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30000002420251111001
信息所属单位
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机构
水资源处
成文日期
2025-11-11
名  称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云南华宁新九龙投资有限公司禄丰水电站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云水许可〔2025〕99号
发布日期
2025-11-11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云南华宁新九龙投资有限公司禄丰水电站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11-11 17:12       浏览次数:

云南华宁新九龙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10月21日向本机关提出玉溪市华宁县禄丰水电站(项目代码:2016-530424-44-02-009323)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取水的申请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的有关规定,以及云南润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你单位提出的取水许可延续申请材料技术评估意见,云南省水利厅决定准予云南华宁新九龙投资有限公司禄丰水电站(以下简称“禄丰水电站”)延续取水。现就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禄丰水电站坝址位于玉溪市华宁县与昆明市宜良县交界处的南盘江中游河段,是《南盘江流域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十级开发方案中的第四级。总装机规模40兆瓦(2×20兆瓦),多年平均发电量1.816亿千瓦时,年利用小时4540小时,多年平均年取水量132205万立方米。2015年云南省水利厅首次核发南盘江禄丰水电站取水许可证,后分别于2015年、2020年进行过2次延续,延续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日,取水许可证编号为:B53042482021-0025。

二、同意禄丰水电站延续取水,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核定年取水量为132205万立方米不变,为河道内用水,取水水源为南盘江。

三、你公司要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蓄水调度运行方案及防洪度汛要求进行水电站运行调度。

四、你单位应落实最小下泄流量保障措施,根据审批要求下泄最小流量,坝址最小下泄流量不小于4.90立方米每秒。加强对最小下泄流量泄放及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最小下泄流量泄放及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做好监测台账记录,并将监测信息接入全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平台。

五、你单位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云南省水利厅报送本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并严格按照云南省水利厅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时,应当报经云南省水利厅批准。

六、禄丰水电站退水为发电尾水,排入南盘江。你单位应落实发电尾水水质保障措施,不影响下游水质。

七、你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对本项目计量设施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准确可靠。

八、你单位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云财规〔2024〕18号)有关规定,向相关税务部门缴纳水资源税。同时接受相关水利部门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

九、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编号为B53042482021-0025,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若需要延续,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有关规定向云南省水利厅提出延续取水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和办理取水许可手续;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云南省水利厅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云南省水利厅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