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发布时间:2017-07-18 11:49       浏览次数:

2016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云南省水利厅

现将2016年度全省的水资源量、供用耗水量、江河湖库水质及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状况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 2016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295.9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966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偏多1.3%,属平水年。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降水量最大,为2603.9毫米;昆明市最小,为974.1毫米。有9个州(市)年降水量较多年平均偏多,其中昭通和怒江分别偏多31.6%和21.5%;迪庆、楚雄和临沧分别偏多16.7%、10.7%和10.2%;大理、玉溪、曲靖和丽江分别偏多4.9%、3.6%、2.5%和1.0%。其余7个州(市)较多年平均偏少,其中文山、西双版纳和保山分别偏少16.4%、12.1%和10.3%;德宏、红河、普洱和昆明分别偏少9.2%、9.0%、2.2%和0.9%。

地表水资源量 2016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089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545.1毫米,较多年平均偏少5.5%。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749.8毫米;楚雄州最小,为205.0毫米。有5个州(市)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多年平均偏多,其中昭通偏多24.2%;怒江偏多13.0%;迪庆、玉溪和大理分别偏多2.8%、1.8%和0.1%。其余11个州(市)较多年平均偏少,其中西双版纳和文山分别偏少24.1%和20.3%;红河、丽江、保山和德宏分别偏少19.0%、15.8%、13.7%和10.5%;昆明、楚雄、曲靖、普洱和临沧分别偏少8.9%、7.7%、6.3%、5.3%和2.3%。

地下水资源量 2016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699.7亿立方米,地下水径流模数18.3万立方米/平方千米,较多年平均偏少9.3%。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49.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楚雄州最小,为5.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有4个州(市)年地下水资源量较多年平均偏多,其中昭通偏多21.5%;怒江偏多12.7%;大理和玉溪分别偏多1.8%和1.4%。其余12个州(市)较多年平均偏少,其中西双版纳偏少30.0%;保山、丽江、红河和文山偏少22.2%~25.7%;临沧偏少14.6%;昆明、曲靖、普洱、楚雄、德宏和迪庆偏少0.2%~6.5%。

水资源总量 2016年全省水资源总量2089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偏少5.5%。全省产水模数为54.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4379立方米。

2016年全省入境水量1590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减少3.6%;从邻省入境水量1566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23.86亿立方米;出境水量3505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减少8.6%,流入邻省1550亿立方米,流入邻国1955亿立方米。

 

二、蓄水动态

 

水库蓄水动态 2016年全省供河道外用水的11座大型水库、229座中型水库以及小型水库和坝塘的年末蓄水总量87.63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7%,完成年度蓄水任务的110%,为2011年以来蓄水最多的一年。其中,大型水库蓄水量18.9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9%;中型水库蓄水量39.5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4%;小型水库及坝塘蓄水量29.1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3%。

行政分区中,除曲靖市、昭通市、红河州和怒江州年末蓄水总量较上年减少外,其余12个州(市)年末蓄水总量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九大高原湖泊蓄水动态 2016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容水量293.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03%,为2011年以来容水量最多的一年。各湖泊中,滇池、程海、星云湖和洱海年末容水量较上年减少,泸沽湖与上年持平,阳宗海、抚仙湖、杞麓湖和异龙湖较上年有不同程度增加。

 

三、供用水量

 

河道外供水量 2016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50.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07%;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45.3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4%;地下水源供水量3.732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2.5%;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1.217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8%。

地表水源为主要供水水源,占总供水量的96.7%,地下水源供水量占2.5%,其他水源供水量占0.8%。

河道外用水量 2016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50.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07%。全省农业用水量105.2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70.0%,工业用水量21.09亿立方米,占14.0%,生活用水量21.11亿立方米,占14.1%,生态环境用水量2.794亿立方米,占1.9%。

用水消耗量 2016年全省用水消耗量90.52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消耗量71.51亿立方米,工业用水消耗量6.882亿立方米,生活用水消耗量9.334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消耗量2.794亿立方米。全省综合耗水率60.3%。

河湖补水量 2016年全省水利工程对河湖的生态补水量7.437亿立方米,其中河湖补水消耗量0.5243亿立方米,河湖生态换水量6.913亿立方米。

 

四、用水指标

 

2016年全省水利工程供水量157.1亿立方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7.1%;其中河道外供水量150.2亿立方米,河道内生态换水量6.913亿立方米。全省河道外人均综合用水量315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102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0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60立方米,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28升/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74升/日。

 

五、江河湖库水质

 

河流水质 2016年全省监测评价河流21393.3千米,其中Ⅰ~Ⅲ类水河长19217.1千米,占评价总河长的89.8%,较上年增加2.9%;Ⅳ类水河长612.7千米,占2.9%;Ⅴ类水河长401.7千米,占1.9%;劣Ⅴ类水河长1161.8千米,占5.4%。

水功能区水质 2016年全省监测评价水功能区454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全因子评价(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三个指标,下同),总体达标率为67.6%,较上年增加4.4%;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达标率分别为75.5%、83.6%、90.0%和48.4%。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双因子评价(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下同),总体达标率为85.0%,较上年增加2.2%;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达标率分别为90.0%、95.3%、100%和72.6%。

长江流域评价水功能区153个,按水质管理目标全因子评价达标率为65.4%;珠江流域评价103个,达标率为53.4%;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流域评价数分别为61个、78个、29个和30个,达标率分别为72.1%、78.2%、75.9%和83.3%。按水质管理目标双因子评价,长江流域达标率为84.3%;珠江流域达标率为82.5%;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流域达标率分别为85.2%、89.7%、93.1%和80.0%。

九大高原湖泊水质 程海水质为劣Ⅴ类,营养状况处于中营养;泸沽湖水质为Ⅰ类,处于贫营养;滇池水质为Ⅳ~劣Ⅴ类,处于中度富营养;阳宗海水质为Ⅳ类,处于中营养;抚仙湖水质大部分为Ⅰ类、局部为Ⅱ类,处于中营养;星云湖和杞麓湖水质均为劣Ⅴ类,均处于中度富营养;异龙湖水质为Ⅴ~劣Ⅴ类,处于中度富营养;洱海水质为Ⅱ~Ⅲ类,处于中营养。

程海主要超标项目为pH值和氟化物;滇池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等5项;阳宗海主要超标项目为砷;星云湖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等5项;杞麓湖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等7项;异龙湖主要超标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5项。

水库水质 2016年参加评价的水库159座。全年总体水质为Ⅰ~Ⅲ类的有152座,Ⅳ类有3座,Ⅴ类有3座,劣Ⅴ类有1座,总体达标率为95.6%,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

159座水库中有143座水库营养状态处于中营养,13座处于轻度富营养,3座处于中度富营养。

7座大型水库(不包括水电站)中,独木水库水质为Ⅰ类,营养状态处于中营养;松华坝水库、云龙水库、清水海、毛家村水库、渔洞水库水质均为Ⅱ类,营养状态均处于中营养;柴石滩水库水质为Ⅲ类,营养状态处于轻度富营养。

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 2016年全省监测评价47处主要供水水源地,总体达标率为90.6%,较上年增加1.7%。未达标的水源地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铁、锰、pH值、溶解氧及五日生化需氧量。

 

六、水资源红黄绿分区

 

用水总量管理分区 2016年云南省及16个州(市)完成了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昆明市、玉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分别为37.5%和20.7%,划分为用水总量管理黄区,其余州(市)为用水总量管理绿区。

水功能区管理分区 324个全省考核的江河湖泊水功能区中,水功能区管理红区35个,占总数的10.8%,其中玉溪9个,昆明5个,文山4个,保山、普洱、楚雄各3个,红河、大理各2个,曲靖、昭通、丽江、迪庆各1个;水功能区管理黄区58个,占总数的17.9%,其中昆明11个,大理7个,曲靖、保山各6个,玉溪、楚雄、红河各4个,临沧、文山、德宏各3个,普洱、怒江各2个,昭通、丽江、迪庆各1个;水功能区管理绿区231个。

水源地管理分区 195个全省考核的水源地中,水源地管理红区3个,玉溪、昭通、大理各1个;水源地管理黄区31个,其中德宏6个,昆明、玉溪各5个,保山、昭通、临沧、楚雄各3个,红河2个,大理1个;水源地管理绿区161个。

2016年度,全省通过红黄绿区动态管理,用水总量和水功能区管理得到有效控制,水源地监督管理得到加强。

德宏州用水总量控制约束力相比上年度得到加强,上年度列入用水总量“黄区”地方已摘牌;昆明市和玉溪市位于滇中缺水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较高,本年度仍然实行用水总量“黄区”管理。

本年度,全省水功能区“红区”管理个数占总数的10.8%,比上年减少2个百分点;“黄区”占总数的17.9%,比上年减少4个百分点。水源地“红区”管理比上年增加1个,增加0.5个百分点;“黄区”管理比上年增加6个,增加3个百分点。

附件:2016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完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