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省情
云南省地处中国西南边陲,具有“连4省、邻3国”的地缘特点,东部与贵州、广西为邻,北部与四川、西藏相连,西部与缅甸接壤,南部与老挝、越南两国毗邻,全省有25个县(市)分别与老挝、越南、缅甸接界,国境线长4060公里。全省国土面积39.4万平方公里,辖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总人口4713.9万人, 5000人以上的世居少数民族25个,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1/3,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为一体的欠发达省份,气候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自然资源丰富,民族文化浓郁。
二、水情和水利发展现状
云南境内河流众多,省境内径流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908条,分属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六大水系,其中珠江、红河发源于云南省境内,其余均发源于青藏高原,为过境河流。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为国际河流,分别流往越南、老挝和缅甸等国家,也统称西南国际河流。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1278.8毫米,水资源总量2210亿立方米,排全国第三位,人均水资源量近5000立方米。滇池、洱海、抚仙湖、星云湖、程海、泸沽湖、异龙湖、杞麓湖、阳宗海等是云南著名的“九大高原湖泊”。
云南水资源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由于横断山脉深度切割,高差悬殊,地形地貌复杂,“人在高处住,水在低处流”,水资源总量丰沛但开发利用的难度大、成本高、边际效益低。
二是水资源与人口、耕地等经济发展要素极不匹配,占全省土地面积6%的坝区,集中了2/3的人口和1/3的耕地,但水资源量只有全省的5%;滇中重要经济区的人均水资源量仅有700立方米左右,特别是滇池流域不足300立方米,处于极度缺水状态。
三是由于特殊的地形环境和气候条件,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匀,雨季(5月至10月)降水量占全年总量的80%以上,干季(11月至次年4月)降水量仅占全年总量的10%~20%,加之全省94%的国土面积为山区和高原,云南自古就是一个“无灾不成年”的省份,无雨就旱、有雨则涝,水旱灾害常常交替发生,久旱之后突然发生大洪水,旱涝急转、涝中有旱相互交替的情况较为突出,且灾害频率高、灾害强度大、持续时间长、受灾范围广、损失程度深,防汛抗旱救灾形势非常严峻。
四是水生态环境脆弱,水环境承载能力低,防污治污任务重。水土流失面积超过国土面积的1/3;“九大高原湖泊”中异龙湖、杞麓湖、星云湖、滇池外海和草海常年处于中度、重度污染状态,近一半的湖泊达不到水环境功能要求。
面对我省工程性缺水和民生水利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和保障全省水安全的江河湖库连通水网体系尚未建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始终坚持把解决水的问题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不断加大水利投入力度,云南水利建设、改革、管理走在全国前列。实施了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累计向滇池补充清洁水源5.6亿立方米;建成了一大批打基础、管长远、惠民生的水利基础设施。截至2014年底,全省供水水库达到6001座,总库容125.29亿立方米,全省供水保障能力、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和水环境治理能力有了极大提升,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条件显著改善。
三、水利发展的目标任务
第一,以水网建设为核心,科学谋划和加速推进“十三五”水利发展。把水安全保障网作为云南基础设施“五网”建设的重中之重,以水网建设为重点,科学谋划和加速推进“十三五”水利发展,着力构建以滇中引水工程为骨干、大中型水源工程为支撑、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及水系连通工程为补充的“河湖连通、西水东调、多源互补、区域互济”的立体性、综合型、多功能的云南特色水安全保障网。
第二,以重大水利工程为支撑,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国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中,我省有7件拟建和3件在建项目,投资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各项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有序加快推进,滇中引水工程项目建议书进入国家最后审批程序,德厚水库、阿岗水库项目建议书已批复、可研报告上报审查审批,车马碧水库、柴石滩灌区项目建议书国家发改委正在办理立项审批。我们将积极抢抓重大建设新机遇,进一步加快7件拟建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实行前期工作州(市)行政首长负责制、项目法人责任制,细化实化前期工作实施方案,逐项逐级落实责任主体、关键节点、进度目标、开工时间。
第三,以民生水利为保障,着力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坚决打好农村饮水安全收官战,确保2015年完成国家“十二五”饮水安全规划剩余的207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抓好“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作,建设40万件以上“爱心水窖”,确保如期实现“爱心水窖”建设目标任务。加大山区“五小水利”、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建设力度,2020年完成90个重点中型灌区改造建设任务,积极推进一般中型灌区建设。力争每年发展100万亩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到2020年力争完成800万亩的目标任务。加快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强化河流综合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实施好小型抗旱水源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水电工程建设。
第四,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重点,全面系统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争取国家支持做好洱海、滇池、抚仙湖等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综合规划及建设,有序推进“十三五”农村河塘综合治理。积极推进、逐步扩大国家级、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在产业规划、园区规划、城镇规划、经济区规划等专项规划中推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力争到2020年区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纳污控制指标严格控制在规定指标内,列入省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名录水源地100%达标,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0%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比例到2020年由现在的34%下降到30%。
第五,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努力构建云南水利发展良性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和《深化水利改革专项方案》要求,继续扎实推进水行政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及市场化、水资源管理体制、参与式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和水利安全发展保障体制改革,切实做到改有所进,改有所成。当前,省水利厅将着重抓好农村水利改革试点和水利投融资改革两项任务,在全面完成农村水利改革试点建设任务、有序扩大试点范围的基础上,尽快总结改革经验,尽快推广改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