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开展滇池一级保护区禁用渔具取缔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21-02-26 15:45       浏览次数:

按照《昆明市晋宁区滇池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滇池“十年禁渔”工作,全面做好禁捕、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坚决做到“清船”、“清网”“清湖”“清湿地”,确保禁渔期内的滇池一级区湿地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2021年2月8日,晋宁区水务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上蒜镇派出所对上蒜镇一级区湿地渔网、渔具进行清理,对湿地内偷捕鱼窝棚进行拆除。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9人,执法车辆6辆次,执法快艇2艇次,作业船10只,作业人员26人。联合执法行动共拆除窝棚2个,拆除面积11平方米。清缴小机器7套,清缴竹筏子架子胎9个,清缴丝网56张,清缴地笼98套,清缴迷魂笼3套。清缴的渔网渔具进行集中销毁处理,清缴的小机器登记造册集中存放。

通过此次湿地渔具清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了滇池“十年禁渔”工作落实,为有效打击滇池违法偷捕行为、规范和管理滇池一级保护区四乱工作营造了良好执法环境,但沿湖部分村民对贯彻落实中央“十年禁渔”工作认识不到位,抱着靠水吃水的老思想,仍会偷偷地进入滇池水体进行偷捕鱼活动,历次执法发现村民会将深藏芦苇丛中的渔网渔具拉入泥水中藏匿,将藏匿的竹筏子胎破坏后沉入水中,致使执法人员找不到、难清理。

通过此次湿地渔具清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虽然进一步推动了滇池“十年禁捕”工作落实,为有效打击滇池违法偷捕行为、规范和管理滇池一级保护区四乱工作营造了良好执法环境,下一步区水务综合执法大队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十年禁渔”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二是按照河湖清四乱工作安排和“十年禁渔”有关文件和精神,进一步加大滇池一级保护区清船、清网具工作的执法力度;三是严厉查处在滇池一级区及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堆、乱建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