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人复〔2017〕2号
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0035号建议的答复
王志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元江县羊街乡清水河引调水抗旱应急工程纳入省2017年度建设计划》的建议,已交由省水利厅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羊街乡清水河引调水抗旱应急工程》未列入“十三五”抗旱规划实施方案。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2015年10月下发的《关于编制“十三五”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要求,省水利厅高度重视,组织省水科院专家集中各州(市)、县(区)领导及技术人员编制,按各州(市)、县(市、区)上报的方案筛选上报了《云南省“十三五”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0)》。云南省2017-2020年抗旱应急工程涉及69个受旱县,实施69件抗旱应急工程中,含有《元江县甘庄街道石岗山片抗旱应急提水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光伏提水站2座、安装配水管道16.2km、1000m3水池2个、200m3水池7个,从假莫代水库提水,计划2020年组织实施。《羊街乡清水河引调水抗旱应急工程》并未列入。
二是由于国家投资方向调整,“十三五”不再实施,无资金来源。如果“十三五”抗旱规划实施方案启动,我们会积极争取并努力将《羊街乡清水河引调水抗旱应急工程》列入规划组织实施。
在此,非常感谢你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也希你您以后继续关心、关注防汛抗旱工作,并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
云南省水利厅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