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4 15:00       浏览次数: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在云南省水利厅网站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云南省水利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华山南路78号省水利厅办公室,邮编:650021,联系电话:0871-6360251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水利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督办,协调解决政务公开难点问题,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全厅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以河(湖)长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为抓手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民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等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88条,网站公开信息3162条,新媒体公开3826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972条,其中: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开信息49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公开信息707条,社会公益事业公开信息216条。全文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答复79件及厅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年度总体情况。2023年在中央电视台、中国水利报、人民长江报、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日报等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刊载800余条云南水利新闻稿件。

(二)提升公开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当面申请、邮政寄送、政府网站、电子邮箱、传真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按时办结率100%,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抓好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认真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

(四)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规范信息发布,做好日常监测,保障信息内容准确。通过12345政务热线、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电话、民意征集、领导信箱、微信等方式,畅通政民互动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严格监督保障。厅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听取厅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协调发布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政策解读力度还不深不细。下一步,省水利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要求,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度,对标对表,细化分工,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省水利厅在2023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