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泸西县板桥河水库扩建项目前期工作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水库工程建设实行分级负责立项审批制。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下发政府出资水利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2296号),明确列入国家规划、库容小于10亿立方米、坝高低于70米的大型水库的立项审批权限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泸西县板桥河水库扩建工程总库容1.15亿立方米,坝高38米,为大㈡型水库,按新的管理办法立项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目前,泸西县板桥河水库扩建工程由于尚未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的《水利发展“十三五”相关规划》,由于缺乏规划依据使得省级暂不能开展立项审批工作。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积极指导红河州开展泸西县板桥河水库扩建工程前期论证工作,科学协调处理好泸西县板桥河水库扩建工程与在建及规划水利工程之间水资源配置关系,合理确定工程水库建设任务及工程规模,在此基础上适时做好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汇报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列入国家有关规划,为项目立项建设奠定基础。
十分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18年5月21日
(联系人: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刘丁玮
电 话:0871—6360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