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家兴代表:
您提出的《协调解决金厂河大(2)型水库工程与墨江县大型灌区项目纳入相关规划的建议》(第96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依法交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研究部署2024年办理工作。
收到您所提出的建议后,省水利厅办理处室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办理过程中积极与您沟通交流,最终就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对于“金厂河大(2)型水库工程与墨江县大型灌区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经初步论证,项目有充分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但未纳入国家‘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及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目前金厂河水库与墨江灌区处于工程规划论证阶段,省水利厅已将金厂河大型水库、墨江大型灌区列入《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为前期工作的推进提供规划依据。同时,省水利厅已将墨江灌区作为新建大型灌区上报水利部请求纳入《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希望“省级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金厂河大(2)型水库工程与墨江县大型灌区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修编)》并补充纳入相关综合规划。”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3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期评估,省水利厅积极进行了汇报协调,但由于2个项目尚处于前期论证阶段,均未能列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做好未来5年—7年水利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的有关工作安排,省水利厅于2024年5月10日将金厂河水库、墨江灌区工程作为重点储备项目上报水利部,目前水利部正组织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指导普洱市、墨江县水务局加快推进金厂河水库与墨江灌区工程的前期论证工作,为项目纳入国家新一轮有关规划提供有力依据,同时积极协调水利部等国家部委,争取将项目纳入《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水利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等国家规划。
十分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