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相关网站
- 全国有关水利网站
- 省市有关水利网站
- 云南省有关水利网站
嘉丽泽洪痕海拔石刻位于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镇罗邦村与黑山村之间的鲇鱼洞洞口左侧石壁上,石壁最高5.5米,最宽6米。
石刻记录了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嘉丽泽洪水水位痕迹,并标明了水位的海拔。石上还刻有李若瑜题的“民元洪水令人惊,四十八村尽当心。河泊毕屋梯三级,全仗春收度长生。”嘉丽泽洪痕石刻的最后记录时间是民国三十四年,落款为“嘉丽泽水利工程处制”。
嘉丽泽位于嵩明县满明坝子东南面,地势低洼,海拔1896米—1900米,治理前为一浅水湖泊。明、清及民国时期,水面积约3万亩,占坝子总面积的5%。
嘉丽泽在治理前,因上游有8条河流汇入,径流面积910平方公里,每遇暴雨季节,山洪暴发,加之出口河道一牛栏江河道弯窄,河底呈倒坡,故宣泄不畅,积水成湖。复因湖区地势低洼平坦,在过去湖区内无围堤设施的情况下,有“水涨三寸,即淹没数千亩”之说,甚至湖滨较远地区的村镇和耕地也时有洪涝灾害。
从清代雍正年间,开明人士就开始整治嘉丽泽水患。民国二年(1913年),云南提督蔡锷视察嘉丽泽,提出组建嘉丽泽水利局,并任命云南省参议院议长赵伸为水利局局长,主持治理嘉丽泽水患。民国二十年(1931年),嘉丽泽水利局改组为水利工程处。从清代至民国再到新中国成立以后,历代前辈励精图治,前赴后继,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上游各河修建了系统的蓄水工程,嘉丽泽农场历经数次大规模的河堤“大会战”,控制部分洪峰,打通牛栏江,泽内筑堤防洪,终于彻底消除了嘉丽泽水患。
该石刻不仅是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嘉丽泽及嵩明坝子水文环境的实物资料,同时也见证了新中国成立后嵩明人民治理嘉丽泽及嵩明坝子水患取得的成就。
2002年7月,嵩明县人民政府将其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5月,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关于水文石刻,你知道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