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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动新阶段云南水利高质量发展”专题党课的通知
来源:机关党委(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2-12-05 09:36       浏览次数: 【字体:

水直党〔2022〕57号

厅机关各党支部、厅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省直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中共云南省水利厅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安排,现就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我来讲”专题党课活动通知如下:

一、主讲对象

(一)厅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厅直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含厅直单位所属党支部、党总支书记)。

(二)鼓励水文局、设计院、水科院3个单位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到所在党支部或党支部联系点讲党课,鼓励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老党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代表、党支部(总支)副书记和委员讲党课。

(三)主动邀请厅党组班子成员、厅级领导干部为所在党支部、联系点党支部和分管处室(单位)党员干部讲党课。

二、党课主题

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动新阶段云南水利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谋划,聚焦兴水润滇和“四大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聚焦本处室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和中心任务,聚焦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通过“党课开讲啦”“领导干部上讲堂”“双微”等方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我来讲”专题党课。

三、授课对象

本支部或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联系点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听课,邀请党外干部和群众参加。

四、完成时限

基层党组织书记讲授专题党课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我来讲”专题党课活动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省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厅党组明确的工作要求,各级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示范,抓好落实,带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

(二)确保党课质量。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学习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撰写党课教案,精心做好授课准备,用党员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听得懂的话语讲好专题党课,确保通过党课教育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员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决策部署上来,真正转化为推动新阶段云南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厅直属机关党委将根据各级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题党课的情况,择优遴选优质党课推荐上报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参加优秀党课评比。

(三)做好宣传报备。各级基层党组织要依托厅网站“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云南水利”微信公众号和“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云岭先锋”App等做好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要认真按照《中共云南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党课制度的通知》(〔2022〕—89)做好党课教案(讲稿、提纲)、课件(PPT)报备工作,并于授课结束后10日内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我来讲”专题党课活动统计表》一并报厅直属机关党委。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党课活动中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宣传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党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准确开展宣传,牢牢把握党课和宣传报道的主导权、话语权,最大限度凝聚党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和社会共识,坚决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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