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0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8 19:24       浏览次数:

云水政复函〔2023〕9号

王海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构建曼点水库水源地保护为示范推动城镇、农村供水水源地保护,打造“生态蓄水”工程的建议》(第50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对西双版纳州曼点水库支持情况

(一)省水利厅支持情况

近年来,省水利厅不断加大对曼点水库帮扶指导力度,指导西双版纳州推进曼点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一是指导推进水源工程建设。2021年3月,曼点水库顺利通过下闸蓄水验收。2022年5月,曼点水库开始第二期蓄水,2022年底实际蓄水682.5万立方米。二是指导帮助曼点水库列入云南省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并在《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21年修订)的通知》(云水资源〔2021〕40号)中纳入监管名录。三是支持开展水源区水土流失治理。“十三五”以来,省水利厅围绕曼点水库及其径流区安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项,共计投入中央资金9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02平方公里,为曼点水库及其径流区水源地保护治理做出了一定贡献。

(二)省生态环境厅支持情况

近年来,为缓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治理资金需求与地方财政资金紧缺的矛盾,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加强实地帮扶、加强培训指导、加强项目帮扶审查等多种方式,支持西双版纳州积极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用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一是予以水源地保护项目资金支持。“十三五”以来,西双版纳州共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12184.84万元,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类项目资金5155万元,用以支持西双版纳州开展“勐腊县曼旦水库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工程”“景洪市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项目建设。为助力西双版纳州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治理提供了一定资金支持。二是指导帮助水源保护区划定。2021年11月《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点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评估中心专家组的评审。

(三)西双版纳州当地政府支持情况

一是全力推进曼点水库水源地水源林保护工作。2018年州林草部门以曼点水库大坝为起点,两侧第一分水岭为界,将涉及勐宋乡蚌岗、大安、蚌龙、曼迈、曼吕、糯有、三迈村委会的22.78万亩林地面积划定为公益林(国家级7.64万亩,省级15.14万亩),聘用护林员30余人进行管护。二是开展水土流失治理。2019年勐海县水务局将纳板河二级支流曼点河曼点水库径流区采取封禁治理、建取水坝、蓄水池、生产道路、经果林等治理措施,并实施门卡河流域项目。2022年,景洪市积极编制《曼点生态清洁小流域实施方案》,争取国家发展资金,加快曼点水库径流区生态保护治理与修复。三是积极储备项目。勐海县有关部门将《曼点水库上游勐海县勐宋乡蚌冈村委会蚌冈哈尼等10个小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成功申报纳入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待中央资金下达后2年内可实施完工,项目实施后能对曼点水库上游村寨污水进行有效治理,降低流域环境污染风险。

二、存在的问题

(一)曼点水库尚未进行最后的竣工验收。

(二)《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点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虽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评估中心专家组的评审,但还需完成景洪市、勐海县涉及区域的相关协调工作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颁布实施。

(三)《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点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尚未编制,等保护区划定方案颁布实施后,需编制水源地保护规划。

(四)曼点水库暂时未有专项资金支持,需各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

饮水安全事关民生福祉和群众身体健康,您提出的建议对推动景洪市城市供水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对省水利厅推进曼点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也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省水利厅将指导督促西双版纳州加快对曼点水库的竣工验收。待水库竣工验收后,积极做好曼点水库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工作,对曼点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量保证、水质合格、水生态安全、监控完备、制度健全等5个方面23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成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保护责任。

(二)省水利厅将积极配合支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点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颁布实施工作,并结合职能职责做好后续水源地保护“划、立、治”和水质监测、日常监管等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水源地保护区内村寨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水源水质达到优良。

(三)待曼点水库保护区划定方案颁布实施后,省水利厅将指导西双版纳州加快编制《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点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明确水源地保护分工,多部门筹措资金,全力加大水源地保护治理。

(四)按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目前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类项目包含保护区隔离防范设施建设、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修复、保护区内风险源一级防护、湖库型水源地富营养化与水华防治等。待西双版纳州完成曼点水库保护区划定工作后,省水利厅将配合省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指导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按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策划,按程序开展水源地保护项目申报,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

(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12月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任务分工方案》,下一步,待省人民政府批复《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点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后,省水利厅将积极配合支持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结合工作实际商讨建立景洪市和勐海县曼点水库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做好水源地生态资源评估和制定生态补偿协议,组织多部门协同推进“工程蓄水”和“生态蓄水”,逐步构建曼点水库水源地保护治理示范区,推动全州城镇、农村供水水源地保护治理,解决季节性缺水,水质下降等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