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云南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22-06-08 14:21       浏览次数:

近日,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规划》相关内容,有效发挥规划的引领、指导作用,现就《规划》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云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21〕1516号)等要求,省水利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规划编制工作过程经过了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评审、修改完善等阶段,《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保障措施、具体指标等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2022年4月27日《规划》(送审稿)经省水利厅2022年第21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目标指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21〕1516号)和云南省实际,明确到2025年,云南省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77.0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0%;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6%;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农田有效灌溉率提高到45%;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50万亩;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到9%以下。

三、主要建设任务

《规划》确定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任务涵盖6个重点领域。

一是农业农村节水方面,包括坚持以水定地,推广节水灌溉,促进畜牧渔业节水,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加大农业灌溉回归水回用力度。

二是工业节水方面,包括坚持以水定产,强化工业节水管理,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动水循环利用。

三是城镇节水方面,包括坚持以水定城,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强化高耗水服务业节水。

四是节水载体建设,包括持续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学校、节水型机关、县域节水型社会等节水载体建设。

五是非常规水源利用方面,包括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雨水集蓄利用。

六是能力建设工程方面,包括数据汇集及交换系统建设,取用水监测工程建设,水法规体系建设,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四、实施主体

《规划》任务实施主体主要涉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2家省级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6个州(市)水利(水务)局、129个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等有关部门。

五、关键词解释

1.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生产1万元产值需用的水量。万元产值用水量指标被广泛应用于工业耗水水平的评估中。

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的是在工业生产中,每生产1万元工业增加值需要的取水量。

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灌溉期内,灌溉面积上(不包括深层渗漏与田间流失)的实际有效利用水量与渠道头进水总量之比,系数越高说明灌溉设施越先进、越节水。

4.高效节水灌溉:是指采用微灌、喷灌、滴管等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在0.7以上的节水灌溉方式。

5.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指城镇内管网漏水量与供水总量之比,是衡量供水系统供水效率的指标。

6.非常规水源: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主要有雨水、再生水、淡化海水、矿井水、微咸水等,其特点是经过处理后可以利用或再生利用,并能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常规水资源。

 

相关文件:云南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