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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至21日,按照王予波省长4月18日在生态环境部网站通报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上的批示精神,省河长办主任、水利厅厅长刘刚带队到保山督导东河问题整改工作,分析研判东河水污染问题产生的原因,指导河长制如何在东河保护和治理工作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市(区)河长办(水务局)、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和隆阳区委相关人员参加。
4月21日上午,督导组对东河坝区段沿线进行了实地查看,查看了妻贤段、板桥段、第二污水处理厂、易畴河、青华段、第一污水处理厂、红花河、双桥段和大沙河,相关负责人汇报了东河干、支流水质变化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4月21日下午,在市水务局召开了座谈会,刘刚传达王予波省长在生态环境部网站通报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上的批示精神,听取与会人员的汇报,分析研判了东河水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工作短板。会议指出,隆阳区东河受流域内13个乡镇(街道)沿线居民生产生活、工贸园区及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源威胁,特别是中心城市及沿线镇村污水收集管网严重滞后,现有的一污厂和二污厂处理能力严重不足,三污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滞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问题值得深思,不能久拖不决,需要认真分析,研究整治措施和办法。
刘刚提出要进行深刻的反省,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及时改正,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湖长制的部署要求,并对下步河长制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严的工作作风、更好的工作态度、更实的工作措施抓好河长制工作;二是认真按照东河环境综合治理任务分解方案,细化河长制工作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三是要切实提高河长办分办、督办和督促落实能力,把每项工作做细做实,针对上级河长及各级督察反馈的问题,切实压实各级各相关部门的责任,紧盯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加强工作调度及提示,督促河长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五是要举一反三,抓紧制定河长制工作要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