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02 15:15       浏览次数:

云水人复函〔2021〕7号

张越松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石屏灌区的建议》(第01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石屏灌区是列入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建设计划内项目,新建石屏灌区对优化配置水资源,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提高灌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城乡供水条件,改善异龙湖水生态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省水利厅高度重视石屏灌区的建设,截至目前已累计安排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3000万元。2020年12月,省发展改革委以“云发改农经〔2020〕1265号”文批复了石屏灌区可行性研究报告,2021年2月,石屏灌区正式开工建设。建议红河州进一步加快石屏灌区前期工作,尽快上报石屏灌区初步设计报告,确保项目尽早全面开工建设。

三、按照《重大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大型灌区工程,西部地区按项目骨干工程资本金的60%予以补助。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加强与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指导红河州开展好资金筹措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