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州(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州(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州(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水利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水利厅机关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云南省水利厅机关,在2130301行政运行科目核算;
2.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局(参公管理),在2130301行政运行科目核算;
3.云南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在2130303机关服务科目核算;
4.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在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科目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编制情况:厅机关共批准行政事业编制176名,其中:行政编制126名(公务员121名、纪检监察5名);事业编制50名(参公管理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局13名),一般事业37名(机关服务中心21名、调度中心16名)。与2015年同期相比,事业编制减少了29名。调水中心独立核算减少29个。
2、在职人员情况:至2016年12月底,厅机关在职实有人数163人,其中:行政125人,事业人员38人。事业人员中参公管理人员11人(水利工程管理局11人),一般事业人员27人(机关服务中心18人、调度中心9人)。与2015年同期上报数相比,行政人员增加4人,事业人员减少28人,主要是调度中心独立核算造成的减少。
3、离退休人员情况:至2016年12月底,厅机关离退休人数126人(离休13人、退休113人),全部由社保统一发放离退休费。与2015年年相比,离休死亡一人,退休增加3人。
4、车辆情况:按照关于对省水利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云车改﹝2016﹞64号),省水利厅机关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政府公务用车平台临时解封使用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水利厅机关2016年度收入合计7,106.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06.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水利厅机关2016年度支出合计7,22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4.05万元,占总支出的42.27%;项目支出4,171.29万元,占总支出的57.73%。2016年累计支出7,225.33万元,比2015年增加2,910.33万元,增长67%,其中:基本支出比2015年增加212.99万元,增长7%;项目支出比2015年增加2,697.34万元,增长183%,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在于厅机关内部核算结构进行调整,专项经费由资财处核算划转为厅机关财务核算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水利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4.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2.99万元,增长7%;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386.22万元,较2015年减少45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5年补缴养老保险,经费支出基数大;2016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2,234.29万元,较上年增长673.65万元,增长43%;机关服务经费支出194.34万元,较上年增长44.6万,较上年增长3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水利厅机关、云南省工程管理局、云南省机关服务中心、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为完成相应的水利工作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71.29万元。与上年对比,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增加2,697.34万元,增长183.00%,主要原因是水资源安排的支出增加2,131.83万元,增长1231.92%。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全省水资源保护规划、水资源费征收、省级防汛系统管理、运行和维护、省级抗旱应急预案编制、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机关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5.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10.33万元,增长67.45%,主要原因为水资源安排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支出及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农林水支出6,680.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5%。主要用于水利行业管理、水资源节约保护、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毁修复、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4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省水利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机关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11万元,完成预算的9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7.21万元,完成预算的43.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26万元,完成预算的115.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64万元,完成预算的82.3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水利厅机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9.61万元,下降16.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7.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7.92万元,下降3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3万元,增长23.8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15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水利厅机关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大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21万元,占8.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26万元,占62.97%;公务接待费支出57.64万元,占28.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21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5人次。主要用于中瑞合作气候变化下金沙江流域与水资源综合风险管理项目交流。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6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2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水保监测等水利系统日常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64万元。
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水利部门到我省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省市水利部门人员到我省学习交流。省水利厅机关2016年共发生国内接待211个批次,接待人数310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水利厅机关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13万元,比上年减少62.83万元,下降了15.00%,主要原因是压缩了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省水利厅机关及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云南省水利厅机关资产总额 6,643.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51.34万元,固定资产 2,686.88万元,无形资产5.4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38.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9.45万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211.01万元;新购置办公设备及家具66.99万元;资产分类调整减少办公设备资产5.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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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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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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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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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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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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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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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6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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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1.34
|
2,6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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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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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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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
3,9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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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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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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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省水利厅2016年政府采购金1,633.9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75.79万元;工程类采购金额19.92万元;服务类采购金额1,538.26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省水利厅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后,移交云南省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置或报废处置的车辆,处置程序尚未全部完成,固定资产车辆账务未完成账务处置。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