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许可〔2021〕4号
镇沅鸿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向本机关提出镇沅鸿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章田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020-530825-06-02-055092)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0年12月25日依法受理。本机关委托中介机构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镇沅鸿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章田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公司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关于镇沅鸿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章田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彭晓芬 0871—63602525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