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4 17:5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双随机联发〔2022〕1号)有关要求,2022年5月18日,在厅机关党委(人事处)、政法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明确的抽取比例,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现就2022年度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象为: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白衣河水库、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大屯海水库清淤扩建工程、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枫木河水库、曲靖市陆良县下河沿水库。

二、执法人员

蔡 远 省水利厅监督处

(执法证号:YN03436)

王 刚 省水利厅监督处

(执法证号:YN00515)

蔡鸿坤 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

(执法证号:YN03431)

申涛松 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

(执法证号:YN03430)

三、检查时间

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检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

四、检查方式

实地核查和书面检查。

五、检查主要内容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证照、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系统填报、安全生产条件、作业标准(规程)、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重大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应急能力建设、安全生产档案资料(专项检查记录、会议记录、培训记录、危险源登记、应急预案及演练)等。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准备,积极配合现场检查的各项工作,按照检查内容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

(二)检查组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各有关单位要协助督促检查组做好防疫工作,提供必要的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避免出现人员聚集情况,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检查组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在省水利厅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公示。

(四)请各有关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信息于5月24日前报检查组。

联系人及电话:介一博 0871-63610862

电子邮箱:shuili3610561@sina.com

 

 

云南省水利厅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