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2 16:21       浏览次数:

云水人复函〔2023〕26号

刀海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热带山区水库水源地保护为模板打造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修复典型工程的建议》(第621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景洪市曼点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修复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的原则,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规律,积极探索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方法,把治理水土流失和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以来,围绕曼点水库及其径流区安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项,共计投入中央资金9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02平方公里。

(二)扎实推进绿美河湖建设。绿美河湖是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明确绿美河湖建设以实施绿美湖泊工程、绿美水库工程、绿美河流工程、水利风景区绿美提升工程“四大工程”为抓手,突出生态绿色理念,全面实现“机制建起来、典型带起来、全域动起来、思想活起来”。2022年以来,景洪市已累计完成绿化面积180亩(12公顷),种植树木8153株,完成投资759.23万元。通过绿美河湖建设,切实增强河湖流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绿美云南提供有力支撑。

(三)不断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一是出台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专门规定,制定《云南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等,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强化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建立了“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校长”等协作机制,印发《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云南省公安机关河湖警长制工作规范》,健全工作协作机制,构建共治格局。

(四)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强涉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河湖面貌呈现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2022年以来,全省共排查发现“四乱”问题81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五)开展美丽河湖评定工作。一是结合云南省省情、水情和河流管理保护实际,及时印发了《云南省河湖库渠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有序指导各地全面开展河流健康评价工作。二是组织西双版纳州开展美丽河湖建设评定工作,将健康评价结果作为省级美丽河湖评定的重要指标,2021年西双版纳州被评为省级美丽河湖奖补州(市),获得1250万元的奖补资金,2022年曼点水库被评为西双版纳州级美丽河湖。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以热带山区水库水源地保护为模板打造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修复典型工程”的建议,省水利厅积极采纳,将结合“十四五”规划,整合部门资源和项目,积极推进曼点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修复工作。下一步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沟通协调。一是积极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力争将曼点水库纳入省级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工作方案中的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加大对曼点水库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支持力度。二是积极向水利部沟通汇报,争取将景洪市纳入《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8年)》规划县,充分利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倾斜支持景洪市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二)持续推进绿美河湖建设。2023年景洪市拟建6个绿美河湖对象,其中,河流1条、水库5个。计划新增绿化面积7.66公顷,计划新增绿化长度18千米,计划新增植树量(乔木)15651株,计划完成投资751.36万元。省级将进一步加大绿美河湖建设过程监督检查和专家指导力度,加强技术培训,指导景洪市全力做好2023年度绿美河湖建设对象达标达效验收认定、监督检查、建设考评等工作,切实提升绿美河湖建设管理水平,确保绿美河湖建设取得实效。

(三)深入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工作。一是将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由干流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对河湖“清四乱”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按要求完成销号工作。二是指导西双版纳州有序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和美丽河湖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