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要求,云南省水利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2024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申报工作,经纳税企业自主申报、县级初核、州(市)级复核、省级抽查、专家论证等程序,形成了《云南省2024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5年3月17日至2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云南省水利厅(全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反映,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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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利厅
2025年3月17日
云南省2024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