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25 13:47       浏览次数:

《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印发,现就《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当前,云南全省在建水利工程较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规模持续扩大,水利水电工程生产经营活动逐年增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俨然成为安全生产的核心要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规范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提升云南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全省水利工程安全平稳建设,制定《实施细则》不可或缺。

二、制定过程

按照水利部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有关要求,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实施细则》起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通过“云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报请省水利厅党组2023年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水利厅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5章,38条。分为总则,考试,证书申领、延续、变更和注销,监督管理,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监督〔2022〕326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细则》对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及监管部门的职责等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及规定;对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只作原则性引用。主要内容有:

(一)关于适用范围

《实施细则》第二条明确了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的适用范围。即: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安管人员。

(二)关于实施主体

云南省水利厅是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本省级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下资质、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下资质企业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及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申领、延续、变更和注销等事项。

(三)关于监督管理

1.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云南省水利厅对本省级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监督管理权限划分。实行属地管理。云南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安管人员资格条件、安全生产工作等实施监督检查。

3.监督管理内容。《实施细则》明确了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监督管理的内容:一是对安管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对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对予以撤销或吊销证书的情形进行监督管理;四是云南省考核管理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关于解释单位、试行时间和试行期

《实施细则》由云南省水利厅负责解释;《实施细则》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相关文件: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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