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2023年度涉河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4 11:17       浏览次数: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双随机联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水政法〔2023〕4号),省水利厅防御处组织开展了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在2021—2022年度许可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中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随机抽取了执法人员。

(一)抽查对象

云南省高速公路网S21丘北至马关高速公路文山至马关段涉河工程、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K1+062.5桥、白那大河特大桥、绿春服务区)。

(二)执法人员

刘兴儒 执法证号:25000018090

李天宇 执法证号:25000018158

(三)检查时间

10月18日至19日。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采取现场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查,被检查单位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经检查,2个被检查项目批建相符,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及建设管理要求落实较好。执法人员发现S21丘北至马关高速公路文山至马关段梁子寨大桥桥址附近约2米格宾石笼护岸冲毁未及时修复;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存在涉河桥梁未纳入洪水影响评价范围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指出了上述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要求S21丘北至马关高速公路文山至马关段加强涉河工程巡查管护,及时修复水毁工程,确保河道行洪和工程自身安全;二是要求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尽快编制未纳入许可的涉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报红河州水利局审查,按照水利部门明确的整改措施尽快整改,以确保河道行洪和工程自身安全。

 

附件:云南省水利厅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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