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5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8 15:03       浏览次数:

施文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南涧县拥政水库工程建设资金的建议》(第952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研究安排2025年工作。收到您提出的意见后,省水利厅对建议内容及时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与您沟通办理意见,并取得了您的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南涧县拥政水库融资难、争取资金难、项目资本金不到位等”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水利项目公益性突出,建设资金的落实应以政府投资为主,市场化融资为辅。南涧县拥政水库的建设资金的筹集应按照争取中央投资、市场化融资、地方配套等多措并举,想方设法,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建设持续推进。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省人民政府给予上报争取拥政水库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资金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支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2023年已下达中央增发国债资金16200万元。2024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明确国家对中型水库的资金支持渠道由原来的中央预算内资金调整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由于该项目未列入国家《中型水库建设实施方案》及水利领域“两重”建设实施方案,暂不符合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条件。二是2022年已下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2300万元。2025年,指导大理州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继续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412万元,目前,已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的初审并上报国家有关部委。

(二)关于省人民政府督促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按时足额注入尚未到位的注册资本金、项目资本金共计6020.27万元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水利厅将积极协调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省人民政府第30期会议纪要要求,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注入尚未到位的注册资本金、项目资本金。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继续指导大理州、南涧县积极筹措项目资金,不断创新水利投融资改革,盘活存量优质资产,统一谋划推进“取水权”质押、资产整合等差异化融资,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