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9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8 11:20       浏览次数:

杨成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贡山县卡娃河水库的建议》(第599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研究安排2025年工作。收到建议后,省水利厅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答复意见,与您充分沟通协商,取得了您的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现有水厂已无法满足城区发展的需求,城区供水矛盾进一步突显”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规划建设的贡山县卡娃河水库工程总库容110万立方米,规模为小(1)型,工程建成后可有效提升规划区1.8万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保障水平,对支撑贡山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边疆地区民族团结、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将卡娃河水库纳入省级‘十五五’规划,并在项目前期以及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水利厅高度重视贡山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已计划将该项目纳入当前正在编制的《云南省“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指导督促怒江州、贡山县水利部门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