.94平方公里、6592.45平方公里、6117.75平方公里、3657.80平方公里,分别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9.42%、13.25%、6.98%、6.48%、3.87%。

1.2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2024年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土壤侵蚀强度均呈现下降趋势。

2024年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较2023年减少1774.63平方公里,减幅1.85%。从各类土壤侵蚀强度等级变化看,轻度侵蚀面积减少64.62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减少932.22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减少509.77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减少176.06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减少91.96平方公里。

1.3六大水系水土流失状况

(1)金沙江水系

金沙江水系水土流失面积28172.32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109500平方公里的25.73%。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636.80平方公里,减幅2.21%。

(2)珠江水系

珠江水系水土流失面积16634.39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58600平方公里的28.39%。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255.66平方公里,减幅1.51%。

(3)红河水系

红河水系水土流失面积17787.45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74200平方公里的23.97%。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402.15平方公里,减幅2.21%。

(4)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水系水土流失面积19455.95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88500平方公里的21.98%。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834.36平方公里,减幅4.11%。

(5)怒江水系

怒江水系水土流失面积9069.58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33400平方公里的27.15%。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增加453.85平方公里,增幅5.27%。

(6)伊洛瓦底江水系

伊洛瓦底江水系水土流失面积3280.34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19000平方公里的17.26%。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99.51平方公里,减幅2.94%。

1.4重点高原湖泊水土流失状况

2024年,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水土流失面积1223.41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7841平方公里的15.60%。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828.88平方公里、219.17平方公里、91.90平方公里、60.58平方公里、22.88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7.76%、17.91%、7.51%、4.95%、1.87%。

1.5重点区域水土流失

1.5.1赤水河流域

2024年,云南省赤水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984.79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2044.93平方公里的48.16%。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620.00平方公里、145.71平方公里、94.68平方公里、97.96平方公里、26.44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2.96%、14.80%、9.61%、9.95%、2.68%。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3.00平方公里,减幅1.30%。

1.5.2牛栏江流域

2024年,云南省牛栏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849.04平方公里,占其流域总面积11408.40平方公里的24.97%。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1895.80平方公里、592.52平方公里、226.70平方公里、105.82平方公里、28.20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6.54%、20.80%、7.96%、3.71%、0.99%。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26.13平方公里,减幅0.91%。

1.6全省水土保持率

水土保持率是指区域内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非水土流失面积)占该区域面积的比例,是反应水土保持总体状况的宏观管理指标,是水土流失预防治理成效和自然禀赋水土保持功能在空间尺度的综合体现。

根据云南省2024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9.44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为76.04%,与2023年相比提高了0.45%。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1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2024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940.08平方公里,按治理措施分,实施坡改梯473.72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302.42平方公里,营造经济果木林237.77平方公里,种草85.80平方公里,封禁治理3387.88平方公里,其他措施1452.49平方公里。已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497.37万吨,项目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2.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24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57项,涉及全省16个州(市)55个县(市、区)57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41746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85平方公里。截至2024年12月底,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94.64平方公里,完成率101%。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3.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云南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822个,其中,省级审批67个,州(市)级审批419个,县级审批2336个。设计水土保持投资2341728.36万元,设计防治责任范围66267.98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26480.25万立方米。

云南省水利厅从严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立专家动态入库管理机制,完善会前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规则和会后评审单位从严审查报告制度。2024年云南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67个,按行业类别分,交通项目24个,能源项目21个,水利项目5个,矿产资源项目2个,其他项目15个。

3.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云南省共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2156个,其中,省级76个,州(市)级293个,县级1787个。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581个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场核查工作。

3.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云南省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9717万元,其中,省级征收10747万元。

3.4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持续优化监管方式,统筹各类监督检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做到“项目公开、人员随机、一个地方只跑一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2024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3403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其中,省级检查80个,针对存在问题按照“一项目一清单”形式向建设单位印发监督检查意见。严肃查处生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全省查处违法案件85起,立案73起,结案56起,罚款866.18万元。

3.5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全面完成全省新审批的282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积极落实遥感监管“核-认-查-改”全过程各环节,完成水利部统一组织1次和省级加密2次共3次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完成1969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规违法项目(活动)531个。按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要求,完成57个在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措施信息、施工准备、施工进度等各阶段信息录入。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4.1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2024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聚焦监测站网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信息化监管监测、生产建设项目监测管理等重点工作,全力提升监测技术服务能力。省水保监测总站印发《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全面落实省统管、州(市)监管、县主管的监测站点运行管理责任,不断规范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按规划对监测站点布局进行优化,统筹经费确保23个监测站点正常运行。全面完成2024年度全省39.4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不断深化拓展动态监测成果应用,及时掌握六大流域、重点高原湖泊、牛栏江、赤水河等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变化状况。依托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监测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监测“三色评价”等各项管理制度。

4.2典型监测站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

5.1重要会议

(1)2024年1月5日,云南省水利厅在昆明市召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工作座谈会,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包崇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2)2024年3月26-27日,水利部在广东省广州市组织召开2024年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出席会议并讲话。云南省在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

(3)2024年6月26日,云南省水利厅在红河州蒙自市召开2024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包崇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4)2024年11月6-9日,第五届中国水土保持学术大会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洋出席会议并致辞。

(5)2024年12月30日,云南省水利厅召开推进2025年州县水土保持率目标实现工作视频会议,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包崇国参加会议并讲话。

5.2重要制度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2024年1月4日)

(2)《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2024年1月5日)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4〕54号,2024年2月8日)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4〕57号,2024年2月21日)

(5)《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落地工作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4〕2号,2024年3月19日)

(6)《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健全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水保〔2024〕249号,2024年9月13日)

(7)《水利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指导意见》(办水保〔2024〕243号,2024年9月14日)

(8)《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公布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4〕24号,2024年9月14日)

(9)《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水保〔2024〕4号,2024年2月26日)

(10)《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2024年3月19日,云水保〔2024〕6号)

(11)《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4〕7号,2024年3月21日)

(12)《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2024年4月12日)

(1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通知》(云水保〔2024〕14 号,2024年4月23日)

(1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云水保〔2024〕21号,2024年7月11日)

5.3重要工作

(1)2024年2月20日,水利部选定云南、陕西两省开展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遥感监管试点工作,云南省首次全面开展农林活动遥感监管,采取农林部门核查、水利部门复核、分类开展问题认定、部门联合查处等方式复核认定合规图斑503个,形成《云南省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遥感监管试点工作总结》,为全国全面加强禁垦坡度水土保持管理探索有效路径。

(2)2024年3月1日,云南省水利厅联合省广播电视台、昆明市水务局、安宁市水务局、八街街道办,在安宁市举办全省百县万村水土保持科普活动启动仪式暨“党建引领保水土 党员先行宣国策”主题党日活动。全省16个州(市)积极响应,采取科普海报、动画视频、党员宣讲队进村入户等方式,全方位宣贯水土保持政策,开展科普活动5358次,参与人数达58万人次,宣传报道1371次。

(3)2024年5月30日,云南省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和社会团体参加第一届“人与青山两不负”水土保持科普短视频创作大赛,《蓄水保土你我他,幸福美满千万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典范—元阳梯田》《泥石流那些事儿》《群众多参与,工程少问题》4个原创作品全部获奖,其中,省水利厅主创作品《蓄水保土你我他,幸福美满千万家》获一等奖。

(4)2024年11月6日,曲靖市马龙区水土保持项目碳汇交易在第五届中国水土保持学术大会上成功签约。作为全省水土保持碳汇交易第一单,转让水土保持碳汇量11.56万吨,金额381.48万元,平均每吨33元,是西南地区金额最大的水土保持项目碳普惠交易。同时,此次交易为全国首次有个人自愿购买水土保持碳汇,受让方数量创类似交易新高。

(5)2024年12月30日,云南省水利厅印发《关于推进第二批水土保持项目碳汇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联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意见的通知》,明确第二批水土保持项目碳汇交易、第一批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培育清单,指导马龙区、耿马县、沾益区、石屏县、新平县、巧家县、澜沧县7个县(区)开展碳汇交易工作;指导东川区、阳宗海、腾冲市、西盟县、临翔区、澄江市6个县(市、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工作。

5.4重要活动

(1)2024年1月22—26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龚学艺一行赴普洱市、玉溪市、楚雄州就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新增国债资金项目等重点水利工作和水利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等开展调研,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并与基层干部和群众进行深入交流。

(2)2024年2月27日—3月1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副主任乔殿新一行赴云南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检查工作。

(3)2024年4月9日—12日,湖北省水土保持学会副理事长吴遵雄带领湖北省水土保持学会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到云南省调研交流水土保持有关工作。

(4)2024年6月27—28日,云南省水利厅在蒙自市举办2024年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培训班,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云南农业大学、省水投公司等单位代表共计190人参加培训。红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陆强作开班致辞,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包崇国作开班讲话。

(5)2024年10月18—20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二级巡视员韩凤翔率工作组对云南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质量控制进行调研和指导。

附 录

2023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24-10-31 18:01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云南省2023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目 录

综 述 3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5

1.1全省水土流失总体情况 5

1.2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5

1.3六大流域水土流失状况 9

1.4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状况 13

1.5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16

1.6重点区域水土流失 17

1.7全省水土保持率 21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7

2.1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27

2.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7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28

3.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8

3.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28

3.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28

3.4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28

3.5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29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32

4.1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32

4.2监测站点布局 32

4.3典型监测站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36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与文件 45

5.1年度水土保持重要事件 45

5.2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文件 46

附 录 50

综 述

2023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系统谋划务实推进、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有力践行云南省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总要求,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实际行动奋力推动新时代云南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全省水土保持各项工作卓有成效。

“大水保”制度体系不断完善。4月18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成为全国首个出台的省级配套文件,16个州(市)印发了地方分解方案,形成国家、省、州(市)三级一体的“大水保”工作格局顶层制度体系。全省全方位组织学习宣贯,通过省级以上媒体平台,结合政企联建、监督检查、“三服务”等活动,向全省超过3000个单位(企业)、30万人次生动形象宣介文件精神。

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面加强。不断强化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全省依法依规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903个,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70384.21万元,全省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3111个(含现场检查2521个),收到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1696个,完成476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工作。严格行政执法,2023年全省共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69起,立案76起,结案46起,罚款712.92万元。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在各级政府、各部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724.17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00.72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405.85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313.36平方公里,种草391.64平方公里,封禁治理2559.06平方公里,其他措施1753.54平方公里。已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615.47万吨,项目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常态化推进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制定印发《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持续开展全覆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2023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9.62万平方公里,比2022年减少1718.89平方公里,减幅1.76%,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75.59%,水土流失面积、强度总体呈现双下降趋势。

示范创建和宣传教育亮点纷呈。出台《云南省水土保持示范单位创建和先进典型选树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云南省水土保持示范单位创建和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指南(试行)》,全力推进全省示范创建工作。2023年西畴县、永仁县等9个项目(县)成功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工程),数量居全国第一。在云南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新时代水土保持、绿美河湖典型信息等264期,在云南日报刊登5篇水土保持工作专篇,向中国水利报、人民网、云南机关党建网、省政府门户网站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专篇10期。

水土保持监测全力推进。全面加强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检查指导,依托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监测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监测“三色评价”等各项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水利部组织1次、省级加密2次的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共完成1821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规违法项目542个。

绿美河湖建设有序推进。全省持续以实施绿美湖泊(水库、河流)工程、水利风景区绿美提升工程等“四大工程”为抓手,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全力推进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建设任务落实落地。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累计建成绿美河湖对象513个,完成投资25.06亿元,提前超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已完成绿化面积8.56万亩,新增植树量844.53万株,有力提高绿地覆盖率、森林覆盖率,着力提升河湖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和碳汇能力。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1全省水土流失总体情况

(1)水土流失面积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风力、重力及冻融等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损失。水力侵蚀是云南省水土流失的主要形式,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显示,云南省2023年水土流失面积9.62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39.40万平方公里的24.41%。

(2)土壤侵蚀强度

土壤侵蚀是指在水力、风力、冻融、重力等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作用下,土壤或其他地面组成物质被破坏、剥蚀、搬运和沉积的过程。土壤侵蚀强度是指以单位面积和单位时段内发生的土壤侵蚀量为指标划分的土壤侵蚀等级。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65590.71平方公里、13438.16平方公里、7102.22平方公里、6293.81平方公里、3749.76平方公里,分别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8.21%、13.97%、7.38%、6.54%、3.90%。

1.2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2023年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强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2023年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较2022年减少1718.89平方公里,减幅1.76%。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减少339.03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减少655.49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减少733.52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增加28.28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减少19.13平方公里。

1.3六大流域水土流失状况

(1)金沙江流域

金沙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8809.12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112387.97平方公里的25.63%。与2022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321.94平方公里,减幅1.11%。

(2)珠江流域

珠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6890.05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58578.00平方公里的28.83%。与2022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10.76平方公里,减幅0.65%。

(3)红河流域

红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8189.60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74620.00平方公里的24.38%。与2022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45.76平方公里,减幅0.79%。

(4)澜沧江流域

澜沧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0290.31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95632.41平方公里的21.22%。与2022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767.55平方公里,减幅3.64%。

(5)怒江流域

怒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8615.73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32727.82平方公里的26.33%。与2022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99.28平方公里,减幅2.26%。

(6)伊洛瓦底江流域

伊洛瓦底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3379.85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20082.80平方公里的16.83%。与2022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73.60平方公里,减幅4.89%。

1.4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状况

2023年,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面积1260.21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7841平方公里的16.07%。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855.39平方公里、229.50平方公里、92.68平方公里、59.73平方公里、22.91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7.88%、18.21%、7.35%、4.74%、1.82%。

1.5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2023年全省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面积较2022年减少26.65平方公里,减幅2.07%。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减少19.19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减少4.45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减少2.54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减少0.03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减少0.44平方公里。

1.6重点区域水土流失

1.6.1赤水河流域

2023年,云南省赤水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997.79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2044.93平方公里的48.79%。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627.48平方公里、148.46平方公里、95.87平方公里、99.69平方公里、26.29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2.89%、14.88%、9.61%、9.99%、2.63%。与2022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44.92平方公里,减幅4.31%。

1.6.2牛栏江流域

2023年,云南省牛栏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875.17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11408.40平方公里的25.20%。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1834.87平方公里、643.42平方公里、238.26平方公里、121.17平方公里、37.45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3.82%、22.38%、8.29%、4.21%、1.30%。与2022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56.51平方公里,减幅1.93%。

1.7全省水土保持率

水土保持率是指区域内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非水土流失面积)占该区域面积的比例,是反映水土保持总体状况的宏观管理指标,是水土流失预防治理成效和自然禀赋水土保持功能在空间尺度的综合体现。

根据云南省2023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9.62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为75.59%,与2022年相比提高了0.43%。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1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及时将水土保持率分阶段目标值分解到全省所有州(市)、县(市、区),印发16个州(市)土壤侵蚀现状图,科学指导各地以土壤侵蚀轻度和中度区域为重点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积极整合各部门资金、项目,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23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724.17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00.72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405.85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313.36平方公里,种草391.64平方公里,封禁治理2559.06平方公里,其他措施1753.54平方公里。已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615.47万吨,项目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2.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23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28项,涉及全省13个州(市)28个县(市、区)28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17649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7平方公里。截至2023年12月底,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71.95平方公里,完成率107%。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3.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023年,云南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903个,其中,省级审批52个,州(市)级审批389个,县级审批2462个。设计水土保持投资2178030.42万元,设计防治责任范围69341.50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80373.38万立方米。

云南省水利厅从严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立专家动态入库管理机制,完善会前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规则和会后评审单位从严审查报告制度。2023年云南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52个,其中,交通17个,能源18个,水利5个,矿产资源2个,其他10个。

3.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2023年,云南省共有1696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其中,省级66个,州(市)级196个,县级1434个。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476个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场核查工作。

3.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2023年,云南省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70384.21万元,其中,省级征收17311.63万元。

3.4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云南省不断优化监管方式,统筹5类监督检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做到“项目公开、人员随机、一个地方只跑一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2023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共计3111个(含现场检查2521个),其中,省级检查95个,并针对存在问题按照“一项目一清单”形式向建设单位印发监督检查意见。建立违法违规项目查处情况台账,按月调度,严肃查处生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全省查处违法案件169起,立案76起,结案46起,罚款712.92万元。

3.5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2023年,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全省新审批的290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含变更)、省级审批的259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报、9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意见、66个生产建设项目监测总结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

2023年,全省落实遥感监管“核-认-查-改”全过程各环节,完成水利部统一组织一次和省级加密两次共3次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依托区域监管App,共完成1821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规违法项目(活动)542个。

2023年,按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要求,完成28个在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措施信息、施工准备、施工进度等各阶段信息录入,完成14个竣工验收项目抽查及3个在建项目核查工作。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4.1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2023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聚焦监测站网运行管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等重点任务,全力提升监测技术服务能力。全面落实省统管、州(市)监管、县主管的监测站点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开展部分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情况现场检查工作,全面加强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检查指导,完成2022年监测站点成果整编,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云南省10个监测站点的初步设计,持续提升全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水平。编制印发《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全面完成2023年度全省39.4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不断深化拓展动态监测成果应用,及时掌握六大流域、九大高原湖泊、牛栏江、赤水河等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变化状况。

4.2监测站点布局

云南省共有水土保持监测站点44个,基本构建了覆盖全省16个州(市)、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水土流失防治区、六大流域、九大高原湖泊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网。

4.3典型监测站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与文件

5.1年度水土保持重要事件

(1)2023年1月29日至2月5日,云南省水利厅采取集中办公形式,创新采用“三个一”即一对一复核、一对一指导、一对一整改等方式,对各州(市)、县(市、区)提交的2022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数据、项目资料、措施图斑开展专题复核。

(2)2023年2月7日至10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乔殿新副主任一行赴云南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情况调研工作,并与云南省水利厅就《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导则》修订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3)2023年2月15日至17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张光富局长一行赴云南省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调研。

(4)2023年3月9日,云南省水利厅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十二周年宣传活动。

(5)2023年3月10日,云南省水利厅联合省滇中引水建管局、省水文局组织开展“绿美河湖、绿美工程、绿美水文植树月”启动仪式暨3.12植树节活动。

(6)2023年3月20日至21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沈雪建副司长一行赴元谋县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调研。

(7)2023年4月18日至22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韩凤翔带队,省水利厅、项目所在地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对滇中引水工程、云南省陇川县麻栗坝灌区工程等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8)2023年5月2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埂会堂举行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9)2023年6月19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水土保持工作局(处)长会议,云南省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

(10)2023年7月24日,云南省水利厅组织召开2023年全省第三次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包崇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11)2023年7月25日至26日,云南省水利厅在昆明举办2023年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培训班,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190人参加培训。

(12)2023年8月28日至29日,云南省水利厅主办,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云南省水土保持学会承办2023年水土保持治理工职业技能竞赛预赛。

(13)2023年9月4日至6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检查组赴云南开展2023年度水土保持监管履职情况检查。

(14)2023年11月21日,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包崇国主持召开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省级部门联席会议。

(15)2023年12月5日至8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司长(正司级)陈琴一行赴云南大理、怒江调研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及25度以上陡坡地水土保持遥感监管试点工作。

(16)2023年12月7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湖北省丹江口市召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协作网年会暨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会。云南省水利厅参加会议并作典型发言。

(17)2023年12月5日至8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在福建省福州市组织召开第四届中国水土保持学术大会。云南省水利厅参加会议并作交流报告。

(18)2023年12月28日,水利部公布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云南省西畴县、永仁县、昌宁县、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铁冲生态清洁小流域、云南省大理市古生生态清洁小流域、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云南省500千伏柳井输变电工程、国家高速公路网G8511昆磨高速小勐养至磨憨段改扩建工程荣获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工程)。

5.2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文件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2023年1月17日)

(2)《水利部办公厅 国铁集团办公厅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水保〔2023〕25号,2023年1月31日)

(3)《水利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水保〔2023〕25号,2023年1月31日)

(4)《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水保〔2023〕35号,2023年2月8日)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工作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办水保函〔2023〕109号,2023年2月14日)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率目标的通知》(办水保〔2023〕39号,2023年2月21日)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43号,2023年2月22日)

(8)《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水保规划便字〔2023〕3号,2023年3月17日)

(9)《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3〕6号,2023年4月27日)

(10)《水利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重点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3〕109号,2023年4月4日)

(1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数字化场景建设与集成技术方案(试行)的函》(办水保函〔2023〕350号,2023年4月27日)

(1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流域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3〕147号,2023年5月16日)

(1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2023年7月4日)

(14)《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空间管控有关重点区域试划定工作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3〕28号,2023年9月15日)

(1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23〕973号,2023年10月17日)

(1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3〕260号,2023年10月26日)

(17)《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农林开发活动水土流失防治导则(试行)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3〕33号,2023年10月26日)

(18)《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相关规划水土保持内容编制技术要点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3〕34号,2023年10月26日)

(19)《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小流域划分成果质量复核工作的通知》(水保规协函〔2023〕37号,2023年11月8日)

(20)《水利部关于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的意见》(水保〔2023〕359号,2023年12月21日)

(21)《水利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的通知》(水保〔2023〕371号,2023年12月28日)

(22)《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3〕12号,2023年2月1日)

(2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水保〔2023〕13号,2023年2月3日)

(2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3—2025年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名单的通知》(云水保〔2023〕14号,2023年2月9日)

(25)《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通知》(云水保〔2023〕16号,2023年3月6日)

(26)《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云水保〔2023〕17号,2023年3月9日)

(27)《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随机抽查的通知》(云水保〔2023〕20号,2023年3月24日)

(28)《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保持示范单位创建和先进典型选树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云水保〔2023〕23号,2023年4月10日)

(29)《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保持示范单位创建和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云水保〔2023〕24号,2023年4月10日)

(30)《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3〕31号,2023年5月10日)

(31)《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县级水土保持率目标的通知》(云水保〔2023〕35号,2023年5月25日)

(32)《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云水保〔2023〕36号,2023年5月31日)

(3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云水保〔2023〕37号,2023年6月12日)

(3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3〕48号,2023年7月31日)

(35)《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3〕49号,2023年8月14日)

(36)《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水土保持治理工职业技能竞赛预赛的通知》(云水保〔2023〕52号,2023年8月23日)

(37)《云南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水规〔2023〕3号,2023年11月6日)

(38)《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云水保〔2023〕72号,2023年11月27日)

(39)《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4—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3〕70号,2023年11月30日)

2022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24-03-27 16:13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云南省2022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目 录

综 述 1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

1.1 全省水土流失总体情况 1

1.2 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1

1.3 六大水系流域水土流失状况 3

1.4 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状况 9

1.5 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19

1.6 重点区域水土流失 20

1.7 全省水土保持率 27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32

2.1 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32

2.2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33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34

3.1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34

3.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34

3.3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35

3.4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35

3.5 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35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39

4.1 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39

4.2 监测站点布局 39

4.3 典型监测站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42

4.4 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47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与文件 49

5.1 年度水土保持重要事件 49

5.2 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文件 51

附录 55

云南省水土保持区划图

综 述

2022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切实推动水土保持重点工作取得新实效,以实际行动助推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绿美云南建设。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卓有成效。在各级政府、各部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532.08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522.43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508.82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521.77平方公里,种草164.68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898.32平方公里,其他措施1916.06平方公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753.86万吨,项目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水土保持综合监管能力稳步提升。全省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依法严格管控人为水土流失。全省共完成违法项目查处91个,立案50起,结案44起,罚款391.18万元。不断强化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全省依法依规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257个,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0878万元,完成3631个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收到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报备材料2067个,完成609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工作。

示范创建和宣传教育有声有色。2022年全国水土保持示范申报数量创历史之最,云南省牟定县、腾冲市和顺生态清洁小流域、云南澜沧江苗尾水电站工程荣获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工程)。云南省5个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被授予“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联合省级媒体开展了系列水土保持集中宣传报道,云南日报推出马龙区、临翔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题报道,《中国水土保持》多期刊登展示云南水土保持示范风采,云南广播电视台播出《红土高原的绿色蝶变》专题片,在2022年度云南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中荣获二等奖。依托百草园科技示范园面向公众广泛开展科普教育,累计接待人数超两万人,并在宣传展示云南水利建设成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水土保持监测全力推进。持续开展云南省2022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监测成果显示,全省水土流失面积9.79万平方公里,比2021年减少1392.63平方公里,减幅1.40%,水土流失面积、强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全省44个监测站点正常运行,依托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监测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监测“三色评价”等各项管理制度。

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能力显著增强。常态化开展水利部组织1次、省级加密2次的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共完成2561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规违法项目557个。全面完成全省新审批的3257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省级审批的220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报、10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意见、84个生产建设项目监测总结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

全力推进绿美河湖建设。全省以实施绿美河湖三年行动作为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突破点,以实施绿美湖泊工程、绿美水库工程、绿美河流工程、水利风景区绿美提升工程“四大工程”为抓手,迅速在全省掀起绿美河湖建设热潮。2022年,全省建设绿美河流、绿美湖泊、绿美水库、绿美水利风景区对象217个,完成绿化面积4.94万亩,种植树木481.83万株,完成投资9.98亿元,持续提高绿地覆盖率、森林覆盖率,有效提升河湖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和碳汇能力。

红塔区东风水库绿美河湖建设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1 全省水土流失总体情况

(1)水土流失面积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风力、重力及冻融等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损失。水力侵蚀是云南省水土流失的主要形式,据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显示,云南省2022年水土流失面积9.79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39.40万平方公里的24.84%。

(2)土壤侵蚀强度

土壤侵蚀是指在水力、风力、冻融、重力等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作用下,土壤或其他地面组成物质被破坏、剥蚀、搬运和沉积的过程。土壤侵蚀强度是指以单位面积和单位时段内发生的土壤侵蚀量为指标划分的土壤侵蚀等级。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65929.74平方公里、14093.65平方公里、7835.74平方公里、6265.53平方公里、3768.89平方公里,分别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7.35%、14.40%、8.00%、6.40%、3.85%。

云南省2022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2022年云南省各强度等级水土流失面积比例图

1.2 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2022年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强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云南省2021年与2022年水土流失面积变化图

2022年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较2021年减少1392.63平方公里,减幅1.40%。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减少320.37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增加159.05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减少929.59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减少212.67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减少89.05平方公里。

1.3 六大水系流域水土流失状况

(1)金沙江流域

金沙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9131.06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112387.97平方公里的25.92%。与2021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415.27平方公里,减幅1.41%。

(2)珠江流域

珠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7000.81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58578.00平方公里的29.02%。与2021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207.99平方公里,减幅1.21%。

(3)红河流域

红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8335.36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74620.00平方公里的24.57%。与2021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309.75平方公里,减幅1.66%。

(4)澜沧江流域

澜沧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1057.86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95632.41平方公里的22.02%。与2021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302.12平方公里,减幅1.41%。

(5)怒江流域

怒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8815.01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32727.82平方公里的26.93%。与2021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05.14平方公里,减幅1.18%。

(6)伊洛瓦底江流域

伊洛瓦底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3553.45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20082.80平方公里的17.69%。与2021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52.34平方公里,减幅1.45%。

金沙江流域2022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珠江流域2022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红河流域2022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澜沧江流域2022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怒江流域2022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伊洛瓦底江流域2022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1.4 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状况

2022年,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面积1286.86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7841平方公里的16.41%。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874.58平方公里、233.95平方公里、95.22平方公里、59.76平方公里、23.35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7.96%、18.18%、7.40%、4.65%、1.81%。

滇池流域2022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洱海流域2022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抚仙湖流域2022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程海流域2022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泸沽湖流域2022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杞麓湖流域2022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星云湖流域2022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阳宗海流域2022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异龙湖流域2022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1.5 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2022年与2021年水土流失面积变化图

2022年全省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面积较2021年减少20.06平方公里,减幅1.53%。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增加0.34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减少7.40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减少6.93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减少5.15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减少0.92平方公里。

1.6重点区域水土流失

1.6.1 赤水河流域

2022年,云南省赤水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042.71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2044.93平方公里的50.99%。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638.27平方公里、174.04平方公里、101.50平方公里、102.05平方公里、26.85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1.21%、16.69%、9.73%、9.79%、2.58%。与2021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3.62平方公里,减幅1.29%。

云南省2022年赤水河流域土壤侵蚀现状图

1.6.2牛栏江流域

2022年,云南省牛栏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931.68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11408.40平方公里的25.70%。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1874.06平方公里、679.17平方公里、237.61平方公里、110.29平方公里、30.55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3.92%、23.17%、8.11%、3.76%、1.04%。

牛栏江流域

云南省2022年牛栏江流域土壤侵蚀现状图

1.7全省水土保持率

根据云南省2022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9.79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为75.16%,与2021年相比提高了0.36%。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1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全省以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为抓手,创新采用“三个一”即一对一复核、一对一指导、一对一整改等方式,对州(市)、县(市、区)提交的2022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完成情况、项目资料、措施图斑开展专题复核,持续推行图斑精细化管理工作。

2022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532.08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522.43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508.82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521.77平方公里,种草164.68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898.32平方公里,其他措施1916.06平方公里。已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753.86万吨,项目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2.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22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46项,涉及全省16个州(市)46个县(市、区)46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26711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1平方公里。截至2022年12月底,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24.83平方公里,完成率100.6%。

腾冲市和顺生态清洁小流域

西畴县兴街项目区三光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3.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022年,云南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257个,其中,省级审批65个,州(市)级审批208个,县级审批2984个。设计水土保持投资2261336.28万元,设计防治责任范围81218.45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101072.44万立方米。

云南省水利厅聚焦重要投资领域、重点行业、重大项目,采取提前介入、主动对接、上门服务、专人跟踪、清单管理、定期调度等方式,集中力量强化水土保持要素保障。2022年云南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65个,其中,交通13个,能源40个,水利4个,矿产资源4个,其他4个。

2022年云南省水利厅审批生产建设项目各行业比例图

3.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2022年,云南省共有2067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其中,省级86个,州(市)级209个,县级1772个。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609个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场复核工作。

3.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2022年,云南省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0878万元,其中,省级征收16810万元。

3.4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2022年,云南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3631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其中,省级检查102个,并针对存在问题按照“一项目一清单”形式向建设单位印发监督检查意见,将违法违规项目查处情况纳入月通报,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闭环销号。聚焦重点区域,开展九大高原湖泊和赤水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2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生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全省查处违法案件91个,立案50起,结案44起,罚款391.18万元。

3.5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2022年,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全省新审批的3257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省级审批的220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报、10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意见、84个生产建设项目监测总结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

云南澜沧江苗尾水电站工程

云南金沙江龙开口水电站右岸边坡植被恢复

2022年,全省落实遥感监管“核-认-查-改”全过程各环节,完成水利部统一组织一次和省级加密两次共3次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依托区域监管APP,共完成2561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规违法项目557个。

2022年,按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要求,完成46个在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措施信息、施工准备、施工进度等各阶段信息录入、5个竣工验收项目抽查及15个在建项目核查工作。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4.1 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2022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全面完成2022年度全省39.4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聚焦重点区域,完成了2022年度六大流域、九大高原湖泊、赤水河流域、牛栏江流域等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时掌握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变化状况。全面落实省统管、州(市)监管、县主管的监测站点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加强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检查指导,完成2021年监测站点成果整编,组织全省监测站点113人开展技术培训,持续提升全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水平。

4.2监测站点布局

云南省共有水土保持监测站点44个,基本构建了覆盖全省16个州(市)、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水土流失防治区、六大流域、九大高原湖泊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网。

4.3典型监测站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4.4 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云南省大姚县鲁村监测点、晋宁区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22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与文件

5.1 年度水土保持重要事件

(1)2022年1月5日,省水利厅联合省滇中引水建管局、省滇中引水公司、省水投公司、省设计院组成调研组赴百草园水土保持科普体验馆暨水情教育基地调研。

(2)2022年3月9日,省水利厅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十一周年宣传活动。

(3)2022年3月29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国柱出席会议并讲话。

(4)2022年5月21日-28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张小林带队,省水利厅、项目所在地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对国家高速公路网G7611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守望(滇黔界)至红山(滇川界)段等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云南宁蒗泸沽湖民用机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5)2022年9月7日-9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倪文进一行到云南省调研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管理等工作。

(6)2022年9月19日-22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组成督查检查组,对云南省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滇中引水工程(玉溪段)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云南省2022年度水土保持监管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7)2022年9月27日,省水利厅联合昆明市水务局、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到昆明国际航空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沟通对接昆明长水机场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工作。

(8)2022年10月27日-28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张小林率核查组,第二次对云南宁蒗泸沽湖民用机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开展现场核查。

(9)2022年11月1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2022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国柱出席会议并讲话。

(10)2022年11月1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国柱为云南省荣获“2021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园、工程)”的5个单位授牌。

(11)2022年11月2日-3日,省水利厅在昆明举办2022年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培训班,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290人参加培训。

(12)2022年11月11日,由省水利厅组织,云南广播电视台承办,在昆明市百草园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开展主题为“水是生命之源 土是生存之本”水土保持科普实践活动。

(13)2022年11月14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2022年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工作视频调度会议。

(14)2022年11月18日,省水利厅约谈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验收严重滞后的项目县。

(15)2022年12月5日-6日,省水利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14件综合交通重大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逐一开展专家咨询。

(16)2022年12月15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国柱主持召开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省级部门联席会议。

(17)2022年12月26日,水利部公布202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云南省牟定县、腾冲市和顺生态清洁小流域、云南澜沧江苗尾水电站工程荣获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工程)。

(18)2022年12月29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云南水利厅水土保持处等5个集体,毕峰等10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5.2 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文件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2〕24号,2022年1月29日)

(2)《水利部水保监测中心关于加强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用户信息管理的通知》(水保监〔2022〕19号,2022年3月28日)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智慧水土保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办水保函〔2022〕235号,2022年3月29日)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2〕91号,2022年4月7日)

(5)《水利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2〕3号,2022年5月5日)

(6)《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水人事函〔2022〕75号,2022年7月18日)

(7)《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土保持数据管理办法(试行)〉〈水土保持数据标准(试行)〉的函》(水保监测函〔2022〕19号,2022年8月5日)

(8)《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管理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2〕21号,2022年9月20日)

(9)《云南省水利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水土保持示范评选的通报》 (云水保〔2022〕2号,2022年1月17日)

(10)《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2〕3号,2022年1月17日)

(11)《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标的通知》(云水保〔2022〕6号,2022年2月14日)

(12)《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2〕8号,2022年2月21日)

(1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度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水保〔2022〕9号,2022年2月22日)

(1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赤水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水保〔2022〕10号,2022年3月7日)

(15)《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水保〔2022〕11号,2022年3月7日)

(16)《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随机抽查的通知》(云水保〔2022〕12号,2022年3月9日)

(17)《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土保持监管履职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云水保〔2022〕13号,2022年3月10日)

(18)《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2〕14号,2022年3月14日)

(19)《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年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示范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2〕18号,2022年4月22日)

(20)《云南省水利厅关于积极做好新能源项目水土保持要素保障的通知》(云水保〔2022〕52号,2022年9月15日)

(21)《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的通知》(云水保〔2022〕56号,2022年10月2日)

 

附 录

2021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22-12-29 19:54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云南省2021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目 录

综 述 1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3

1.1 全省水土流失 3

1.2 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4

1.3 六大流域水土流失 7

1.4 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 10

1.5 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20

1.6 重点区域水土流失 22

1.7 全省水土保持率 23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7

2.1 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27

2.2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8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30

3.1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30

3.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30

3.3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30

3.4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31

3.5 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32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35

4.1 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35

4.2 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35

4.3 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40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与文件 42

5.1 年度水土保持重要事件 42

5.2 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文件 44

附录 云南省2021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表 47

综 述

2021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新发展阶段水土保持工作新要求,锐意进取,扎实苦干,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为“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推动云南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科学推进。在各级政府、各部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577.89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84.22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763.48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943.86平方公里,种草314.64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623.06平方公里,其他措施1448.62平方公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1014万吨,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水土保持效益明显。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面加强。全省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依法严格管控人为水土流失。全省共完成违法项目查处316个,立案97起,结案72起,罚款1217.76万元。不断强化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全省依法依规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996个,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0487.78万元,完成3736个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收到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报备材料2124个,完成69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工作。

水土保持监测全力推进。持续开展云南省2021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监测成果显示,全省水土流失面积9.93万平方公里,比2020年减少1330.14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强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全省44个监测站点正常运行,依托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监测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监测“三色评价”等各项管理制度。

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能力显著增强。常态化开展水利部组织1次、省级加密2次的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完成4033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规违法项目984个。依托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完成全省新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意见、监测总结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

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和政策宣传深入开展。昆明市百草园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元谋县金雷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楚雄州双柏县、曲靖市马龙区、金沙江龙开口水电站5个项目(县)成功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园、工程)。在全省范围内,形式多样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在云南省水利厅机关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放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十周年等宣传视频;编印《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常见问题解答》《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资料汇编》向社会各界广泛发放。制作水土保持普法视频2个和系列普法宣传画面,在“七彩公交”频道、公交站台灯箱、商业中心大屏等渠道投放宣传画面,在地铁利用主题站厅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持续提升公众水土保持法治意识。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1 全省水土流失

2021年,据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显示,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9.93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39.40万平方公里的25.20%。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66250.11平方公里、13934.60平方公里、8765.33平方公里、6478.20平方公里、3857.94平方公里,分别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6.73%、14.03%、8.83%、6.52%、3.89%。

2021年云南省各强度等级水土流失面积比例图

云南省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1.2 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2021年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强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云南省2020年与2021年水土流失面积变化图

2021年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较2020年减少1330.14平方公里,减幅1.32%。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减少863.74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减少262.00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减少120.82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减少61.00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减少22.58平方公里。

1.3 六大流域水土流失

(1)金沙江流域

金沙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9546.33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112387.97平方公里的26.29%。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19480.48平方公里、5049.27平方公里、2681.08平方公里、1532.59平方公里、802.91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5.93%、17.09%、9.07%、5.19%、2.72%。

(2)珠江流域

珠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7208.80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58578.00平方公里的29.38%。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13502.55平方公里、2462.71平方公里、779.66平方公里、396.98平方公里、66.90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78.46%、14.31%、4.53%、2.31%、0.39%。

(3)红河流域

红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8645.11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74620.00平方公里的24.99%。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13952.02平方公里、1733.30平方公里、1014.35平方公里、1034.99平方公里、910.45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74.83%、9.30%、5.44%、5.55%、4.88%。

(4)澜沧江流域

澜沧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1359.98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95632.41平方公里的22.34%。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12853.02平方公里、2713.46平方公里、2520.37平方公里、1915.61平方公里、1357.52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0.17%、12.70%、11.80%、8.97%、6.36%。

(5)怒江流域

怒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8920.15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32727.82平方公里的27.26%。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3885.07平方公里、1623.51平方公里、1556.88平方公里、1369.92平方公里、484.77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43.56%、18.20%、17.45%、15.36%、5.43%。

(6)伊洛瓦底江流域

伊洛瓦底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3605.79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20082.80平方公里的17.95%。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2576.97平方公里、352.35平方公里、212.97平方公里、228.11平方公里、235.39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71.46%、9.77%、5.91%、6.33%、6.53%。

云南省2021年六大流域土壤侵蚀现状图

1.4 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

2021年,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面积1306.92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7841平方公里的16.67%。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874.24平方公里、241.35平方公里、102.15平方公里、64.91平方公里、24.27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6.89%、18.47%、7.82%、4.97%、1.86%。

滇池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洱海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抚仙湖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程海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泸沽湖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杞麓湖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星云湖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阳宗海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异龙湖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1.5 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2021年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面积、强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2020年与2021年水土流失面积变化图

2021年全省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面积较2020年减少20.13平方公里,减幅1.52%。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减少11.75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减少4.83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减少3.14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增加0.15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减少0.56平方公里。

1.6 重点区域水土流失

2021年,云南省赤水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056.33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2044.93平方公里的51.66%。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649.40平方公里、173.91平方公里、103.82平方公里、102.34平方公里、26.86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1.48%、16.46%、9.83%、9.69%、2.54%。

云南省2021年赤水河流域土壤侵蚀现状图

1.7 全省水土保持率

根据云南省2021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9.93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为74.80%,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0.34%。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1 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2021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577.89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84.22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763.48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943.86平方公里,种草314.64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623.06平方公里,其他措施1448.62平方公里。

2021年,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1014万吨,项目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2.2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21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41项,涉及全省16个州(市)41个县(市、区)41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22768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2平方公里。截至2021年12月底,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12.62平方公里,完成率108.6%。

楚雄州牟定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经果林种植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德胜冲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保林

楚雄州牟定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坡改梯工程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3.1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021年,云南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996个,其中,省级审批57个,州(市)级审批217个,县级审批3722个。设计水土保持投资2435834.55万元,设计防治责任范围61303.73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26034.77万立方米。

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57个,其中,交通13个,能源7个,水利11个,矿产资源23个,其它3个。

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审批生产建设项目各行业比例图

3.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2021年,云南省共有2124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其中,省级114个,州(市)级271个,县级1739个。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694个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场复核工作。

3.3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2021年,云南省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0487.78万元,其中,省级征收15710.92万元。

国家高速公路网G8511昆磨高速小勐养至磨憨段

3.4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2021年,云南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3736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其中,省级检查102个,按照“一项目一清单”形式向建设单位印发监督检查意见,并以“一州(市)一通知”的方式向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印发整改通知,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闭环销号。

以省级挂牌督办的34起典型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为契机,从严打击违法行为,全省查处违法案件316个,立案97起,结案72起,罚款1217.76万元。

滇中引水工程现场检查

富源祥安煤矿现场检查

3.5 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2021年,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全省新审批的3996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省级审批的317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报、10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意见、114个生产建设项目监测总结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

2021年,全省落实遥感监管“核-认-查-改”全过程各环节,完成水利部统一组织一次和省级加密两次的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依托区域监管APP,共完成4033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规违法项目984个。

2021年,按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要求,全面完成41个在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措施信息、施工准备、施工进度等各阶段信息录入、13个竣工验收项目抽查及5个在建项目核查工作。

玉磨铁路尚岗2号隧道2号弃渣场

玉磨铁路曼么2号隧道进口2号弃渣场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4.1 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2021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全面完成云南省2021年度全省39.40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聚焦重点区域,完成了2020年度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整理,开展了2021年六大流域、九大高原湖泊及赤水河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面落实省统管、州(市)监管、县主管的监测站点分级管理责任体系,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4.2 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4.3 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云南省大姚县鲁村监测点、晋宁区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21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与文件

5.1 年度水土保持重要事件

(1)2021年2月4日,云南省水利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林草局完成云南省2021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自评工作,并报送省人民政府。

(2)2021年2月2日、2021年4月29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复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再次确认省级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并报送分阶段目标值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按照水利部要求认真开展云南省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和云南省水土保持率分阶段目标值市县级分解工作。

(3)2021年2月19日至7月15日,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规定,云南省水利厅将14家单位列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

(4)2021年3月,云南省水利厅积极筹划、统一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十周年纪念活动。

(5)2021年3月17日,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水保总站”)现场指导弥勒市雨补水土保持监测站建设管理工作。

(6)2021年3月23日至24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联合云南省水利厅及有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云南省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2021年3月30日至4月16日,水保总站对文山、大理、丽江3个州(市)的7个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进行汛前运行管理及安全生产检查。

(8)2021年3月31日,水利部召开全国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云南省水利厅有关处室和水保总站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9)2021年4月7日至11月26日,云南省水利厅对全省16个州(市)102个项目开展2021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0)2021年4月27日至6月21日,云南省水利厅对临沧、文山、大理、玉溪、昭通5个州(市)开展2020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履职督查。

(11)2021年6月9日至10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对昆明、玉溪2个州(市)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现场调研。

(12)2021年6月10日,云南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对34起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对34起典型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进行省级挂牌督办。

(13)2021年7月6日,云南省水利厅在昆明召开2021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全省16个州(市)水利部门分管领导和水土保持科(办)负责人,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水保总站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14)2021年7月27日至29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云南省香格里拉市桑那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站和大理市洱海流域梅溪水土保持监测站设施运行情况、监测数据采集及成果整编情况、监测成果应用情况进行现场调研。

(15)2021年7月28日,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和水保总站开展2021年水土保持遥感监管视频培训工作,各州(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负责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的技术人员参加了此次视频培训。

(16)2021年7月7日至8日,云南省水利厅在昆明举办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监管培训班,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水保总站、16个州(市)及128个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相关同志近160人参加此次培训。

(17)2021年8月31日,云南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土保持监管工作视频会,切实加大全省水土保持监管力度。

(18)2021年9月23日,云南省水利厅参加水利部在山西召开的水土保持重点工作推进会。

(19)2021年9月26日,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规定,云南省水利厅将1家单位列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黑名单”。

(20)2021年10月8日至12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云南省开展2021年度水土保持监管履职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检查工作。

(21)2021年10月9日,云南省水利厅参加水利部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的水土保持工作局(处)长及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水保工作座谈会。

(22)2021年12月17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在成都召开,和良辉副省长代表云南省作交流发言。

(23)2021年12月27日,云南省水利厅在厅门户网站上公示了2021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

5.2 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文件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1〕77号,2021年3月25日)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1〕143号,2021年5月10日)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1〕162号,2021年5月25日)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21〕171号,2021年6月2日)

(5)《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技术指南的通知》(水保监〔2021〕45号,2021年7月1日)

(6)《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遥感解译和专题信息提取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水保监〔2021〕47号,2021年7月9日)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2016-2020年度评估结果的函》(办水保函〔2021〕773号,2021年8月27日)

(8)《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建立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台账的通知》(水保监便字〔2021〕9号,2021年10月21日)

(9)《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复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水保监〔2021〕64号,2021年10月21日)

(10)《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21〕943号,2021年10月25日)

(11)《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指导意见》(水保〔2021〕381号,2021年12月15日)

(12)《水利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的通知》(水保〔2021〕396号,2021年12月22日)

(1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办水保〔2021〕392号,2021年12月30日)

(1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履职情况督查的通知》(云水保〔2021〕4号,2021年1月19日)

(15)《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度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水保〔2021〕5号,2021年2月7日)

(16)《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标的通知》(云水保〔2021〕11号,2021年2月18日)

(17)《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随机抽查的通知》(云水保〔2021〕12号,2021年3月15日)

(18)《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厅工程投资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验收工作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1〕32号,2021年5月17日)

(19)《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对34起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云水保〔2021〕35号,2021年6月10日)

(20)《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1年云南省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1〕45号,2021年8月27日)

(21)《云南省水利厅关于督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1〕46号,2021年9月6日)

(22)《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九大高原湖泊及赤水河等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1〕47号,2021年9月14日)

(2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开采期及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税发〔2021〕67号,2021年9月22日)

(2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1〕57号,2021年10月14日)

(25)《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2022年度(含)以前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1〕59号,2021年10月15日)

(26)《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支持煤炭产能释放的通知》(云水保〔2021〕64号,2021年11月4日)

(27)《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建立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台账的通知》(云水保〔2021〕65号,2021年11月11日)

(28)《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1〕66号,2021年11月17日)

(29)《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十四五”水土保持监测规划的批复》(云水保〔2021〕78号,2021年12月28日)

2020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21-11-26 10:45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云南省2020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目 录

综 述 1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

1.1 全省水土流失 1

1.2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1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5

2.1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5

2.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6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8

3.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8

3.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8

3.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8

3.4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9

3.5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10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13

4.1 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13

4.2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3

4.3 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18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与文件 20

5.1 年度水土保持重要事件 20

5.2 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文件 22

附录 云南省2020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表 25

综 述

2020年,云南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水利部和云南省委、省政府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部署,以基础扎实、监管有力、治理有效、监测全面为目标,全面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攻坚克难,狠抓责任落实,全面完成水土保持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三五”水土保持工作划上圆满句号。

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加快推进。在各级政府、各部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243.53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73.20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710.24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1136.37平方公里,种草188.38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808.51平方公里,其他措施926.83平方公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1092.68万吨,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水土保持效益明显。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持续发力。全省持续保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高压态势,继续以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全省共完成违法项目查处2487个,立案98起,结案64起,罚款1394万元。不断强化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全省依法依规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844个,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3550.95万元,完成4728个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收到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报备材料2516个,完成54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工作。

水土保持监测扎实推动。持续开展云南省2020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监测成果显示,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0.06万平方公里,比2019年减少1519.9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强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覆盖全面的43个监测站点完成年度监测任务,全面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制度,全面督促生产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不断强化。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全面完成2020年全省新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执法检查意见、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施工进度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两次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完成对水利部和省级下发的9298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项目1284个。开展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工作。

水土保持政策宣传广泛开展。精心部署,坚持“四个一”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九周年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形式多样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在省水利厅机关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放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九周年等宣传视频;中秋、国庆佳节期间在地铁站挂水土保持宣传画,在公交车上滚动播放水土保持公益广告;在云南日报刊登题为《四两拨千斤 聚力造绿洲-我省探索以奖代补治理水土流失新模式》文章。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1 全省水土流失

2020年,据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显示,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10.06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39.40万平方公里的25.54%。其中,轻度侵蚀面积为6.71万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为1.42万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为0.89万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为0.65万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为0.39万平方公里。

2020年云南省不同等级土壤侵蚀强度面积占比

1.2 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2020年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强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云南省2019年与2020年不同等级土壤侵蚀强度面积变化图

2020年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较2019年减少1519.99平方公里,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减少1683.09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增加588.98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增加50.37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减少374.78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减少101.47平方公里。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1 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2020年,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努力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243.53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73.20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710.24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1136.37平方公里,种草188.38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808.51平方公里,其他措施926.83平方公里。

2020年,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1092.68万吨,水土流失状况明显好转,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2.2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20年国家下达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大类,具体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9项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50项(含以奖代补试点工程2项),两类工程共涉及64个县(市、区)74条小流域。全省共计下达投资计划4836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3189万元,省级配套4675万元,州(市)级配套500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8.33平方公里。截至2020年12月底,共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73.26平方公里,占计划的95.8%,按时限完成水利部要求的年底前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90%的目标任务。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020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9项,涉及全省11个州(市)19个县(市、区)24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2587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700万元,省级配套4675万元,州(市)级配套500万元,计划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9.33平方公里。截至2020年12月底,实际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7.19平方公里,完成率95.7%。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2020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50项(含以奖代补试点工程2项),涉及全省14个州(市)49个县(市、区)50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22489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9平方公里。截至2020年12月底,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26.07平方公里,完成率95.8%。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3.1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020年,云南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844个,其中,省级审批52个,州(市)级审批193个,县级审批3599个。设计水土保持资金148.56亿元,防治责任范围103572.01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28857.31万立方米。

2020年云南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52个,其中,交通12个,能源3个,水利环保12个,矿产资源21个,其它4个。

3.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2020年,云南省共有2516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其中,省级195个,州(市)级303个,县级2018个。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545个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场复核工作。

3.3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2020年,云南省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3550.95万元,其中,省级征收19848.11万元。

3.4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2020年,云南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4728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其中,省级检查104个,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印发监督检查意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形成闭环管理。

继续以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全力推进全省违法项目的查处,全省排查和处理违法项目2487个,立案98起,结案64起,罚款1394万元。

3.5 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2020年,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成绩斐然,全面完成全省新审批的3817个(涉密项目除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省级审批的332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报、98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意见、195个生产建设项目监测总结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

2020年,全省落实遥感监管“核-认-查-改”全过程各环节,完成水利部统一组织一次和省级加密一次共2次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依托区域监管APP,共完成9298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规违法项目1284个。

2020年,按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要求,全面完成61个在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措施信息、施工准备、施工进度等各阶段信息录入和12个竣工验收项目抽查及8个在建项目核查工作。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4.1 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2020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扎实推动。利用卫星遥感,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协同完成年度全省39.4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面掌握了全省及到州(市)到县(市、区)的水土流失空间分布、面积、强度和消长情况(详见附录),获得了九大高原湖泊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监测成果。通过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运行管理费、日常督促指导、技术培训等,不断加强监测站网的运行管理,保障了43个监测站点的顺利监测。监测工作为水土保持防治和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4.2 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4.3 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云南省大姚县鲁村监测点、晋宁区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20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与文件

5.1 年度水土保持重要事件

(1)2020年1月7日至9日,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胡荣率队对水利部挂牌督办项目新建铁路大理至瑞丽线开展水土保持现场检查工作。

(2)2020年1月16日至17日,云南省水利厅对水利部挂牌督办项目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开展水土保持现场检查工作。

(3)2020年2月21日,云南省水利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林草局完成云南省2019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的自评工作,并报送省人民政府。

(4)2020年3月,云南省水利厅通过下发通知、播放宣传片、刊登文章、印发宣传小册子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九周年宣传活动。

(5)2020年3月4日,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杨国柱率队到省交通厅协调综合交通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6)2020年3月19日,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杨国柱率队到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协调水土保持有关工作。

(7)2020年4月8日,云南省水利厅组织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全国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在全国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结束后紧接着召开了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

(8)2020年4月28日,水利部副部长陆桂华对云南楚雄州、大理州、丽江市防汛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并实地检查了香格里拉至丽江(白汉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9)2020年5月12日至22日,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水保总站”)对丽江市、大理州、文山州、红河州、迪庆州、西双版纳州、普洱市、玉溪市和怒江州的19个监测站点开展汛前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检查。

(10)2020年5月20日,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杨国柱率队到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协调水土保持有关工作。

(11)2020年5月26日至28日,水利部珠江委联合云南省水利厅及有关州(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对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滇中引水工程(玉溪、红河段)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12)2020年6月4日,云南省水利厅杨国柱副厅长主持召开集中协调办公会专题研究新建祥云(大理)至临沧铁路水土保持有关工作。

(13)2020年6月28日,云南省水利厅组织召开云南省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联席会议,通报2019年度云南省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研究2020年度云南省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工作。

(14)2020年8月25日至27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谢志强率队督查云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15)2020年8月27至28日,云南省水利厅在昆明举办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监管培训班。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水保总站、16个州(市)及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相关同志近200人参加此次培训。

(16)2020年9月16日,水保总站举办2020年水土保持遥感监管视频培训班,对2020年水土保持信息化、遥感监管工作要求、水土保持监管平台操作及注意事项进行培训。

(17)2020年9月17日至9月18日,水保总站在丽江市古城区开展2020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监测资料整编及固定资产确权技术培训。

(18)2020年9月20日,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在武汉组织召开2020年度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省级监测区遥感解译和专题信息提取抽查复核会议,对云南省2020年度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遥感解译和专题信息提取成果进行抽查复核。

(19)2020年9月24日,云南省水利厅参加水利部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的全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强监管座谈会,并作典型发言。

(20)2020年10月19日,云南省水利厅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法对2019年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情况予以发布。

(21)2020年11月26日至27日、11月30日,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和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调研组对云南省晋宁区大春河水土保持综合监测站、香格里拉市桑纳水土保持综合监测站、隆阳区红岩水库水土保持监测站开展现场调研。

(22)2020年11月30日,云南省2020年度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顺利通过水利部复核。

(23)2020年12月5日,云南省水利厅参加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在武汉召开的验收会议,对云南省纳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典型监测点的晋宁县大春河坡面径流观测场、大姚县鲁村径流场监测站两个典型监测点2020年监测成果进行验收。

5.2 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文件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0〕28号,2020年2月24日)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推进生产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通知》(办水保〔2020〕38号,2020年3月6日)

(3)《水利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生产建设项目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名单的通知》(水保〔2020〕54号,2020年3月31日)

(4)《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土保持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水保生态〔2020〕1号,2020年4月20日)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20〕487号,2020年7月1日)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2020年7月24日)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2020年7月28日)

(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的通知》(办水保函〔2020〕564号,2020年7月28日)

(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2020年7月28日)

(10)《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结果的函》(办水保函〔2020〕718号,2020年9月10日)

(1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2020年11月2日)

(12)《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建立云南省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水保〔2020〕5号,2020年1月23日)

(1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标的通知》(云水保〔2020〕6号,2020年2月12日)

(1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水保〔2020〕8号,2020年2月26日)

(15)《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0-2022年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名单的通知》(云水保〔2020〕14号,2020年3月13日)

(16)《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0〕15号,2020年3月20日)

(17)《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水保〔2020〕16号,2020年3月25日)

(18)《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随机检查的通知》(云水保〔2020〕17号,2020年4月1日)

(19)《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水规〔2020〕1号,2020年4月22日)

(20)《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0〕46号,2020年8月21日)

(21)《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20〕54号,2020年9月15日)

(22)《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保留煤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0〕66号,2020年11月16日)

2019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20-12-01 10:43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云南省2019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综 述

2019年,云南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的水土保持工作总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以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狠抓责任落实,全面履行水土保持职责,做好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各项工作,着力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基础扎实、监管有力、治理有效,为加快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面加强。全省水土保持监督工作全面加强,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审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招标优选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2019年全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047件。全面催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019年全省共征收3.36亿元,其中省级征收1.96亿元。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省级、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三级联动开展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全年通过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多种方式,对6234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共下达书面整改意见3165个;排查和处理违法项目3130个,立案120个,结案115个,罚款399.10万元。收到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报备材料1524件,开展了578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场复核工作,筑牢水土保持监管“最后一公里”防线。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著。2019年,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515.72平方公里,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7%,减少土壤侵蚀量1308万吨,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贫困地区受益人口475.58万人。

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监管稳步推进。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开展了2019年度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提升信息化监测水平,加强运行管理,持续开展监测工作。大力推动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监测工作,2019年全省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数据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数据全部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持续开展已审批项目事中事后跟踪信息录入。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有序开展。有序推进水土保持考核评估工作,按时完成2018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云南省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2019年3月底云南省政府向水利部上报了自查评估成果。云南省水利厅牵头建立省级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联席会议制度。云南省水利厅联合9个省级部门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施方案(试行)》。

水土保持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扩大水土保持以奖代补试点范围,加快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县建设,规范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继续推广村民自建模式,2019年有23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采用村民自建模式建设。顺利推进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昆明市百草园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于2019年7月底完成调试并试运行。

水土保持宣传广泛开展。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八周年宣传活动。在《云南日报》头版刊登了题为《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体系覆盖全省》以及《守初心担使命为长江上游水清岸绿护航》的文章。制作了水土保持公益宣传片,在昆明市3000多辆公交车和4条地铁线路视频媒体上滚动播放。积极推进水土保持进省级党校,编印了《生态文明与云南省水土保持》教材供教学使用。宣传月期间在云南省水利厅机关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八周年等宣传视频。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1 全省水土流失状况

按照水利部的部署,水利部、云南省水利厅共同开展了云南省2019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

2019年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102136.31平方公里。其中,轻度侵蚀面积为68796.94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为13607.62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为8835.78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为6913.98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为3981.99平方公里。

2019年云南省不同等级土壤侵蚀强度面积占比

1.2 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

与2018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比较,2019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呈现下降态势。

云南省2018年与2019年不同等级土壤侵蚀强度面积变化图

2019年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较2018年减少1253.44平方公里,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增加5498.21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减少2011.80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减少637.41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减少2055.58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减少2046.86平方公里。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1 全省水土流失治理总体情况

2019年云南省主要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治理工程等。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515.72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22.88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1052.08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1620.29平方公里,种草192.76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582.62平方公里,其他措施645.09平方公里,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590处(座)。2019年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了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

2.2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19年国家下达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大类,具体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3项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43项(含以奖代补试点工程2项),安排在60个项目县(市、区)实施。共计下达投资计划494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4125万元,省级配套4450万元,州(市)级配套825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7.27平方公里。

截止2019年12月底,全年共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92.68平方公里,占计划的102%,超额完成建设任务。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019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3项,涉及全省11个州(市)19个县(市、区)23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2637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1100万元,省级配套4450万元,州(市)级配套825万元,计划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0.27平方公里。截至2019年12月底,实际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9.54平方公里,全部为土坎梯田,完成率98.5%。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2019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43项(含以奖代补试点工程2项),涉及全省16个州(市)42个县(市、区),项目总投资23025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7平方公里。截至2019年12月底,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43.14平方公里,完成率102.6%。

2.3 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情况

2019年中央下达云南省44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45000万元,全部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治理岩溶面积1836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草地建设、青贮窖建设、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沟道整治工程、谷坊、沉沙池、蓄水池、水窖、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截至2019年12月底,各个项目县建设进度进展顺利。

2.4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云南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3069.60平方公里。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3.1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9年云南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047件,其中省级44件,州(市)级264件,县级2739件,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43.59亿元,防治责任范围49397.72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55089.99万立方米。

2019年云南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4件,其中:交通17件、能源7件、水利环保9件、矿产资源4件、工业1件,其它6件。

3.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9年,全省有1524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备,其中省级204个、州(市)级246个、县级1074个,并对578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场复核工作。

全省全年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3565万元,其中省级征收19555万元、州(市)级征收3660万元、县级征收10350万元。2019年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6234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其中省级110个;监督检查共下达书面整改意见3165个。

云南省水利厅制定了《云南省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相继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级联动协同推进监督执法,全省排查和处理违法项目3130个,立案120个,结案115个,罚款399.10万元。

3.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情况

2019年,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数据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数据全部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录入率100%。对已审批项目开展事中事后跟踪信息录入,共录入800多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报,100多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意见,172份监测总结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评估报告。2019年全省共完成40150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完成13172个疑似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的查处,为2020年严格控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4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情况

2019年全省在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60个。以治理项目为单元,完成了全部项目信息(包括实施方案、措施信息、施工准备、每月进度等)系统录入工作和5个竣工项目的竣工图录入工作。完成5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效果评估和12个在建项目核查工作。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4.1 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4.2 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云南省大姚县鲁村监测点、晋宁区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9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2018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9-12-01 10:42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8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以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目标,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做好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云南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展顺利。2018年,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努力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204.1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56.28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1209.77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1086.50平方公里,种草346.06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667.96平方公里,其他措施637.54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开展全省规划实施自查自评,与6家省级部门联文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以州(市)人民政府为单位,全面开展云南省2018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省水利厅牵头起草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2018年12月通过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水土保持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组织开展了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确定了马龙区、临翔区2个区作为试点开展,共完成投资882.18万元。在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村民自建方式,积极探索项目建设由“代民做主”改变为“由民做主”的建管模式,2018年有53个项目推行村民自建模式。遵循统一规划的前提,实现项目自选、自建、自管、自用,保证农民自主管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民群众的意愿和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管护责任更易于落实,工程长期效益显著、更加切合实际,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

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不断加强。通过各级水土保持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全面加强,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依法依规审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2018年全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348个,其中省级42个,州(市)级340个,县级1966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省监督检查项目4296个,各级下达整改意见1686个,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513起。全省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报备554个。

国策宣传工作扎实开展。开展了一系列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七周年宣传活动。制作了水土保持公益广告,在云南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放15天;在云南日报先后刊登题为《昔日的荒漠 今天的绿洲》《云南提速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天地一体化”将水保监管水平推上新高度》文章,大力宣传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积极抓好水土保持进党校试点工作,印制发放水土保持进党校宣传教材4000本、宣传笔记本6000本和宣传纸杯8万个。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水利部的部署,开展了2018年度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基本实现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全面覆盖,生产建设项目历史数据补录顺利完成,自2009年以来的18955个生产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全部录入,2016年以来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化和入库。疑似扰动图斑外业现场复核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完成现场复核扰动图斑20968个。充分运用信息系统、无人机、遥感等技术手段,对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实行“图斑精细化”管理。省、市、县三级已全面应用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审批、监管。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监测情况

1、年度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情况

云南省地处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六大水系的上游或源头地区,地质构造复杂,山高坡陡,坡耕地分布广泛,气候类型多样,水土流失严重。为及时掌握全省范围内的水土流失状况,2018年,根据水利部的部署安排,云南省辖129个县(市、区),总面积394029平方公里,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由水利部和云南省级水行政主管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其中,水利部流域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各流域涉及的国家级水土流失监测区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共包含78 个县(市、区),总面积255199平方公里;省级由云南省水利厅负责开展除国家级水土流失监测区以外的其他区域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共包含51个县(市、区),总面积138830平方公里。

围绕省级水土流失监测任务,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具体组织、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牵头实施,公开招标选取技术支撑单位,采用中国土壤流失方程(CSLE)计算土壤侵蚀模数并以土壤侵蚀强度评价的技术路线,在2011年水利普查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分析工作范围内的水土流失与消长分析情况。

经分析,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区土壤侵蚀总面积30760.48平方公里。其中,重点监测区域土壤侵蚀面积为20600.20平方公里;一般监测区域土壤侵蚀面积为10160.28平方公里。对比2011年水利普查数据,2018年项目区的土壤侵蚀总面积比2011年减少了1507.87平方公里,降幅达4.67%。其中,轻度侵蚀、极强烈侵蚀、剧烈侵蚀的侵蚀面积呈上升趋势,上升面积分别为3091.28平方公里、614.15平方公里、2019.68平方公里;而中度侵蚀和强烈侵蚀的侵蚀面积保持下降趋势,下降面积分别为5500.11平方公里与1732.87平方公里。

综合国家级水土流失监测区和省级水土流失监测区的动态监测情况,2018年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103389.75平方公里。其中,轻度面积为 63298.73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为15619.42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为9473.19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为8969.56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为6028.85平方公里。

2、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3、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云南省大姚县鲁村监测点、晋宁区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富源县石坝径流场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8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1、全省水土流失治理总体情况

2018年全省主要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治理工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204.1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56.28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1209.77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1086.50平方公里,种草346.06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667.96平方公里,其他措施637.54平方公里,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98.07万处(座)。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18年国家下达我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大类,具体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8项和新增财政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42项,安排在59个项目县(市、区)实施。共计下达投资计划4268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8506万元,省级配套2212.5万元,州(市)级配套1962.5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6.8平方公里;

截止2018年12月底,全省共完成投资41087.5万元,完成率96.27%;其中,中央投资完成37700万元,完成率97.91%;坡耕地项目投资完成率95.34%,国家重点工程投资完成率97.16%。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018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8项,涉及全省11个州(市)18个县(市、区)19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2087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6700万元,省级配套2212.5万元,州(市)级配套1962.5万元,计划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9.8平方公里。截至2018年12月底,实际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9.04平方公里,全部为土坎梯田,完成率98.08%。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2018年,国家下达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42项,涉及全省15个州(市)42个县(市、区),项目总投资21806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7平方公里。截至2018年12月底,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28.88平方公里,完成率100.3%。

3、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情况

2018年中央下达我省44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45000万元,全部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治理岩溶面积1800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草地建设、青贮窖建设、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沟道整治工程、谷坊、沉沙池、蓄水池、水窖、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截至2018年12月底,各个项目县建设进度进展顺利。

4、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3171.57平方公里。

5、防治效果

2018年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5724万吨,年增产粮食产量约6.40万吨,增加经济收入32亿元,贫困地区受益人口200.23万人。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活动监督管理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8年全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348个,其中省级42个,州(市)级340个,县级1966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29.30亿元,防治责任范围49431.80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19916.97万立方米。

2018年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2个,其中:交通17个,能源2个,水利环保10个,矿产资源7个,社会事业1个,其它5个。

2018年水利厅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各行业比例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全省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报备554个,其中省级112个,州(市)、县级442个。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06亿元,其中省级征收1.05亿元,州(市)级征收0.27亿,县级征收0.74亿。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269次,检查项目4296个,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513起。省水利厅制定了《2018年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省级审批项目和部分水利部下放的公路、铁路、矿山和水电站等220个重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其中水利厅牵头完成检查112个,委托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108个。

3、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情况

2018年,云南省基本实现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全面覆盖,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自2009年以来的18955个生产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录入到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含省级项目2249个,州(市)、县两级项目16706个,全省完成率98.8%。完成2016年以来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化和入库。开展遥感影像扰动图斑解译,大于1公顷疑似图斑数41542个。

遥感影像扰动图斑解译高质量完成。最终核定全省疑似图斑总数66814个,其中大于1公顷疑似图斑数41542个。疑似扰动图斑外业现场复核工作稳步推进。以县为单位下发疑似图斑工作底图5207张。全省完成现场复核扰动图斑20968个大于1公顷疑似图斑,复核完成率50.5%。以县为单位,充分运用信息系统、无人机、遥感等技术手段,对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实行“图斑精细化”管理。省、市、县三级已全面应用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审批、监管。

2017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8-12-01 10:37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7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省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抓住新机遇,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切实把五大发展理念贯穿于水土保持改革发展全过程,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以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工作方针,全面做好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各项工作,奋力开创云南“十三五”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标超额完成。2017年,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努力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77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93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7.52万公顷,经济果木林9.38万公顷,种草3.67万公顷,封育治理15.67万公顷,其他措施7.53万公顷,超额完成水利部下达的4720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有序开展。编制完成并印发了《云南省“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水土流失调查报告(2015年)》《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专项建设方案(2016-2020年)》等规划,为科学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水土保持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探索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新模式,在全省在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中全面推进村民自主建设试点。在遵循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发动群众,实现项目由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使农民群众的意愿和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保证农民群众自主建设管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基础设施,从而激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热情和自发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

水土流失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全省各级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250个,其中省级78个,州(市)级423个,县级1749个。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632个,其中省级95个,州(市)级163个、县级374个。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2395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12628万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65次,检查项目3730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235起。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以云价收费〔2017〕113号印发了《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为全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制定了新规章和新标准。

国策宣传取得实效。开展了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六周年纪念活动,并安排和部署全省水利系统开展宣传纪念活动。省级制作了水土保持公益广告,在云南电视台一套黄金时段进行播放;云南省水土保持成效的宣传报道文章分别在《中国水利报》《云南日报》上刊登。继续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进党校试点,曲靖市、文山州、大理州、楚雄州的水利部门与党校紧密配合、共同推动,组织培训46期,培训6284人次,建设水土保持教学实践基地(点)6个,圆满完成水利部安排的试点任务。

生态修复工程效果显著。充分发挥部门沟通协作作用,水利、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通过天然林保护、基本农田建设、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全年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3766.77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呈现新亮点。主动适应监测工作的新形式新要求新任务,编制并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18-2025年)》《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等一批规划;新建17个和改造升级14个监测站点,全省监测站点达到52个,基本建成五个“全覆盖”、建设标准较高、监测要素较齐的监测站网,站点监测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督促全省近500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监测,为监督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提供了依据;完成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中2009年以来审批的11903个项目数据录入并建成数据库,基本摸清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状况家底;及时完成玉溪市审批的1619个生产建设项目信息录入和防治责任范围上图。利用遥感影像解译疑似扰动图斑4207个,并组织省、市、县三级开展了外业现场复核。实现试点市生产建设项目扰动监测全覆盖,实现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的精准、定量监测,切实提高了行政监管效率。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云南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富源石坝径流场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7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水土流失治理总体情况

2017年全省主要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治理工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77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93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7.52万公顷,经济果木林9.38万公顷,种草3.67万公顷,封育治理15.67万公顷,其他措施7.53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632.82万处。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17年,国家下达我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大类,具体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9项和新增财政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4项,安排在42个项目县(市、区)实施。共下达投资3187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7500万元,省级配套2187.5万元,州(市)级配套2187.5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0.7平方公里。截止2017年12月底,全省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87.45平方公里,占计划的92.5%,完成总投资31605.5万元,完成率99.2%。其中,中央投资完成27403万元,完成率99.6%;地方投资完成4202.5万元,完成率96.1%。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017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9项,涉及全省10个州(市)18个县(市、区)19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2187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500万元,省级配套2187.5万元,州(市)级配套2187.5万元,计划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26万亩。截至2017年12月底,实际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92万亩,全部为土坎梯田,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2017年,国家下达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财政新增)项目24项,涉及全省15个州(市)24个县(市、区)24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9平方公里。截至2017年12月底,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8.01平方公里,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3、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情况

2017年中央下达我省44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4992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5000万元,地方配套4928万元。计划治理岩溶面积1800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森林抚育、草地建设、草种基地建设、青贮窖建设、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沟道整治工程、谷坊、沉沙池、蓄水池、水窖、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截至2017年12月底,各个项目县建设进度进展顺利。

4、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3766.77平方公里。

5、防治效果

2017年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4812.98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70934.88万立方米,增加经济收入9.90亿元,受益人口147.79万人,脱贫人数13.60万人,解决人饮18.26万人。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7年全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250个,其中省级78个,州(市)级423个,县级1749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204.84亿元,防治责任范围87151.49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60409.44万立方米。

2017年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78个,其中:交通29个,能源4个,水利环保17个,矿产资源19个,社会事业4个,其他5个。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632个,其中省级95个,州(市)级163个、县级374个。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2395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12628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65次,检查项目3730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235起。

第五部分 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1、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2017年3月13日,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公布201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名单的通知》(水保〔2017〕115号),云南省共有4个项目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其中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1个、生产建设项目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3个。

第六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

2017年1月16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4号文印发了《“十三五”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做好我省“十三五”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保障。

2017年2月15日至18日,水利部水保监测中心处长赵永军一行调研云南省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工作。

2017年2月17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10号文印发了《2017年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共分5个组对全省范围内235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2017年2月27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13号文下发了《关于做好承接水利部下放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顺利做好水利部下放项目的承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017年3月1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14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六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全面部署组织全省开展2017年水土保持法施行六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2017年3月17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15号文下达了2017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标的通知,2017年全省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20平方公里。

2017年4月9日至11日,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检查组对我省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的长江流域监测点(晋宁县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元谋县那能径流场、大姚县施永屯小流域监测点)的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监测数据采集与成果报送、安全生产管理、监测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2017年4月24日至27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联合云南省水利厅、四川省水利厅,以及项目所涉及的昆明市、昭通市、凉山州、禄劝县、巧家县、会东县、宁南县水利(水务)局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2017年5月9日,水利部办公厅以办水保函〔2017〕478号文印发了《关于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5-2016年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的通报》,云南省牟定县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成果考核被水利部评定为优。

2017年6月16日,省水利厅在保山市隆阳区召开了全省水土保持现场推进会议。省水利厅厅长刘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和俊在会议上作报告。

2017年6月17日,省水保监测总站组织党员干部赴施甸县姚关镇杨善洲林场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

2017年6月19日至23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云南省2017年中央投资安排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第一次督查。本次督查内容重点为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展情况、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2017年6月20日至21日,省水保监测总站参加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组织召开的全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协作会,并作了典型交流发言。

2017年6月21日至23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联合云南省水利厅,以及项目所涉及的临沧市、普洱市、沧源县、澜沧县水务局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云南沧源瓦山机场、澜沧景迈机场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2017年6月28日,省水利厅副厅长和俊率队检查勐海县勐邦水库水土保持监测站建设管理工作。

2017年7月3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38号文印发了《云南省“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为全面推进新时期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依据。

2017年7月6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41号文印发了《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为全面做好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出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2017年7月6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42号文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进一步明确了2017-2018年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的目标、主要任务、进度要求和工作计划。

2017年7月27日至28日,省水保监测总站在大理市举办了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监测技术及资料整编培训班,全省16个州(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及43个监测站点相关人员共80余人参加培训。

2017年8月15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68号文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为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供保障。

2017年9月4日至8日,省水利厅副厅长和俊率厅水土保持处检查组深入临沧市、大理州检查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2017年9月19日,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联文印发了《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13号),自发文之日起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2017年9月20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74号文印发了《云南省水土流失调查成果公告(2015年)》,为全省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017年9月26日,云南省水利厅在玉溪市红塔区召开云南省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工作启动暨培训会议,玉溪市、县(区)水利局分管水土保持工作领导、水保办负责人、技术骨干共50人参加培训。

2017年10月22日至24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蒲朝勇司长、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和俊一行6人到临沧督导检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

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我省2017年中央投资安排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第二次督查。本次督查内容重点为中央投资计划执行、工程建设管理、项目资金整合、信息管理系统应用、2018年项目前期、项目区群众收益等。

2017年11月14日至15日,水利部水保监测中心一行四人调研云南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

2017年11月20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97号文印发了《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并提出了五条贯彻落实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2017年11月21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99号文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为继续做好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017年11月29日至30日,云南省红塔区、澄江县、富源县、宣威市、双柏县5个典型监测点2017年年度监测成果通过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组织的成果审查。

2017年12月9日至10日,云南省大姚县、晋宁区、元谋县3个典型监测点2017年度监测成果通过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组织的成果验收。

2017年12月22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108号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7年12月26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109号文、云水保〔2017〕110号文分别批复《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为继续做好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

2016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7-12-01 10:23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6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目 录

 

第一部分 综述 01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监测情况04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04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08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1

1、全省水土流失治理总体情况 11

2、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1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16

4、防治效果 16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8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监督检查情况 19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 20

 

第一部分 综述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积极践行新的治水思路,以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目标,全面做好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各项工作,全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改善生态环境,奋力开创云南“十三五”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推进。2016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729.22平方公里,水利部门完成治理面积271.93平方公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投资2.62亿元。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继续推进,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建设任务。2016年实施的34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在4个连片特困贫困县安排了29个项目,安排资金2101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5545万元,省级投资5465万元,所有项目进展顺利。治理工程紧密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扶持特优产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治理改善,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提质和农民增收,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科学开展。编制完成了《云南省“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及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两区”划分等一批重要规划;开展了《云南省坡耕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专项建设方案2016-2020年)》《云南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开展贫困地区小流域生态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水土保持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积极探索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新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按“谁受益、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率先在坡耕地治理、农发项目推行群众参与式设计,在全省水土保持建设领域开展村民自主建设模式试点工作,村民参与式管理取得了新的进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全省水利参与式改革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不断加强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142个,其中省级158个,州(市)级403个,县级1581个。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618个,其中省级128个,州(市)级182个,县级308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6327.8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10690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65次,检查项目3852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218起。

国策宣传取得新突破。安排部署全省水土保持法施行六周年宣传纪念活动。《中国水利报》刊登了1篇专访和3篇文章连续报导云南水土流失治理成效,《云南日报》刊登云南“十二五”水土流失治理纪实,省厅制作水土保持公益广告在云南电视台一套黄金时段播放。不断扩大进党校试点范围。大理州、楚雄州主动申请并全面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进党校试点工作,全省由曲靖市、文山州2个试点州(市)扩大到4个州(市)。通过州(市)水务局积极协调、大力推进,党校把水土保持列入党校课程,2016年4所党校共培训20期3580人次。

生态修复工程成效显著。发改、林业、农业、国土资源、财政等有关部门配合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退耕环林、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全年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637.96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取得突破。主动适应水土流失防治新要求,抓牢监测站网建设和动态监测两个作重点,不断提升监测能力。2016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投入1515万元,位居全国前列。通过遥感获得了最新的精度较高的到县、到州市、到流域的全省水土流失状况成果。依法发布《2015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组织编制完成《全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指导“十三五”监测工作。开工新建7个和改造升级14个监测站点,全省监测站点数量增加到48个。常态化开展监测技术培训、汛前安全检查、年度监测数据整编,多措并举保证监测站网的正常运行,科学监测。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初步构建投入运行。完成268个生产建设项目的监测实施计划备案,实行监测单位监测业绩季通报制,督促建设单位和监测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水土流失监测。监测站点运行管理经费等6项监测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进行管理,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上实现重大跨越。楚雄州牟定县水土保持监测“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工作成果被水利部评定为全国第二名,为全省运用遥感技术提高监管效率积累了经验。采购安装4套径流小区自动监测系统、2套卡口站自动监测系统和2架无人机,监测新技术应用有进展。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富源石坝径流场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6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水土流失治理总体情况

2016年全省主要开展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和省级自行安排的治理工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729.22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4.25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0.78万公顷,经济果木林3.68万公顷,种草3.96万公顷,封育治理15.74万公顷,其它8.87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50万处(座、口、个)。

2、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016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2项,涉及8个州(市)12个县(市、区)的12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137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1000万元,省级配套1375万元,州、市级配套1375万元,计划治理坡改梯水土流失面积3.93万亩。截至2016年12月底,项目主体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昌宁县五甲坡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2016年,国家下达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12项,涉及12个州(市)12个项目县(市、区),项目总投资681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745万元,省级配套1200万元,州、市、县级共配套873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5.57平方公里。截至2016年12月底,项目主体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3)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

2016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10项,涉及2个州(市)10个项目县(市、区),项目总投资567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00万元,省级配套1680万元,州市级配套98万元,县级配套42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50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截至2016年12月底,项目主体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4)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2016年中央下达我省45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49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5000万元,地方配套4500万元。计划实施综合治理面积1764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草种基地建设、青贮窖建设、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沟道整治工程、谷坊、沉沙池、蓄水池、水窖、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截至2016年12月底,已完成875.33平方公里的治理任务。

(5)其他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为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云南,绿色云南,2016年国家加大对我省的水土流失治理支持力度,通过发改、农业、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实施了新一轮退耕还林等建设项目,共完成治理面积3581.96平方公里。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637.96平方公里。

4、防治效果

2016年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659.87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71874.87万立方米,增加经济收入8.89亿元,受益人口146.03万人,脱贫人数13.96万人,解决人饮12.05万人。

第四章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6年我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142个,其中省级158个,州(市)级403个,县级1581个。计划投入水土保持资金296.6亿元,防治责任范围86428.8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49726.3万立方米。

2016年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58个,其中:交通72个,能源29个,水利环保27个,矿产资源12个,社会事业5个,其它13个。

省水利厅2016年审批生产建设项目各行业比例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618个,其中省级128个,州(市)、县级490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6327.8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10690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65次,检查项目3852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218起。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

2016年2月22日,云南省水利厅发文安排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宣传活动。

2016年3月2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刘刚同志到省水保监测总站调研指导工作。

2016年3月10日,云南省水利厅发文安排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2016年3月15日,云南澜沧江小湾水电站工程、云南澜沧江功果桥水电站工程被水利部评为201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2016年3月22-31日,省水利厅制作了水土保持宣传公益广告,连续10天在云南卫视晚7点新闻联播之前播放。

2016年3月24日,《云南日报》刊登了题为《综合施策保水土 建设屏障山川秀》宣传文章。

2016年4月14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云南省省长陈豪致辞,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省省长尹力作工作报告,副主任委员、水利部副部长刘宁讲话。

2016年5月24-27日,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杨健新副主任带队,对我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调研。

2016年6月7日,省水利厅发文开展2016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2016年6月13-16日,珠江委对云南省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了督查。

2016年6月29日,省水利厅在文山州砚山县召开了全省水土保持现场推进会议。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刘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和俊在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2016年6月30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和俊副厅长带领水保处、水保总站干部职工深入脱贫攻坚挂钩联系县西畴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回访工作。

2016年6月30日-7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对玉溪易门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016年7月4日,省水利厅发文布置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工作。

2016年7月5-6日,省水保监测总站在晋宁县举办了2016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点监测技术培训班,全省16个州市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

2016年7月5日,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省市联动绿化昆明共建春城”义务植树活动。

2016年7月21-22日,省水利厅在昆明市举办了国家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数据管理系统培训工作。

2016年8月25日,《云南省2015年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报告》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2016年9月10日,省水利厅发文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对全省九大高原湖泊及重要饮用水源径流区范围内的所有矿山项目(含采石场)进行全面排查,并分五个组由厅领导带队开展了实地抽查。

2016年9月28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联合云南省水利厅组成检查组,对我省部批6条公路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2016年9月30日,省水利厅发文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全省2011-2015年度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开展竣工验收。

2016年10月13日,全省2015年度水土保持监测点监测资料整编成果、云南省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通过省水保监测总站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2016年10月21日,省水利厅在昆明召开了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方案编制和监测评估座谈会。

2016年10月26-27日,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到云南省督导检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2016年11月14-18日,珠江委对云南省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督查。

2016年11月19日,《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通过了云南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审查。

2016年12月6日,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长肖治平同志到省水保监测总站调研指导工作。

2016年12月13日,省财政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转发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5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6-12-01 10:20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5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5年,全省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加快实施“兴水强滇”战略,积极探索落实全面深化水利改革要求,结合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举措,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各项工作,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推进。2015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3488.44平方公里,水利部门完成治理面积175.56平方公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投资2.22亿元。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继续推进,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治理工程紧密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抉持特优产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治理改善,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提质和农民增收,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科学开展。开展了《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完成了《云南省“十三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编制了《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参与式管理工作指南》,开展了《云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贫困地区小流域生态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工作,云南省土壤侵蚀现状遥感调查工作进展顺利。为我省科学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依据,建立了项目库,为争取各方资金打牢了基础。

水土保持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积极探索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新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按“谁受益、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率先在坡耕地治理、农发项目推行群众参与式设计,2015年起,在全省水土保持建设领域幵展村民自主建设模式试点工作,村民参与式管理取得了新的进展,提高了建设效率。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全省水利参与式改革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不断加强。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015年全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05个,其中省级119个,州(市)级353个,县级1533个。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541个,其中省级93个,州(市)级141个,县级307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1436.9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16000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26次,检查项目4104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68起。

生态修复工程成效显著。水利、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配合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全年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11.98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取得突破。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实施方案》并获省水利厅批准实施,新建6个监测站和更新改造7个现有监测站。制定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站建设典型设计》、《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持证单位监测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点观测数据整编方案(试行)》。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完工验收正式投入运行,启动了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全年促成开展监测项目572件,完成了58个生产建设项目监测实施计划论证,完成了2014年度监测数据整编。认真组织开展了《云南水土保持植物分布特征及营林技术研究项目》和《云南省土壤侵蚀量和输出量及土壤侵蚀发生发展研究项目》两个科研课题。开展了3次水土保持监测点监测技术培训工作,编制印发了《云南省2014年水土保持公报》。开展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变更、延续、年度审核及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组织水土保持中介机构登记入驻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2015年我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投入资金965.98万元,是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投资最多,力度最强,效果最明显的一年,实现了“十二五”的圆满收官。

第二部分 土流失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富源石坝径流场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5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水土保持监测顷目

2011年12月云南省水利厅在云县张毕山、昌宁县马桑林洼、东川区拖潭沟、宣威市吉科、水富县罗湾、双柏县麻栗树、西盟县秧洛河七县(市、区)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期)7条小流域同步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由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牵头,省水文水资源局及下属临沧、保山、昆明、曲靖、昭通、楚雄、普洱七个分局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的委托组织实施。监测工作于2014年6月全面完成了野外监测及监测数据分析整理工作,2015年1月编制完成了《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报告》。

(1)模拟降雨试验的减蚀效益评价

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期)人工模拟降雨试验于2011年12月开始,在云县张毕山、昌宁县马桑林洼、东川区拖潭沟、宣威市吉科、水富县罗湾等5个小流域按照设计降雨量共完成了人工模拟降雨试验59场次,其中,共有41场人工模拟降雨试验产流,有18场人工模拟降雨试验不产流。

五个项目区坡地小区产流人工模拟降雨试验共29场次,平均土壤侵蚀强度64.45t/km²;梯地小区产流人工模拟降雨试验共12场次,平均土壤侵蚀强度14.37t/km²。从五个项目区人工模拟降雨试验结果来看,坡耕地改梯地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减蚀效益。

(2)自然降雨观测的减蚀效益评价

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期)自然降雨观测于2012年和2013年雨季开始,在云县张毕山、昌宁县马桑林洼、东川区拖潭沟、宣威市吉科、水富县罗湾等5个小流域共完成了自然降雨观测158场次,但云县张毕山小流域4个小区5次共20场次自然降雨观测均为不产流,故仅对其他四个项目区的138场次自然降雨观测进行减蚀效益统计分析。

四个项目区125场次坡地小区平均土壤侵蚀强度23.5t/km²;13场次梯地小区自平均土壤侵蚀强度0.23t/km2。由此可见坡改梯减蚀效益显著。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15年全省主要开展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衣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和省级自行安排的治理工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488.44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74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3.29万公顷,经济果木林0.63万公顷,种草0.65万公顷,封育治理10.76万公顷,其它15.83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89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15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下达投资2217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6700万元,省级配套3340万元,州(市)级配套178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底,项目已经完成主体工程的90%。

(1)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2015年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共15项,工程涉及全省14个州(市)15个县(市、区)的15条小流域,可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平方公里。共下达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0万元,省级配套160万元,州(市)、县级共配套140万元)。截至12月底,项目主体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2)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云南省201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共有14个项目,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6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1500万元,州(市)级财政配套1500万元。截至12月底,项目主体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3)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

云南省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幵发水土保持项目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73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567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1680万元,州(市)级财政配套9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42万元,群众投劳折资350万元。截至12月底,项目主体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4)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2015年中央下达我省65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519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0950万元,地方配套11000万元。实施综合治理面积1974.69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棚圈建设、青贮窖建设、饲草机械配套、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截至2015年12月底,已完成62%的治理任务。

(5)其它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为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云南,绿色云南,2015年国家加大对我省的水土流失治理支待力度,通过发改、衣业、国土、林业等部门实施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土保持项目、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等。共完成冶理面积1346.42平方公里。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颜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衣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11.98平方公里。

4、防治效果

2015年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衣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344.8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63775万立方米,增加经济收入9.08亿元,受益人口111.56万人,脱贫人数11.27万人,解决人饮12.02万人。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5年我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上保持方案2005个,其中省级119个,州(市)级353个,县级1533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93.12亿元,防治责任范围72161.3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35800.4万立方米。

2015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19个,其中:交通29个,水利环保25个,能原23个,社会事业20个,矿产资源13个,其它9个。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541个,其中省级93个,州(市)级141个,县级307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1436.9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16000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26次,检查项目4104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68起。

2014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5-12-01 10:18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4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4年,全省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围绕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水利决策,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探索实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推进。2014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530平方公里,水利部门完成治理面积190.6平方公里,完成投资2.3亿元。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治理工程紧密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扶持特优产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治理改善,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提质和农民增收,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科学开展。2014年编制完成《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云南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规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云南省实施规划(2014-2019年)》等一批规划。开展了《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实施规划》,启动了云南省2014年土壤侵蚀现状遥感调查工作。完成《云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项目概念书》、《云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为我省科学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依据,建立了项目库,为争取各方资金打牢了基础。

水土保持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积极探索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新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按“谁受益、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率先在坡耕地治理、农发项目推行群众参与式设计,群众参与式建设,群众参与式管理模式,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全省水利参与式改革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不断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并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06个。开展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检查督查3780个生产建设项目,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16起。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584个。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01亿元。顺利完成第二批50个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全省通过播放水土保持公益广告、印制宣传画、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宣传纪念活动。

生态修复工程成效显著。水利、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配合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全年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000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监测稳步推进。加快监测网络建设。新建成2个监测点和改造1个监测点,使现有监测站点数量达到36个。编制完成《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实施方案》,并获得省水利厅审查审批。各项监测工作顺利开展,36个监测点持续开展日常监测,完成2013年度监测数据整编。云南省岩溶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测抓紧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两期12个项目县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完成并取得实效。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合同备案制,监测成果季报、年报制和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论证制,全省共有562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第一期工程已完成投入试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期间对云南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新任务,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面临历史的难得机遇和挑战。让我们在新的起点上奋力推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跨越式发展,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美丽云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富源石坝径流场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4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水文站点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14年全省主要开展了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和省级自行安排的治理工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530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76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5.57万公顷,经济果木林8.60万公顷,种草0.34万公顷,封育治理13.01万公顷,其它4.02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02万座(口、个)。

截至2014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73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59.66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200.81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10.42万公顷,种草10.74万公顷,封育治理218.13万公顷,其他73.04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3.43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中央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

2014年中央安排我省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25项,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省级配套260万元,州(市)、县级配套240万元。工程涉及全省15个州市的25条小流域,规划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5平方公里。截至2014年12月底,工程全面开工建设,进展顺利,已完成70%的治理任务,预计2015年5月完工。

(2)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我省12个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立项建设。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00万元,省级配套1500万元,州市级配套1500万元。计划完成坡改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29万亩。截至2014年12月底,工程共完成坡改梯3万亩,占计划的70%,计划2015年4月完成治理任务。

(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

国家水利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批复我省宣威市等10个县的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14年下达专项资金567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00万元,地方配套2170万元。计划开展102.5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截至2014年12月底,已完成65%的工程量。

(4)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2014年中央下达我省65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57154.6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5500万元,地方配套11654.69万元。实施综合治理面积2299.71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棚圈建设、青贮窖建设、饲草机械配套、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截至2014年12月底,已完成56%的治理任务。

(5)其他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为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云南,绿色云南,2014年国家加大对我省的水土流失治理支持力度,通过发改、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实施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土保持项目、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等。共完成治理面积1750.66平方公里。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000平方公里。截至2014年底,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96.09万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14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2996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71240万立方米,新修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可新增蓄水量10770万立方米,受益人口96.80万人。

(2)总体效果

截至2014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5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34.1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3.48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4.82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4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06个,比上年减少22.43%,其中省级178个,州(市)级375个,县级1453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82.35亿元,防治责任范围59504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76331万立方米。

2014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78个,其中:矿产资源58个,交通47个,水利环保34个,能源22个,社会事业10个,其它7个。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584个,其中省级120个,州市县级464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0130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5320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82次,检查项目4257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16起。

 

2013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4-12-01 10:17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3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3年,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在水利部及国家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兴水强滇”战略,紧紧围绕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四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预防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按照实施方案,我省全国第二批50个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加上第一批已完成的35个县,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达到85个。二是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配合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起草《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和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力争尽快出台实施。开展了《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细则》等修订工作。启动了云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测和评估等管理规定修订工作。三是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动。布置和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两周年纪念活动。向各州市、县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图解10000张。3月1日至10日在云南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水土保持公益广告。3月22日在《云南日报》上刊登了一篇题为《水土保持:建设生态屏障 托起美丽云南——云南绘蓝图实措施强保障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文章。四是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更加严格。注重现场核实,完善专家抽取制,规范方案审查审批程序。全省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582个,比上年度增加3.8%,其中省级536个,州(市)级465个,县级1581个。按方案需投入水土保持防治资金164.02亿元。五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更加深入。全省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4336次,检查项目5359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22起。省水利厅组织对200个省级审批的易产生水土流失的水电、公路、铁路、矿山等工程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检查,督促建设各方认真落实好“三同时”制度,实施好水保工程和防治措施。六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提高。全年共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538件,比上年度增加34%,其中省级134个,州(市)县级404个。七是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力度加大。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1亿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5420万元,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综合治理实现新突破。一是中央预算内重点小流域治理稳步推进。2013年中央安排我省水土保持项目重点小流域治理23条,投资2500万元,计划治理面积62平方公里。二是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入力度加大。2013年中央加大对我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投入,全省12个项目县立项建设,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00万元。治理投资标准由2000元/亩提高到3500元/亩。三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启动建设。国家水利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复我省宣威等8个县的实施方案。该项目规划总面积77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378平方公里,治理面积323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18285万元。2013年下达第一期专项资金5665.7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00万元。计划开展1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四是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加快。2013年中央下达我省65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5697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5500万元,地方配套11476万元。实施综合治理面积2247.81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棚圈建设、青贮窖建设、饲草机械配套、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五是利用外资水土保持项目取得新进展。总结编写实施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成功案例并入选世界银行100个高质量的中国实践案例,充实世界银行案例图书馆,系统总结和梳理世界银行在华合作项目成果和经验,形成中国世界银行项目案例库。组织编制完成《云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开展贫困地区小流域生态恢复项目概念书》,计划在15个项目县的水源区实施65条小流域生态恢复,计划投资18.3亿元,其中:拟申请世行贷款9.15亿元,国内配套9.15亿元。六是水土保持工程建管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探索推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领域群众全面、全过程参与,努力开创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协同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生态修复工程成效显著。水利、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000平方公里。

监测评价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开展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加强33个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点运行管理,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制度,科学监测,采集监测数据。二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全省共有545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监测工作。三是坡耕地治理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取得实效。第一期5个项目县、第二期7个项目县监测工作已完成。监测成果将有效地指导我省坡耕地治理工作。四是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启动开展。宣威市等8个项目县监测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展。五是积极开展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监测。采用遥感手段,对泸沽湖、程海、阳宗海、杞麓湖、异龙湖五湖和云龙水库、渔洞水库两库进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六是加快监测网络构建。洱海流域梅溪、澜沧江流域小湾水电站库区两个新建监测点全面开工建设。将昆明市松华坝水库水源区迤者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站纳入省管理范围。七是全省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顺利推进。第一期软件设计工程已完成并投入试运行。八是发布了《云南省2012年水土保持公报》,并向水利部报送了《中国水土保持公报》云南省部分内容。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和公共性的社会资源。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不仅直接关系到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更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选择。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将“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省水土流失防治任务艰巨,生态文明建设面临历史的难得机遇和挑战,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兴水强滇”战略,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加强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省“两强一堡”战略目标而不懈努力。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3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水文站点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4、重点区域监测成果

2013年我省开展了程海、泸沽湖、杞麓湖、阳宗海、异龙湖五大高原湖泊和渔洞水库、云龙水库两个重要水源地2894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初步监测成果如下:

程海流域土壤侵蚀图

泸沽湖流域土壤侵蚀图

杞麓湖流域土壤侵蚀图

阳宗海流域土壤侵蚀图

异龙湖流域土壤侵蚀图

渔洞水库径流区土壤侵蚀图

云龙水库径流区土壤侵蚀图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13年全省主要开展了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和省级自行安排的治理工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250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84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6.39万公顷,经济果木林8.39万公顷,种草1.10万公顷,封育治理12.07万公顷,其它0.71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38万座(口、个)。

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38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55.90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95.24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01.82万公顷,种草10.40万公顷,封育治理205.12万公顷,其他69.02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1.41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中央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

2013年中央安排我省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23项,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省级配套260万元,州市级配套120万元,县级配套120万元。工程涉及全省13个州市的23条小流域,规划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平方公里。截至2013年12月底,工程全面开工建设,进展顺利,已完成65%的治理任务,预计2014年9月完工。

(2)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我省12个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立项建设。治理投资标准由2000元/亩提高到3500元/亩。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00万元,省级配套1500万元,州市级配套1500万元。计划完成坡改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29万亩。截至2013年12月底,工程共完成坡改梯17160亩,占计划的40%,计划2014年5月完成治理任务。

(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

国家水利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批复我省宣威市等8个县的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13年下达第一期专项资金5665.7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00万元。计划开展1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截至2013年12月底,已完成55%的工程量。

(4)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2013年中央下达我省65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5697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5500万元,地方配套11476万元。实施综合治理面积2247.81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棚圈建设、青贮窖建设、饲草机械配套、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截至2013年12月底,已完成46%的治理任务。

(5)其他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为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云南,绿色云南,2013年国家加大对我省的水土流失治理支持力度,通过发改、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实施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土保持项目、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等。共完成治理面积1692平方公里。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000平方公里。截至2013年底,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36.09万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13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670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66353万立方米,新修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可新增蓄水量10349万立方,受益人口91.7万人。

(2)总体效果

截至2013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2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6.98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3.18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3.74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3年我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582个,比上年增加3.86%,其中省级536个,州(市)级465个,县级1581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64.02亿元,防治责任范围123016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40958万立方米。

2013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536个,其中:煤矿155个,能源134个,环保65个,非煤矿山54个,交通52个,水利22个,市政20个,社会事业18个,其它16个。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3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538个,其中省级134个,州市县级404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0977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5420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4336次,检查项目5359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22起。

2012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3-11-27 17:50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2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2年,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水利部及国家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各级水土保持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和“兴水强滇”战略,紧紧围绕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预防监督工作全面加强。一是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在顺利完成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35个县的基础上,2012年我省又启动了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50个县,省级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并对每个县补助了能力建设经费。二是地方法规配套加快推进。抓紧新《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完成起草并向省人民政府上报了《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送审稿)》,力争2013年出台实施。启动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三是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2012年是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一周年,省水利厅安排部署了宣传贯彻工作,全省共发放宣传材料12万份,利用报纸和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180多次,书写宣传标语1200条,建立宣传碑牌280块。2012年3月1日,省水利厅、昆明市水务局和五华区人民政府在昆明市南屏步行街广场联合举行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教育活动。云南电视台报道了我省水土保持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建设的新闻,《云南日报》刊登了题为《昔日“三跑地”,今朝“聚宝盆”》的文章,宣传我省水土保持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效。四是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进一步规范。建立完善省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和专家抽取制度,严格审查,严把技术质量关。全省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486个,比上年度增加6%,其中省级432个,州(市)级469个,县级1585个。五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更加有力。全省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41次,检查项目4095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05起。省水利厅组织和委托州(市)水利(务)局对160个省级审批的易产生水土流失的水电、公路、铁路、矿山等工程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检查,督促建设各方认真落实好“三同时”制度,实施好水保工程和防治措施。六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提高。全年共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401件,比上年度增加28%,其中省级82个,州(市)县级319个。七是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力度加大。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36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8782万元,比上年增加22%。

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一是中央投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全面实施。2012年中央加大对我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投入,全省10个项目县立项建设,比2011年增加了3个县,工程总投资12500万元,比上年增长35%,其中中央投资10000万元。2012年中央安排我省水土保持项目重点小流域治理25条,投资2500万元,计划治理面积63平方公里。二是世行贷款/欧盟赠款水土保持项目通过验收。按照《省级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竣工报告编制提纲》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小流域竣工验收、县级竣工验收和省级竣工验收等报告,顺利通过了世行组织的验收。三是省级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投入加大。从省级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中安排4880万元,实施了四条重点小流域及其他一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在重要水源保护区、九大高原湖泊径流区、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周边安排四条小流域,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四是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前期工作。按照国家农发办的统一部署,完成了8个县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预审和申报工作,规划面积77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378平方公里,治理面积323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18285万元。

生态修复工程成效显著。进一步加强水利、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050平方公里。

监测评价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开展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云南省建设监测点33个,涉及9个州(市)27个县(市、区),从2012年开始进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省水利厅安排运行管理经费165万元,采集监测数据,完成了年度监测资料整编。二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全省共有131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测备案。对水土保持监测持证单位实施的普渡河甲岩水电站等4个重大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全面现场指导检查,规范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三是继续开展坡耕地治理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7个项目县采集监测数据,整理分析监测成果,为坡耕地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加快监测网络构建。在已建成33个监测点的基础上,完成了洱海流域白石溪、澜沧江流域小漫水电站库区两个新建监测的选点、监测方案编制和论证工作。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初步设计》,适时启动建设。五是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完成了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的延期换证和资质申报,通过努力,延期6家,新增16家,使我省水土保持监测资质持证单位达到22家,其中3家甲级,19家乙级。这对培育壮大我省水土保持监测市场,培养人才队伍,提高水土保持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监测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六是发布了《云南省2011年水土保持公报》,并向水利部报送了《中国水土保持公报》云南省部分内容。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将“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兴水强滇”战略的决定》中指出:“继续抓好‘长治’、‘珠治’工程和水源涵养林及防护林建设。加快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和西南诸河、石漠化地区、易灾地区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以及重要城市水源区、以滇池为重点的九大高原湖泊径流区的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实施世行贷款/欧盟赠款水土保持项目,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的保护,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工作”。水是生命之源,土是万物之本,水土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不仅直接关系到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更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选择。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兴水强滇”战略,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加强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省“两强一堡”战略目标而不懈努力。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2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水文站点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注:楚雄州小黄瓜园水土保持监测站位于金沙江一级支流龙川江水系,监测站控制面积5560km2。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12年全省主要开展了中央预算内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和省级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383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4.05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5.54万公顷,种草0.59万公顷,封育治理11.34万公顷,其它2.31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95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24890万立方米。

截至2012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05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52.06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88.85万公顷,经济果木林93.43万公顷,种草9.30万公顷,封育治理193.05万公顷,其他68.31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9.05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中央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

2012年中央安排我省水土保持项目重点小流域治理25条,投资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省级配套260万元,州市级配套120万元,县级配套120万元。工程涉及全省15个州市25条小流域,计划治理面积63平方公里,25个项目已全面开工,已完成66%的工程量。预计2013年9月完工。

(2)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2012年中央加大对我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投入,全省10个项目县立项建设,比2011年7个县多3个县。工程总投资12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00万元,省级配套1250万元,州市级配套1250万元。截至2012年12月底,试点工程共完成坡改梯21537亩,占计划的35%,工程进展顺利,计划2013年4月完工。

(3)其他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为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云南,绿色云南,2012年国家加大对我省的水土流失治理支持力度,通过发改、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实施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土保持项目、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共完成治理面积2882平方公里。

(4)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12年从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中安排水土流失治理经费4880万元,实施了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朗家营石头山、绿春县祖玛河、剑川县马登河、永胜县季官河4条重点小流域及其他一批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在重要水源保护区、九大高原湖泊径流区、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周边,安排了盘龙区老坝、华宁县抚仙湖世家河、宁蒗县竹地沟、永胜县青草湾等4条小流域,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治理面积445平方公里。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050平方公里。截至2012年底,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76.09万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12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593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61642万立方米,新修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可新增蓄水量170.28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12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2.8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0.35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3.16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71亿立方米。

备注:工程效益没有实测资料,均采用经验指标。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2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486个,比上年增加6%,其中省级432个,州(市)级469个,县级1585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59.41亿元,防治责任范围176438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25813万立方米。

2012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432个,其中:煤炭138个,风电59个,公路48个,市政42个,园(厂)区28个,矿山25个,水利23个,电网20个,生态工程18个,水泥厂16个,其它15个。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2012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401个,其中省级82个,州市县级319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3667万元,比上年增加22%,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8782万元。实施返还治理项目2个,投入资金30.7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41次,检查项目4095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05起。

2011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20-12-01 10:15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1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1年,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水利部及国家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各级水土保持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兴水强滇”战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面完成了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各项工作,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预防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监督管理能力得到提升。开展了第一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35个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完善了监管制度,健全了监管体系,规范了监管行为,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检查验收,全面提升了水土保持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监督管理行为更加规范。通过举办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培训班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上岗证书培训班、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考核、实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约谈制、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座谈会等形式,更加规范了监督管理行为。三是新《水土保持法》宣贯有声有色,国策宣传深入人心。相关领导做客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直播访谈节目《百姓与社会》栏目,与主持人从“十一五”期间云南主要实施的水土保持项目取得的成效,开展水土保持项目给老百姓带来的好处以及“十二五”期间云南水土保持工作的思路和目标进行了对话。举行了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教育活动、文艺演出和知识竞赛活动,订购新《水土保持法》释义等宣传资料1500套下发各州市县。四是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力度加大。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2268万元,比上年增加26%。五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更加有力。加强对易造成较大水土流失的水电、矿山、公路、铁路等行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省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13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15起。六是加强对省重大建设项目的服务工作。积极协调水利部完成了泸沽湖民用机场、牛栏江——滇池引水工程等重点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和批复,协调指导昆明长水机场等重点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监测等工作,确保我省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成就。一是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成效显著。我省列人全国2010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的5个项目县,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3.197万亩,完成总投资7061.54万元。2011年国家加大了对我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支持力度,安排了7个项目县,总投资9213万元。二是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顺利实施。2010年度国家安排我省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资6000万元,治理35条小流域,2011年8月底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并组织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通过了水利部考核评估。2011年度国家安排我省水土保持重点投资3750万元,治理25条小流域。目前各项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

生态修复工程逐步拓展。各地在加强人工治理的同时,按照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思路,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地实施了天然林保护、生态修复、退耕还林、草原建设等综合治理项目,推进封禁治理和生态自我修复,通过以草定畜、以建促修、以改促修、以移促修和能源替代等做法,实现大面积的生态修复,探索出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好路子,全年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面积6000平方公里。

监测评价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完成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二期工程云南省监测点建设任务。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云南省建设监测点33个,涉及9个州(市)27个县(市、区),总投资386.3475万元,2011年7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2011年11月顺利通过水利部组织的验收。二是强化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报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备案资料,对全省在建的大中型以上生产建设项目寄发通知,要求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尽快开展监测工作,全省共有151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测备案。三是继续开展坡耕地治理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2011年3月在临沧市云县召开全省坡改梯整治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座谈会,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积极完善水土流失监测点建设。为全面采集水土流失数据,掌握重要江河湖泊水土流失动态情况,正在开展洱海流域和澜沧江流域小湾水电站水土流失监测点建设工作。五是发布了《云南省2010年水土保持公报》,并向水利部报送了《中国水土保持公报》云南省部分内容。六是贯彻实施新《水土保持法》,严格水保方案技术审查。按照新《水土保持法》规定,在组织水保方案评审时,坚持评审工作达到“三满意”,即让水行政主管部门满意、让业主满意、让编制单位满意,为生态建设和行政审批把好关。

世行贷款/欧盟赠款水土保持项目基本完工。继续抓好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的管理,累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8.64 km²,完成投资27143万元,其中:世行贷款11615万元,占43.8%;欧盟赠款2217万元,占8.2%;国内配套13310万元,占49%。水土保持前期工作全面开展。完成了《西南诸河(云南部分)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并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技术审查,省人民政府对规划进行了批复;完成了《云南省易灾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开展了《云南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国家农发项目2011-2013年规划修编的相关基础资料提供;积极配合水利部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水土保持普查工作扎实推进。印发了《云南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实施方案》,完成了普查人员培训工作,进行了水力侵蚀和水保措施野外调查工作,成果顺利通过国普办检查审核。

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在昆明成功举办。2011年3月3日至4日,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在昆明隆重召开。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黄建初主任解读新《水土保持法》。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盘龙区铁冲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和晋宁县大春河科技示范园。会议圆满成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参会代表的普遍好评,扩大了云南水土保持影响。

水土保持学会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全省水土保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水土保持学会会费收取暂行办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学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完成了学会法人登记相关手续。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对水土保持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明确提出到2020年使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的总体目标。在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从源头上扭转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温家宝总理指出,要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继续加强水土保持。最近,习近平副主席先后三次对福建长汀、陕西延安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总结长汀等地经验,推动全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兴水强滇”战略的决定》中指出:“继续抓好‘长治’、‘珠治’工程和水源涵养林及防护林建设。加快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和西南诸河、石漠化地区、易灾地区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以及重要城市水源区、以滇池为重点的九大高原湖泊径流区的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实施世行贷款/欧盟赠款水土保持项目,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的保护,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工作”。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是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源。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加强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省“两强一堡”战略目标而不懈努力。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1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水文站点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楚雄州小黄瓜园水文站水土保持监测初步成果特征值表

注:楚雄州小黄瓜园水土保持监测站位于金沙江一级支流龙川江水系,监测站控制面积5560km²。

4、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点建设规模为33个,其中:综合观测场1个、混合侵蚀监测点1个、控制站监测点3个、径流场监测点19个、利用水文站点9个,共建设115个径流小区和4个卡口站,涉及全省9个州(市)共27个县(市、区)。工程总投资386.35万元,于2010年5月开工建设,2011年5月完工,2011年11月通过水利部初步验收。

5、重点区域监测成果

2011年我省开展了牛栏江流域德泽水库水源区4551平方公里、泪海流域2565平方公里以及抚仙湖(含星云湖)流域1053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初步监测成果如下: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11年全省主要安排开展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116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10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6.81万公顷,经济果木林8.13万公顷,种草0.36万公顷,封育治理10.39万公顷,其它2.37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3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7423万方。

截至2011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71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48.01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81.34万公顷,经济果木林85.41万公顷,种草8.71万公顷,封育治理181.71万公顷,实施保土耕作52.37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7.10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我省列入中央2010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的红河、文山、泪源、昌宁、云县5个项目县,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3.197万亩亩,完成总投资7061.5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000万元,地方配套1250万元,其他资金779.65万元),占总投资的100.8%。2011年国家加大了对我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支持力度,安排了7个项目县,总投资92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00万元,地方配套1750万元,其他资金463万元)。目前,7个项目县工程全面开工,计划2012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省级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11年度中央安排我省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资37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00万元,地方配套750万元),治理25条小流域。2011年3月底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并组织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通过了水利部考核评估。2012年度国家安排我省水土保持重点投资2500万元,治理25条小流域。

(3)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

累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8.64km²,完成投资27143万元,其中:世行贷款11615万元,占43.8%;欧盟赠款2217万元,占8.2%;国内配套13310万元,占49%。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2011年,积极配合林业、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加强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因地制宜,通过封育保护、舍饲养畜、建设基本农田、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按照“小治理,大封禁"的原则,在大区域封禁治理的基础上,对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辅以相应的人工措施,将人对自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实现大面积的生态修复,探索出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好路子,全年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面积6000平方公里。截至2011年底,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15.59万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11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肺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690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6792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等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1710万立方米,新修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可新增蓄水量64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11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2.4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18.7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19.1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19.1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1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340个,比上年增加16.48%,其中省级321个,州(市)级486个,县级1533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15.30亿元,防治责任范围50093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40050万方。

2011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21个,其中:市政62个,煤炭46个,水利43个,风电41个,电网35个,矿山31个,公路28个,厂(园)区23个,其它12个。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2011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313个,其中省级45个,州市县级268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1280万元,比上年增加15.85%,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7177万元。实施返还治理项目60个,投入资金5160万元,治理面积8159公顷。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13次,检查项目4023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15起。

2010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1-12-01 17:49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0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0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水利部的支持指导下,各级水土保持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七彩云南,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着力改善民生,着力分区治理,着力创新体制,全面完成了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各项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预防监督工作扎实有效。一是自身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总体方案》,认真开展第一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35个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对照综合评价指标,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体系,规范监管行为,全面提升了水保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二是监督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省水利厅制定了《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更加完善了监督管理制度。三是水土保持“两费”征收力度明显加大。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973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5.4%。四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进一步提高。继续贯彻水利部关于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十三条红线”和新国标的规定,凡涉及红线的一律不予审批,要求三个项目从有效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改变主体设计。全省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009个,比上年增加10.0%,其中省级236个,州市417个,县级1356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69.1亿元,比上年增加43.3%,防治责任范围6.0056万公顷,拦挡弃土弃渣2.0765亿立方米,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323个,比上年增加9.1%。五是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力度更加有力。各级紧紧围绕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阶段的各项要求,配合水利部、长江委、珠江委对限期整改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22次,检查项目4226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85起。

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稳步推进。2010年全省有5个县市实施了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有22个县市实施了“长治”工程,有9个县市实施了“珠治”工程,有19个县市实施了西南诸河省级重点治理工程,有8个县市实施了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有20个县市实施了生态修复工程。2010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630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3260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137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3.06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7.08万公顷、经济果木林7.18万公顷,种草0.41,封育治理12.27万公顷,保土耕作2.61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0053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5083.4万立方米。实施的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443.3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33239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755.5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85.1万立方米。

监测评价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加强监测机构队伍建设。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成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的通知》的要求,积极与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围绕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六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和队伍,已有13个州市成立了监测分站,落实了监测人员。二是进行水土流失监测点建设。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云南省水土流失监测点建设任务书》的要求,认真组织云南省33个监测点的实施方案和设计工作,于6月5日开始建设,现已基本完成。三是发布了《云南省2009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侧重公告了监测点长线数据成果和具有使用价值的监测成果,突出了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六项防治指标’’监测曲线图成果的公告。四是开展了水土保持普查工作。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统一安排,参加全国水土保持普查培训,编制云南省水土保持普查实施方案,进行全省水土保持普查人员培训,认真开展了全省水土保持普查工作。五是加快水土保持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编制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并通过了技术审查和项目投资专项论证,力争尽快组织实施。六是继续开展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工作。列入全国的2个监测公告监测点和其他18个监测点都正常开展了监测工作;对5个县市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开展了监测;在长江流域的楚雄小黄瓜园水文站和珠江流域的玉溪峨山水文站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工作。七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各项制度,全省共有22件项目进行了监测备案,12件项目编制并论证了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按时向水利部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年报》。

胡锦涛总书记2009年7月考察云南时指出“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低碳技术,下大气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要深入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突出抓好滇池等水污染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云南发展的宝贵资源和最大优势”。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是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源。水土保持不仅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也是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加强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为早日实现我省“两强一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而不懈努力。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0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水文站点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2号)和《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7号)的规定,云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体现了:为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管理服务,为生产建设单位技术指导服务的作用。

(1)2010年度在建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年度监测成果情况

大理洱源电站顺濞江弃渣场挡墙

凤尾河1#弃渣场拦挡措施

尾河水电站厂区施工营地挡墙及排水措施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典型成果

★溪洛渡水电站(云南省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和云南省永善县交界的溪洛渡峡谷内,电站装机容量12600MW,工程总占地面积1622.67hm²而,其中云南省703.83hm²。该工程于2003年8月开始筹建、2005年12月底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向家坝水电站(云南省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向家坝水电站位千金沙江下游河段的峡谷出口处,是金沙江下游梯级开发的最末—个梯级,坝址右岸位千云南省水富县、左岸位千四川省宜宾县境内,电站总装机容量6000MW,总工期9年6个月,静态总投资344.94亿元。向家坝水电站主体工程建设区占地总面积1076.09hm²,其中云南省593.84hm²。该工程千2004年4月开始筹建、2006年12月开工建设,2005年底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六项防治指标曲线图

六项防治指标柱状图

5、水土流失灾害事件

★金平县老集寨乡安福村滑坡泥石流

2010年4月18日凌晨2时至5时,金平县老集寨乡境内突降暴雨,降雨量达26.8毫米,导致金平县老集寨乡大竹棚村委会安福村附近发生滑坡泥石流,造成5人失踪、1人受伤。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10年全省主要安排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项目,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开展了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试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4630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3260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137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3.06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7.08万公顷,经济果木林7.18万公顷,种草0.41万公顷,封育治理12.27万公顷,保土耕作2.61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0053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5083.4万方。

截至2010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40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44.91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74.53万公顷,经济果木林77.28万公顷,种草8.35万公顷,封育治理171.32万公顷,实施保土耕作50.00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5.80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參点工程

2010年度我省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5个项目县,共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1.06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867.13公顷,水土保持林17.60公顷,经济果木林221.40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471座(口、个)。

(2)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10年度我省开展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重点防治的22个县(市、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71.5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43.58公顷,水土保持林1158.02公顷,经济果木林366.33公顷,封育治理4534.36公顷,保土耕作647.81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53座(口、个)。

截至2010年,全省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8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8.87万公顷,水土保持林35.43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3.69万公顷,种草1.94万公顷,封育治理53.73万公顷,保土耕作15.15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9.08万座口、个)。

(3)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010年度我省开展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的9个县(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28.72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94.09公顷,水土保持林456.97公顷,经济果木林305.28公顷,封育治理1390.37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95座(口、个)。

截至2010年底,我省开展的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462.22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219.93公顷,水土保持林9383.15公顷,经济果木林5023.19公顷,种草42.39公顷,封育治理27160.06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893座(口、个)。

(4)西南诸河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为切实改善西南诸河(云南省部分)(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等四条国际河流),水土流失严重、侵蚀类型多样、侵蚀方式复杂,生态环境脆弱、少数民族聚居、经济发展滞后的局面。2010年度我省开展西南诸河水土保持重点工程19个县(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59.3◦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97.64公顷,水土保持林837.26公顷,经济果木林1223.10公顷,封育治理2728.97公顷,保土耕作643.36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69座(口、个)。

(5)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

我省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项目涉及昭通市的巧家、永善、威信、镇雄和楚雄州的大姚、姚安、永仁、元谋等8个县。2010年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1.38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988.0公顷,水土保持林1970.0公顷、经济果木林1005公顷,封育治理3509.0公顷,保土耕作1509.0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731座(口、个)。截至2010年底,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7.52平方公里。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2006年,我省蒙自县、洱源县、腾冲县、福贡县、临翔区列入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同时“长治”工程于2004年开始启动的西山区等生态修复试点县也大力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各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截至2010年底,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55850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10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443.3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33239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755.5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85.1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10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71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6.7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4.03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71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0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09个,比上年增加10.0%,其中省级236个,州(市)级417个,县级1356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69.1亿元,比上年增加43.3%,防治责任范围60056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20765万方。

2010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36个,其中市政43个,电网41个,煤炭33个,交通27个,水利22个,矿山20个,水(风)电19个,化工15个,水泥9个,其它7个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2010年全省验收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项目323个,比上年增加9.1%,其中省级85个,州市县级238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9736.7万元,比上年增尤二115.4%。实施返还治理项目37个,投入资金1977.9万元,治理面积4585.5公顷。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22次,检查项目4226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85起。

2009年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0-12-01 11:25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09年水土保持监测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09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水利部的支持指导下,以中央确定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努力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十一五”期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的战略目标和云南省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及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防治、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09年,全省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一是注重了自身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在参加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总结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启动视频会议的同时召开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启动会,相关领导作了动员讲话,35个县列入了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单位。二是全力配合上级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中华环保世纪行云南采访组的领导和21家新闻媒体单位的记者对水土流失及生产建设项目的考察采访,配合水利部珠江、长江水利委员会对云南的9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认真执行对水土保持方案“批否”的政策。继续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十三条红线”和新国标的规定,要求两个将弃渣堆积于库底的水电站项目更改了主体设计中的弃渣场设计并重新审查了水土保持方案。对一个由水库环抱的矿产项目直接不予通过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实现了水土保持对项目的一票否决。四是水保“两费”征收的力度明显加强。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4521万元,比上年增加21.77%,其中省级征收2743万元,仅公路项目就达800万元多,实现了公路项目零的突破。五是提高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率。2009年全省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826个,比上年增加12.44%,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18亿元,比上年增加186.36%,防治面积11万公顷,拦挡弃土弃渣5.5亿立方米,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96个。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66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68起。

2009年,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有29个县市实施了“长治”工程,有16个县市实施了“珠治”工程,有8个县市实施了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有51个县市实施了西南诸河省级重点治理工程,有7个县市实施了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自2004年起累计有20个县市区实施了生态修复工程。2009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54平方公里,比上年增长了29%,实施保护面积8000平方公里,比上年增长了60%。实施的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约524.8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1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1822万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1963万立方米。9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省人民政府省长的指示牵头正式启动了《“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云南省部分)生态保护与水土流失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省水利厅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前期工作指导意见》,组织编制完成了《云南省近期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1)》,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政策研究报告》并通过了评审。

2009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工作:一是厅领导高度重视监测机构队伍建设。发出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成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的通知》,要求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水利部领导关于“建立健全各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强化水保监测机构的职能定位”的重要指示,按照“六个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监测机构,大力推进监测工作的开展。新成立了4个监测分站。二是继续加强水土流失常规监测工作。根据水利部关于做好后续设计的要求,完成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二期工程云南省监测点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了33个监测点建设准备工作。省厅同意为新成立的4个监测分站各建设一个综合监测场,并完成了监测场点的设计审查工作。列入全国的2个监测公告监测点和其它18个监测点都正常开展了监测工作。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等3个单位和3位技术人员被水利部水保监测中心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三是不断加强和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省厅印发了《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分类管理目录》《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进一步明确了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测管理,基本解决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技术问题。四是云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受到了国家的关注,为全国带了好头。云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坚持为生产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为监测管理部门提供数据决策服务的“二为”方向目标,突现了为生产一线服务、为监督管理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通讯一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专题》印发中央国家机关、省市区,介绍推荐了云南的做法。2006年出台的《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被赴云南进行中华环保世纪行的全国人大环资工委的领导搜集去作为水土保持法修改的参考资料,并被多个省区效仿出台了相似的文件。五是2009年发布的《云南省2008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更具权威性。侧重公告了各类监测的长线数据成果和具有使用价值的监测成果,突出了大型生产建设项目“6项防治指标”监测曲线图成果的公告,直接起到了为生产实践服务、为科学研究服务、为社会知情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习近平副主席分别在2006年和2008年视察云南时对云南的生态保护、建设作过重要指示。2009年,省委书记指出:云南省地处多条大江大河上游,是国家的重要生态屏障,我们有责任搞好环境保护,良好的生态也是云南发展的潜力所在。但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在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破坏了生态环境,那么云南将一无所有。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要把生态建设的想法变为具体行动。让我们在中央、省的领导下努力对自然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对人为水土流失进行监督控制,为云南省“两强一堡”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早日实现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09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水文站点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2号)和《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7号)的规定,云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体现了:为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管理服务,为生产建设单位技术指导服务的作用。2009年,全省有81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备案,30个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通过了技术论证,53个项目向有管辖权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报送了项目年度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其中:水电25个、风电1个、公路7个、铁路2个、矿山8个、煤炭4个、电网2个、其它4个。相对于已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数量,电网、公路、煤炭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率较低。

(1)2009年度在建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年度监测成果情况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典型成果

★溪洛渡水电站(云南省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和云南省永善县交界的溪洛渡峡谷内,电站装机容量12600MW,工程总占地面积1622.67hm2,其中云南省703.83hm2。该工程于2003年8月开始筹建、2005年12月底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向家坝水电站(云南省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向家坝水电站位千金沙江下游河段的峡谷出口处,是金沙江下游梯级开发的最末—个梯级,坝址右岸位千云南省水富县、左岸位于四川省宜宾县境内,电站总装机容量6000MW,总工期9年6个月,静态总投资344.94亿元。向家坝水电站主体工程建设区占地总面积1076.09hm2,其中云南省593.84hm2。该工程于2004年4月开始筹建、2006年12月开工建设,2005年底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水土保持监测积极为生产建设单位提供指导服务

近几年来,在云南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绝大多数监测单位,积极承担为生产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的职责,为建设单位多次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例如某监测单位接到赛珠水电站项目监测委托后,立即进场监测,并对其5个防治分区分别提出整改建议。建设单位根据整改建议实施后,6项防治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水保方案中确定的目标值,使其顺利通过了验收。

(4)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09年我省完成部、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75个,大部分项目都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测为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数据,为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服务,也为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了依据。

5、水土流失灾害事件

(1)威信县麟凤乡麟凤村公路边坡滑坡

2009年4月26日11时40分,威信县麟凤乡麟凤村出水洞村民小组梅子坳因采石场采石引发公路边坡滑坡,造成过路行人4人死亡。

(2)威信县扎西镇小坝村羊梯岩山体滑坡

2009年4月26日12时40分左右,威信县扎西镇小坝村羊梯岩发生山体滑坡,灾害造成2栋房屋被毁,3人死亡,2人受伤,19人失踪。

威信县小坝村羊梯岩滑坡体

(3)凤庆县小湾镇山体滑坡

2009年7月20日凌晨3时,受连日降雨的影响,凤庆县小湾镇正义村荒田小组山脚发生山体滑坡,约100多万方滑坡体滑入澜沧江中,致使鲁史镇、新华乡境内的14名群众失踪。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09年全省主要利用了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水土保持投资和2009年第二批、第四批中央扩大内需水土保持投资,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西南诸河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开展了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试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11254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3254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800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2.74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6.25万公顷,经济果木林7.1◦万公顷,种草0.32万公顷,封育治理13.49万公顷,保土耕作2.65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794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3413.8万立方。

云南省2009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面积比例图

截至2009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94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41.85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67.45万公顷,经济果木林70.10万公顷,种草7.94万公顷,封育治理159.05万公顷,实施保土耕作47.39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4.82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09年度我省有29个县市区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175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935.2公顷,水土保持林1032.25公顷,经济果木林951.22公顷,种草6.67公顷,封育治理13166.09公顷,保土耕作1408.58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238座(口、个)。

截至2009年,全省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8.730万公顷,水土保持林35.215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3.560万公顷,种草1.9427万公顷,封育治理51.96万公顷,保土耕作14.94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82万座(口、个)。

(2)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009年度我省有16个县市实施了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18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935.91公顷,水土保持林2459.65公顷,经济果木林1833.45公顷,封育治理11888.66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535座(口、个)。

截至2009年,我省开展的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433.5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025.84公顷,水土保持林8926.18公顷,经济果木林4717.91公顷,种草42.39公顷,封育治理25769.69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598座(口、个)。

(3)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

我省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项目涉及昭通市的巧家、永善、威信、镇雄和楚雄州的大姚、姚安、永仁、元谋等8个县。2009年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3.86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50.72公顷,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2177.95公顷,封育治理9059.28公顷,保土耕作1728.4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541座(口、个)。截至2009年底,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1.05平方公里。

(4)西南诸河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根据西南诸河(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等四条跨国河流)云南省部分,水土流失严重、侵蚀类型多样、侵蚀方式复杂、生态环境脆弱的情况,我省从2008年第四季度扩大内需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安排4500万元,并将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水土保持投资2250万元全部安排在西南诸河流域,作为省级重点治理项目对该区域进行了治理,加上先期启动的大理市等7个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8.2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768.33公顷,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7150.38公顷,封育治理12854.41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42座(口、个)。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2006年,我省蒙自县、泪源县、滕冲县、福贡县、临翔区列入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同时长治工程于2004年开始启动的西山区等生态修复试点县也继续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各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截至2009年底,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418500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09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524.8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1141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1821.52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1963.37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09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67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3.4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3.95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70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09年我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826个,比上年增加12.44%,其中部级17个,省级217个,州(市)级528个,县级1064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1798亿元,比上年增加186.36%,防治责任范图110254.9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54998万立方米。

2009年省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17个,其中:市政45个,公路38个,电网35个,矿山32个,煤炭31个,水(风)电16个,水利9个,其它11个。

省水利厅2009年审批生产建设项目各行业比例图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2009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96个,比上年增加23.33%,其中报水利部验收9个,省级66个,州市县级221个。省级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生产建设项目66个,其中水利26个,电网13个,水电9个,公路4个,水泥3个,其他11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4521.2万元,比上年增加21.77%。实施返还治理项目73个,投入资金2113.2万元,治理面积4724.5公顷。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66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68起。

2008年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09-11-20 11:24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08年水土保持监测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08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水利部的支持指导下,以中央确定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努力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十一五″期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的战略目标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的总体目标,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防治、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以国策教育为契机,以专项执法为动力,以贯彻国标为手段,积极推进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2008年4月,水利部印发了《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我厅制定了《云南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举行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启动仪式。相关领导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实施步骤措施,作为今后三年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各地都开展了一些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国策意识、生态意识起到了较好作用。2008年3月,省厅根据水利部2007年10月启动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要求,组成2个组对昆明、曲靖、保山、德宏4个州市的13个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较差的富源县书桌煤矿、德宏州遮放到陇川二级公路下达了整改通知并报水利部给予了严肃处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收缴力度明显加大。2008年国家发布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等3个新国标。我厅在贯彻执行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的同时认真贯彻新国标,对开发建设项目是否具有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和是否违反水土保持″13条红线″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批。对1个煤矿项目和2个水电站项目违反新国标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其进行了主体工程的重新设计,对2个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炭项目进行了限批。2008年全省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624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41.2亿元,防治面积4.97万公顷,拦挡弃土弃渣3.89亿立方米,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40个,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713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4415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237起。

以重点项目为主导,以前期工作为基础,以新增项目为机遇,努力开展水土保持综合防治工作。2008年,全省有28个县(市)实施了“长治”工程,10个县(市)实施了“珠治”工程,7个县(市)实施了西南诸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5个县(区)继续实施了生态修复试点工程,3个县(区)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和2个县(区)的面源污染水土保持试点都在进一步完善,松华坝水库面源污染试点全面竣工。第四季度争取到国家新增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资9000万元,除在“长治”、“珠治”项目县增加项目外,又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县33个。2008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22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实施的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约433.47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1.8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6709万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可新增蓄水量824万立方米。2008年我省根据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决定:编制完成了《“长治”工程第七期项目(2009、2010年度实施小流域)可研报告》、《“珠治”工程2008、2009年度实施小流域初步设计报告》和《西南诸河流域重点治理小流域初步设计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安排开展了《云南省“长治”工程建设规划》和《云南省“珠治”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以体系建设为龙头,以“数字水保”为纽带,以制度公告为抓手,大力拓展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工作。2008年,省厅注重深入学习贯彻水利部副部长关于“建立健全各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强化水保监测机构的职能定位”的重要指示,要求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监测机构,大力推进监测工作的开展。组织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实施方案(一期)》,从6个方面开展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全省的监测能力。省厅审查通过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使云南“数字水保工程”完成了建设的全面准备工作。省厅和水利部分别审查通过了云南省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监测点的选点和设计报告,全省33个监测点列入全国二期建设工程。2008年发布的《云南省2007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更加及时、准确,对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监管作用。2008年向3个拟新建的开发建设项目提出了设置视频监测点的要求,向溪洛渡、向家坝大型水电站提出了报送“6项防治指标”监测曲线图成果的要求,并获取了这些成果,不仅使监测管理工作上了新水平,也充分体现了开发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目的意义。2008年建设完成了晋宁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自动监测系统;楚雄、玉溪、曲靖等监测分站对现有监测点开展了持续观测;两个水文站的水土保持监测取得了初步成果;开发建设项目监测数量不断增加,监测水平不断提高,监测成果日臻完善。

从2008年底结束的“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成果中获知,我省在长江上游及西南诸河区、西南岩溶石漠地区水土流失的严重状况都居于前列,楚雄彝族自治州10个民族县有7个县是水土流失严重县,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8个民族县中有5个县是水土流失严重县,严重的水土流失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生存带来了严重的困难。铁路、公路、水电站、矿山等开发建设项目每年都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高频率经营的坡耕地使水土资源不断流失。脆弱的地质、加之人为因素的扰动致使每年都有滑坡泥石流产生。加快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速度,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力度,在今天更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尖山河小流域控制站观测结果表

摩布小流域控制站观测结果表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坡面径流场观测结果表(2008年)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08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坡面径流场2008年度观测成果表(全国典型小流域)

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径流场2008年度水土流失监测统计表(全国典型监测点)

 

 

3、重要江河流域水土流失监测情况

(1)楚雄州小黄瓜园水文站水土保持监测初步成果

小黄瓜园水文站水土保持监测初步成果特征值表

注:楚雄州小黄瓜园水土保持监测站,位于金沙江一级支流龙川江水系,监测站控制面积5560km²。

(2)玉溪市峨山水文站水土保持监测初步成果

峨山水文站水土保持监测初步成果特征值表

注:玉溪市蛾山水土保持监测站,位于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监测站控制面积1225km²。

4、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监测点情况

昆明市晋宁县大春河位于长江流域金沙江水系普渡河的二级支流,流域面积31.39 km²,作为全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之一,2008年9月大春河水保科技示范园水土保持监测系统工程建设完成。园区内配套建设12块标准径流场,实现了坡面水土流失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测,建立了自动气象站和展示大厅。大春河监测点将对降雨量、径流量、土壤含水量、土壤流失量、气象等数据进行全面自动监测。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08年,全省共有103个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监测项目备案,17个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通过了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的论证审查,70个项目向省水土保持监测机构报送了项目年度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1)2008年度在建部分开发建设项目年度监测情况

云南省在建部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成果表(2008年度)

注:★代表未进行此项监测内容或无监测结果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典型成果

溪洛渡水电站(云南省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和云南省永善县交界的溪洛渡峡谷内,电站装机容量12600MW,工程总占地面积1622.67hm2,其中云南侧703.83hm2。该工程于2003年8月开始筹建、2005年12月底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监测单位:云南润滇节水技术推广咨询有限公司

溪洛渡水电站各指标监测成果汇总表

向家坝水电站(云南省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向家坝水电站位千金沙江下游河段的峡谷出口处,是金沙江下游梯级开发的最末—个梯级,坝址右岸位于云南省水富县、左岸位千四川省宜宾县境内,电站总装机容量6000MW,总工期9年6个月,静态总投资344.94亿元。向家坝水电站主体工程建设区占地总面积1076.09hm2,其中云南侧593.84hm2。该工程于2004年4月开始筹建、2006年12月开工建设,2005年底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监测单位:云南润滇节水技术推广咨询有限公司

向家坝水电站各指标监测成果汇总表

六项防治指标曲线图

六项防治指标柱状图

阳宗海电厂监测成果:

阳宗海电厂三期扩建工程位于昆明市宜良县汤池镇境内,阳宗海湖北岸。电厂扩建工程装机容量为2x300MW,年发电量约33亿KW•h,工程建设占地总面积为41.96hm2。该工程于2005年11月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监测单位:云南润滇节水技术推广咨询有限公司

阳宗海电厂主要指标监测成果汇总表

六项防治指标曲线图

六项防治指标柱状图

(3)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08年我省完成部、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33个,其中少部分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测为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数据,为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服务,也为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了技术依据。

云南省2008年验收部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表

6、水土流失灾害事件

(1)昭通市巧家县金塘乡梨树村山体滑坡

2008年7月4日夜至5曰晨,巧家县普降大雨,加之前期降水,7月5日,巧家县金塘乡梨树村发生山体滑坡。灾害导致37户村民房屋受到威胁,部分房屋受损倒塌,4名村民失踪。

(2)昆明市东川区舍块乡茂麓村泥石流

2008年7月31曰晚22时35分左右,东川区金沙江一级支流的茂麓小河,突降单点暴雨,形成下游泥石流灾害,冲毁东川区铜都矿业有限公司茂麓选矿厂的精矿库房,冲毁淤埋车间设备一套、装载机一台、厂区便桥一座、3名值班工人和1名过往行人失踪,并导致附近部分村庄停电及损毁附近乡村道路1500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元。

(3)大理州宾川县鲁地拉村泥石流

2008年6月9日由于当地突降暴雨,致使当曰晚22时10分鲁地拉村发生泥石流自然灾害。泥石流造成附近鲁地拉水电站工程建设区内设施、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08年全省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开展了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试点工程和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水土保持项目。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522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2522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2.05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4.70万公顷,经济果木林4.91万公顷,种草0.32万公顷,封育治理10.94万公顷,保土耕作2.30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64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3557万立方米。

云南省2008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面积比例图

截至2008年全省综合治理措施面积图

截至2008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97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9.29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76.68万公顷,经济果木林66.97万公顷,种草10.21万公顷,封育治理164.73万公顷,实施保土耕作39.46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5.25万座(口、个)。

云南省200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完成情况表

云南省2008年度水土保持拦蓄工程建设情况统计表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08年度我省开展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重点防治的28个县(市、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332.47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760公顷,水土保持林1720公顷,经济果木林1246.67公顷,种草86.67公顷,封育治理24533.33公顷,保土耕作3900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846座(口、个)。

截至2008年,全省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4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8.64万公顷,水土保持林35.11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3.47万公顷,种草1.94万公顷,封育治理50.65万公顷,保土耕作14.8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60万座(口、个)。

(2)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008年度我省开展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的10个县(市)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66.9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73.4公顷,水土保持林2485.93公顷,经济果木林553.19公顷,封育治理3177.37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67座(口、个)。

截至2008年底,我省开展的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253.5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089.93公顷,水土保持林6466.53公顷,经济果木林2884.46公顷,种草27.46公顷,封育治理13881.03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063座(口、个)。

(3)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

我省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区为昭通市的巧家、永善、威信、镇雄和楚雄州的大姚、姚安、永仁、元谋等8个县。2008年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6.6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99.01公顷,水土保持林864.04公顷,经济果木林453.55公顷,封育治理8552.08公顷,保土耕作1592.71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245座(口、个)。

截至2008年底,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7.19平方公里。

(4)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水土保持项目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制定出台积极的财政政策,新增拉动内需投资项目,我省争取到中央水土保持投资9000万元,全省16个州(市)的78个县开展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截至2008年底,全省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水土保持项目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2.8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50.49公顷,水土保持林108.12公顷,经济果木林510.09公顷,封育治理10412.43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53座(口、个)。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2006年,我省蒙自县、洱源县、腾冲县、福贡县、临翔区列入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各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截至2008年底,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93400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08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壌侵蚀量433.47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18224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6708.78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824.15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08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62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1.3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3.85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60亿立方米。

云南省2008年度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表

备注:工程效益没有实剧资朴,均采用经验指标。

第四部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08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624个,其中部级6个,省级280个,州(市)级436个,县级902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41.2亿元,防治面积49677公顷,拦挡弃土弃渣38894万立方米。

2008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80个,其中:煤炭122个,电网45个,公路28个,城建23个,水泥厂20个,矿山18个,水利10个,水电8个,其它6个。

 

 

省水利厅2008年审批开发建设项目各行业比例图

云南省2008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表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2008年全省开发建设项目基础产业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较高,社会公共设施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较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普遍较差,公路项目基本没有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全年共验收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40个,其中报水利部验收3个,省级30个(水利4个,水电3个,电网23个),州市县级207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713.0万元。实施返还治理工程69个,投入资金1297.5万元,治理面积16846.4公顷。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4415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237起。

个别开发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2007年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08-11-07 09:57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07年水土保持监测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07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水利部的支持指导下,以中央确定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努力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十一五”期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的战略目标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的总体目标,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等多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上下联动,多部门配合,预防监督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发出通知,全面安排部署。年初我厅下发了《云南省2007年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预报工作要点》,就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和全省的预防监督、监测预报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二是上下联动,加强执法检查。一年里省级配合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执法检查组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及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对矿山工程的检查工作3次,对12个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多部门配合,共同做好监督工作。我厅与省发改委、省经济委、省电网公司等部门单位,利用不同的形式进行沟通、协商,请其支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省发改委、省经委都把有无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必备条件,促使一大批开发建设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四是精心组织,全面安排执法专项行动。10月15日组织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执法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全国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视频会,同时召开全省水土保持专项执法启动会,成立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发出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安排了全省专项执法工作。五是严格审批审查,督促建设单位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根据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厅召开方案评审专家座谈会,统一审批审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从编制方案这个源头上抓起,在方案的评审和批复中都明确无误的写明建设单位应履行的法律责任。全省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2551次,检查项目2803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342起;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808个,设计投入资金82亿元,防治面积7.5万公顷,拦挡弃土弃渣5.5亿立方米;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296万元;实施返还治理工程15个,治理面积468公顷;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60个。

多种措施,多样模式,综合治理工作稳步推进。2007年,全省18个县市实施了“长治”工程,10个县市实施了.“珠治”工程,8个县实施了世行贷款/欧盟赠款水土保持工程,2?个县实施了生态修复试点工程,2个县实施了面源污染防治工程,3个县实施了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工程,共治理小流域88条,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480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2480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实施的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约452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3.1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5784万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1462万立方米。

全面安排,突出重点,监测预报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省厅召开全省第三次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展的目标、方向和近期工作。二是下大力抓好《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有60个监测项目进行了备案,25个监测项目编制了《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并通过了论证审查,13个项目按时报送了年度监测成果报告。我省的这些做法,受到了水利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三是省水利厅批准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06~2015年)》。四是《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历时两年,七易其稿,已进入省厅的审查程序,它的建设必将大大提升水土保持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五是常规监测不断完善和扩展,玉溪市、楚雄州的多个监测点,坚持长期连续监测,宣威、大姚的两个监测点直接向水利部报送监测成果,2007年我省又有33个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工程。六是水土保持公告、公报、年报制度都得到落实,及时向水利部提供了《中国水土保持公报》云南部分的内容,而且被采用的数据较多,适时高质量发布了《云南省2006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由我厅提供省政府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省监测总站和8个国家级监测分站都按要求报送了年度监测报告。七是为加快水土保持监测步伐,拓宽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已选定两个水文站作为水土保持监测试点站,按《水土保持监测规程》开展监测工作。

我省长江流域龙川江556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多年平均输沙量约有493万吨,滑坡泥石流每年都有发生,水电站、公路等开发建设项目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乃至滑坡泥石流数起并造成严重后果,挖山采石(沙)、坡耕地种植等仍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严重受损的生态,为其“埋单”的机制尚未建立,开发与保护、破坏与治理的矛盾重重,水土保持工作任重道远。

党的”十七大”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及时的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这是人类文明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人们只顾眼前利益,缺少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的时候,这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在企业、团体、个人只顾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环境效益的时候,这需要加强监督管理;在严重的水土流失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生产、生活的时候,这需要更多的治理投入。这,就是水土保持工作部门、水土保持工作者的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07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重要江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1)长江流域云南段一级支流小黄瓜园水土保持监测站初步监测成果

(2)珠江流域南北盘江治理区(云南省)水土流失监测成果

按照水利部《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实施技术方案》,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承担了全国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珠江南北盘江治理区水土保持监测任务,经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审查、认定2007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南北盘江治理区云南省24县(区)土地总面积47168.58 km2,积的56.39%,其中轻度侵蚀面积为11821.19km2,占总侵蚀面积的60.50%,中度侵蚀6726.5km2,占总侵蚀面积的34.43%,强度侵蚀961.29km2,占总侵蚀面积的4.92%,极强度侵蚀29.12km2,占总侵蚀面积的0.15%,无剧烈侵蚀。

南北盘江治理区云南24县(区)2007年土壤侵蚀总面积比1999年土壤侵蚀遥感调查面积减少了220.89km2,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增加了292.62km2,中度侵蚀面积减少了1097.25km2,强度侵蚀面积增加了606.88km2,极强度侵蚀面积减少了23.14km2,两个年度均没有剧烈侵蚀发生。

从侵蚀强度面积变化上来看,极强度侵蚀及中度侵蚀面积减少,强度侵蚀和轻度侵蚀一面积增加,其趋势为中度侵蚀大部分转为轻度侵蚀、部分加强为强度侵蚀,土壤侵蚀总面积有所减少。专家认为项目区综合治理和封育保护效果较为明显,应进一步加大南北盘江治理区的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力度。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是全国第一个出台的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进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实施好该《办法》,我省一是于一月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发出补充通知,明确具体事项;三是指定专人负责经常性的督办;四是通过执法等途径督促落实。

2007年,全省共有60个属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管辖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监测项目备案,25个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并通过了技术论证,13个项目按时向省水保监测管理部门报送了项目年度水土保持监测报告,落实了“年报制度”。

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部分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

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部分年度监测报告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技术论证情况

《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的第一年就得到了水电、火电、水泥、煤炭等行业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他们在委托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报经有管辖权的机构论证审查后认真开展了监测工作。但铁路、公路等部门却消极对待,且在项目建设中造成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2007年省级共论证审查《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25个,其中水电项目11个、火电项目1个、水泥项目3个、煤矿等矿产项目7个、其它项目3个。

(2)2007年度在建开发建设项目年度监测报告情况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典型成果

(4)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07年我省完成部、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5件。思小高速公路、西南成品油管道、苏帕河三江口水电站、罗平老渡口水电站、澄江220KV抚仙变电所等一批开发建设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数据,为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服务,也为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了技术依据。

 

5、滑坡泥石流预警预报监测

2007年8月24日昭通市彝良县麻窝滑坡预警预报监测点24小时降雨量达62.8mm,暴雨造成滑坡点上方的寒婆岭在25日0时30分发生岩体崩塌,直接威胁5户24人,间接威胁11户4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麻窝滑坡预警观测人员发现险情后,及时将情况报告了镇政府及县水保办,并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8月25日上午,县水保办和洛泽河镇政府等相关人员赶到现场核查险情,这时垮塌又一次来临,在场工作人员不顾自身安危,积极组织疏散群众,避免了人员伤亡。这次山体岩石垮塌总量约80立方米,毁坏农作物3亩左右,毁坏房屋1间。所有受危胁的16户70人全部撤离危险地带,未造成人员伤亡,洛泽河镇政府对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进行了妥善安置。

6、水土流失灾害事件

开发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2007年,公路、水电站中的个别开发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实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遇有暴雨、洪水便造成了一些严重的水土流失事件。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07年全省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开展了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试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480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2480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1.63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4.39万公顷,经济果木林5.07万公顷,种草0.31万公顷,封育治理10.96万公顷,保土耕作2.44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05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4040万立方米。

截至2007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72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7.24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71.98万公顷,经济果木林62.06万公顷,种草9.89万公顷,封育治理153.79万公顷,实施保土耕作37.16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3.61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07年度我省开展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重点防治的18个县(市、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230.79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333.33公顷,水土保持林846.66公顷,经济果木林606.66公顷,种草33.33公顷,封育治理17980公顷,保土耕作2746.66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203座(口、个)。

截至2007年,全省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1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8.46万公顷,水土保持林34.94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3.34万公顷,种草1.9334万公顷,封育治理48.20万公顷,保土耕作14.41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11万座(口、个)。

(2)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007年度我省开展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的10个县(市)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105.18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021.60公顷,水土保持林2432.33公顷,经济果木林1425.27公顷,种草13.73公顷,封育治理5625.93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210座(口、个)。

截至2007年底,我省开展的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186.6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616.53公顷,水土保持林3980.60公顷,经济果木林2331.27公顷,种草27.46公顷,封育治理10703.66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796座(口、个)。

(3)世行贷款\欧盟赠款水土保持国家重点工程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于2006年9月正式启动了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项目涉及昭通市的巧家、永善、威信、镇雄和楚雄州的大姚、姚安、永仁、元谋等8个县。截至2007年底,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06平方公里,占计划治理面积的80.41%,完成投资1352.41万元。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的实施,开创了我省利用外资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先河。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2006年,我省蒙自县、洱源县、腾冲县、福贡县、临翔区列入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各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截至2007年底,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3296公顷。

由长江委列入西南诸河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的景谷县曼转河流域树立以建促封、以改促封、以调促封的理念,采取农村能源、林草措施、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流域生态修复步伐。经过三年的试点,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833公顷,为云南省西南诸河流域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技术路线和成功经验。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07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452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31030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5784.37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1461.76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07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215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18.10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3.178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516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07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808个,其中部级10个,省级174个,州(市)级641个,县级983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防治资金81.9亿元,防治面积74980.9公顷,拦挡弃土弃渣55013万立方米。验收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60个,其中报水利部验收2个,省级23个,州市县级235个。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296万元。实施返还治理工程15个,投入资金264万元,治理面积468.1公顷。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2551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342起。

2007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74个,其中:煤炭49个,电网43个,市政23个,矿山17个,公路10个,水电10个,化工9个,水利4个,其它9个。省级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23个,其中水利9个,水电5个,电网5,公路4个。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省水利厅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中,坚持按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6项防治目标值没有达到的、未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没有技术评估报告的,均不给予验收。

2007年3月20日,省水利厅将对某电站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改为检查咨询会,提出严格的整改意见,经建设方认真整改后,6月18日通过验收。

2007年全省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260个,通过监测及技术评估综合评价:扰动土地治理率达96.65%,水土流失治理度92.93%,水土流失控制比1.05,拦渣率98.88%,林草覆盖率达28.29%,植被恢复系数90.74%。

2006年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7-11-19 16:10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是《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06年水土保持监测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0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5周年。在这一年里,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水利部的支持指导下,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十一五”期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的战略目标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将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作为根本目标,全面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以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15周年为契机,全面推进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和预防监督工作。一是省人大高晓宇副主任、省政府何兴泽副秘书长、省水利厅谢承或厅长等陪同全国人大环资委徐永清副主任委员、水利部周英副部长一行17人赴我省就《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考察了金沙江向家坝、溪洛渡水电站,听取了中国三峡公司的汇报,充分肯定了云南省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的有效做法、经验。二是主动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省人大召开会议听取了省水利厅代表省政府作的主题汇报,省政府有关部门、中直有关单位作了补充汇报。黄炳生、高晓宇副主任分别任组长对昆明等3个市和6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其它13个州市进行了委托执法检查。三是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的情况报告。5月22日,云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的报告》。四是省人大农工委、水利厅联合召开《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5周年座谈会,水利厅同时举行了“云南省2004年土壤侵蚀现状遥感调查成果和2005年水土保持情况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专版刊登文章。省、昆明市水保部门联合在昆明市南屏步行街广场举大型的水土保持宣传演唱活动。通过上述3个方面的活动,使云南省的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大大提高了各级政府、幵发建设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五是省水利厅和各级水利部门坚持不懈的抓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年初省厅及时转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06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对全省”预防监督、监测预报”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11、12月份杨荣新副厅长带队对怒江、保山等地的10个水电站、铅锌矿等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向建设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坚持了每年现场检查10多个项目的做法,全省共开展执法检查2760次,检查项目2862个;利用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这个行政管理延伸的职能,对建设单位提出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验收的要求,使监督工作渗透到水土保持的每一个环节。全省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687个,设计投入资金41.92亿元,防治面积8.9万公顷,拦挡弃土弃渣4.2亿立方米。六是加大了水土保持“两费”征收的力度土流失案件查处力度。全省共征收了2542万元,其中省级征收了501万元,全省共查处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案件263件。

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作稳步推进并探索了新的模式。2006年,全省实施“长治”工程20个县49条小流域,“珠治”工程10个县10条小流域,共完成综合治理面积2445平方公里,完成生态修复面积5000平方公里,约减少土壤侵蚀量408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5958万立方米,新增拦泥库容1.9亿立方米,新增蓄水量3675万立方米。完成了“长治”工程自1989年启动以来的全面总结,并通过了中国国际工程总公司组织的中期评估。“珠治”工程,完成了由试点到示范的跨越。松花坝水库面源污染试点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昆明市西山区等3个县区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开始实施。世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经过5年的前期工作正式启动。

立足长远,规范管理,监测预报工作扎实推进,效果良好。一是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06?2015)》,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公告》;二是省厅以7号公告发布了《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了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促使许多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监测工作,并从管理上起了一个带头示范作用;三是积极探索数字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并对全省1987年、1999年和2004年三次土壌侵蚀遥感监测资料进行了抢救性的搜集整理,使全省的水土流失数据更具连续性、完整性、科学性;四是积极配合水利部完成了《中国水土保持公报》云南部分的内容,发布了《云南省2005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和《云南省2004年水土流失公告》;五是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配合长江水利委员会和珠江水利委员会完成了对我省开展的水土流失现状及动态抽样调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2006年5月视察云南时指出:“生态环境问题,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如果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而又得不到有效治理,不仅会影响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而且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云南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禀赋,这是云南宝贵的发展条件,一定要倍加珍惜,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责任”。水土资源作为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对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水土保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性工程。让我们切实贯彻执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全面加强水土保持各方面的工作,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3)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06年我省完成部、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32件。元磨高速公路、东骏水泥厂、玉溪钢铁厂技改项目、高桥水电站等一批开发建设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顺利通过了验收。水土保持监测为监督管理机构提供了依据,为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服务。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情况

截至2006年底,我省已有2家单位取得了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质、9家单位取得乙级监测资质,持有水土保持监测上岗证书人员达13人。

4、滑坡泥石流预警预报监测

2006年2月,昭通市昭阳区青杠岭乡群众在山体上发现一条裂缝,乡政府得知情况后便安排人员对裂缝进行连续观测,并将险情上报县级有关部门。到5月,该裂缝成扩张趋势,昭阳区水利局紧急拨付专款安排专人对其进行监测。经实地勘查,此险情为一崩塌体,山体裂缝长400多米,裂缝最宽处达30厘米,崩塌体约6万立方米,已对山下13户住户51人的生命财产形成威胁。昭阳区水利局通过区政府协调国土、扶贫、民政等部门,对危险地段的51人及主要财产进行了搬迁和妥善安置,避免了可能发生灾害造成的损失。

5、典型水土流失灾害事件

(1)昭通市镇雄、威信两县遭受严重洪灾

2006年6月28日昭通市普降中到大雨,其中东部出现大暴雨,28日8时到29日8时威信县24小时降水110.7毫米,镇雄县降水87.1毫米。强降水使镇雄、威信两县共有32个乡镇,182个村,1447个村民小组,8.04万户农户34.9万人受灾。镇雄县因灾死亡5人,失踪2人,受伤14人,其中重伤8人。灾害共造成两县农作物受灾12.5万亩,绝收1.5万亩,房屋倒塌516户652间,毁坏厩厕450户437间,毁坏烤房65间;毁坏树木9621棵、电杆573根、涵洞123个、煤矿6个、电站3个;冲走、淹死牲畜71头、家禽400只;洪水冲走微型车1辆;毁坏沟渠59条0.67公里、公路67.3公里;出现滑坡、泥石流6处,面积为350亩,危及262户1039人41间房屋。此次灾情,共造成两县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开发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2006年,公路、矿山中的个别开发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实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遇有暴雨、洪水便造成了一些严重的水土流失事件。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06年全省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开展了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试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445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2445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1.97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5.17万公顷,经济果木林3.70万公顷,种草0.40万公顷,封育治理11.15万公顷,保土耕作2.06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20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6860万立方米。

 

 

截至2006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47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5.61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67.59万公顷,经济果木林56.99万公顷,种草9.58万公顷,封育治理142.83万公顷,实施保土耕作34.72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1.56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06年度我省开展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重点防治的20个县(市、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420.1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522.40公顷,水土保持林1734公顷,经济果木林1385.06公顷,种草203.33公顷,封育治理30787.13公顷,保土耕作5378.66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872座(口、个)。

截至2006年,全省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8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8.33万公顷,水土保持林34.86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3.28万公顷,种草1.93万公顷,封育治理46.40万公顷,保土耕作14.14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7.69万座(口、个)。

(2)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国家于2003年底启动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我省曲靖市、玉溪市的7个县(市)被列为试点县。到2006年底,试点工程已全面竣工。试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538.2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002.3?公顷,水土保持林14797.10公顷,经济果木林4542公顷,种草187.20公顷,封育治理26900公顷,保土耕作3392.80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332座(口、个),建沼气池2651个。

(3)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006年,我省顺利启动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涉及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文山州的10个县(市)。到2006年底,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81.4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594.93公顷,水土保持林1548.27公顷,经济果木林906公顷,种草13.73公顷,封育治理5077.73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586座(口、个)。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1)水利部组织开展的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实施情况

2006年,我省蒙自、洱源、腾冲、福贡、临翔等5县区列入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各县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一年来,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9877公顷。

(2)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06年底,我省西山、南华、景谷、玉龙等8个“长治”生态修复工程县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2200公顷。景谷等县制定出台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管理办法》,收到了较好的管理效果。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06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408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5958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19728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3675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06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17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15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2.60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37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06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687个,其中部级12个,省级147个,州(市)级348个,县级1180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防治资金41.92亿元,防治面积88737公顷,拦挡弃土弃渣42057万立方米。验收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项目158个,其中报水利部验收4个,省级28个,州市级22个,县级104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542万元。实施返还治理工程18个,投入资金320万元,治理面积593公顷Q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2760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263起。

2006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47个,其中:水、火、风电27个,电网32个,煤炭34个,公路16个,水泥9个,市政9个,矿山7个水利7个,其它6个。省级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28个,其中水利19个,公路6个,水电3个。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2006年全省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158个,通过监测及技术评估综合评价:扰动土地治理率9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度90%,水土流失控制比1.5,拦渣率95%以上,林草覆盖率达25%,植被恢复系数95%以上。

2005年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06-11-08 16:07    浏览次数: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05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云南省TM卫星影像镶嵌图

第一部分 综述

我省地处祖国的江河源头和上游地区,是全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份之—。据2004年土壤侵蚀现状遥感调查:全省土壤侵蚀面积13.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5%;与1999年比较,土壤侵蚀面积减少7071.9平方公里,减少5%呈现出中度、轻度、剧烈侵蚀减少,强度、极强度侵蚀增加的状况。16个州市中,土壤侵蚀面积减少的有14个,增加的有2个,即保山市和迪庆州。全省河水平均含沙量为1.93公斤/立方米,输沙总量为32512万吨/年,以输沙量的多少排序依次为:金沙江、红河、澜沧江、怒江、珠江、伊洛瓦底江。水土流失面积的增加、河流输沙量的增加,其主要原因来自于开发建设项目等人类对地表的破坏。可见,必须进—步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管力度。

2005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紧紧围绕“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和“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4项任务,以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的,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的各项工作。

预防监督工作又有新的起色。强化了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突出抓了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收费三项工作。一是对全省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对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执行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二是联合四川省水利厅开展了对中国三峡公司修建的向家坝水电站的执法检查,并进行了一年一次的执法检查。开发建设项目单位及立项审批机关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都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全省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274个(其中部、省级审批102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82.03亿元,防治责任面积71764公顷拦挡弃土弃渣41462万立方米。其特点是垃圾处理、校园区建设、高新区开发、城市建设等项目都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三是坚持不懈的推动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工作,在执法检查和水保方案评审会上,都向建设单位再三强调认真落实监测、监理、验收等措施。截至2005年全省有58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验收了大朝山水电站,嵩待高速公路等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27个,(其中部省级验收项目32个),有力地促进了“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四是加大了水土保持“两费"征收力度 。省级在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工作中从大型项目抓起,全省征收水土保持“两费”2829.1万元,个别州县动用了经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征收力度显著增大。五是及时查处水土流失案件,抓住典型违法案件,一查到底,全省共进行执法检查2080次,查处违法案件225起。

综合治理稳步推进。2005年我省积极推行招投标制、群众投工投劳承诺制、项目公示制、资金使用县级报帐制、建设监理制,规范管理。全省实施了“长治”、 “国债"、“珠治“国家重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455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2455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1.46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6.02万公顷,经济果木林2.72万公顷,种草0.31万公顷,封育治理11.50万公顷,保土耕作2.54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60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4644.50万方。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可减少土壤侵蚀量635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5411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2309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7.25万立方米。

生态修复项目进—步巩固。我省先后有15个县(市区)次列入全国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按照“小治理,大封禁"的原则,在大区域封禁治理的基础上,对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辅以相应的人工措施,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9.9万公顷。项目县都出台了相应的管护政策,收到了良好的生态效益。

监测预报工作全面推进。一是全省2004年土壤侵蚀现状遥感调查通过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的审查,形成了全省水土流失状况本底数据库;二是配合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完成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工程云南部分的建设,为水土保持的信息化、现代化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三是编制了“长治”七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规划,支持指导4个监测分站建起了综合典型监测场点开展了常规监测,积极开展了“珠治”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加强了长江委设置在昭通的滑坡泥石流预警预报监测站点的工作;四是大力推进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全省有58个项目开展了监测,尤其是重点开展了国家审批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五是配合水利部完成了云南部分的水土保持公报内容,同时发布了《云南省2004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使全省的公报工作有了良好的起步,六是全省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壮大,有行政监测职能的机构11个、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11个,有监测上岗证书的人员89人。

水土保持前期工作扎实有效。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可研报告通过水利部审查并报送国家发改委;草拟了《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并配合水利部对三个规程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适时地加强了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和规程标准建设;完成了全国防治面源污染水土保持试点工程—松华坝水库防治面源污染水土保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按时完成并提交了全省水利发展“十—五”规划的相关成果资料;完成被院士认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微区域积水系统关键技术体系水土保持监测研究一项。

2005年,国务院在《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通知》中进一步强调,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云南山高谷深、坡陡水急,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因此,希望社会各界在能源开发、资源开采、生产建设等活动中一定要注重《水土保持法》和国务院通知精神的贯彻,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共同为建设秀美家园做贡献。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全省水土流失状况

根据云南省2004年土壤侵蚀现状遥感调查,全省土壤侵蚀面积134261.78km2、均为水蚀,占土地面积的35.04%。

与1999年比较,全省土壤侵蚀总面积减少7071.93km2,减少5.00%,呈现出中度、轻度、剧烈侵蚀减少,强度、极强度侵蚀增加的趋势。全省年均土壤侵蚀总量为5.0813亿t,比1999年减少537万t减少1.05%;多年平均侵蚀模数为1326t/km2?a,比1999年减少14t;侵蚀深由0.99mm减少到0.98mm。

 

2、各州、市土壤侵蚀变化情况

经2004年与1999年两次调查数据成果比较:全省16个州市中土壤侵蚀面积除保山和迪庆2个州市增加外,其余14个州市均为减少。

六大流域2004年与1999年土壤侵蚀面积对比图

 

3、主要江河流域土壤侵蚀变化情况

2004年与1999年两次调查数据成果比较,我省六大流域侵蚀面积均为下降,面积减少最多的是红河流域,依次为金沙江流域、澜沧江流域、珠江流域、怒江流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而在侵蚀量上,金沙江、澜沧江流域为增加。

(1)六大流域土壤侵蚀面积变化情况

(2)六大流域土壤侵蚀量变化情况

(3)部分流域代表性水文站水文泥沙监测情况

①金沙江(长江)水系

据豆沙关水文站1965—2004年实测平均输沙量749.82万t/a,历年最大输沙量1300万t;小黄瓜园水文站1959—2004年实测平均输沙晕502.15万t/a,历年最大输沙量1470万t。

②珠江水系

据江边街水文站1955—2004年实测平均输沙量683.32万t/a,历年最大输沙量1670万t;高古马水文站1959—2004年实测平均输沙量99.08万t/a,历年最大输沙量303万t。

全省河水平均含沙是为1.93kg/m3,多年平均输沙总量为32512万t/a。按输沙量由多到少排序依次为:金沙江、红河、澜沧江、怒江、珠江、伊洛瓦底江;按输沙模数由大到小排序分别为:红河、金沙江、伊洛瓦底江、怒江、澜沧江、珠江。

4、典型水土流失灾害事件

2005年8月6日至8月7日,新平县平掌乡、建兴乡带普降单点大暴雨,连续降雨量达221.5mm,暴雨引发平掌乡栠镇西北侧中学至信用社一带宽26m,长35m,平均厚度1.5m,总方量1365m3的山体滑坡,造成掩埋房屋3间,受损62间,7人死亡,4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2人轻伤),冲埋牲畜24头,家禽200余只,区域内200人左右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除此,平掌乡境内多处发生滑坡及泥石流灾害,受灾范围4km2左右,受灾948户3874人、7人死亡4人受伤、损失大牲畜61头、水利设施受损326处10380㎡、公路受损282处848O㎡、房屋倒塌62间1284㎡、农作物受损888亩15.23万kg,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万元。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05年全省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国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455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2455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新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60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4644.50万方。

截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22万平方公里,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7.36万座(口、个)。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05年度我省开展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的20个县(市、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428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336.67公顷,水土保持林1229.67公顷,经济果木林1131.47公顷,种草173.33公顷,封育治理30666.67公顷,保土耕作7262.20公顷。新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125座(口、个)。

截至2005年,全省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48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8.08万公顷,水土保持林34.69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3.15万公顷,种草1.91万公顷,封育治理43.33万公顷,保土耕作13.61万公顷。新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7.21万座(口、个)。

(2)国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05年度国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82.6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078.47公顷,水土保持林6435.13公顷,经济果木林2606.73公顷,种草36.27公顷,封育治理13821.27公顷,保土耕作4282.87公顷。新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522座(口、个)。

截至2005年我省国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98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74万公顷,水土保持林8.68万公顷,经济果木林3.98万公顷,种草0.19万公顷,封育治理10.53万公顷,保土耕作3.86万公顷。新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34万座(口、个)。

(3)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国家于2003年底启动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我省曲靖市、玉溪市的7个县(市)被列为试点县。到2005年底,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445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596.40公顷,水土保持林10392公顷,经济果木林4581公顷,种草18720公顷,封育治理23266.67公顷,保土耕作3481.60公顷。新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7130座(口、个)。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1)水利部组织开展的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实施情况

我省列入第—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的西山、宣威、大姚、新平、劼腊、香格里拉等6个县(市、区),按照小治理,大封禁"的原则,在大区域封禁治理的基础上,对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辅以相应的人工措施,将人对自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经过三年的实施,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8.60万公顷。试点工程取得了—定成效,于2005年9月通过了国家验收。

(2)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05年底,我省西山、南华、玉龙等8个长治“生态修复工程县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1973公顷。

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列入西南诸河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的景谷县曼转河流域落实了管护责任,积极实施各项人工辅助措施,制定出台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丁程实施管理办法》,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210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05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635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5411万立方米,新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2309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7.25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05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1.12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12.45亿立方米,新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6178.5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415万立方米。

第四部分 开发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05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274个,其中部级20个,省级82个,州(市)级183个,县级989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防治资金182.03亿元,防治面积71764.1公顷,拦挡弃土弃渣41461.81万立方米。

2005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82个,其中:电力39个,公路18个,矿山8个,水利7个,煤炭4个,化工3个,其它3个。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28个,其中水利21个,公路6个,水电1个。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5年全省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227个,其中报水利部验收4个、省级28个、州市级10个、县级185个,通过监测及技术评估综合评价:扰动土地治理率9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度90%,水土流失控制比1.5,拦渣率95%以上,林草覆盖率达25%,植被恢复系数95%以上。

全省收缴水土保持“两费”2829.1万元。实施返还治理工程12个,投入资金101.7万元,治理面积575.2公顷。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2080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225起。

第五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监测

 

金沙江流域水富县新滩崩槽沟预警点2005年7月18日至20日连续降雨,20日下午,监测地段局部出现7处严重滑动情况,并产生裂缝和砃塌,形成近5万立方米的松散堆积体,极有可能产生滑坡并引发泥石流,直接威胁到新滩镇50户、180人、168间房屋(其中有村卫生所、村信用社)的生命财产安全。监测站及时将监测情况向昭通二级站汇报并上报了宜宾—级站。一、二级站人员迅速赶赴现场针对险情实施了应急处理措施,确保了当地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2005年全省大中型在建开发建设项目普查情况统计,普查到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343个,安排了水土保持监测的项目有58个,占22.2%。大型建设项目金沙江金安桥、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思小、昭待、水麻离速公路,曲靖电厂、滇东煤电工程,沾昆铁路等—批开发建设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为监督管理机构提供了依据,为建设单位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服务。

4、JICA项目小江流域水土流失监测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通过省、国家科技部门向日本政府申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小江流域综合土砂灾害治理及自然环境修复规划调查》项目,千2003年4月列入中日JICA渠道政府间技术合作计划,项目主要内容为编制小江流域土砂灾害对策及生态修复规划,实施期2003年-2005年。2005年底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小江流域综合土砂灾害治理及自然环境修复规划调查最终报告书》。

小江是世界有名的泥石流天然博物馆,位于云南省东北部,系金沙江一级支流,流域面积3058平方公里,流域内人口40万人。通过利用山谷次数区分、小流域主沟纵坡比降、崩塌地推移、河床变动情况、地被状况、实地调查结果等流域特性方面的数据,计算出小江全流域每年产生的土砂量为4200万吨,其中2300万吨在河道内堆积,1900万吨流入金沙江。

5、水土保持研究监测点

西南林学院在元谋县进行了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关键技术研究,在人为干扰较强烈的山区创建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微区域集水系统关键技术体系。微区域集水系统是中尺度的集水系统,包括集水区、菩水区和水分利用区三个不同的目的区,不仅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和解决山区的水分亏缺问题,而且通过促进山区农林业经济的发展推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一套微区域集水系统材料成本1300元(不包括用工和施工单位利润),可供给1.5亩旱地旱季的保苗节水灌溉用水。

2005年云南省遇到了50年不遇的大旱,元谋县更是干旱异常,大部分山地草木枯死,在该微区域集水系统研究试验区,经济林仍然保持着旺盛的生长势头。

(1)该系统可使土壤水分环境得到大幅度改善,从而促进水分利用区经济林木的生长,土壤含水率每增加2%,生长量增加约15%。

2004年微区域集水系统不同区域2m土层土壤含水率变化图

(2)该系统具有强大的拦截和调节地表径流和减沙功能。通过2003年整个雨季的观测,在放牧荒山、自然荒草地和微区域集水系统三个地类情况下比较得出,径流系数分别为0.30、0.20、0.09,产沙量分别为456.18t/km2、83.68t/km2、56.321/km2。

2004年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21-11-29 17:04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综述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万物之本。水土资源是万物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孕育了人类几千年的文明。然而,由于人类对她的索取过度、呵护不足,造成的水土流失日趋严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受到了挑战。引起了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目标,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把保持水土,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提到了重要的战略地位。

我省地处祖国的江河源头和上游地区,是全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有水土流失面积14万多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7%,年土壤侵蚀量5.1亿吨,是全国年流失土壤50亿吨的十分之一。修建公路、铁路,开发能源,兴修水工程,开采矿产资源和坡耕地落后的生产方式等是造成云南水土流失的重要原因。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土地退化、库塘淤积、洪旱交错、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给人民的生命、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后果。水土流失,同样是我省的头号环境问题。搞好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是实践党中央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对于我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下游省份、国家的生态环境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2004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2004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紧紧围绕“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和“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4项任务,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的各项工作。

预防监督方面,已经形成了人大监督、行业监督、舆论监督、技术监督、社团监督、群众监督“6大监督体系”,已经和正在呈现出以下“6个显著的特点”:①由抓水保方案的编报“一同时”向抓方案的实施、设施的验收“三同时”转变;②由抓水利行业自身的水保工作向抓交通、能源、化工、矿山多行业的水保工作转变;③由抓建设单位防治措施的落实向抓“两费”的征收转变;④由等靠上级支持撑腰向主动进行监督执法转变;⑤由本行业本部门单独执法向联合多部门综合执法转变;⑥由主观性、随意性执法向理性化、规范化转变。全省各级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879个(其中省部级审批113个),设计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38.97亿元,涉及公路、铁路、电力、煤炭、水利、化工等行业,拦挡弃渣70362.5万立方米,防治责任面积12.497万公顷。省水利厅组织了两个执法检查组,对部分公路、电力、矿山等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全省对233个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2004年9月,水利部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的领导表扬说:云南省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搞得轰轰烈烈”,“大踏步前进”,“在某些方面已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综合治理方面,2004年我省一是正在实施的“长治”“国债”“珠治”工程顺利开展,12个省级重点治理项目县圆满结束;二是楚雄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大示范区建设,围绕创建全国一流的目标,已基本建成3000平方公里的大示范区;三是世界银行贷款、日本JICA贷款等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有序的开展;四是“民营”水保呈上升趋势。2004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413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2413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

生态修复方面,按照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个经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一套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有一个效益监测的科研课题和有一个浓厚的水土保持氛围的要求,昆明市西山区等7个市县,充分依靠自然修复的能力,辅之以人工治理和管护相结合的方式,加快了生态修复的进程,截至2004年底,共实施修复面积21.52万公顷。

监测预报方面,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积极配合水利部水保监测中心实施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督促昭通、楚雄等8个列入国家级的监测分站,得到了当地编制委员会的批准,挂牌成立。国家为省总站及8个分站配发了包括监测车在内的464.54万元的监测设备全部到位。省总站着手进行了“5个数据库”的建设,部分已经建成,协调大专院校开展了对国家重点项目的监测工作。部分监测分站也与大专院校合作,开展了监测科研工作。

2004年,加强了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过程的监管工作,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拟定了《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分类编制目录》、《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检查打分标准》,参与修改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

水土保持,是一项基本国策,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项光辉事业!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进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繁荣,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把生态良好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足见保水保土,建设秀美家园,建设人类良好的生存环境,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氛围,已是历史的使然。回顾过去,我们尽心竭力,为全省的水土保持工作作出了有效的努力;展望未来,我们任重道远,还需社会各界对水保工作的支持、理解,共同为建设秀美家园做贡献。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全省水土流失状况

根据云南省1999年第二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41334平方公里,均为水蚀,占土地面积的36.88%,其中轻度流失面积79982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6.59%,中度流失面积52659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37.26%,强度流失面积8111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74%,极强度流失面积408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0.29%,剧烈流失面积174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0.12%。全省年土壤侵蚀总量51350万吨,平均侵蚀模数1340吨/平方公里•年,年均侵蚀深1毫米。

 

我省有六大流域。水土流失在六大流域的分布状况为: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42930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30.37%;珠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3361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16.53%;澜沧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5804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18.26%;红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33160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23.46%;怒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0941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7.74%;伊洛瓦底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5138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3.64%。长江、红河、珠江流域最为严重,伊洛瓦底江流域较轻。按地理位置和行政区域分,滇东北、滇中地区最严重,滇西北、滇西南较轻。

2.重点城区水土流失状况

(1)滇池流域土壤侵蚀现状遥感监测

滇池是我国著名的高原淡水湖泊,处于长江、红河、珠江三大水系分水岭带,属长江流域金沙江水系,是全国13个重点保护水系之一,是省政府公告的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涉及我省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全部,官渡区、西山区等6个区县及玉溪市澄江县的部分面积,流域面积为2903.57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为292.6平方公里。1995年和2002年两次利用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以TM影象和SPOT影象融合后的影象为主要的信息源,结合野外调查、验证,进行了水土流失对比监测。流域内水土流失面积2002年比1995年减少了214.82平方公里,中度、强度流失面积增加,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2)澜沧江下游热带半湿润型季风气候地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效果监测

项目区位于西双版纳州勘腊县中部,属澜沧江水系,为热带半湿润型季风气候地区。面积387.99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55.5平方公里,占40.07%,轻度流失面积为130.32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83.80%。

从2002年开始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措施,同时开展了修复效果监测。在流域内采取C级GPS控制站、径流实验小区和测流堰等监测方式,到2004年底得到项目区生态修复后的年蓄水效益为28.93万立方米,年保土效益为1.37万吨。

(3)金沙江北亚热带低纬高原季风气候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效果监测

楚雄州姚安县位于滇中北部,金沙江下游,属长江流域,为北亚热带低纬高原冬干夏湿季风气候。2001年至2004年开展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修复区面积292平方公里。通过径流小区监测和抽样调查监测显示,项目区生态环境大大改善。林草覆盖度由修复前的41.05%提高到修复后的87.02%;土壤年侵蚀量由修复前的16.40万吨减少到修复后的4.59万吨;侵蚀模数由修复前的1240吨/年•平方公里,减少到修复后的332吨/年•平方公里。

3.典型观测场(点)水土流失状况

(1)小流域控制站径流、输沙观测成果

(2)径流小区冲刷量观测成果小流域控制站观测结果表

(3)典型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区效益统计分析成果

 

4.典型水土流失灾害事件

(1)德宏盈江县特大山洪泥石流

2004年7月4日22:30分至5日20:30分,德宏州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普降暴雨,境内大盈江、南宛河、户撒河等大小河流水位暴涨,全州共有36个乡镇、2个农场发生不同程度山体滑坡、泥石流及洪涝灾害,导致农田、水利、交通、电力、民房等严重受损,造成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全州累计受灾人口达13万多人,成灾人口7万多人,因灾死亡7人,受伤2人,被掩埋等失踪35 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400多公顷,成灾面积3338公顷,损坏房屋5200多间,倒塌房屋2600多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444万元(不含电站损失),其中农业经济损失7284万元。

盈江县是重灾区,19个乡镇累计受灾人口8万多人,成灾人口5万多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700公顷,绝收面积600余公顷,冲毁经济林果200公顷,家禽死亡1000多只,毁坏公路17条180余公里,冲毁桥梁涵洞500多座,受淹村寨60多个(最深水位达1.5米),房屋受损2800多间,倒塌200多间,10座电站受到威胁,7座被迫停止发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460万元。

(2)曲靖市会泽县娜姑镇大型山体滑坡

2004年5月,会泽娜姑镇发基卡村发生滑坡,滑坡体积35万立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省水土流失防治步伐不断加快,相继开展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国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和省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成效。2004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413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2413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1.46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6.89万公顷,经济果木林2.64万公顷,种草0.32万公顷,封育治理10.31万公顷,保土耕作2.51万公顷,兴建小型蓄水保土工程3.85万座(口、个),完成土石7123.70万方。

       截至2004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62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1.18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44.40万公顷,经济果木林45.57万公顷,种草5.87万公顷,封育治理101.31万公顷,实施保土耕作33.42万公顷。修建小型蓄水保土工程25.76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长江中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国家1989年实施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我省相继有30个县(市、区)列为重点治理县。十五年来共防治水土流失面积1.098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7.75万公顷,水土保持林34.55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3.02万公顷,种草1.88万公顷,封育治理39.98万公顷,保土耕作12.64万公顷。修建小型蓄水保土工程 6.90万座(口、个)。   2004年度开展重点防治的19个县(市、区)和8个生态修复县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291.79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083.67公顷,水土保持林1305.70公顷,经济果木林1084.60公顷,种草106.20公顷,封育治理22408.60公顷,保土耕作2190.07公顷。修建小型蓄水保土工程3200座(口、个)。

      (2)国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我省自1998年实施国债项目以来,全省16个州(市)的113个县(市、区)先后利用国债资金开展了水土保持重点治理。累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15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63万公顷,水土保持林8.03万公顷,经济果木林3.72万公顷,种草0.19万公顷,封育治理9.14万公顷,保土耕作3.44万公顷。兴修小型水保土工程1.28万座(口、个)。

2004年度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59.29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977.67公顷,水土保持林10576.47公顷,经济果木林3937.4公顷,种草455.67公顷,封育治理14082.73公顷,保土耕作4899.20公顷。新建小型蓄水保土工程991座(口、个)。

(3)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国家于2003年底启动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我省曲靖市、玉溪市的7个县(市)被列为试点县。到2004年底,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179.53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415.80公顷,水土保持林4813.93公顷,经济果木林1718公顷,种草187公顷,封育治理8799.06公顷,保土耕作1019.73公顷。修建小型蓄水保土工程2387座(口、个)。

(4)省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

为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有效带动长江、珠江流域以外的其他流域(即西南诸河流域)开展重点治理工作,1998年省政府决定分期分批对我省水土流失严重的县市进行重点治理,确定元江、文山等12个县市为首批省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县。五年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6.8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094公顷,水土保持林11493公顷,经济果木林6635公顷,种草554公顷,封育治理8685公顷,保土耕作5219公顷。兴修小型蓄水保土工程484座(口、个)。至2004年底,工程已全部竣工,建成一批高质量、高标准、好效益,具有较好示范作用的小流域。

2004年度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4.0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22.27公顷,水土保持林1804.33公顷,经济果木林604.80公顷,种草13.60公顷,封育治理1817.93公顷,保土耕作802.27公顷。兴建小型蓄水保土工程51座(口、个)。

3.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以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为主,辅之以必要的人工措施,是加快水土流失步伐,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有效途径。

(1)试点工程年度实施情况

2001年我省姚安县列入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2002年又有西山、宣威、大姚、新平、勤腊、香格里拉等6个县(市、区)列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截至2004年底,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1.52万公顷。

(2)颁行封山禁牧政策情况

西山等县(市、区)出台了封山禁牧政策,制定并颁布了相应的法规、制度。2004年度封禁38.80平方公里,累计封禁2190.8平方公里。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04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640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6168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1446万立方米,新修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可新增蓄水量58.60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04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1.05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12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3870万立方米,兴修小型蓄保土工程可新增蓄水量387.72万立方米。

通过多年来水土保持工程的开展,特别是重点工程的实施,水土流失防治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正逐步显现,治理区植被覆盖率明显提高,土壤侵蚀量减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成完整的水土保持防御体系,同时还调整了不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建成了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粮、林、果基地,促进了小流域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长治”工程区取得了农业人均基本农田增加,人均粮食产量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和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坡耕地面积减少的“三增两减”的成效。

 

 

 

 

 

第四部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04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879个,其中部级20个,省级93个,地(市)级82个,县级684个。设计投入防治资金38.97亿元,防治面积12.497万公顷,拦挡弃土弃渣70362.5万立方米。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33个,其中报水利部验收5个,省级17个,州市级3个,县市级208个。实施返还治理工程25个,投入资金428.7万元,治理面积985.4公顷。

 

随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加之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率显著提高,2004年省水利厅申批方案93个,其中:电力40个,公路24个,水利20个,煤炭3个,化工2个,钢铁2个,水泥1个,有色冶金1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6.54亿元。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17个,其中水利15个,公路2个。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情况

按照《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2004年全省验收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33个。通过技术评估或经验综合评价: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0%以上,扰动土地治理率90%以上,水土流失控制率达92%,拦渣率95%以上,林草覆盖率达35%,植被恢复系数95%以上。

第五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全省水土保持监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完成

列入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的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昭通、曲靖、楚雄、玉溪、保山、临沧、思茅、丽江8个监测分站,在2004年之前全部得到当地编委的批准,挂牌成立。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负责配置的包括监测车在内的监测设备全部到位,信息系统建设正在进行。省总站的5个数据库建设已初步完成。

2.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监测稳步推进

云南省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建设于1991年,现设有昭通二级站1个,预警点7个:昭阳区、巧家(2个)、彝良、绥江、永善和水富。十几年来,在长江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水土保持部门的指导下,昭通二级站及其所属预警点,注重人员培训、加强规范化建设、预警预报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水土保持法》、水利部令第12号、第16号等有关规定,我省自2003年10月启动对开发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先后有大朝山水电站,昆石、嵩待、元磨、砚平高速公路等一批开发建设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验收监测,为项目验收提供了科学依据。

(1)大朝山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

受业主委托,昆明理工大学从2003年10月至2004年12月对大朝山水电站实施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测。监测中,严格依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采取了实地调查法及简易水土流失观测场法和简易坡面量测法等地面观测法,结合高精度的GPS定位,利用GIS技术对扰动面积进行了核实,共出监测报告5期,对业主整改提出了建议,为监督执法部门提供了依据。经水土保持监测主管部门初步认证: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6%,扰动土地治理率98%,水土流失控制率达95%,拦渣率95.6%,林草覆盖率61.9%,植被恢复系数96.7%。

(2)昆石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测

2004年6月,西南林学院承担了昆明-石林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监测工作。监测历时半年,主要采用全面的调查法与重点地段布设监测点的重点观测法相结合,对防治责任范围内的降雨、植被、弃土弃渣及拦挡设施的防护效果进行了重点监测。监测结果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5.67%,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1.5,拦渣率98%,植被恢复系数98%,林草覆盖率为29.35%。该项目已顺利通过由水利部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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