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影响水文测站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3-04-23 17:5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出台背景

水文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水文为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生态环境修复、饮水安全保障、水土流失治理和突发性水事件应急处理等提供重要技术支撑。水文测站监测环境和水文设施是水文测报工作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云南省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水文站网管理办法》《云南省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总河长令第9号)等对水文测站的设立搬迁、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云南省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审查要点(试行)》(云水防御〔2023〕6号),鉴于涉水工程建设对我省水文监测工作影响较大,多数建设单位对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要求不明确、办理流程不清楚的现状,为规范建设工程影响水文监测相关事项办理工作,明确工程影响水文监测技术要求,云南省水利厅委托省水文局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建设工程影响水文测站审批事项办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二、起草过程

根据《云南省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第46条及《云南省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第15条要求,省水文局组织编制了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恢复实施方案报告”“迁建技术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指南和“审批事项办理指南”,2023年2月7日省水文局组织专家内审并进行了修改完善。2023年3月5日,编制组根据全省水文系统内反馈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再次内审。2023年3月21日,省水文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指南》。

2023年4月23日,云南省水利厅发布关于《指南》(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向厅机关、厅直各单位、各州(市)水务局、各州(市)水文分局征求意见。5月根据反馈意见对《指南》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3年6月29日,云南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指南》进行了技术审查。7月,编制组根据收集的意见对《指南》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指南》由正文、附件1云南省建设工程影响水文测站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附件2云南省建设工程影响水文测站报告编制大纲三部分组成。其中,正文部分主要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开展建设工程影响水文测站评价的河段范围,不同影响程度的审批事项办理要求及主管部门等;附件1明确了不同影响程度的审批事项办理流程;附件2明确了《建设工程对水文测站影响评价专题报告》《水文测站受建设工程影响迁建技术论证与建设实施方案》《水文测站受建设工程影响功能恢复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和技术要求。

四、《指南》出台的意义

《指南》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云南省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法规文件和《云南省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审查要点(试行)》,严把涉河等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涉及水文监测受影响审批、审查关,依法切实加强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重要举措,对保障水文监测工作正常开展,保障水文监测数据质量,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指南》规范了建设工程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影响水文监测相关审批工作,实现了有流程可遵循、有要求可参照,实现严把建设工程影响水文监测审批、审查关,高效完成建设工程影响水文监测功能恢复目标,对发挥水文站网的整体功能,确保水文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一致性具有重要作用。

 

相关公告:

关于征求《云南省建设工程影响水文监测相关事项办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建设工程影响水文监测相关事项办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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