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六个专项行动”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10 16:05       浏览次数:

2020年4月8日,云南省水利厅印发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六个专项行动”的通知》,为便于理解方案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方案起草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之年,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是脱贫攻坚考核重要内容之一。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我们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目标任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结合云南农村供水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六个专项行动”。

二、目标任务

通过迅速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六个专项行动”,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效得以巩固,确保高质量打赢全省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

三、主要内容

(一)问题整改排查专项行动。一是对2019年辖区内排查发现的饮水安全问题组织整改工作“回头看”,二是聚焦当前抗旱保供水、饮水安全有保障,继续深入排查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并对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二)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按照《云南省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对标对表,攻坚克难,稳步提升水质合格率。

(三)供水工程管护维修专项行动。以深入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为着力点,指导督促县级水利(水务)局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延伸至乡镇人民政府,单村工程延伸至村委会,建立乡镇和村级管水负责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台账,明确分散供水工程由农户自用自管,确保每一处农村供水工程都有人管。

(四)水费收缴专项行动。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云水农〔2019〕27号)明确的主要目标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水费收缴工作。

(五)服务承诺专项行动。各州(市)督促指导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向社会承诺履行行业监管职能职责,做好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的监督检查,受理群众投诉和社会举报等工作,并指导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包括村集体、用水户协会等)向用水户承诺按量保质供水、管网维修服务及时限、水费收缴与使用公示等内容。

(六)抗旱应急拉水送水专项行动。针对当前干旱缺水和农村供水工程季节性缺水情况,州(市)水利(水务)局要指导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拉水送水行动,确保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

四、涉及范围

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

五、执行标准

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

六、注意事项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六个专项行动”,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和打赢全省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要各级水利系统加强组织领导,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六个专项行动”落实。要根据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实抓细。要紧紧围绕“饮水安全扫尾工程任务上半年都要完成”要求,细化推进“六个专项行动”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做到每周有安排,每日有进展,千方百计狠抓落实。

七、关键词诠释

(一)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指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

(二)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项制度”。指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原文: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六个专项行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