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01 18:15       浏览次数:

云水人复函〔2023〕16号

和永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力度的建议》(第330号)交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分别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

(一)美丽河湖建设省级奖补资金

为促进各地加大美丽河湖建设力度,省水利厅(省河长办)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省级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省级从2021年起,以省级美丽河湖上一年度评定结果为依据,连续4年对美丽河湖建设各项任务完成较好的州(市)进行奖补。长江(金沙江)流域涉及

云南省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楚雄州、大理州、丽江市和迪庆州等7个州(市)。2021年度,曲靖市、丽江市分别获省级奖补资金2500万元,迪庆州获省级奖补资金1250万元;2022年度,大理州获省级奖补资金2500万元,金沙江流域2021—2022年共获美丽河湖建设省级奖补资金8750万元。目前,金沙江流域内完成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景观等美丽河湖建设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19个,概算总投资20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100个,预计拉动固定资产总投资金额72839万元。

(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

自2009年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以来,省水利厅先后下达182件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资金348729万元、省级资金20615万元开展1480公里河段治理。省水利厅先后下达23件主要支流治理项目中央资金58664万元、省级资金11495万元开展328.8公里河段治理。

(三)水土保持项目资金

2023年,重点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发展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利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在金沙江流域涉及县(市、区)安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9项,共下达中央投资4891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省水利厅针对金沙江流域美丽河湖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投入了资金支持,但水利现有投入与保护需求仍存在很大差距,同时涉及生态补偿投入机制国家政策还需要明确。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省水利厅将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争取从省级层面增加对金沙江流域保护治理资金的投入,用于金沙江流域县(市、区)流域保护治理,加强金沙江流域重要河湖保护以及流域综合治理力度。二是积极向水利部、财政部等部委汇报,争取从国家层面出台生态补偿机制相关投入政策,增加对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