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5 17:54       浏览次数:

云水人复函〔2023〕11号

高云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海稍水库纳入全省旅游水利风景区项目建设范围的建议》(第231号)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海稍水库扩建工程是列入国家《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新建大型水库之一,2021年,又将该项目结转至《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确保项目建设规划依据充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9年批复,初步设计报告于2020年批复,项目于2020年12月主体工程开工建设。

二、自2019年项目可研获批以来,省水利厅每年均将该项目纳入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草案,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共同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并多次到国家部委汇报协调争取海稍水库扩建中央预算内投资,但国家部委反馈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纳入国务院172项、150项的大型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难度较大。同时,省水利厅于2019年将海稍水库扩建列入省水投公司负责筹措安排省级资金第二批重点水利项目方案,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省水投公司开展融资,省水投公司明确表示,因该项目发行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身收益无法再覆盖市场化融资还本付息,故该项目省水投公司无法再通过市场化融资筹措建设资金。

三、省水利厅积极支持宾川县河道治理工程,已将宾川县桑园河列入水利部印发的《全国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名录》。目前,宾川县桑园河乔甸镇上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完成批复,省水利厅将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进一步加大汇报协调力度,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继续向国家部委汇报,积极争取将海稍水库扩建工程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