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8 11:23       浏览次数:

李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岔河水库建设的建议》(第674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第一时间召开2025年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传达学习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有关精神,研究安排今年的办理工作。省水利厅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与支持方向,与您沟通办理意见,并取得您的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永平县岔河水库因资金缺乏,严重影响工程整体推进的问题。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永平县岔河水库是国家规划内重点项目,目前建设资金缺口大,需多措并举筹集资金,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帮助协调争取永平县岔河水库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0万元和省级配套资金26147万元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2023年已下达中央增发国债资金16200万元。2024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国家对中型水库的资金支持渠道由原来的中央预算内资金调整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按照“已下达过资金的项目维持原补助比例”的规定,该项目申请中央资金额度为20000万元。2025年2月,我们已按要求将永平县岔河水库项目纳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清单,申请资金3800万元。二是省水利厅将积极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进一步优化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确保重点水利项目省级配套资金足额落地。同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指导永平县盘活存量优质资产,谋划推进“取水贷”“水利+”等融资模式,多元化多渠道筹措建设缺口资金,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持续加强对大理州、永平县水务局的指导,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推动项目资金落实。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