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30000002420260426001
信息所属单位
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机构
规计处
成文日期
2026-04-26
名  称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云南省临沧市大勐统河灌区工程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云水许可〔2026〕27号
发布日期
2026-04-26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云南省临沧市大勐统河灌区工程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04-26 20:20       浏览次数:

临沧市澜沧江临沧片区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管理局:

你单位于2026年4月20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云南省临沧市大勐统河灌区工程(项目代码:2311-530000-04-01-168571)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4月20日依法受理。本机关委托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对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和资料修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沧市大勐统河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农经〔2025〕343号),本机关决定准予云南省临沧市大勐统河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临沧市大勐统河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意见》。

 

 

云南省水利厅

2026年4月26日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临沧市大勐统河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意见

《关于申请云南省临沧市大勐统河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云南省临沧市大勐统河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建设任务为农业灌溉和城乡供水,为边疆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造条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为56.11万亩,其中,现有水利设施保灌面积10.72万亩,新增灌溉面积33.2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14万亩;常规灌溉面积33.82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2.29万亩。

二、大勐统河灌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库枢纽工程、取水坝工程和渠(管)系工程,其中,水库枢纽工程为新建忙东中型水库1座;取水坝工程包括新建取水坝1座、重建取水坝4座、修复取水坝3座;渠(管)系工程包括新建骨干渠(管)道工程50条总长258.02千米,已建和在建渠道续建配套16条总长120.21千米。

三、大勐统河灌区工程为Ⅱ等大⑵型工程。忙东水库主要建筑物溢洪道、导流泄洪放空隧洞及输水隧洞建筑物级别均为3级,大坝坝高超过70米,级别提高一级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取水坝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消能防冲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输水工程忙东干管和德党干渠扩建(设计流量大于5立方米每秒渠段)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其他干管、分干管〔忙腊鸭塘分干管、忙东分干管、康云干管、郭康干管、康家坝南干渠(管)〕设计压力大于300米水头的管段建筑物级别提级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其余新建渠(管)道、续建渠(管)道及渠系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忙东水库坝后左岸冲沟采用排洪沟截排至下游,因其邻近大坝,洪水标准按4级排水建筑物的上限值取值,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四、工程初设阶段征地总面积15527.07亩,其中,永久征收2479.11亩,临时占用13047.96亩。工程不涉及搬迁安置人口,至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367人,采取一次性补偿安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为55918.54万元。施工总工期为48个月。

五、工程涉及大雪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永康镇小田坝“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均已取得主管部门同意意见。工程建设涉及永久基本农田3104.66亩(其中,永久征收134.23亩,临时占用2970.43亩),省搬迁安置办已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

六、忙东水库及新建杨柳洼取水坝和续建配套7座取水坝枯期生态流量采用多年平均天然流量的15%、汛期取多年平均天然流量的30%下泄。忙东水库11月—翌年5月生态流量为0.371立方米每秒,6—10月为0.742立方米每秒。新建杨柳洼取水坝和续建配套7座取水坝枯期11月—翌年5月生态流量为0.011—0.772立方米每秒,汛期6—10月生态流量为0.023—1.545立方米每秒。

七、按2026年2月价格水平,审定的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19616.74万元。该工程资金筹措意见为:遵循“两手发力”的总要求,按照现行政策努力筹措资金,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的支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引入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八、临沧市要严格落实“软建设”有关要求,统筹抓好“硬投资”和“软建设”,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配套工程要整装推进、同步实施,发挥工程整体效益。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组织项目实施;加强林地、土地等要素保障和资金管理;确保按照批复的施工工期、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完成;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移民安置方案,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九、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按规定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和维护经费,提升工程运行管护的标准化水平,保障工程长期可靠安全运行和稳定发挥效益。工程竣工验收由省水利厅或省水利厅委托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