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6-08-18 08: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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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州(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州(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州(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水利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承担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省水利厅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处室),包括:办公室、河长(湖长)制工作处、规划计划处、政策法规处、资产财务处、水资源处、建设运行管理处、水土保持处、农村水利水电处、监督处、水旱灾害防御处、科技外事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25个,分别是:

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全额拨款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省水利工程管理局(全额拨款非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

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全额拨款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省水文水资源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昆明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昭通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曲靖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玉溪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楚雄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文山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西双版纳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德宏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丽江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省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

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

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省调水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省水利厅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省水利厅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省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其他事业单位21个,分别是:

省水文水资源局本级、省水文水资源局昆明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昭通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曲靖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玉溪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楚雄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文山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西双版纳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德宏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丽江分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省调水中心。

纳入省水利厅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省水利厅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原因为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省水利工程管理局、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由省水利厅(本级)统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省水利厅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3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省水利厅2025年末其他人员2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3人(离休11人,退休2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98人(离休0人,退休1098人)。

车辆编制117辆,在编实有车辆7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省水利厅党组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水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水旱灾害防御取得全面胜利。认真落实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部署。抗旱保供水工作精准有效。纵深推进“地下找水、天上要水、山泉引水、应急调水、全民节水”五个行动,确保城乡供水和农业用水安全。完成105.53亿立方米库塘蓄水,库塘蓄水首次突破100亿立方米。洪水防御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落实防汛“1262”预警叫应机制,成功应对24轮强降雨、12次编号洪水、210场次超警戒洪水,2024—2025年避免山洪灾害人员伤亡。

2.水网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原立体水网加快构建。争取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加快推进滇西北、滇南2件重大国家水资源战略储备工程。印发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江河保护治理措施72条。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滇中引水一期工程累计掘进723公里,占主、支洞总长765公里的94.5%;二期配套工程输水隧洞开挖118.2公里,占线路总长的87.5%。新时代元阳梯田建设稳步推进。潞江坝、大勐统河、瑞丽江3件大型灌区开工建设,弥泸、腾冲、石屏、保山坝、耿马5件大型灌区加快建设,景腊、宣威等31件大型灌区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3.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涉及建设任务的103个县(市、区)全部开工,开工项目290件,累计完工项目157件,服务人口453万人。出台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指导意见,78个县(市、区)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

4.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河湖保护治理成效显著。出台《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重点高原湖泊“9+1”法规体系全面构建。深入实施“三治一改善”,严格“两线”“三区”空间管控,建立“一湖一本账”调度机制。滇池、洱海等重点高原湖泊水质稳定向好,杞麓湖、异龙湖实现脱劣,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100%达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严格实施用水“双控”、节水“三同时”、计划用水等管理制度,建成取用水管理信息平台。水土保持工作有力有效。印发《关于持续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全国水土保持业务培训班在昆明举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2.82平方公里。指导完成12个项目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交易金额4695万元。

5.水利改革纵深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在94个已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植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六项机制”,涉及灌溉面积119.73万亩;在120个县(市、区)开展“百县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2.34万亩。水利投融资改革成形起势。落地“取水贷”“节水贷”融资180单,授信额度54.27亿元。完成水权交易2063单。涉水新业态开发利用稳步推进。聚焦云南“三水两热”资源优势,完成《云南省涉水新业态开发利用初步调研报告》,围绕6个领域提出76条可行路径。水库物业化管理经验全面推广。探索形成“水库保姆+运管矩阵”“水库保姆+水经济”“水库保姆+灌区”等多元化、可持续运营管护机制。4304座小型水库实现专业化管护,出版《“112+”“水库保姆”管护模式》教科书。

6.行业管理水平持续提升。行政审批规范高效。全省审批取水许可2186件、水土保持方案3005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210件,涉水审批有力支撑了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水文化影响力不断提高。发布云南首批水文化遗产名录19项。出版《新时代元阳梯田云南现代化高原立体灌区前世·今生·未来》《云南省新时代水文化建设思路》等专著,推动元阳哈尼梯田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云南水利”和“水润彩云南”持续位居国家地方水利新媒体前列。“互联网+水利”政务服务平台——“网上会诊”直播13场,解答群众诉求2760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省水利厅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省水利厅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省水利厅2025年度收入合计652,209,965.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0,050,777.54元,占总收入的79.74%;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113,429,303.8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7.39%;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8,729,883.79元,占总收入的2.8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7,102,702.27元,下降21.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301,104.99元,增长2.83%,增加主要原因为省发展改革委安排2件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经费12,500,000.00元,信息管理经费增加4,050,300.00元;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减少188,471,070.57元,下降62.43%,下降主要原因为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收入回款困难,事业收入较上年大幅度减少;经营收入减少228,763.65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分支机构后勤服务中心完成注销,注销后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703,973.04元,下降12.62%,下降主要原因为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利息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水利厅2025年度支出合计700,008,636.73元。其中:基本支出393,885,078.92元,占总支出的56.27%;项目支出306,123,557.81元,占总支出的43.7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309,050.98元,增长8.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941,586.60元,增长5.33%,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2,384,026.38元,增长11.83%,增长主要原因:一是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向下属公司增资48,000,000.00元;二是省发展改革委安排2件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增加12,500,000.00元;三是水文测报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18,500,000.00元;四是税金及附加费用支出减少9,045,912.07元。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减少16,562.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分支机构后勤服务中心完成注销,注销后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省水利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3,885,078.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6,602,303.19元,占基本支出的90.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282,775.73元,占基本支出的9.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省水利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6,123,557.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4,833,920.25元。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0,912,656.99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管理,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水利宣传、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资金监督管理、新闻发布会、新媒体、云南水利工作宣传服务、档案管理、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抗震救灾物资管理维护、水库标准化管理、绩效评价等支出;

水利前期工作支出114,273,848.99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前期踏勘,开展项目前期管理工作;

水土保持支出2,207,306.51元,主要用于全省水土保持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21,898,265.79元,主要用于水安全规划、水量调度、水资源行政审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等支出;

水文测报支出96,690,487.00元,主要用于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支出;防汛支出48,389,027.72元,主要用于开展山洪灾害项目的年度前期调查、实施方案编制、验收管理;

信息管理支出4,050,300.00元,主要用于国控一、二期站点及信息平台运维、信息化运维服务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水利厅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050,777.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29%。与上年相比增加14,275,265.64元,增长2.82%,增长主要原因为省发展改革委安排2件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2,500,000.00元,信息管理经费支出4,050,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0%,主要原因为“兴水润滇”项目资本金未拨入省水利厅核算,由财政厅直拨至省水利水电投资公司,未纳入省水利厅部门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9,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完成年初预算的94.09%。主要用于省水文水资源局文山分局水文水资源服务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形成资金结余。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915,210.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4%。主要用于水利技术研究与开发和水利科技创新建设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科研项目资金按照归口管理,未列入省水利厅年初预算,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省财政厅直接下达资金至项目实施单位。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653,34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0%,主要用于省水利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根据当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及实际缴费人数对经费进行清算追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185,56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5%,主要用于省水利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预算执行中,省财政厅根据当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及实际缴费人数对经费进行清算追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16,267,159.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4%,完成年初预算的37.36%,主要用于全省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利安全监督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兴水润滇”项目资本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至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按照部门决算编报口径不纳入省水利厅部门决算报表反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229,75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1%,主要用于省水利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根据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政策及实际缴费人数对经费进行清算追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50,447.43元,决算为2,611,393.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8,748.04元,增长4.3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8,835.43元,决算为2,579,335.3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77%,完成年初预算的98.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7,612.00元,决算为32,05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3%,完成年初预算的13.4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308.51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8,598.55元,增长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42.00元,下降4.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0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42.00元,下降4.5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50,447.43元,支出决算为2,611,393.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8,748.04元,增长4.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8,835.43元,决算为2,579,335.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7,612.00元,决算为32,0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9%。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省水利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未超预算规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减少8,308.51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8,598.55元,增长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42.00元,下降4.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0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42.00元,下降4.5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现有公务用车车龄及行驶里程较长,车辆老化严重,车辆运行维修经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2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质监测、水文测报、河(湖)长制、城乡供水等水利业务管理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水利部门到我省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相关省(市)水利部门人员到我省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44,288.50元,比上年减少354,074.27元,下降5.53%,主要原因为省水利厅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省水利厅机关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水电费、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省水利厅部门资产总额2,344,662,829.79元,其中,流动资产835,677,353.35元,固定资产503,316,197.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370,168,404.13元,在建工程401,465,133.23元,无形资产114,081,254.79元(净值),其他资产119,954,486.4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261,365.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52,640,933.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6辆,账面原值6,863,331.42元;报废报损资产368项,账面原值3,033,224.9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4,062.70元;出租房屋24,184.16平方米,账面原值46,624,640.2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838,782.4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省水利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672,486.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02,02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970,458.4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46,269.7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782,847.08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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