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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6月30日,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起,持续三年的国企改革行动已经落下帷幕,如今,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行动计划已如火如荼地展开,原普洱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于2022年2月完成转企改制,更名为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院公司),成为普洱市市属国有独资企业。设计院公司在顺利完成事转企的身份转换后,已进入本市国资管理体系中,具备国有企业的使命与责任,设计院公司也融入了新一轮国企改革中。
整体改革情况
设计院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共有员工108人,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咨询、勘测、设计等工作。持有工程勘察、工程测绘、水利行业专业设计资质、电力行业专业设计资质、水资源论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共6项乙级资质。
设计院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普洱市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工作,在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优化企业内设机构,完善子公司管理、强化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其中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方面,设计院公司结合行业特征及业务特点,探索出适合自身的以岗位价值与业绩贡献为主导付薪的全面薪酬体系。
改革案例介绍
设计院公司自成立起一直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咨询等工作,是作为以人为核心资产、以技术为核心价值的典型企业,对人的评价与激励永远是最核心且棘手的管理问题。在设计院公司内,不同的人员类型的薪酬分配体系设计思路必然有所差异,如何根据人员的类型差异、职责范围及价值贡献确定薪酬分配模式一直都是难点。
设计院公司的职能人员的岗位定位是对于公司内行政、财务、人力资源、生产、经营等工作的履约和服务,但改革前的职能人员薪酬取决于工龄、职称,事业色彩较为浓郁,与本身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关联不大,不可避免造成论资排辈的现象。为了打破这一局面,设计院公司在完成定机构、定部门和定岗位的“三定”工作成果基础上,遵循“以岗定薪、按绩取酬”的原则,利用岗位价值评估方法来对职能岗位的相对价值进行评价,并以此确定职能岗位的定薪依据。
设计院公司的生产人员是从事项目生产、管理与服务的一线人员,也是公司效益的直接创造者,对于生产人员的激励机制设计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司内生产积极性的提升和生产规模的扩大。设计院公司内对于生产人员的薪酬分配也具备同类设计院的特点,采用产值提奖的方式,通过计算项目产值指导薪酬分配,一定程度上体现各专业的工作量、协同配合及项目本身的规模和难度差异。此类分配模式也比较符合设计项目多专业配合、多流程推进、项目非标准化的特点。但随着水利行业建设投资增速放缓,且政府投资始终作为行业主要的投资主体,政府部门紧缩的财政政策影响设计院公司的收入。在更严峻市场挑战和更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在分配方式中激励更多效益创造成为必须。秉承“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激励原则,设计院公司在完善原有项目产值分配的基础上,坚持向部门要效益,向项目要效益,统计部门管理运营成本,合理预测项目利润,追求部门效益和项目效益的再扩大,使得生产人员重视项目利润,通过扩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控制生产成本等方式提升效益,继而实现公司的发展和整体效益的提升。
改革经验总结
国有企业一直都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主体、重要力量。国企改革的新三年计划要求,国有企业的发展将着力从速度规模型向质量效率型发展转变。因此,设计院公司在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促进公司发展为主要目的,企业只有高质量、可持续、高效的发展,才能推动改革与提升。对于企业的效益分配和薪酬改革也如此,既要把蛋糕做大做实,又要关心把蛋糕分配得好;控制成本,力求利润最大化;既要注重规模贡献,也要讲究人均效益。将企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到效益分配和薪酬管理的指挥棒里,也才能推动改革国企的步伐。
其次,设计院公司作为轻资产型技术单位,对员工的重视和满足核心员工的需求也是改革是否成功有效的重要衡量标准。让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员工有舞台,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员工有警醒;让各类型员工感受不到差别。让创造业绩的核心员工感受到公正的待遇。
最后,国企改革将始终是一项长期奋斗的过程,而经验学习和交流可以帮助改革事半功倍。设计院公司在企业改革过程中积极与兄弟单位、行业协会进行交流,总结普洱市大国企和兄弟单位的改革经验,在实施自身改革时避免走弯路、走错路,走出一条适合自身、迎合市场、契合发展要求的改革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