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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水利局到4县(市)开展重点水利项目督导检查工作
来源:怒江州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7-04 09: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快推进全州重点水利项目特别是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6月24日至27日,怒江州水利局和州发展改革委组成工作组,到各县(市)开展重点水利项目督导检查。督导组检查了贡山县怒江江堤建设工程(一期)、福贡县怒江干流上帕段治理工程、福贡县怒江干流匹河段治理工程、怒江干流泸水市三界桥至冷水沟段防洪治理工程、怒江干流泸水段(碧福桥至小沙坝)防洪治理工程等主要支流治理工程推进情况及兰坪县腊岔箐水库、泸水市志本河水库等工程推进情况。

督导组指出,一是当前各县(市)增发国债项目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工作相对滞后、资金使用率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水利高质量发展。二是项目法人单位对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管有差距,导致工程建设进展缓慢。三是部分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部分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仍有短板和弱项。

督导组要求,一要严格按照《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盯紧盯牢国债资金使用,采取调度分析、抽查检查等方式,确保所有项目务必在6月份开工,确保年内完成支付国债投资100%。二要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根据《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绩效目标的要求,当年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年内要完成投资80%以上,资金支付率达到65%以上,次年完成全部投资任务,各县(市)要提高认识,加快推进未完工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完成所有投资任务。三要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增发国债项目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明确时间节点,厘清责任分工,做到专人负责,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四要扛牢安全生产和质量责任,在建水利工程在施工作业的过程中落实好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和工程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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