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7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3-28 16:01       浏览次数:

云水函〔2023〕61号

省农业农村厅:

按照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民盟云南省委提出的《关于做好我省横断山区金沙江上段流域内水生态保护的提案》(第079号)涉及省水利厅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暨2022年度省总河长会议要求,进一步全面推进全省河流保护管理工作,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于2023年1月8日以云南省总河长令第9号印发。《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基本建成安澜河流、清洁河流、绿美河流、幸福河流的总体目标,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四个方面统筹提出了40项主要任务,并从压实河长制责任、完善河长制制度等方面制定了10条保障措施,长江流域管理保护及治理措施进一步升级。

二、进一步强化长江流域水生态、水环境保护

(一)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工作采取“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严格监管”,形成了以法治、制度为引领,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互联网+监管”等常规监管为保障,遥感监管、信用监管、履职督查、专项督查、专项执法同发力的全覆盖监管格局。全省从2018年开始实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定量掌握并及时发布了最新水土流失状况。不断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等信息技术在监管、治理、监测等各项工作中的应用,遥感监管监测成效显著,2021年以来,长江流域共发现950个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共认定200个违法违规项目,现已全部完成整改,有效在长江流域生产建设项目领域形成强大震慑。

(二)强化水土保持国策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宣贯为重点,加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水土流失问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普遍增强。2021年以来,昆明百草园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元谋金雷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楚雄州双柏县、曲靖市马龙区、金沙江龙开口水电站、楚雄州牟定县、腾冲市和顺生态清洁小流域、云南澜沧江苗尾水电站工程8个项目(县)成功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园、工程)。

(三)建设绿美河湖生态环境。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省水利厅抢抓机遇,以实施绿美湖泊工程、绿美水库工程、绿美河流工程、水利风景区绿美提升工程“四大工程”为抓手,在河(湖、库)滨带等适宜区域,推进“植绿”“管绿”“增绿”“扩绿”“护绿”,构建河湖沿岸绿化美化生态景观。2022年度在长江流域实施绿美河湖建设项目124个,完成投资8.17亿元,累计完成绿化面积5.57万亩(0.37万公顷),增加绿化河道长度751.1公里,种植树木401.49万株,切实增强河湖流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三、进一步优化长江流域区域水资源配置

省水利厅有序推进重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印发金沙江等5条跨州(市)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推进跨县(市、区)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配合流域委做好乌江、赤水河、牛栏江、北盘江、黄泥河、西江等跨省江河流域水量调度工作,及时报送流域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和总结。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理和执法监管,严格履职尽责、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推进协同共治,全面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不断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