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双随机联发〔2022〕1号)文件要求,省水利厅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云南省水利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程序规定》等规定,对通过摇号随机抽取的抽查主体和检查对象,组织开展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情况的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9月7日,厅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按有关要求及比例,通过手机软件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确定了检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
屏边县滇能协联电力有限公司、云南龙禹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云南滇能牛栏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昊龙实业集团黄角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州宾川县仙鹅水库管理所。
(二)执法人员
杨 勇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执法证号:25000018119)
张 坤 省水文水资源局(执法证号:25000018137)
俞源兴 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25000018100)
李云蛟 省水科院(执法证号:25000018327)
王永德 省水科院(执法证号:25000018188)
关家康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执法证号:25000018087)
尹柄槐 省水文水资源局(执法证号:25000018238)
施启斌 省水文水资源局(执法证号:25000018289)
(三)检查时间
9月21日至23日,检查寻甸县自来水厂(昆明清水海水库供水)、大理州宾川县仙鹅水库管理所。
11月16日至18日,检查屏边县滇能协联电力有限公司、云南龙禹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12月21日至22日,检查云南滇能牛栏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昊龙实业集团黄角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分别对6家单位进行抽查,被检查的单位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云南龙禹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未按有关要求对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2)大理州宾川县仙鹅水库管理所取水许可证临期未按规定及时申请延续取水,未及时足额缴纳2016—2021年水资源费。(3)寻甸县自来水厂(昆明清水海水库供水)未按要求及时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
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目前云南龙禹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已按有关要求对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大理州宾川县仙鹅水库管理所已办理延续取水相关手续,宾川县人民政府已印发《宾川县补缴2016—2021年水资源费工作方案》但水资源费仍未足额补缴;寻甸县自来水厂(昆明清水海水库供水)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