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发布时间:2022-12-30 21: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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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1

水资源量 3

一、降水量 3

二、地表水资源量 9

三、地下水资源量 10

四、水资源总量 12

五、出入境水量 13

蓄水动态 14

一、水库蓄水动态 14

二、湖泊蓄水量 15

水资源开发利用 16

一、河道外供水量 16

二、河道外用水量 18

三、用水水平 20

四、用水消耗量 21

重要水事 23

一、旱涝灾害 23

二、水利大事记 24

综 述

云南省水利厅发布第二十六期《云南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依据《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GB/T23598-2009)等技术标准,按照水资源评价和用水总量统计方法编制。

2021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123.9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307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11.0%;地表水资源量1616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21.6毫米,较常年偏少24.5%,属枯水年;地下水资源量562.9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27.0%。全省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42.2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3445立方米。全省入境水量1112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610亿立方米。

全省供河道外用水的大、中、小型水库以及坝塘年末蓄水总量85.15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4.2%。九大高原湖泊年末蓄水量290.4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3%。

2021年,全省河道外供用水量160.3亿立方米。全省用水消耗量100.6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62.7%。

全省河道外人均用水量342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5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25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45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160升/日,其中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16升/日。

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21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123.9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307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11.0%。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区的年降水量最大,为1771.2毫米;金沙江(上)区最小,为758.5毫米。有8个水资源区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其中:赤水河区偏多34.0%;右江、南广河、北盘江、乌江、南盘江、盘龙河和元江7个区偏多7.3%~0.1%。其余9个水资源区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少,其中:怒江(上)和澜沧江(上)2个区分别偏少34.2%和29.6%;怒江(下)、金沙江(上)、伊洛瓦底江、澜沧江(下)和金沙江(下)5个区偏少19.4%~12.0%;李仙江和雅砻江2个区分别偏少6.8%和6.4%。

图2 2021年水资源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较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年降水量最大,为1689.4毫米;迪庆州最小,为797.1毫米。有3个州(市)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其中:红河、文山和玉溪3个州(市)分别偏多8.8%、6.7%和0.1%。其余13个州(市)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少,其中:怒江、临沧和迪庆3个州(市)分别偏少29.6%、22.3%和21.4%;保山、德宏、大理、丽江、普洱和曲靖6个州(市)偏少19.5%~12.6%;西双版纳、昆明、昭通和楚雄4个州(市)偏少9.6%~6.4%。

图3 2021年行政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较

全省年降水量空间分布不均,实测年降水量在222.5毫米~4279.5毫米之间,最大为红河州绿春县三猛乡黄连山水库管理处黄连山雨量站,最小为迪庆州德钦县佛山乡溜筒江村溜筒江雨量站。降水量高值区分布在红河流域红河州南部和伊洛瓦底江流域的德宏州西北部、怒江州西北部等区域;低值区分布在金沙江、澜沧江上段、怒江下段河谷,以及大理州东部、楚雄州北部部分地区,昆明市、曲靖市、昭通市交界处等区域。

降水量年内分布不均,大部分地区汛期(5~10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72.1%~96.4%,枯期(1~4月、11~12月)降水量仅占3.6%~27.9%,连续最大四个月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占年降水量的52.8%~90.5%。

图4 2021年代表站降水年内分配过程

图5 2021年年降水量等值线图(单位:毫米)

图6 2021年年降水量距平图(单位:%)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21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616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21.6毫米,较常年偏少24.5%,属枯水年。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区年径流深最大,为1141.8毫米;金沙江(下)区最小,为276.7毫米。有2个水资源区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多,其中:赤水河区和南广河区分别偏多21.3%和5.7%。其余15个水资源区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少,其中:澜沧江(上)、怒江(上)和怒江(下)3个区分别偏少39.7%、36.4%和32.9%;李仙江、金沙江(上)、澜沧江(下)、雅砻江和金沙江(下)5个区偏少29.0%~21.6%;南盘江、盘龙河、北盘江、元江、伊洛瓦底江和乌江6个区偏少19.8%~11.8%;右江区偏少7.2%。

图7 2021年水资源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008.1毫米;楚雄州最小,为150.6毫米。16个州(市)年地表水资源量较常年均偏少,其中:临沧、怒江和曲靖3个州(市)分别偏少39.4%、33.0%和32.6%;楚雄、大理、迪庆、普洱、丽江、西双版纳、昆明和保山8个州(市)偏少29.9%~20.4%;德宏、玉溪、红河、文山和昭通5个州(市)偏少16.8%~11.6%。

图8 2021年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三、地下水资源量

2021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562.9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27.0%。

水资源分区中,有2个水资源区年地下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多,其中:赤水河和南广河2个区分别偏多18.2%和1.3%。其余15个水资源区年地下水资源量较常年偏少,其中:澜沧江(上)区偏少40.6%;怒江(下)、怒江(上)、澜沧江(下)和李仙江4个区偏少39.9%~30.2%;金沙江(下)、金沙江(上)、盘龙河、北盘江、伊洛瓦底江和元江6个区偏少23.3%~21.0%;雅砻江、南盘江和乌江3个区偏少16.6%~13.4%;右江区偏少2.4%。

图9 2021年水资源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行政分区中,16个州(市)年地下水资源量均较常年偏少,其中:临沧市偏少45.3%;怒江、普洱、曲靖和楚雄4个州(市)偏少36.6%~30.2%;昆明、迪庆、大理、保山、西双版纳、德宏和昭通7个州(市)偏少29.6%~20.2%;丽江、红河、玉溪和文山4个州(市)偏少18.2%~10.2%。

图10 2021年行政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四、水资源总量

2021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616亿立方米,较常年偏少24.5%。全省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42.2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水资源量3445立方米。

表2 2021年水资源分区水资源总量

表3 2021年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

五、出入境水量

2021年全省入境水量1112亿立方米,从邻省入境水量1094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17.83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610亿立方米,其中,流入邻省789.0亿立方米,流入邻国1674亿立方米,流入省际界河水量147.4亿立方米。

长江流域入省境水量为455.4亿立方米,出省境水量为750.4亿立方米,其中,流入邻省水量为603.0亿立方米,流入省际界河水量为147.4亿立方米。珠江流域入省境水量为22.62亿立方米,出省境水量为183.3亿立方米。西南诸河流域入省境水量为616.2亿立方米,入国境水量为17.83亿立方米,出省境水量为2.709亿立方米,出国境水量为1674亿立方米。

蓄水动态

一、水库蓄水动态

2021年全省供河道外用水的大、中、小型水库以及坝塘年末蓄水总量85.15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4.2%,完成年度蓄水任务的106.0%。其中,14座大型水库蓄水量20.43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8.1%;274座中型水库蓄水量36.66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1%;小型水库及坝塘蓄水量28.06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4.4%。

图11 2017-2021年行政分区年末蓄水量对比图

二、湖泊蓄水量

2021年九大高原湖泊年末蓄水量290.4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3%。其中,洱海、抚仙湖、程海、泸沽湖和阳宗海较上年减少,其余湖泊较上年不同程度增加。

水资源开发利用

一、河道外供水量

2021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60.3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8%;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53.2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2%;地下水源供水量3.86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3%;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及雨水利用)供水量3.25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3.25%。

地表水源为主要供水水源,占总供水量的95.6%;地下水源供水量占2.4%,其他水源供水量占2.0%。

图12 2021年河道外供水量组成

地表水源供水量包括蓄水、引水、提水、跨流域调水量和非工程供水量,分别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59.1%、32.9%、7.0%、0.9%和0.2%。

地下水源供水量均为浅层地下水供水量。

其他水源供水量包括污水处理回用量、雨水利用量和矿坑水利用量,分别占其他水源供水量的64.9%、32.3%和2.8%。

二、河道外用水量

河道外用水总量指各类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之和,分为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人工生态环境补水四类。水力发电等河道内用水不计入用水总量。

2021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60.3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8%。其中,农业用水量112.1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9%;工业用水量15.70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5.1%;生活用水量27.45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9.5%;人工生态环境补水量5.046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4.0%。

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69.9%,工业用水量占9.8%,生活用水量占17.1%,人工生态环境补水量占3.1%。

图13 2021年河道外用水量组成

行政分区中,昆明市用水量最大,为18.63亿立方米;迪庆州最小,为1.409亿立方米。各州(市)农业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40.5%~85.2%,工业用水量占2.0%~17.4%,生活用水量占9.2%~35.3%,人工生态环境补水量占0.1%~10.5%。

三、用水水平

(一)河道外用水指标

2021年全省河道外人均用水量342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5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25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45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160升/日,其中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16升/日。

(二)全省用水指标变化趋势分析

2021年全省用水指标人均综合用水量和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与上年略有增加,其余指标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降低。

自2010年以来,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呈上升的趋势,2021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42立方米,较2010的321立方米增加6.5%;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由2010年的204立方米下降到2021年的59立方米,下降71.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10年的98立方米下降到2021年的25立方米,下降74.5%;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由2010年的448立方米下降到2021年的345立方米,下降23.0%。

图14 2010-2021年全省主要用水指标变化趋势

四、用水消耗量

2021年全省用水消耗量100.6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消耗量77.7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消耗量5.773亿立方米,生活用水消耗量12.02亿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消耗量5.035亿立方米。全省综合耗水率62.7%。

重要水事

一、旱涝灾害

2021年,云南省旱涝灾害受灾程度与常年相比较轻。主要灾害特点是:全年降水总体偏少,时空分布不均,进入雨季偏晚、结束偏早,春夏气象干旱较重,局部地区汛期降水波动大,出现旱涝急转。为及时分析通报年度全省水文情势、洪旱灾害和水情趋势,为各级政府、各部门及时提供水文信息,充分发挥水文“耳目”“尖兵”“参谋”作用,省水文水资源局编制了《2021年云南水文情势报告》。

(一)干旱灾害

受近3年降水偏少、蓄水持续下降、江河来水偏枯等影响,2021年2月以来曲靖、玉溪、昆明、保山等地出现了乡村人畜饮水困难和不同程度的旱情,至6月下旬旱情才得到有效缓解,至7月初旱情全面解除。最严重时全省97个县(区)出现旱情,造成97.34万人饮水困难、273万亩农作物受灾。全省共投入抗旱资金12.54亿元,提升保障供水255.05万人和农田灌溉面积约19 万亩,挽回粮食损失约35.42万吨和经济作物损失约5.68亿元。

(二)洪涝灾害

汛期降水偏少,以局部暴雨和单点暴雨为主,各大流域干支流来水较历史同期偏少,全省汛期水情总体平稳,除金沙江干流受上游来水影响,丽江市玉龙县石鼓水文站8月和9月出现长时间超警戒水位洪水外,其余以区域暴雨和中小河流洪水为主,洪水涨落较快。汛期洪水量级小,超警戒水位次数少,以常遇洪水为主,六大流域河道超警戒水位59站次,为近5年来第4位。16个州(市)的123个县(市、区)、885乡(镇、街道)144.89万人受灾,因灾死亡2人,转移和疏散群众5435人,16个城镇受淹,农作物受灾129.57万亩,直接经济损失23.53亿元,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4.03亿元,经济损失为近5年较轻年份。

二、水利大事记

1、2021年1月6日,省水利厅召开纳入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会。

2、2021年1月31日,全省水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昆明召开。副省长和良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3、2021年2月24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2021年水利建设投资工作会议。2月25日,举行2021年第一批重点水网工程集中开工现场推进会,集中开工重点水网工程55件,总投资201.08亿元。3月31日,云南省2021年第二批重点水网工程集中开工推进会在昆明市罗泊河水库(清水海二期)工程现场顺利召开。

4、2021年3月8日,省委组织部领导带队的调研督导组对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涉及阳宗海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督导。

5、2021年3月12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一行在北京与水利部部长李国英举行工作座谈,并于3月19日专题到省水利厅调研。

6、2021年3月13日,省水文水资源局召开《在线整编遥测整数据接收处理系统》及《在线整编成果实时处理转发系统》鉴定会,“云南水文资料在线整编系统”的研发应用位居全国水文行业前列,水文资料整编实现“时清日结”。云南水文先后开发建设了40余个业务系统,440个水文站实现视频在线监控,全力提高水文数字化水平,强化服务支撑能力。

7、2021年3月24日,省水利厅召开2021年全省水文工作会议。

8、2021年3月25日,云南省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议在大理召开。

9、2021年3月,省水文水资源局编制发布《2020年云南水文情势报告》,为各级政府、各部门提供水文情势相关信息,充分发挥水文的“参谋”基础作用。

10、2021年4月13日~18日,水利部水文司一级巡视员张文胜一行赴云南保山、怒江、大理就水文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11、2021年5月21日,大理州漾濞县发生6.4级地震。云南省水利部门组织开展水利抗震救灾工作,受灾地区震损供水设施得到抢通,5月25日地震灾区基本恢复供水。

12、2021年5月31日,阿岗水库通过下闸蓄水阶段验收。

13、2021年7月1日,车马碧水库工程通过下闸蓄水阶段验收。

14、2021年7月9日,省水利厅召开2021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推进会。

15、2021年7月13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胡朝碧一行到省水投公司调研。

16、2021年7月16日,滇川两省长江(金沙江)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在溪洛渡电厂建管中心召开。

17、2021年7月19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胡朝碧主持召开了滇中引水多点入池、多河入池专题讨论会。

18、2021年7月21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胡朝碧一行到省水文水资源局调研座谈,专题研究水文工作并提出要求。

19、2021年7月29日,省水利厅副厅长訚楠主持召开全省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推进会。

20、2021年7月31日,省水利厅会同省应急厅组织举办了全省防汛行政责任人培训班。

21、2021年8月6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重点水利工作推进会议。

22、2021年8月13日,省河长办主任、省水利厅厅长胡朝碧主持召开全面推进“湖泊革命”攻坚战专题会议。

23、2021年8月19日~20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率省水利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赴楚雄州元谋县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农村供水水价改革现场调研。

24、2021年8月20日,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九大高原湖泊“两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担任组长;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嵩担任副组长。

25、2021年8月30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农村饮水安全3年专项行动前期工作推进视频会议;12月1日,召开全省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及374个抵边行政村供水工作推进视频会议;12月24日,召开全省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26、2021年9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43号)。

27、2021年9月27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28、2021年10月4日,王予波省长到抚仙湖调研“两线”划定工作,并分别于11月24日和12月18日两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九大高原湖泊“两线”划定方案。

29、2021年10月14日,水利部召开全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推进视频会,云南省等5个省(自治区)就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30、2021年10月11日,省水利厅召开4件150项大型水库工程专题推进会。

31、2021年10月16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定》。

32、2021年10月27日~29日,由云南省总工会和省人社厅主办,省水文局承办的“建功‘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云南省第十八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水文情报预报技能竞赛在昆明成功举办。

33、2021年10月30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省重点项目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

34、2021年12月6日,省河长办、省水利厅组织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视频会。

35、2021年12月27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工作会议。

36、2021年12月28日,《云南省“十四五”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水利厅正式印发实施。规划紧紧围绕云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水安全保障要求,立足“民生水文、生态水文、智慧水文”新定位,提出以“现代化水文站网体系、自动化水文监测体系、精准化水文服务体系、水文科技创新支撑体系、规范高效水文管理体系和水文发展长效保障体系”为重点的水文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

37、2021年12月29日,《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近30年暴雨洪水规律研究》初步完成。项目共收集暴雨、洪水以及历史洪涝灾害等数据39.6万组,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从云南省暴雨特征、时空分布规律,洪水类型、洪水特征及分布、演变规律,暴雨洪水灾害特征及演变,城市化对暴雨的影响、人类活动对洪水及洪水灾害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研究,形成报告及相关图件初步成果。

38、2021年,云南水文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云南省水文条例》,增强水文基础性公益事业保障能力,推动全省461处水文(位)站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范围由县(区、市)人民政府公告,进一步强化全省水文依法管理、依法保护、依法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