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云南省水利厅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做好水利防汛减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23 15:50       浏览次数:

面对2022年复杂严峻的防汛形势,省水利厅印发并实施了《云南省水利厅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做好水利防汛减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指导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减灾各项工作。为便于更好地理解《工作方案》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工作方案》出台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6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5月29日,李克强总理对洪涝灾害应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王勇国务委员对防汛减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水利部部长李国英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6月2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继续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提出5个方面具体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宁、省长王予波等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指示批示,并多次召开防汛减灾救灾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2022年云南省入汛偏早,汛期前段雨情、水情发展迅猛,局部强降雨多发、频发,部分地区出现不同程度洪涝灾害,防汛减灾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文山州丘北县“5·27”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重大损失。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决履行水利部门防汛抗旱天职和政治责任,全力做好水利防汛减灾工作,省水利厅及时制定出台《工作方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水利防汛减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部署和水利部、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文山州丘北县“5·27”山洪泥石流灾害教训,充分借鉴福建省防汛救灾先进经验做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底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四不”目标,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贯通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四情”防御,加快建设数字孪生流域,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洪涝灾害防御的根本目标和判别各项防御工作、责任是否到位的唯一标准,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从五个方面制定了25条水利防汛减灾具体措施。

一是坚决扛实水利防汛减灾工作责任。提出深入学习重要论述、坚决压实防汛责任、健全完善联动机制、打造水利防汛调度平台、严格防汛值班值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6条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

二是提升预报预警能力。提出增加监测站网密度、共享监测预报数据、提升预报预警精准度、打通预警发布“最后一公里”、建立“叫应”机制、指导转移避险6条具体措施,建立预警信息发布、督办、处置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防汛减灾工作从灾后救援向灾前预防转变。

三是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御。提出加快完善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动态更新危险区清单、开展小流域“四预”试点建设、持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组建省级监测预报预警专班、建立预警信息跟踪督办机制6条具体措施,不断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四是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提出压实防汛“三个责任人”责任、抓实抓细“三个重点环节”措施、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监管、提升水工程调度水平、动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5条具体措施,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综合效益。

五是提升水利防汛抢险应急保障能力。提出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和做好防汛应急物资储备2条具体措施,建设应急保障能力,确保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应急物资在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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