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7 11:09       浏览次数:

段寿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临沧河道防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倾斜的建议》(第181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经实地踏勘及现场座谈交流,省水利厅认为建议真实全面反映了临沧市局部河道防洪基础设施薄弱现状,为各级水利部门进一步加快河道治理力度,做好“补短板、强弱项”防洪能力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二、按照河道治理项目有关规定,河道治理项目须首先列入全省治理规划,再由省水利厅根据争取的中央补助资金额度和项目前期准备情况(初步设计审批情况)下达资金补助县级开展河道治理。

三、省水利厅将积极指导临沧市水利部门加强河道治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督促市、县加快已下达资金河道项目治理进度。同时省水利厅将积极向水利部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倾斜资金支持临沧市开展河道治理,完善临沧市防洪基础设施,提升防洪能力。

四、鉴于即将进入汛期,为做好河道周边防洪安全工作,省水利厅将指导当地水利部门、乡政府及村委会开展“清河行动”,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及时清除河道障碍,确保汛期洪水畅通,减少洪涝灾害事故的发生。同时指导村委会群测群防工作,加大山洪灾害防御科普宣传,大力普及防灾减灾、逃生避险、自救互助知识,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汛期村小组做好值守巡查,确保汛期人员安全。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