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30000002420260324001
信息所属单位
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机构
水资源处
成文日期
2026-03-24
名  称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500千伏禾甸输变电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云水许可〔2026〕21号
发布日期
2026-03-24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500千伏禾甸输变电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03-24 17:54       浏览次数: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3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500千伏禾甸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2-530000-04-01-975883)取水许可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3月16日依法受理。本机关委托云南润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取水许可申请进行了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和资料修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依据《500千伏禾甸输变电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省水利厅决定准予500千伏禾甸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取水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500千伏禾甸输变电工程项目位于祥云县禾甸镇上莲村,2025年4月17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0千伏禾甸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5〕319号)核准立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1000兆伏安禾甸变电站、500千伏出线4回、220千伏出线5回。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等产业政策,已列入云南省发展规划。

二、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项目区无城乡供水管网覆盖,在禾甸站址内新建水井1口,采用潜水泵提取地下水,用于建成后的生活、消防用水及项目施工期的生活、施工用水。

三、同意项目施工期年取水量为0.365万立方米,运行期年取水量为0.165万立方米。

四、项目取水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符合节水评价要求,满足祥云县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

五、基本同意《报告表》施工期和运行期退水处理方案,退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大理祥云地下水水源涵养区水功能区影响较小。

六、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因地制宜采用节水新技术,降低管网漏损率,提高用水效率。

七、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并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按规定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校验,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准确可靠;安装数据传输设备,保证工程取水计量信息等接入云南省取用水管理信息平台。

八、你单位应及时向省水利厅通报工程建设情况。取水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省水利厅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的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并颁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事项

(一)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省水利厅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二)若本工程取水事项发生较大变更,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三)你单位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南省水利厅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