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公布2015年云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在云南省水利厅网站公开发布。本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处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
一、概述
2015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按照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利民便民的原则,不断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为,努力打造阳光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落实责任,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建设。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厅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厅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厅办公室牵头实施,并明确厅办公室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厅直属单位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制度,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为加强我厅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厅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的保密法律和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云南省水利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试行)》(云水发〔2015〕99号)。为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我厅及时下发《云南省水利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分解的通知》(云水发〔2015〕72号),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依申请公开、强化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细化了目标任务,落实了责任单位。以主动做好重要政府法规解读、妥善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权威发布重要信息为重点,不断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工作。设立了新闻发言人,由1名厅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水利重大信息。为进一步改进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提升服务水平,2015年年初完成厅门户网站升级改版,优化布局,增加互动栏目及时收集社会咨询建议及投诉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三)强化督查,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指导检查和整改落实。根据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工作分解,明确了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推进资金信息公开、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等四方面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公开内容明确了牵头部门以及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直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厅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及时组织对各处室、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同时,建立健全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将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水利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与水利中心工作同布置、同实施、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有关精神,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提供信息的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厅办公室审核,重要的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必要时报厅主要领导审定后发布。严格的信息发布流程,杜绝了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的发布,确保了所发布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归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阅读。同时,做到了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云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公开信息。2015年以来,已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件,在云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5185件,水文微信发布12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信息发布及访问人次均保持较高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精神和我省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厅门户网站公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报重要政策解读材料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了2014年1月1日以来涉及“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的重要政策,经厅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把关后,及时将我厅重要文件清单、重要文件政策要点、政策要点解读材料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在厅门户网站公开7件。
(二)及时更新指南和目录,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涵盖了《条例》明确的公开范围、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以及相关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对厅系统部门机构、单位职责、人员等变化情况,及时通过云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三)多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确保公众对水利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一,加强厅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32 号)精神,认真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掌握厅门户网站基本情况,切实解决门户网站存在的问题;积极制定厅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凡属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水利信息,需及时在网站发布,强化网站内容的更新和维护,不断强化网站功能,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权威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积极公开机构职能、云南省水资源公报、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省水利厅向社会和公众作出的服务承诺等信息。第二,编制公报和简报定期向社会公布。2015年编制了《2014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云南水利信息》、《防汛抗旱简报》、《云南省小㈡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动态简报》、《云南省农村水利改革陆良县恨虎坝中型灌区创新机制试点中国南方地区云南省农业高效节水减排规划动态简报》、《老干部工作简报》等水利简报,在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在云南日报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责任人的公告》、《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2015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的公告》。第三,借助云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这一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将水利部门重要工作信息、重要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办事指南、防汛抗旱、安全监督等进行公开,为广大群众从网上了解水利政务工作提供了便利,增强了水利工作的透明度。第四,利用新闻发布会进行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发布有关水利政务工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6月3日,省人民政府举行 “稳增长 见行动”系列第四场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副厅长陈明介绍了厅近来出台的15条水利配套政策措施。9月1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水利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厅长、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向社会发布了2014年度云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为更好地贴近民意、倾听民声,3月5日,省水利厅率领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做客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金色热线》节目,就网友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解答。第五,充分利用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开,在厅机关办公大楼显著位置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向社会公开省水利厅机构职能和厅机关各处室职能、办事指南、投诉方式等内容。第六,利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网站平台,扩大了进入云南水利建设、物资供应单位的信息公开范围,提供公众监督。第七,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云南省水利厅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部门决算等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50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4〕70号)精神,取消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省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内容重大设计变更审查、设立省级水利旅游项目审批、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安全注册登记等四项非行政审批项目,并以云水公告〔2015〕29号在云南水利网上进行公告,至此,我厅所有的非行政许可项目均已全部取消。2015年10月,又取消了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认定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格证书核发两项行政许可,并以水利厅第32号公告在省水利厅网站上予以公告。目前我厅的行政审批只剩下了18项。
清理和建立了水利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开展水利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清理、核定工作,并在省编制办、省法制办、省政府督察室的直接指导下,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2015年10月20日,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初步方案,目前我厅初步核定下来的权力清单共76项,其中行政许可18项,行政处罚35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4项。11月23日,在厅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水利厅权责清单”专门栏目,向社会公布。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2015年3月4日在厅门户网站公示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告》,2015年9月1日公示了《云南省水利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要求,完善数据报送制度,督促州(市)水行政部门规范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法人组建及开工备案、招标投标、项目验收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站适时更新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特别是涉及相关方利益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不仅在中国采购招标网、云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公示,还同步在厅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
(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11月6日在厅门户网站公示了《2014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发布防汛抗旱信息56条,及时公开《云南省水利厅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专报》、《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专报》。认真做好人事信息公开,2015年以来我厅公开了《云南省水利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省水利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示名单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15年评审结果的公示》、《云南省水利厅关于省水文水资源局2015年中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云南省水利厅关于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5年中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云南省水利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云南省水利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云南省水利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相关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处理情况
我厅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明确工作流程,及时受理答复。2015年1至11月份,我厅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已按规定及时给予回复。同时,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在厅办公室设立了“96128”服务专线电话,长期坚持有问必答,有问必复,为公众提供了更人性、更便捷的查询服务,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5年我厅接到“96128”服务专线电话查询20件,均给予了满意的现场回复或及时反馈。各处室均向社会提供业务咨询,并可通过电信114查询到我厅主要处室电话进行相关业务咨询。2015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复议1件,并经省政府行政复议后维持原决定,行政诉讼1件审理后未判决。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中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的运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四是人员及经费保障等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公开流程,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咨询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务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力打造阳光水利,不断推动全省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