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许可〔2021〕12号
宣威市海锦矿业有限公司海子煤矿:
你单位于2020年12月21日向本机关提出宣威市海锦矿业有限公司海子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020-530381-11-02-013929)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本机关于2020年12月25日依法受理。本机关委托中介机构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宣威市海锦矿业有限公司海子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关于宣威市海锦矿业有限公司海子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贺莉莎 0871—63619744
《关于宣威市海锦矿业有限公司海子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