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水利局:
你单位于2021年10月18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红河州石屏灌区工程(项目代码:2019-532500-76-01-003846)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10月22日依法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云南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暂行)》(云发改投资〔2012〕2537号)第五条的规定,该项目技术审查所需20个工作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法定期限内,行政许可期限顺延20个工作日。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红河州石屏灌区工程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红河州石屏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意见》。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