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云南省水利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在云南省水利厅网站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云南省水利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华山南路78号云南省水利厅办公室,邮编:650021,联系电话:0871-6360251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水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助力云南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省水利厅以云南省水利厅网站、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主动公开信息,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79条,网站上公开信息4878条,新媒体公开2401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182条,其中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开信息31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公开信息899条,社会公益事业公开信息252条。新冠肺炎疫情公开信息16条。全文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答复50件及厅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年度总体情况。2021年在中央电视台、中国水利报、人民长江报、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日报等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刊载515条云南水利新闻稿件。
(二)抓好依申请公开。2021年省水利厅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1件,其中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18件,电子邮箱申请1件,信函申请2件,当面申请0件。对21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按时办理,其中7件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2件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5件逾期未补正。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维护和监管工作,坚持依法依规、服务群众、安全发展的原则,力求将厅网站和“云南水利”微信公众号建设成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及时回应关切的便民服务平台。
(五)严格监督保障。2021年组织了2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强化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每年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省水利厅年度综合考核,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在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确保了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按照各级部署,结合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推进、指导、监督与考核工作。二是继续强化厅网站建设和管理。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拓宽公开途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省水利厅在2021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