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水利部和云南省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以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利民便民为原则,努力打造阳光水利,通过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云南水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0日。
一、健全机构,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我们坚持把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政务公开机构健全、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一把手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工作机构负责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政务公开机构网络,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专人负责,设备保障。指定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具体工作,层层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体系;配备了电脑、视频监察设备和“96128”服务专线电话等工作设备,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承办,有设备保障。今年8月,在办好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工作的同时,我厅启动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网站,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从自身建设到工程管理、招投标及物资供应和建设单位的诚信管理等等方面实现了公平、公开、公正、便民。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运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我们立足于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和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公开时效、信息协调、救济和保障等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规范的制度体系,不仅保证了公开内容的规范,而且保证了公开形式的规范。
四是落实计划,确保经费。我们始终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项业务工作一同安排、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经费有保障。
二、广泛宣传,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学习力度。多次召开了厅机关全体职工和厅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会议就《条例》进行广泛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条例》学习培训班,切实抓好骨干培训。向全厅公务员、厅直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发放《条例》,做到了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广泛,学习深入。
二是全面梳理政府公开信息。坚持以《条例》为指导,对多年来制定的各类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政府公开信息认真进行了梳理。通过梳理,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进一步细化了行政许可项目,并将各行政许可事项分解落实到相关业务处室。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条例》实施前准备工作开展以来,省水利厅的政务公开内容已经划定,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部分。
三是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我们广泛利用各种途径、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一,利用省政府政务公开统一公开平台,积极公开机构职能、云南省水资源公报、全省重要供水水源地水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省水利厅向社会和公众做出的服务承诺等信息。第二,借助“云南水利”网站信息网络平台,定期将水利部门重要工作信息、重要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为广大群众从网上了解水利政务工作提供了便利,增强了水利工作的透明度。第三,利用新闻发布会进行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了有关水利政务工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第四,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坚持每年在重要报刊媒体上公布全省重要江河、城市、水库的防汛责任人名单;每年,厅主要领导都要率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金色热线”栏目,现场解答听众的投诉和问题,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调研,跟踪落实,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第五,充分利用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开,厅机关在显著位置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向社会公开省水利厅机构职能和厅机关各处室职能、办事指南、投诉方式等内容。第六,利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网站平台,扩大了进入云南水利建设、物资供应单位的信息公开范围,提供公众监督。
三、积极推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见实效
一是认真编制目录指南,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为深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我们认真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指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充分吃透《条例》精神,准确把握《条例》内容,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08年,我们首次发布了目录和指南,在2009年、2010年不断修改完善的同时,2011年,围绕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多媒体查询系统触摸屏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工作,再次对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进行梳理,充实完善了政策法规、水利概况、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最新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选登、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水利规划、水利规费、领导分工、公众监督和四项制度专栏。对公告、综合管理等信息不断更新,做到了每周有新的信息发布。努力加大信息发布量和提高信息质量。今年,根据我厅的机构变动情况,重点对门户网站又进行了多次调整,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充实完善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及行政许可项目等相关内容。
二是设立服务窗口,开展便民服务。我们成立了行政许可事项受理中心,对外实行窗口制办公,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并在“云南省水利厅政务公开”网站和“云南水利”网站上对受理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公布。设置了水利厅办公流程、部门分工及管理事项电子触摸屏便于群众查询,在2009年初水利厅门户网站改版完成后,将办事指南电子触摸屏内容同步到门户网站上,进一步对外公开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我们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在政府信息形成20日内按要求发布,在政府信息更新20日内按要求更新。今年以来,已在政务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件;在“云南水利”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186件,达到了平均每月有265多条信息登录,信息发布及访问人次均保持较高水平。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明确工作流程,及时受理答复。在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受理申请机构,并公布了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受理方式等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申请事项。同时,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在厅机关办公室设立了“96128”服务专线电话,并长期坚持有问必答,有问必复,为公民提供了更人性、更便捷的查询服务,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尽管我们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着处理程序不够规范、人员及经费保障等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等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理清思路,完善信息目录,规范公开流程,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咨询服务,健全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力打造阳光水利,不断推动全省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