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溪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提升农村供水保证率、助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7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省发展改革委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把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作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二是及时传达布置。省水利厅及时召开厅机关建议交办会,认真传达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会议精神,以提升办理工作质效和代表满意度为导向,明确建议办理工作要求。三是落实办理责任。按照《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云人办发〔2025〕10号)要求,省水利厅立足职能职责,主动担当,围绕您反映问题及提出建议,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并积极与您沟通协商,取得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您反映“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标准不高(特别是2015年以前的农村供水项目),旱季会出现水源减少导致临时性缺水问题;雨季会出现因供水设施老化或受自然灾害破坏供水设施引起工程性缺水问题,导致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建设、水源保障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香格里拉市农村供水基础设施薄弱,2015年前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普遍存在设计标准低、净化设施简陋问题,部分工程未配备消毒设备,早期管网老化率较高,导致工程性缺水,加之高原丘陵地区受喀斯特地貌影响,旱季地下水位下降,供水保证率较低,雨季暴雨引发山洪灾害,供水管道事故频发,临时性缺水周期较长。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供水保障,提升农村供水水平,助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十分必要。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农村供水水源工程建设,助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1—2024年,香格里拉市已实施三岔河中型水库、纳帕海防洪整治隧洞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等项目;上江金江灌区已列入《云南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设计灌溉面积4.69万亩,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及批复工作后,可开展项目竞争立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依托国家水网规划,谋划和建设一批水利工程项目,加快骨干水系互联互通,增强跨流域水资源调配、区域水资源协同调度能力,加快实施蓄引提(调)水工程,提升水源工程调蓄能力并减少小微水源依赖,切实发挥工程效益,保障极端天气影响下农村正常供水水平,助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二是关于建议“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在香格里拉市范围内建设一批具备规模化、标准化、集中化的高质量水厂工程”。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1—2024年,累计下达香格里拉市71183万元用于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并安排507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目前,香格里拉市城乡供水建设项目已列入《云南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涉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1件、集中供水规模化工程3件,总投资1547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水源工程20处、新建输水管网52.28公里、新建配水管网466.51公里,为水厂配备净化消毒设施18套,工程建成后服务人口3.64万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迪庆州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计划,积极指导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集中化的高质量水厂和管网工程,搭建水源—水厂—管网三级物联网监测管理体系和水质实时监测平台,覆盖取水口至末梢管网全流程监管,全面实现县域统管,逐步形成工程设施完善、管护专业规范、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是关于建议“加大对香格里拉市给初楚水库、贡赤水库、尼西乡调水工程、三坝乡江边村连通工程等一批重点农村供水水源工程扶持力度”。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积极支持香格里拉市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给初楚水库、贡赤水库、尼西乡调水工程、三坝乡江边村连通工程4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还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其中,给初楚水库已纳入国家专项规划支持建设,下一步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贡赤水库、尼西乡调水工程、三坝乡江边村连通工程3个项目未列入国家规划支持建设。目前,香格里拉市在建、拟建的重点水利工程较多,按照“实施一批、前期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原则,需把政府投资能力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前提,优化项目推进次序和建设节奏,提出切实合理的建设时机和资金筹措方案。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将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委汇报,争取将纳入省级规划的水源工程、灌区工程和贡赤水库、尼西乡调水工程、三坝乡江边村连通工程等项目纳入国家专项规划,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适时推动工程开工建设。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水利事业,并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